第十章 天河
宛如一片粉红海洋的桃花林中,突然间出现了一个方圆一里的巨大空白,显得有些突兀。
空地中央,“无事不晓”万通、也是老疯子干巴巴的好似破旧古老的木门开启的声音回荡在四周。
在他的对面,一个身材匀称修长、披散着黑色长发、脸上仿佛永远带着一抹令人亲近的微笑的青年。
听到老疯子的话,常乐心里明白了许多,说道:“也就是说,只要知道了某些特征,便有可能找出带走百流川的那个人。”
百流川的失踪明显与第一杀手组织“天赐”脱不了干系,常乐可没有那种实力与势力与之抗衡。但如果只是其中一个杀手的话,天赐或许还不会因此而与他死磕。
老疯子斜睨了一眼常乐,嘴中嘟囔着“废话”,身子都转向了别处,似是懒得看他。
常乐也不恼,他清楚这老疯子的性格,疯疯癫癫、口无遮拦。
他接着说道:“昨夜我到百流川失踪的’无花居’去看过,也查出了一些线索。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个用重剑的高手,剑法通神,他击败百流川只用了一招;霸气属性为罕见的’黑暗’属性,所以那晚亲眼见到的人才会只见到雷霆纵横,而没有发觉其他属性霸气。”
见到老疯子又要发飙,常乐又道:“今晨我已经向’鹰’确认过,明面上的武林中,并没有黑暗属性并且精通剑法的人。”他也怕了这个名副其实的老疯子了。
“屁的黑暗属性!”老疯子啐了一口唾沫道:“这也不过就是金、水、两种元素融合升华形成的霸王色霸气属性,既然能融合,自然可以拆开,只要他自己不说,谁会知道他是黑暗属性。”
所谓霸气,便是指这天地间的奇特能量元素,只是叫法不同罢了。这些能量元素分为金、木、水、火、土、风六种,一般来说每个人天生只能对其中的一种属性元素产生亲和性,自然也就只能修炼与之亲近的属性霸气。可事无绝对,有的人就是天生能修炼两种以上的属性霸气。
不同属性的霸气也有融合的可能,而这种融合而成的霸气便称之为——霸王色霸气。那些天生便能修炼两种以上霸气属性的人,便是天生的霸王!
常乐道:“但是你也知道,两种霸气融合之后,在修炼至无我之境之前是无法将之拆分开的,恰巧这个人就是如此。”
九段霸之气之后便是领域之境,要达到领域镜需要一个霸气九段的人对自身属性霸气达到一个感悟、运用极其深刻的地步才能达到,一般人只修炼一种属性的霸气都可能一辈子无法达到,更不用说两种属性融合成的霸王色霸气了。
领域之后,便是无我之境了。身融天地,无我无形。
“哼,这样说的话还差不多。”
常乐无奈地看了眼老疯子,道:“所以你这无事不晓的老疯子要告诉我有哪些真正有实力的剑客。”
真正会用兵器、并且用的好的人,并不一定会显露出自己的霸气属性,有时他们自身的霸气只是辅助兵器的一种手段罢了。
老疯子想了一会才道:“百流川那小子便是用剑的,且已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现在圈内能有实力一招击败他的剑客有十一人,而有可能是黑暗霸气、并有可能是天赐杀手的只有三个:’鬼剑’无影、’七杀剑’九天和东雪。”
常乐将这三个名字牢记在心里,对老疯子的话他没有丝毫怀疑,既然老疯子说只有三个,那就一定只有三个。
下一刻,他再次将手中的鳄胆弹向老疯子,露出一丝坏笑道:“吃了吧,如果你怕别人笑话,那你就再找个地方躲着别出现就行了。”
老疯子接住鳄胆,又一次暴跳如雷道:“我怕个屁!别人爱说什么关我屁事!我就吃,我现在就吃!”说完,他将鸡蛋大小的鳄胆一把塞进嘴中,可能味道确实不怎么样,满脸苦色。
“哈哈。”看着老疯子的那滑稽模样,常乐再次开心的大笑。
然而这次老疯子并没有跳起来,反而神色有些凝重。
“小子,看在你救过我两次的份上提醒你一句,最好别去招惹天赐这块难啃的骨头,它可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
“怎么可怕?”
