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统领
篝火燃烧着松枝,独特的味道让人有些头晕,但闻了上瘾!
夜色沉寂,霜天清冷,北境辽阔的大地转换四季轮回,享受着这片黑土大地上最后的一丝宁静。
火堆上靠着一只野猪,周围围坐四人,油脂滴在火堆上发出嗤嗤的声响,香气散开让人垂涎,洛瓦伊王子阿尔方斯将食盐胡椒香料混合蜂蜜调成酱料均匀地涂在乳猪上面,同时转动木棍让其均匀受热,诱人的香气仿佛让北境的冬夜也变得不是那么寒冷了。
加莱尼雅眉头微微皱着,不舔舔嘴唇,香味刺激着她的感官,但同时又让她有些不安,“烹制食物本应是侍从做的,殿下,让我来吧!”
阿尔方斯扭头看了她一眼,笑着摇头,用和善的语气说道,“加莱尼雅是个强大的战士!我对你的武技’十分认可,但你做的东西还停留在可以吃的程度!”
加莱尼雅羞愧地低下头,费尔南笑着伸手去拍她的肩膀,“人都有所长有所短,你是个战士”看到加莱尼雅冷漠的目光,他的手停在空中,然后讪讪收了回去,摇头尴尬一笑。
火堆旁的第四个人眯着眼睛,头不住左右摇摆似乎这样的动作能够尽情感受逸散在寒冷空气中的烤肉香气,他就像一个吸食致幻药剂的瘾君子般眯着眼睛咧着嘴,满脸陶醉地沉溺在即将大快朵颐的美好时光。
“北境的野猪秋冬之时最是肥硕,又以燧北之地最佳,燧北野猪喜欢食用松塔和苔藓,肉质有股特别的清香,肥而不腻,百吃不厌不过我最惊讶的还是殿下你,竟然能将野猪烹调的这么美味,你那佐料是特制的吗?”
阿尔方斯笑了笑,“在残阳要塞经常猎一些荒原猪,这种脆烤野猪的做法还是残阳要塞守军伙夫教给我的”
他轻叹了口气,微微一笑,仿佛看到了那些粗犷而朴实的要塞守军被风沙雕琢的脸,但随后一个现实又将他的微笑收割,那些人现在已经死了!
他将烤熟的野猪放在松枝上,用匕首切下一块肋排递给中年男人。
“多谢,多谢,我这儿还有一些溪谷烈酒,一会儿咱们把它喝了!”男人双手接过肋排,一边吹气一边大口啃食了起来。
加莱尼雅皱眉看着这个粗粝的男人,心里有些不满,她很难将这个满脸大胡子,皮肤粗糙,乱蓬蓬的头发里面还夹带着草叶和刺果的男人和那个大名鼎鼎的佣兵首领联系在一起,这个邋遢的中年壮汉打碎了加莱尼雅心里为数不多的少女幻想之一。
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听爷爷提起过,活跃在洛瓦伊王国的众多佣兵组织中,最有名的便是号称拥有‘五百英豪’的‘大旗英雄会’,当代掌旗人名叫‘阿布拉姆’,人称‘锤死龙’,使用一柄传说由龙火铸造的重战锤‘老龙蹶’,手下五名旗主个个是强大的战士,统领着大旗英雄会五百英豪。
男人身后扛着的那柄青黑色的重战锤比加莱尼雅想象中更有震撼力,但它的主人难免让她有些失望,倒不是因为他那一身生了锈散发着嗖味儿的重铁甲,也不是因为他邋遢的外表,而是因为这男人从上到下都散发着一股轻佻的痞气,尤其那一双铜铃眼好几次色眯眯地瞄着自己凸起的胸甲,不像个成名已久的英雄人物。
“小姑娘,你怎么总偷偷看着我,是不是喜欢上我了?”阿布拉姆嚼着猪排笑道。
加莱尼雅皱着眉头转过身去,阿布拉姆哈哈一笑,对阿尔方斯笑道,“洛瓦伊王国诸葛家族的霸图斗气算得上最强大的斗气之一了,论刚猛蛮横,也就传奇猎魔人女武神所创的莽龙斗气能与之一较长短,只是可惜,女武神开创大剑狩魔人之后就隐居了,我也是没能见上一面!”
听到他提及自己所学的武技和斗气,加莱尼雅转过身看了看阿布拉姆,“魏统领知道山海斗气?”
他点点头,嘴里嚼着肉皮一边说道,“说起来我和诸葛先生上一次见面还是二十年前,我刚刚进入大旗英雄会,呵呵,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你是诸葛家族的人!诸葛老爷子还好吗?”
