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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第336章 独属于国人的浪漫

    第336章 独属于国人的浪漫
    “十八个老头,有结果了!”那名编辑嚷嚷说。
    他一说十八个老头,路遥马上反应过来,他说的正是文学界最近颇为关注的诺贝尔文学奖评选。
    瑞典文学院有十八个老头,由他们评选出每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最终获得者。
    “是谁?”周书琪好奇的打听。
    那名编辑扬起手上的《文汇报》,“一位哥伦比亚的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评奖作品叫《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路遥赶忙取过他手上的那份文汇报,看了一眼,上面有一张获奖者马尔克斯的黑白照片。
    在颁奖台上,在密密麻麻的几百张西方面孔中,马尔克斯是画面里唯一没有身着黑色燕尾服的人。
    他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路遥没有见过这种样式的衬衫,看着不像个作家,反倒像个厨师。
    不过下面的文章里有介绍,文章的作者是徐中玉。
    徐中玉介绍说,马尔克斯穿的是加勒比人日常穿的利奇装。
    马尔克斯认为穿黑色燕尾服非常“不吉利”,所以选择了这样的服饰。
    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诺贝尔奖得主不着黑色正装。
    除了民族特色的装束,马尔克斯还在胸前佩戴了一株代表好运的黄玫瑰。
    “马尔克斯、马尔克斯.”
    路遥兴奋的念了两遍他的名字,“江弦跟我说过,他说马尔克斯迟早会拿奖的,就是凭借这部《百年孤独》。”
    路遥至今记得那个夜晚,江弦说《百年孤独》一定会得奖。
    没想到他的预言应验的会这样快。
    徐中玉在文章里介绍了这名来自拉丁美洲的哥伦比亚作家。
    不过实际上,这会儿的马尔克斯已经被哥伦比亚流放了,被祖国流放他乡。
    一直到《百年孤独》被创作出之前,这个倒霉的作家都保持着穷困潦倒、债台高筑的生活状态。
    然后幸运女神终于降临,马尔克斯在一个晴日的午后,忽然憋出了他已经憋了足足十几年的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良诺上校面对行刑队,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然后,这篇小说问世了。
    在小说出版前,马尔克斯已经一无所有。
    在小说出版之后,马尔克斯迅速成为了最富有的作家之一。
    一夜之间,几乎全世界都在说《百年孤独》。
    西班牙人将其称为一部足以与西班牙文坛“圣经”《堂吉诃德》相提并论的惊世之作。
    全世界都在翻译这部小说。
    出版商称《百年孤独》为无烟工厂,因为它不冒烟,但每天都创造巨大的利润和崭新的纪录。
    路遥越看这篇文章,越觉得遗憾。
    美国、德国、英国、葡萄牙、苏俄、丹麦、芬兰、瑞典、挪威、荷兰、波兰、日本、捷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
    十几年间,《百年孤独》在这么多的国家畅销着。
    可迄今为止,路遥都没阅读到过这部小说的中文版,甚至在江弦提起之前,他听都没听说过。
    尤其是从江弦口中得知《百年孤独》这部小说有多优秀以后,路遥又感到一种深深的不安和不自信。
    《百年孤独》畅销于世界已经是将近20年前的事情了。
    可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直到今天,才在国内文坛被提出。
    那么,时至今日。
    中国的文学还能与世界文学接轨么?
    还能达到世界级的水平么?
    中国的作家是否能够得到世界文坛的认可?
    路遥抬起头来,对上的是周书琪一双同样充满不安与迷茫的眼神。
    毫无疑问,两个人此刻都产生了这样的思考和担忧。
    可当路遥的目光重新落回到桌面上《最后一个匈奴》的手稿时。
    他那充斥着不安的内心,终于慢慢的平定几分。
    我们还有江弦!
    我们有《最后一个匈奴》和《红高粱》这样层次的作品。
    难道还不够资格和世界对话?!