他没有回答,自顾自地道:“我可是倒了八百辈子大霉了,关我屁事啊,害的老头我这把年纪还要逃命。”
他嘴中咕咕囔囔的骂着,走到那头不知从哪弄了一捆干草来干巴巴的嚼着的老黄牛旁边,伸出脚狠狠踹了它一脚骂道:“懒骨头就知道吃,等被天赐的人追上时,将你这身懒骨头拿来炖汤喝。”
老黄牛似乎也知道天赐的可怕,听到老疯子的话后,眼睛瞪得溜圆,下一刻便“嗖”的一声消失在原地,瞬间越过半里距离,出现在这片空地边的桃树林中。它朝着这边探头探脑,一副贼兮兮地模样让人哭笑不得。
这恐怖的速度不禁让常乐为之侧目。他看得很清楚,老黄牛宛若瞬移般的奔跑时并没有引起空间的震荡,甚至没有带起一丝一毫的风。或许能与之速度相娉美的,便只有那三眼神鹰了。
常乐看着老疯子认真道:“跟我回雷王城吧。”
他心里清楚,自己很可能会连累老疯子。
既然已经摊了这滩浑水,便不会因为对手的强大而放弃。虽说他也不知道这件事的背后究竟掩藏着些什么,可他相信自己终究会查出来的,到时候必定会惹上一些或许他招惹不起的人物或势力,而像老疯子这样曾帮过他的朋友也会受到牵连。
可如果他跟在自己身边,不管对手多么可怕,也得掂量一二。这是种自信,这种自信无疑让他更具有魅力。
老疯子瞪眼道:“我当然要跟着你,麻烦是你带来的,你得对我负责!”
常乐又一次傻眼了。
能让这个自信、也有自信的资本的青年吃瘪可不是常有的,老疯子满足的笑了笑道:“不过铁甲沙鳄胆发挥药效需要一段时间,我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运功疗伤,而你最近可是有得忙。等伤好后,我会去找你的。”
他顿了顿又道:“你也不用告诉我地点,到时候我自然能找到你。”
常乐苦笑道:“那我就等着你来找我了。”
说完,他也不再耽搁,转身朝着来时的方向走去,朝着后面挥了挥手。
桃花镇仍旧飞舞着漫天桃花,仿佛下起一场粉红色的雪,没有丝毫变化。
一道金光转眼便消失于天际,只留下一声高亢的鹰啼,惊起一片桃花。
清晨,朝阳自天河中缓缓升起。
天河的源头是一座雪山,一座占地有一郡之大的雪山,一座没人知道有多高的雪山,因为从没有人能攀爬到能看到峰顶的地方。
天河的浩瀚宽广没人能形容,即便是帝国最伟大的诗人白十二也不行。——似天河悬宇,如星空璀璨;似人心般汹涌,如母亲般宽容。他只留下这一行字,歌颂心中的母亲河。
天河横跨过整片大陆,最窄的地方也超过百里。
天河滋养了这片大地的亿万里河山,养育了大地上亿万条生命。同时它底部的暗流也是这大地上最凶险之地,胆敢进入的任何生命都会消逝在这个世间,没有万一。
天河之上没有一座桥梁,便是这世上最坚硬的岩石“墨岩”、还有这世上最坚硬的金属“金刚金”都承受不起它底部的暗流。
天河之上船只能来往通行的地方也只是寥寥无几,而这也早就了雷王城的繁华。
雷王城附近天河的一段长达三千里的河段,是整条天河能让船只同行的最长的一段河段,所以也是天河南北来往通商最密集的河段。如此一来雷王城的繁华也就变得理所应当了。
雷王城东百里的天河岸边,今天的风很大,一道道浪花拍打着墨岩石岸。似乎它也知道,今天这里将会有有一件大事发生。
空地中央,“无事不晓”万通、也是老疯子干巴巴的好似破旧古老的木门开启的声音回荡在四周。
在他的对面,一个身材匀称修长、披散着黑色长发、脸上仿佛永远带着一抹令人亲近的微笑的青年。
听到老疯子的话,常乐心里明白了许多,说道:“也就是说,只要知道了某些特征,便有可能找出带走百流川的那个人。”