加莱尼雅点点头,“爷爷一切都好!”
“可我怎么听说老爷子在豪斯汀堡贵族圈儿似乎风评不太好,洛瓦伊王国贵族都骂他是个‘没有原则,见风使舵,老奸巨猾’的墙头草,老狐狸!”
“阿布拉姆统领关心的太多了!”加莱尼雅冷冷说道,狠狠嚼着嘴里的肉。
阿尔方斯笑道,“德拉戈什侯爵是我所见过最有智慧的贵族!”他转移话题说道,“我听说你的战锤是由龙火铸造,拥有破魔之力,能否让我看看!”
阿布拉姆将身边的战锤拎起扔向阿尔方斯,阿尔方斯单手接住,让阿布拉姆刮目相看了一番,战锤一入手阿尔方斯就感觉出来,这柄战锤比同样大小的精钢战锤几乎重了三倍多!
黑绿色的重战锤有一米六左右,垂头是一颗吐火巨龙的头颅形象,长柄上缠着皮带,用铆钉固定在沉重的金属柄上,上面的铆钉被磨得锃亮。
战锤隐约带着一股强大的压迫力,虽然是钝器,但却让人感觉到锋芒和寒意,仿佛有巨龙的气息在上面流转。
“不愧是大旗英雄会历代掌旗人所用之物,锤头和锤柄的比例恰到好处,能用最小的力发出最强的力量,重心也很完美,”
阿布拉姆听罢意外地正色道,“殿下也用战锤?”
阿尔方斯微微一笑,将老龙蹶扔了回去,“对付魔族强兽人的重甲,战锤最有效!重装甲重武器才是男人的浪漫!”
阿布拉姆点头认同地,啧声叹道,“我本以为像殿下这样的大贵族,用的武器无外乎骑士剑长枪这样的轻武器,没想到和我这等糙汉一样也喜欢用重武器!”
加莱尼雅冷声道,“阿布拉姆统领瞧不起用骑士剑的人吗?”
阿布拉姆哈哈一笑,指着加莱尼雅对阿尔方斯说道,“这丫头总针对我,看来是不喜欢我的,不过要说我不喜欢的武器,倒不是骑士剑,而是大枪!”
阿尔方斯加莱尼雅和费尔南不约而同看向他。
阿布拉姆将战锤轮了一圈儿,带起的劲风吹起一片火星,“战锤就像洛瓦伊王国的男人,厚重,不华丽,勇猛,不退缩,直爽,不圆滑,使用战锤的人也一样,要用好战锤,需有一往无前之势,与果决敏锐之心!出手时机最是讲究,战锤破甲能力强,一击往往必杀,但要是一击不中,那就可能被对方所杀!这就是所谓‘一锤子买卖’”
“但使用大枪的人,最要紧的是控制枪尖儿与对手的距离,讲究步伐与速度,真正会用大枪的往往是狡猾刁钻,进退自如之人,我不喜欢这类人,和他们相处太费脑子!”阿布拉姆战锤挥舞了一通,带起一阵狂风,最后战锤悬停在半空。
阿尔方斯见状眯眼说道,“大剑狩魔人中有一个会用大枪的,要是被她听到你这番言论,恐怕她要发火的!”
阿布拉姆脸上严肃的表情一扫而空,嘿嘿一笑,抓起一块猪腿肉一边吃一边笑道,“我指的是一般情况,大剑狩魔人那些人不能以常理度之,毕竟世界上像她们那么强悍的女人是很少的。”
“我有个问题一直没问!”他看着阿尔方斯说道,“洛瓦伊王国国王黑火十五世战死在两界长城外,王国大王子维克托也没能活着回去,你是埃里克家族第一继承人,这种情况下本应尽快加冕才对,怎么却跑到北境来了,魔国入侵,北境首当其冲,这些天我已经看到不少燧北的平民整村整村地往南方逃难,这里可不是好玩儿的地方!”
阿尔方斯摇摇头,切下猪耳朵嚼的清脆,“我没问阿布拉姆统领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出现在两界长城南,先生又为何问我为什么不在豪斯汀堡加冕?”
阿布拉姆哈哈一笑,“不说拉倒,我猜也猜的到,无非是你们贵族之间政权夺利呗!至于我为什么在这里?嘿,我们大旗英雄会和那些只知道钱的佣兵不同,我们这次要做个大买卖!”