    诺奖得主名单往往是10月公布,到了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这一天,再举行颁奖典礼。
    不过山高路远,国内外消息传递困难,马尔克斯获奖的新闻在国内传开已经是颁奖结束以后。
    这也多亏了徐中玉,他费大力气写的文章,为这一次的诺奖文学奖做了介绍。
    再加上此次是与中国同为第三世界国家的作者获奖。
    这和后世一样,每当亚洲作者获奖的时候,国内都会非常关注。
    相对应的,这会儿的人比较在意第三世界这个概念。
    所以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国内迅速掀起了空前的关注。
    与此同时,1982年12月的《世界文学》第六期,同时发表了《百年孤独》六个章节的内容。
    国内的读者马上通过《世界文学》这册杂志,一睹了《百年孤独》六个章节的内容。
    前面已经说过了,中国这会儿还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
    也就是说,中国还没有承诺保护世界文学的版权。
    所以这六章,未获马尔克斯授权,其实是盗版。
    但是话又说回来,这会儿国内法律意识淡薄,文学发展水平也不够,什么文学版权?根本没概念。
    这也就惹得后来马尔克斯愤怒的说:
    “有生之年不会将自己作品的任何版权授予中国的任何一家出版社,我发誓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
    京城。
    胡同口仍堆积着未融化的雪。
    江弦披着衣服,出去签收西安的来信。
    信是路遥寄来的。
    他先是在信里讲了讲自己读完《最后一个匈奴》的感受:
    “这篇小说,写匈奴,写家族几代人的不同经历。
    直到读完以后,我才意识到,小说的主人公不叫杨干大,不叫杨作新或者是黑大头,更不叫杨岸乡。
    小说的主人公是时间。起初我对你在文中时不时透露以后的故事情节有所疑惑。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在黑大头尚年轻气盛时谈到他儿子与杨家的渊源。
    后来才知道,与其说你在写小说,不如说你在写时间。
    也许时间并不是如我们所想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不是一去不返。
    为什么黑家和杨家毫无瓜葛却联系紧密,为什么黑大头会和小西北王并肩作战,为什么杨娥子等的伤兵竟然是101,为什么首长同志抱了年幼的杨岸乡.
    其实并非偶然或巧合,是因为时间。
    时间才是主人公。
    正如你在小说里写的,‘时间像是一种零散的纸片,不知什么时候你会将两片拾起,拼成一团,才猛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想,其实人在跳跃、穿梭于自己的人生,可能我们见过自己的未来,只是从不曾想到,原来未来会是这么回事。
    我读这篇小说,读过去、现在和未来,在时间中感受到生命。
    这刹那,恍惚间有种时间破碎之感,朦胧里明白了‘史诗’的意义”
    路遥的文字真挚而充满感情,是极高度的评价。
    江弦从这些句子里,能清晰的感受出路遥对《最后一个匈奴》这篇小说的喜爱。
    尤其是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陕北人,路遥能从这篇小说中读出感情,读出其他地方人读不出的意味。
    像是很多民歌和陕北的传说,外地人是不明白的,哪怕看到也不会有多在意。
    而像路遥这种从小就接触陕北本土地域风情的陕北人,绝对是能看懂的。
    这就像是《百年孤独》,当读者对其中一些结合了拉美当地文化的魔幻情节感到不解,开始解读的时候,无形中对拉美当地的文化开始解读,这样就进一步的了解了当地的文化。
    还有《黑神话》,“天命人”到了隐秘山洞,开了宝箱,看到菩提老祖的壁画,如果这会儿没血没蓝的话还会在山洞里自动回复,这时候中国玩家已经热泪盈眶,但外国玩家就不懂。
    这也正是这一类作品魅力所在。
    就像《黑神话》,它会给玩家独属于中国人的浪漫。
    但与此同时,又吸引着大批不懂它的外国人试着接触、了解。
    路遥又和江弦交代了发行的事情,他代表《延河》向江弦做出了三点承诺:
    第一:全文一期发完;
    第二,头版头条;
    第三,大号字体。
    以江弦的分量,文章能刊发在《延河》上,那这些待遇其实是应该给予的。
    来信的最后,路遥询问起江弦《最后一个匈奴》下卷的消息。
    好多作家的写作,都喜欢分卷来写,尤其是长篇小说。
    就拿路遥他自己来说。
    众所周知的《平凡的世界》,其实一共分了三部来写,而且是分开发表的,中间相间隔了好几年的时间。
    而且这种分开发表,非常不稳定,好多作者因为上卷遭受冷遇,就不会再创作下卷。
    还说《平凡的世界》。
    路遥写完第一部《平凡的世界》以后,投稿给《当代》,结果被杂志编辑一顿挑剔:
    “能写出《人生》的作家,怎么会江郎才尽到这种低劣的程度?”
