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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原本两叁岁发生的事很难记得住,周益黎却清晰的记得他叁岁时的那个冷涩冬日,他被老人带到这个灰白的山村。
    郝爷爷并不是周益黎的亲人,而是周家的老管家,裕山则是郝爷爷几十年未踏足的家乡。他的命是周家给的,他在周家当了几十年仆人后,周方椿告诉他,他可以走了,只是还得带个人走,并且没有允许再也不要出现。
    郝爷爷站在周家大门外,看着手里牵着的默默流泪的小孩,有些不忍。他不明白,这亲孙子咋说不要就不要了呢。
    好在周家给了他足够的钱,能让他养活这孩子。
    他从没叫过孩子的名字,还是保持在周家的习惯,即使回到自己的地盘依然称呼一个半大的孩子“少爷“。他想,周家不是一般的家庭,肯定舍不得自己家的血脉流落在外,用不了多久,定会把孩子接回去的。
    然而事与愿违,郝爷爷也渐渐断了念想,带着周家少爷安心过日子。周益黎五岁时,他想着家里有个女人好照顾孩子,便找了村里一个老寡妇搭伙过日子。这女人啥都好,就是精神有时不太稳定,直到两年后的一个夏日,她在池塘边捡着一孩子。叁十多度的天气,孩子被厚厚的襁褓裹着,蛮不吭声,眼珠子牢牢地盯着女人看。女人恍若初醒,又哭又叫,孩子没被她尖锐的声音吓到,反而“咯咯”地笑着。
    郝爷爷对于多养个娃娃没啥意见,他知道女人苦,这会儿捡着的娃娃正好填了她心底里那个大窟窿。他是高兴的。更何况,他还瞧见他们家那个苦瓜脸少爷像是终于找到了乐趣般的围着女人和孩子打转。
    郝时荷说话说得晚,第一个会叫的不是“奶奶”也不是“爷爷”,而是“哥哥”。在女人怀里也总是惦记着哥哥,不停巴望着,哥哥怎么还没回来。
    有一天,周益黎像只斗败的公鸡一样垂着脑袋进屋,下午他满怀信心的拿着郝爷爷给他做的新弹弓去找村长家的阿牛比试,谁知几次败下阵来,才被阿牛告知弹弓是他爸去镇上开会时买来的,威力比郝爷爷做的这个大多了。他正在气头上,便用力推开一心往他怀里钻的女娃娃。
    但,即使对方如此冷漠,女娃娃仍然不肯放弃。
    女人摇摇头,感叹道:“骨头轻哦。”
    若是十几岁的郝时荷还记得她奶奶说的这句话,定会无比同意的点点头。
    她从九岁开始就寄住在周益黎的房间,也是从那时起,周益黎越来越不待见她。
    不待见就算了,她还必须热脸贴他冷屁股,这不是骨头轻是什么?
    两位老人家的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周益黎觉得,这俩人的脑袋也开始发昏。
    为了把他们这俩小的绑在一起,居然搞出这种名堂,他还不得不答应,不答应就得麻溜滚出去。
    他能滚到哪去,早就没人要他了。
    他抬头看见门口坐在小板凳上剥豆子的女孩,自我安慰道:行吧,好歹这“牛皮糖”知道他最爱吃啥。
    郝时荷最擅长的不是讨人喜欢,而是老老实实做事,一板一眼的,好没生趣。譬如这豆子身上透白的苞衣,也被她剔得一干二净。
    所以周益黎想,自己怎么能跟如此有耐心的人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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