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行同陌路
?齐雪祈一双媚眼此时闪现泪花,她默然的望着沈冲,嘴角微微的抽搐着。
“怎么?不想赚钱了?”沈冲怒喝道:“你不是很喜欢钱么?来!脱guang了,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你混蛋……”齐雪祈一把打掉沈冲手中的钱,哇的大哭出声,站起身来呼啦呼啦的跑出门去。
沈冲一把拉住齐雪祈,把她按回床上,喝道:“干什么?想跑吗?老实给我呆着。”
齐雪祈从来没见过沈冲如此大胆,以前他眼中的沈冲,完全是一个猥琐而怯懦的人,根本不值得她拿正眼去瞧,但现在,她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好象完成变成了另一个人,被沈冲按回床上,她感觉到害怕,害怕得使她连眼泪也不敢再流出来。
沈冲转过身,弯下腰,把散落在地上的钱一张一张拾起来;齐雪祈看到这种情形,以为沈冲回复了冷静,说道:“沈冲,你让我走吧,你要我陪你,今天真的不行!”
“操!干事还分时间的?给老子坐好!”沈冲低吼一声,然后拾起来的钱放在手里,坐在齐雪祈对面的沙发上,一字一顿的道:“你这张卖身契,是靠着我的五千块钱买回来的,以后你就是我的人,如果再让我知道你敢胡来,别怪老子不客气。”
“凭什么?”齐雪祈见走不掉,又见沈冲如此凶恶,大小姐脾气也上来了:“不就是五千块钱吗?我明天还给你!哼,臭美什么?不知道在哪里捡了几个小钱,就在我面前显摆……”
沈冲突然大笑道:“对!我是拣了几个钱,总比你******卖的钱干净。”
齐雪祈渐渐恢复本性,冷笑道:“我就是喜欢卖怎么了?你想****?哈哈,老娘不奉陪!别以为五千块钱就可以让我躺在你面前,这一辈子你都别想。”
说完这句话,齐雪祈轰然站起来,再次向门口走去。
“站住!”沈冲拦在她面前,喝道:“今天晚上你哪儿也去不了,乖乖的在这里陪我。”
“滚!”齐雪祈使劲一推,在沈冲没有提防的前提下,竟把沈冲推得向后倒去,接着她冷笑一声,夺门而出。
沈冲没有追出去,他点上一支烟,默默的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脑子里尽是齐雪祈刚才的影子。
这张卖身契,花了沈冲很大的精力弄来的,他原本是想吓唬吓唬齐雪祈,让这个女人警醒,但齐雪祈比他想象中要硬得多,原本以为这张卖身契和这些钱砸出去,齐雪祈就算不乖乖听话,也会有所感悟的,不过现在看来,事情越来越糟糕。
今天一大早,沈冲从银行取来一万块钱,先去找王坎,王坎到给了他一个好消息,说王林已经松口了,只要五千,就把齐雪祈放了。
下午吃晚饭的时候,他便邀了王坎去找王林,把五千块钱给了出去。
王林和王坎显然都没想到沈冲会真的拿出五千块钱来,王林之所以敢松口,也是知道沈冲的家底的,在这个小县城里,五千块钱已经算很多了。
但人家已经把五千块钱摆在自己面前了,做为一个混混头子,王林也不好食言,更何况,还有王坎在做中间人,无奈的王林,只得忍痛把那张卖身契给了沈冲。
在回家的路上,王坎追问了几次关于钱的来历,沈冲没有说实话,到不是他想对王坎隐藏什么,而是解释起来太过麻烦。
最后沈冲对这五千块钱的解释是从家里偷出来的,王坎大骂沈冲疯了,为了这么个女人,根本不值得。
但沈冲根本不在意,他心里想的是只要能把齐雪祈从火坑里救出来,花多大代价他都觉得值,毕竟沈冲知道只要自己的书没有问题,以后赚钱不是什么难事,但如果齐雪祈再这么沉沦下去,她就毁了。
钱可以再赚,但齐雪祈只有一个。
坐在金顶的房间里,沈冲一根烟接着一根烟的抽,他开始为自己的行动感觉到可怕,这还是我自己吗?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要对她这样?