    没错,《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直接被《当代》拒稿。
    第二部更没有被任何文学刊物接受。
    也就是路遥,凭借巨大的毅力,顶着身体的疼痛,咬着牙用命写完了第三部。
    结果这唯一被公开发表的第三部,也只是在最边缘的文学杂志上刊发。
    最后是上天垂帘,小说登上广播电台,才使得这部饱受冷遇的作品,以电台定时广播的形式,在一百天里,征服了足足3亿听众。
    顺带一提。
    《当代》拒稿《平凡的世界》的那位小编辑叫周昌义,他后来还拒稿过一篇小说。
    叫《白鹿原》。
    关键哥们人走了嘴还是硬的,后来问起他这事儿,他还说呢:
    “还会拒稿,《平凡的世界》和《白鹿原》我都看不下去。”
    “只有《废都》能一口气看完!”
    江弦也没办法给路遥一个确切的创作完成时间。
    《最后一个匈奴》这篇小说的下卷,在江弦看来,是有诟病之处的。
    它的上卷,一件事又一件事,一代又一代,展现如史诗般开阔壮丽,有种苍茫之感。
    但是下卷,时间流动较慢,一天又一天,而且大段的篇幅讨论人生哲理或是治理政事之道,抑或是艺术欣赏。
    不得不说,原作者高建群同志的知识面确实广阔。
    但是写的就要比上卷潦草太多,江弦觉得就只有这种水平的话,除非他能把下卷改成上卷的那个质量,不然也没必要再发表,发表了反而有狗尾续貂之嫌,降低小说的评价和质量。
    所以在回信之中,他没有给路遥一个马上就会写下卷的承诺,就连会写下卷的承诺都没给。
    这也是文学界很正常的事情,有些作家常常隔了几十年,才会动笔写小说的后面几部。
    这天,江弦收到京城作协那边儿的通知,他去《人民文学》的调事成功,调令已下。
    他收到通知不久,王濛就找上了他家的门,手里还拎了一瓶酒,葡萄酒。
    “去年我应邀带团去法国访问,听说法国的葡萄酒不错,临近回国的时候,我就用攒下来的外汇买了几瓶当地的红酒,一直舍不得喝。”
    “那怎么舍得带来我这儿?”
    “哼,现在都说你是三多先生,酒多、文章多、朋友多,我来你这儿带酒当然要带一瓶好酒,免得被你看不起。”
    “三多不是房子、文章、朋友么?什么时候又改酒多了?”江弦哭笑不得。
    其实也正常,他和王濛喝酒比较多,在王濛这一圈朋友里,说三多自然是这三多。
    至于在另一圈常常参观他家大院子的朋友那儿,就是说他房子多。
    他这三多先生,怎么叫都可以。
    就是后世万一真有人要琢磨他这个雅号,万一一人一个说法,意见不同的话,恐怕要撸起袖子争论上好半天才行。
    “我这次过来,还有两个好消息要带给你。”王濛把酒给江弦倒上,满脸喜色。
    江弦家里就有高脚玻璃杯,是了外汇券买来的,正适宜喝红酒。
    他醒着杯里的酒液,看向王濛。
    “两个好消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