阿尔方斯耸耸肩,“我在这儿也要做一个大买卖!”
(本章完)
夜色沉寂,霜天清冷,北境辽阔的大地转换四季轮回,享受着这片黑土大地上最后的一丝宁静。
火堆上靠着一只野猪,周围围坐四人,油脂滴在火堆上发出嗤嗤的声响,香气散开让人垂涎,洛瓦伊王子阿尔方斯将食盐胡椒香料混合蜂蜜调成酱料均匀地涂在乳猪上面,同时转动木棍让其均匀受热,诱人的香气仿佛让北境的冬夜也变得不是那么寒冷了。
加莱尼雅眉头微微皱着,不舔舔嘴唇,香味刺激着她的感官,但同时又让她有些不安,“烹制食物本应是侍从做的,殿下,让我来吧!”
阿尔方斯扭头看了她一眼,笑着摇头,用和善的语气说道,“加莱尼雅是个强大的战士!我对你的武技’十分认可,但你做的东西还停留在可以吃的程度!”
加莱尼雅羞愧地低下头,费尔南笑着伸手去拍她的肩膀,“人都有所长有所短,你是个战士”看到加莱尼雅冷漠的目光,他的手停在空中,然后讪讪收了回去,摇头尴尬一笑。
火堆旁的第四个人眯着眼睛,头不住左右摇摆似乎这样的动作能够尽情感受逸散在寒冷空气中的烤肉香气,他就像一个吸食致幻药剂的瘾君子般眯着眼睛咧着嘴,满脸陶醉地沉溺在即将大快朵颐的美好时光。
“北境的野猪秋冬之时最是肥硕,又以燧北之地最佳,燧北野猪喜欢食用松塔和苔藓,肉质有股特别的清香,肥而不腻,百吃不厌不过我最惊讶的还是殿下你,竟然能将野猪烹调的这么美味,你那佐料是特制的吗?”
阿尔方斯笑了笑,“在残阳要塞经常猎一些荒原猪,这种脆烤野猪的做法还是残阳要塞守军伙夫教给我的”
他轻叹了口气,微微一笑,仿佛看到了那些粗犷而朴实的要塞守军被风沙雕琢的脸,但随后一个现实又将他的微笑收割,那些人现在已经死了!
他将烤熟的野猪放在松枝上,用匕首切下一块肋排递给中年男人。
“多谢,多谢,我这儿还有一些溪谷烈酒,一会儿咱们把它喝了!”男人双手接过肋排,一边吹气一边大口啃食了起来。
加莱尼雅皱眉看着这个粗粝的男人,心里有些不满,她很难将这个满脸大胡子,皮肤粗糙,乱蓬蓬的头发里面还夹带着草叶和刺果的男人和那个大名鼎鼎的佣兵首领联系在一起,这个邋遢的中年壮汉打碎了加莱尼雅心里为数不多的少女幻想之一。
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听爷爷提起过,活跃在洛瓦伊王国的众多佣兵组织中,最有名的便是号称拥有‘五百英豪’的‘大旗英雄会’,当代掌旗人名叫‘阿布拉姆’,人称‘锤死龙’,使用一柄传说由龙火铸造的重战锤‘老龙蹶’,手下五名旗主个个是强大的战士,统领着大旗英雄会五百英豪。
男人身后扛着的那柄青黑色的重战锤比加莱尼雅想象中更有震撼力,但它的主人难免让她有些失望,倒不是因为他那一身生了锈散发着嗖味儿的重铁甲,也不是因为他邋遢的外表,而是因为这男人从上到下都散发着一股轻佻的痞气,尤其那一双铜铃眼好几次色眯眯地瞄着自己凸起的胸甲,不像个成名已久的英雄人物。
“小姑娘,你怎么总偷偷看着我,是不是喜欢上我了?”阿布拉姆嚼着猪排笑道。
加莱尼雅皱着眉头转过身去,阿布拉姆哈哈一笑,对阿尔方斯笑道,“洛瓦伊王国诸葛家族的霸图斗气算得上最强大的斗气之一了,论刚猛蛮横,也就传奇猎魔人女武神所创的莽龙斗气能与之一较长短,只是可惜,女武神开创大剑狩魔人之后就隐居了,我也是没能见上一面!”
听到他提及自己所学的武技和斗气,加莱尼雅转过身看了看阿布拉姆,“魏统领知道山海斗气?”
他点点头,嘴里嚼着肉皮一边说道,“说起来我和诸葛先生上一次见面还是二十年前,我刚刚进入大旗英雄会,呵呵,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你是诸葛家族的人!诸葛老爷子还好吗?”