百流川的失踪明显与第一杀手组织“天赐”脱不了干系,常乐可没有那种实力与势力与之抗衡。但如果只是其中一个杀手的话,天赐或许还不会因此而与他死磕。
老疯子斜睨了一眼常乐,嘴中嘟囔着“废话”,身子都转向了别处,似是懒得看他。
常乐也不恼,他清楚这老疯子的性格,疯疯癫癫、口无遮拦。
他接着说道:“昨夜我到百流川失踪的’无花居’去看过,也查出了一些线索。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个用重剑的高手,剑法通神,他击败百流川只用了一招;霸气属性为罕见的’黑暗’属性,所以那晚亲眼见到的人才会只见到雷霆纵横,而没有发觉其他属性霸气。”
见到老疯子又要发飙,常乐又道:“今晨我已经向’鹰’确认过,明面上的武林中,并没有黑暗属性并且精通剑法的人。”他也怕了这个名副其实的老疯子了。
“屁的黑暗属性!”老疯子啐了一口唾沫道:“这也不过就是金、水、两种元素融合升华形成的霸王色霸气属性,既然能融合,自然可以拆开,只要他自己不说,谁会知道他是黑暗属性。”
所谓霸气,便是指这天地间的奇特能量元素,只是叫法不同罢了。这些能量元素分为金、木、水、火、土、风六种,一般来说每个人天生只能对其中的一种属性元素产生亲和性,自然也就只能修炼与之亲近的属性霸气。可事无绝对,有的人就是天生能修炼两种以上的属性霸气。
不同属性的霸气也有融合的可能,而这种融合而成的霸气便称之为——霸王色霸气。那些天生便能修炼两种以上霸气属性的人,便是天生的霸王!
常乐道:“但是你也知道,两种霸气融合之后,在修炼至无我之境之前是无法将之拆分开的,恰巧这个人就是如此。”
九段霸之气之后便是领域之境,要达到领域镜需要一个霸气九段的人对自身属性霸气达到一个感悟、运用极其深刻的地步才能达到,一般人只修炼一种属性的霸气都可能一辈子无法达到,更不用说两种属性融合成的霸王色霸气了。
领域之后,便是无我之境了。身融天地,无我无形。
“哼,这样说的话还差不多。”
常乐无奈地看了眼老疯子,道:“所以你这无事不晓的老疯子要告诉我有哪些真正有实力的剑客。”
真正会用兵器、并且用的好的人,并不一定会显露出自己的霸气属性,有时他们自身的霸气只是辅助兵器的一种手段罢了。
老疯子想了一会才道:“百流川那小子便是用剑的,且已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现在圈内能有实力一招击败他的剑客有十一人,而有可能是黑暗霸气、并有可能是天赐杀手的只有三个:’鬼剑’无影、’七杀剑’九天和东雪。”
常乐将这三个名字牢记在心里,对老疯子的话他没有丝毫怀疑,既然老疯子说只有三个,那就一定只有三个。
下一刻,他再次将手中的鳄胆弹向老疯子,露出一丝坏笑道:“吃了吧,如果你怕别人笑话,那你就再找个地方躲着别出现就行了。”
老疯子接住鳄胆,又一次暴跳如雷道:“我怕个屁!别人爱说什么关我屁事!我就吃,我现在就吃!”说完,他将鸡蛋大小的鳄胆一把塞进嘴中,可能味道确实不怎么样,满脸苦色。
“哈哈。”看着老疯子的那滑稽模样,常乐再次开心的大笑。
然而这次老疯子并没有跳起来,反而神色有些凝重。
“小子,看在你救过我两次的份上提醒你一句,最好别去招惹天赐这块难啃的骨头,它可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
“怎么可怕?”