但瞬间,他脑海里又出现齐雪祈那副妖媚的神情,想象着齐雪祈在这里可能会和无数个男人欢好过,他心头那股怒火就直冲脑门。
坐了好久,他强行把自己归于平静后,这才从沙发上站起来,默然的带着萧索之意,走出了房间。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沈冲和齐雪祈已经有一个月没见过面了,不过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沈冲知道了齐雪祈再也没有去过金顶,而且也没有和王林再有过接触。
从这个效果看来,沈冲觉得他还是成功了。
但从那次事情之后,两人即便是有街头碰面的可能,也会互相绕道走远,如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相见,两人也会装作不认识,行同陌路!
这个效果,也正是沈冲想要的,只要齐雪祈再不去做那些可耻的勾当,他就觉得自己做的事成功了。
齐雪祈的卖身契,已经被沈冲烧掉了,他不想让这件事流传出去,这张花了他五千块钱的纸,就被他这么毁灭了。
剩余的五千块钱,他真的买了一台电脑,而且他把配置搞成最低,配电脑只花了不到三千块钱,然后他找电信拉了网线。
这一切他对父母的解释是需要上网学一些知识;由于最近他的学习成绩有这明显的提高,父母也没反对他买电脑,只是追问了钱的来源。
沈冲的解释很简单,电脑不是他的,他在班上抓了张华,说电脑是张华买的,因为他家不在这里,没地方放,先放自己家。
父母也知道张华家很有钱,是从外地转来的学生,沈冲又拉来张华证明,父母这才没追问什么。
有了电脑,沈冲的写作时间马上大幅度的缩减,曾经用电脑码了两年字的沈冲,速度上早就成了快手。
他把稿子的大纲做好后,花了三个通宵,把第二本稿子赶了出来,发到了老蓝的邮箱里。
老蓝没想到第二本稿子能这么快收到,开心的不得了。
沈冲心中暗笑,当初在2005年的时候,沈冲一个月能写出八本稿子,而且几乎他只是工作二十五天,还是每天下午的时候工作,所以对打字速度超快的他来说,加快速度交一本稿子,并不是难事。
不过这样一来的问题就是沈冲每天去教室里就必须睡觉,因为他每天晚上还得在自己房里偷偷摸摸的起来码字。
但这有一点好处,就是他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写出了五本七万字的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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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想赚钱了?”沈冲怒喝道:“你不是很喜欢钱么?来!脱guang了,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你混蛋……”齐雪祈一把打掉沈冲手中的钱,哇的大哭出声,站起身来呼啦呼啦的跑出门去。
沈冲一把拉住齐雪祈,把她按回床上,喝道:“干什么?想跑吗?老实给我呆着。”
齐雪祈从来没见过沈冲如此大胆,以前他眼中的沈冲,完全是一个猥琐而怯懦的人,根本不值得她拿正眼去瞧,但现在,她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好象完成变成了另一个人,被沈冲按回床上,她感觉到害怕,害怕得使她连眼泪也不敢再流出来。
沈冲转过身,弯下腰,把散落在地上的钱一张一张拾起来;齐雪祈看到这种情形,以为沈冲回复了冷静,说道:“沈冲,你让我走吧,你要我陪你,今天真的不行!”
