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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馋了吃蚂蚱

    见到孙享福吃虫子的样子,所有人的表情都不怎么好,犯恶心是正常的,从没有吃过这玩意的人,在心理上是很难一下子接受这个东西的。
    不过,当孙享福用享受的表情接二连三的吃下第二条,第三条竹虫的时候,胆大的孙大力接受了这虫子能吃的事实,再难吃,不能够难吃过观音土吧!想当年逃难的时候,他连观音土都吃过,于是,为了表示对孙享福的支持,孙大力也决定尝试一下。
    “大力哥,来一条吧!真的好吃,而且大补。”
    看着孙大力跃跃欲试的样子,孙享福主动的从竹签上取下一条竹虫往他嘴里喂去,后世这东西可是有钱都难得买到的极品美食。
    “噶几。”
    “嗯,真香,还有一点点咸味,这肉,比鱼虾都好吃。”
    才吃了一条,孙大力就主动伸手在竹签上取下另外一条往嘴里塞,看着两人吃的津津有的样子,众人也不觉得恶心了,倒是那少年军士胆大,冲孙享福道,“给我也来一条尝尝。”
    这些竹虫本来就是孙享福用来跟军士交换糜子粥的,闻言孙享福直接将还串有四五条竹虫的竹签递给了少年军士,少年军士取了其中一条,有些小心翼翼的放入嘴中,尝试性的嚼了两下,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然后,剩下的几条烤熟的竹虫全部被他一股脑的塞入了嘴中,一边嚼还一边道,“嗯,好吃,你快点再烤一些,我给你削多几根竹签,今天的午饭,我就吃它了。”
    “不就是些虫子吗!真有那么好吃?”
    “呃,一点也不好吃,这么难吃的虫子,还是我自己吃吧,至于我那份糜子粥,你就分给他吧!”
    少年军士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说到嘴边的话生生的给憋了回去,指了指再度拿竹签串竹虫的孙享福道,不过他越是这样子,倒是让张勇和另外几个喝粥的军士更加好奇这虫子的味道了。
    “小子,给我也烤一串,竹签我给你削好。”
    张勇终究是忍不住,掏出自己的佩刀,三下五除二的削了根细细的竹签,丢给孙享福,反正一串也是烤,两串也是烤,孙享福直接将陶碗里的竹虫全部串在了签子上,一次过给它们全烤了。
    “嗯,嗯,这虫子确实好吃,我还吃出了一股精盐才有的咸味······”
    “那什么,哥几个,趁时候还早,咱们再烤几串怎么样,咱们刀快,抓虫子也快······”
    当张勇和另外几个军士也尝过烤竹虫的味道之后,对于白水煮的糜子粥就再没有了半点兴趣,于是,半锅糜子粥直接被少年军士赏给了孙享福,正好给他们腾地方烤竹虫,而且见过孙享福烤过两次虫子之后,几个军士大致也知道了这烤虫子的诀窍,小火慢烤,僵硬变色即熟。
    在围观的乡亲们羡慕的眼光中,孙享福端着半锅糜子粥匆匆的回了家,找了家里吃饭的一个竹制汤勺,急匆匆的给妹妹先喂了一口,而闻着糜子味的弟弟也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你慢些吃,这有半锅呢!不能一下吃太饱······”
    一边叮嘱着弟弟,一边看着半昏迷状态的妹妹贪婪的允吸着汤勺,孙享福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人生竟然有那么多的责任,既然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里,那就好好的把日子过下去吧!
    连喂了几汤勺糜子粥之后,孙小妹终于睁开了自己的眼睛,她这种眩晕状态是饿出来的,肚子里一旦有了食,马上就恢复了些许力气,已经能够坐起来自己吃了。
    “大哥,爹娘死后,这是我吃的最好的一顿,对了,你是从那弄来的糜子,难道是地里的庄稼已经可以收获了?太好了,我们终于把今年熬过去了。”
    看着一边喝粥,一边傻乐呵的二弟,孙享福不想打击他,田地里的糜子和小麦得到中秋之后才能收获,现在才六月中旬,至少还得两个多月呢!