他没有回答,自顾自地道:“我可是倒了八百辈子大霉了,关我屁事啊,害的老头我这把年纪还要逃命。”
他嘴中咕咕囔囔的骂着,走到那头不知从哪弄了一捆干草来干巴巴的嚼着的老黄牛旁边,伸出脚狠狠踹了它一脚骂道:“懒骨头就知道吃,等被天赐的人追上时,将你这身懒骨头拿来炖汤喝。”
老黄牛似乎也知道天赐的可怕,听到老疯子的话后,眼睛瞪得溜圆,下一刻便“嗖”的一声消失在原地,瞬间越过半里距离,出现在这片空地边的桃树林中。它朝着这边探头探脑,一副贼兮兮地模样让人哭笑不得。
这恐怖的速度不禁让常乐为之侧目。他看得很清楚,老黄牛宛若瞬移般的奔跑时并没有引起空间的震荡,甚至没有带起一丝一毫的风。或许能与之速度相娉美的,便只有那三眼神鹰了。
常乐看着老疯子认真道:“跟我回雷王城吧。”
他心里清楚,自己很可能会连累老疯子。
既然已经摊了这滩浑水,便不会因为对手的强大而放弃。虽说他也不知道这件事的背后究竟掩藏着些什么,可他相信自己终究会查出来的,到时候必定会惹上一些或许他招惹不起的人物或势力,而像老疯子这样曾帮过他的朋友也会受到牵连。
可如果他跟在自己身边,不管对手多么可怕,也得掂量一二。这是种自信,这种自信无疑让他更具有魅力。
老疯子瞪眼道:“我当然要跟着你,麻烦是你带来的,你得对我负责!”
常乐又一次傻眼了。
能让这个自信、也有自信的资本的青年吃瘪可不是常有的,老疯子满足的笑了笑道:“不过铁甲沙鳄胆发挥药效需要一段时间,我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运功疗伤,而你最近可是有得忙。等伤好后,我会去找你的。”
他顿了顿又道:“你也不用告诉我地点,到时候我自然能找到你。”
常乐苦笑道:“那我就等着你来找我了。”
说完,他也不再耽搁,转身朝着来时的方向走去,朝着后面挥了挥手。
桃花镇仍旧飞舞着漫天桃花,仿佛下起一场粉红色的雪,没有丝毫变化。
一道金光转眼便消失于天际,只留下一声高亢的鹰啼,惊起一片桃花。
清晨,朝阳自天河中缓缓升起。
天河的源头是一座雪山,一座占地有一郡之大的雪山,一座没人知道有多高的雪山,因为从没有人能攀爬到能看到峰顶的地方。
天河的浩瀚宽广没人能形容,即便是帝国最伟大的诗人白十二也不行。——似天河悬宇,如星空璀璨;似人心般汹涌,如母亲般宽容。他只留下这一行字,歌颂心中的母亲河。
天河横跨过整片大陆,最窄的地方也超过百里。
天河滋养了这片大地的亿万里河山,养育了大地上亿万条生命。同时它底部的暗流也是这大地上最凶险之地,胆敢进入的任何生命都会消逝在这个世间,没有万一。
天河之上没有一座桥梁,便是这世上最坚硬的岩石“墨岩”、还有这世上最坚硬的金属“金刚金”都承受不起它底部的暗流。
天河之上船只能来往通行的地方也只是寥寥无几,而这也早就了雷王城的繁华。
雷王城附近天河的一段长达三千里的河段,是整条天河能让船只同行的最长的一段河段,所以也是天河南北来往通商最密集的河段。如此一来雷王城的繁华也就变得理所应当了。
雷王城东百里的天河岸边,今天的风很大,一道道浪花拍打着墨岩石岸。似乎它也知道,今天这里将会有有一件大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