“操!干事还分时间的?给老子坐好!”沈冲低吼一声,然后拾起来的钱放在手里,坐在齐雪祈对面的沙发上,一字一顿的道:“你这张卖身契,是靠着我的五千块钱买回来的,以后你就是我的人,如果再让我知道你敢胡来,别怪老子不客气。”
“凭什么?”齐雪祈见走不掉,又见沈冲如此凶恶,大小姐脾气也上来了:“不就是五千块钱吗?我明天还给你!哼,臭美什么?不知道在哪里捡了几个小钱,就在我面前显摆……”
沈冲突然大笑道:“对!我是拣了几个钱,总比你******卖的钱干净。”
齐雪祈渐渐恢复本性,冷笑道:“我就是喜欢卖怎么了?你想****?哈哈,老娘不奉陪!别以为五千块钱就可以让我躺在你面前,这一辈子你都别想。”
说完这句话,齐雪祈轰然站起来,再次向门口走去。
“站住!”沈冲拦在她面前,喝道:“今天晚上你哪儿也去不了,乖乖的在这里陪我。”
“滚!”齐雪祈使劲一推,在沈冲没有提防的前提下,竟把沈冲推得向后倒去,接着她冷笑一声,夺门而出。
沈冲没有追出去,他点上一支烟,默默的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脑子里尽是齐雪祈刚才的影子。
这张卖身契,花了沈冲很大的精力弄来的,他原本是想吓唬吓唬齐雪祈,让这个女人警醒,但齐雪祈比他想象中要硬得多,原本以为这张卖身契和这些钱砸出去,齐雪祈就算不乖乖听话,也会有所感悟的,不过现在看来,事情越来越糟糕。
今天一大早,沈冲从银行取来一万块钱,先去找王坎,王坎到给了他一个好消息,说王林已经松口了,只要五千,就把齐雪祈放了。
下午吃晚饭的时候,他便邀了王坎去找王林,把五千块钱给了出去。
王林和王坎显然都没想到沈冲会真的拿出五千块钱来,王林之所以敢松口,也是知道沈冲的家底的,在这个小县城里,五千块钱已经算很多了。
但人家已经把五千块钱摆在自己面前了,做为一个混混头子,王林也不好食言,更何况,还有王坎在做中间人,无奈的王林,只得忍痛把那张卖身契给了沈冲。
在回家的路上,王坎追问了几次关于钱的来历,沈冲没有说实话,到不是他想对王坎隐藏什么,而是解释起来太过麻烦。
最后沈冲对这五千块钱的解释是从家里偷出来的,王坎大骂沈冲疯了,为了这么个女人,根本不值得。
但沈冲根本不在意,他心里想的是只要能把齐雪祈从火坑里救出来,花多大代价他都觉得值,毕竟沈冲知道只要自己的书没有问题,以后赚钱不是什么难事,但如果齐雪祈再这么沉沦下去,她就毁了。
钱可以再赚,但齐雪祈只有一个。
坐在金顶的房间里,沈冲一根烟接着一根烟的抽,他开始为自己的行动感觉到可怕,这还是我自己吗?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要对她这样?
但瞬间,他脑海里又出现齐雪祈那副妖媚的神情,想象着齐雪祈在这里可能会和无数个男人欢好过,他心头那股怒火就直冲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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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沈冲和齐雪祈已经有一个月没见过面了,不过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沈冲知道了齐雪祈再也没有去过金顶,而且也没有和王林再有过接触。
从这个效果看来,沈冲觉得他还是成功了。
但从那次事情之后,两人即便是有街头碰面的可能,也会互相绕道走远,如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相见,两人也会装作不认识,行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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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雪祈的卖身契,已经被沈冲烧掉了,他不想让这件事流传出去,这张花了他五千块钱的纸,就被他这么毁灭了。
剩余的五千块钱,他真的买了一台电脑,而且他把配置搞成最低,配电脑只花了不到三千块钱,然后他找电信拉了网线。
这一切他对父母的解释是需要上网学一些知识;由于最近他的学习成绩有这明显的提高,父母也没反对他买电脑,只是追问了钱的来源。
沈冲的解释很简单,电脑不是他的,他在班上抓了张华,说电脑是张华买的,因为他家不在这里,没地方放,先放自己家。
父母也知道张华家很有钱,是从外地转来的学生,沈冲又拉来张华证明,父母这才没追问什么。
有了电脑,沈冲的写作时间马上大幅度的缩减,曾经用电脑码了两年字的沈冲,速度上早就成了快手。
他把稿子的大纲做好后,花了三个通宵,把第二本稿子赶了出来,发到了老蓝的邮箱里。
老蓝没想到第二本稿子能这么快收到,开心的不得了。
沈冲心中暗笑,当初在2005年的时候,沈冲一个月能写出八本稿子,而且几乎他只是工作二十五天,还是每天下午的时候工作,所以对打字速度超快的他来说,加快速度交一本稿子,并不是难事。
不过这样一来的问题就是沈冲每天去教室里就必须睡觉,因为他每天晚上还得在自己房里偷偷摸摸的起来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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