    不过,既然认清了自己穿越的事实,孙享福不认为自己会被吃饭的问题难住,于是摸了摸弟弟妹妹的头道,“放心吧,以后大哥再也不会让你们挨饿了。”
    “大哥你真好。”
    这是三天以来孙享福第一次听到小妹说话,记得去年父母重病的时候,村长胡才曾经一度提议孙父将小妹卖掉,换些钱粮,熬过一年,而那段时间,正是小妹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光,有好几拨人伢子来村里看过她,并讨价还价,最后都是在孙母的强烈反对下没能交易成功。
    这个时代,一旦卖身为奴,就世世代代都是贱籍,除非有大机缘,否则很难翻身,孙母娘家的具体出处孙父也不知道,战乱年代,逃难凑到了一起,就过上了日子,他想不到在这件事情上,这个萍水相逢的女人会这么执拗,宁可饿死病死也不妥协,最后只得两个人双双亡故。
    也正是这段经历,让小妹的性子变的怯生生的,平时见到生人就怕,即便是跟家里的人相处,也小心翼翼的,生怕惹家里人生气。
    “我是你们的大哥,对你们好是应该的,好了,一次不能吃太多,我给你们每人留一碗,你们先睡一觉,起来之后再吃,我得回去还人家锅了。”
    孙享福摸着两个小家伙的头,两个小家伙乖乖的点了点头,只是眼神还是不断瞄向两个被盛着粥的陶碗。
    出了家门,孙享福很快的将锅送到了村头,看着并没有刷洗的锅,村民王大牛喜滋滋的接过之后跑回了自家,想来,锅里残留的一些糜子能让他把今天熬过去。
    有时候想想,人们为什么那么称颂贞观之治,或许是因为李世民把这个时期的人民从这么艰苦的条件下带入到了丰衣足食的地步吧!
    十几根带着竹虫粪便的大竹被砍倒,里面的虫子不少,孙享福已经不知道那些军士们吃到第几串了,现在负责砍竹子抓竹虫的是以胡才为首的村民,至于军士们,则是一人拿着好几根竹签子在烤虫。
    “几位军爷,吃了咱村的一顿肉食,却只给了半锅糜子,这么做有点不厚道吧!”
    孙享福貌似是冲着所有烤虫的军士说的,眼睛却只看向那个少年军士,他知道,也就只有这个少年军士在乎他说的话。
    “那又怎样?你们是民,我们是兵,民养兵,天经地义,这事拿到太子面前去说,也是这个理。可别再打我们行军粮的主意了,那是有数的,后面的几天,我们这队人马还得靠这些粮食过活。”
    少年军士并没有孙享福想象的那么好说话,而且,他说的也没错,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操蛋,统治者拥有这个国度一切人或物的主权,言出法随,他说要拿你什么,你就必须得奉献什么,而军士,则是具体执行统治者意志的人,尤其是像这队配备了横刀和马枪以及精良战马的军士,如果孙享福读的历史书够多,一定会猜到,这就是李世民属下的玄甲骑兵,只是现在他们没有披重甲而已。
    “军粮小子自是不敢要,但那些不是必须要的物品,可否打赏些,要是这样,你下次路过此地,在下还请你吃烤竹虫。”
    细细的打量过这个少年军士之后,孙享福确定了这小子是个富二代,因为他的脖子上居然挂着一块雕工精细的玉,而腰间的锦囊是用丝绸做的,鼓鼓囊囊的装着许多东西,至于那马鞍马镫,更是不用说,比军候张勇的还要好,就差镶金嵌玉了。
    “我爹常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于是,他经常到那位面前哭闹,于是,就得了许多别人没有的好处,而你,这是想在我这里挤点奶吗?”
    想不到少年军士的面相看上去有几分粗狂,内里却是个人精,孙享福的小伎俩被识破,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只是用真诚的目光看着少年军士的眼睛,他相信,这个世界的人民是淳朴的,这个世界的富家子弟,享受完是一定会给小费打赏滴。
    可惜他猜错了,少年军士说完这句就没有下文了,于是,他只得站在一旁,眼瞅着这少年吃下十几大串竹虫后还意犹未尽。
    于是,孙享福终于忍不住道“这些竹虫是全村上下秋收之前最后的一点吃食,虽然很难管饱,但营养充足,每个人一天只要吃一两串,就不会被饿死,所以,请你给这个村子里的人一条生路吧!如果你们实在嘴馋想吃个饱,我还有另外一种食物推荐给你们,管饱。”
    “另外一种食物?你且寻来。”少年闻言来劲了。
    “就怕你不敢吃。”
    “会比这竹虫更恶心吗?不过既然被你称作是食物,想来也只是长的不好看,吃起来却很香的东西,快快弄来,如果真的好吃又管饱,我自有福缘给你。”
    “呵呵,这东西你应该也熟悉,就是蚂蚱,或者叫它蝗虫。”
    “蝗,蝗虫?那东西也能吃?”
    少年愣了,他总算是体会到了先前张勇想抽刀打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