加莱尼雅点点头,“爷爷一切都好!”
“可我怎么听说老爷子在豪斯汀堡贵族圈儿似乎风评不太好,洛瓦伊王国贵族都骂他是个‘没有原则,见风使舵,老奸巨猾’的墙头草,老狐狸!”
“阿布拉姆统领关心的太多了!”加莱尼雅冷冷说道,狠狠嚼着嘴里的肉。
阿尔方斯笑道,“德拉戈什侯爵是我所见过最有智慧的贵族!”他转移话题说道,“我听说你的战锤是由龙火铸造,拥有破魔之力,能否让我看看!”
阿布拉姆将身边的战锤拎起扔向阿尔方斯,阿尔方斯单手接住,让阿布拉姆刮目相看了一番,战锤一入手阿尔方斯就感觉出来,这柄战锤比同样大小的精钢战锤几乎重了三倍多!
黑绿色的重战锤有一米六左右,垂头是一颗吐火巨龙的头颅形象,长柄上缠着皮带,用铆钉固定在沉重的金属柄上,上面的铆钉被磨得锃亮。
战锤隐约带着一股强大的压迫力,虽然是钝器,但却让人感觉到锋芒和寒意,仿佛有巨龙的气息在上面流转。
“不愧是大旗英雄会历代掌旗人所用之物,锤头和锤柄的比例恰到好处,能用最小的力发出最强的力量,重心也很完美,”
阿布拉姆听罢意外地正色道,“殿下也用战锤?”
阿尔方斯微微一笑,将老龙蹶扔了回去,“对付魔族强兽人的重甲,战锤最有效!重装甲重武器才是男人的浪漫!”
阿布拉姆点头认同地,啧声叹道,“我本以为像殿下这样的大贵族,用的武器无外乎骑士剑长枪这样的轻武器,没想到和我这等糙汉一样也喜欢用重武器!”
加莱尼雅冷声道,“阿布拉姆统领瞧不起用骑士剑的人吗?”
阿布拉姆哈哈一笑,指着加莱尼雅对阿尔方斯说道,“这丫头总针对我,看来是不喜欢我的,不过要说我不喜欢的武器,倒不是骑士剑,而是大枪!”
阿尔方斯加莱尼雅和费尔南不约而同看向他。
阿布拉姆将战锤轮了一圈儿,带起的劲风吹起一片火星,“战锤就像洛瓦伊王国的男人,厚重,不华丽,勇猛,不退缩,直爽,不圆滑,使用战锤的人也一样,要用好战锤,需有一往无前之势,与果决敏锐之心!出手时机最是讲究,战锤破甲能力强,一击往往必杀,但要是一击不中,那就可能被对方所杀!这就是所谓‘一锤子买卖’”
“但使用大枪的人,最要紧的是控制枪尖儿与对手的距离,讲究步伐与速度,真正会用大枪的往往是狡猾刁钻,进退自如之人,我不喜欢这类人,和他们相处太费脑子!”阿布拉姆战锤挥舞了一通,带起一阵狂风,最后战锤悬停在半空。
阿尔方斯见状眯眼说道,“大剑狩魔人中有一个会用大枪的,要是被她听到你这番言论,恐怕她要发火的!”
阿布拉姆脸上严肃的表情一扫而空,嘿嘿一笑,抓起一块猪腿肉一边吃一边笑道,“我指的是一般情况,大剑狩魔人那些人不能以常理度之,毕竟世界上像她们那么强悍的女人是很少的。”
“我有个问题一直没问!”他看着阿尔方斯说道,“洛瓦伊王国国王黑火十五世战死在两界长城外,王国大王子维克托也没能活着回去,你是埃里克家族第一继承人,这种情况下本应尽快加冕才对,怎么却跑到北境来了,魔国入侵,北境首当其冲,这些天我已经看到不少燧北的平民整村整村地往南方逃难,这里可不是好玩儿的地方!”
阿尔方斯摇摇头,切下猪耳朵嚼的清脆,“我没问阿布拉姆统领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出现在两界长城南,先生又为何问我为什么不在豪斯汀堡加冕?”
阿布拉姆哈哈一笑,“不说拉倒,我猜也猜的到,无非是你们贵族之间政权夺利呗!至于我为什么在这里?嘿,我们大旗英雄会和那些只知道钱的佣兵不同,我们这次要做个大买卖!”
阿尔方斯耸耸肩,“我在这儿也要做一个大买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