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章:反击
耶律珍手中的火炮数量不少,除开最初配置给军队的的那一批外,便是萧绰最后调给他们的那两百门铁炮了,再加上能用投石机以及弩机等投掷出来的药包,辽军的火力其实并不差,至少不会比徐州城中的宋军差。
但在前期,耶律珍基本没怎么用。
一来是绵延方圆数里的那些壕沟、掩体,将火炮的杀伤力给降到了最低,而且耶律珍很清楚,那些铁炮的质量太差,只怕搞不好就是一次性的产品,所以不到最关键的时候,他绝不会使用。
好钢要用到刀刃之上,集中所有的火炮,一次性地给予宋军大量的杀伤,从而趁机破开徐州坚固的城墙,机会只有一次。
而现在,耶律珍认为机会业了。
数月的鏖战、争夺,现在徐州城外围的防守,已经基本被扫清了,城墙已经在望,宋军的最后一道防守线进入到了火炮的射程之内。
要么不用,要用,就做到极致。
前期,耶律珍忍受了极大的伤亡,与宋军在壕沟之中逐尺逐步的争夺阵地,就是为了最后能给宋军一个最大的惊喜。
现在,九成以上的壕沟、掩体都已经是他的了。
纵横交错的壕沟从外表上看似乎是一样的,但只有深处其间,你才会发现,其实里头大有千秋,根本就不一样。每一段不一样的壕沟,都有着不一样的作用。
当耶律珍拿到了这些壕沟的详细地图,仔细分析了这些不同壕沟掩体的作用之后,当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一场较量下来,他觉得自己受益匪浅,当真是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现在,他就把这些壕沟充分分地利用了起来。
数百门大炮,通过这些互相连通的壕沟,便悄悄地运抵了最前方,攻击时刻一到,撤去伪装,他们立即便能向城墙开火。
而在无数的壕沟里头,精锐的辽军士座,已经做好了最后的准备。
耶律珍不认为徐州的城墙能顶得住如此猛烈火力的集中攻击,城墙多半要被轰塌,即便不塌,这一区域之内防守的宋军,在猝不及防之下,必然也会被炮火一扫而空。
只要打开了一个缺口,那接下来的战事,就没有多少悬念了。
耶律珍站在一处石堡的顶端,凝视着皎洁的月光之下,那些微微闪亮的甲冑正在迅速而又安静地奔赴自己的位置。
这几天来,火炮一直都在悄悄地运输,悄悄地安装,今天最后的攻击部队也将到位。
黎明之前,攻击就将全面展开。
远处的徐州城,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
隐隐绰绰的火光之中,能看到列队持枪握刀的巡逻士兵在墙上走来走去。
回到了石堡内里,耶律珍取下铁盔放在一边,盘膝坐下,对亲卫道:“我眯一会儿,四更一刻,叫醒我!”
辽军火炮阵地之上,夏松盘坐在火炮旁边,他的身侧,坐着他的同乡夏大郎,一组火炮手四人,一名主炮手,一名清膛手,两名装填手,四人如果训练有素,配合默契,便能将火炮发射的速度提到最高,最好的炮组与最差的炮组,发射的速度,可以差上三四倍。
夏松他们是幽燕汉人,是最早被选去进行火炮发射训练的人,他们这些炮手,不是同乡,便是关戚,休戚相关。
当然,他们使用的,也是辽国精心打造的那些为数不多的青铜炮。
夏二郎忧心忡忡,看了一眼左右两边,那是一门门的铁炮,而看那些炮手的操作,很明显,并不是训练有素的模样。
“炮长!”他努了努嘴,示意夏松看那些铁炮。“炸了怎么办?当初老长官不是说过,铁炮好容易炸膛的吗?”
“闭嘴!”夏松低声喝道:“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把盔甲穿好!”
夏二郎叹一口气:“炮队这么密集,真要炸了膛,穿上盔甲又有什么用?炮弹片弄不死我们,震也把我们震死了。”
这些一直在接触火药武器,成天和炮打交道的人,比更多的人先一步弄明白了,火药武器杀伤力最大的地方,倒还不是那些破钉子破铁片伤人,而是爆炸之后那股冲击力量。
而现在,他们这片阵地之上火药的数量是惊人的,真要有个闪失,那里逃命去?
一般而言,炮兵的生存率还是极高的,他们并不会冲击在第一线,前方有个闪失,打了败仗,真要跑路了,他们也能最先跑。
而对于他们这样的技术兵种,上头的容忍度也还是很高的,一般而言,并不会追究他们跑路的责任。
可是如果自家炮炸了把自己炸死了,那就是天意了。
“铁炮有十发炮弹,我们有二十发!”夏松道:“打完了,也就没有我们什么事了。那些铁炮,再次,总也能撑过十来发吧!”
“但愿吧!”夏二郎道:“在这鬼地方窝了这么久了,我浑身上下都长满了疮,又疼又痒的让人难受之极。打完了这仗,我们就该回家了吧,这一辈子,我是绝不来这个又闷又湿又热的地方了!”
“谁想来呢!”夏松叹一口气。“算算时间,你侄子现在应当九个月了,你嫂子要临盆的时候我出的门,希望你侄儿周岁的时候,我能赶回家。”
“应该能吧。上头不是说宋人已经精疲力竭了吗?所以我们这才发动总攻,一举拿下敌人!”夏二郎道。
“谁知道呢!”夏松道:“当官的儿话,十句话里,你信个一两句也就可以了。”
夏二郎嘿嘿一笑:“我不信他们,我只信你。”
“让你们几个把那个坑再弄结实一点,你们搞得怎么样了?”夏松伸长脖子,看了一眼安静之极的徐州城:“我身上寒毛直竖,老是冒冷汗,感觉不好。”
“该不是伤风了吧?这鬼天气,这段时间里,整个炮营里,好多人都得了伤风!吓人得很!”夏二郎道:“炮长,按你的吩咐,我们找来了好多木头,把原先那个藏兵洞又弄了一遍,现在结实得紧!真有什么事,藏我们四个人,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夏松点了点头。
胡都古蹲在壕沟里,在他们这个位置,一抬头,便能清晰地看见几百步外的高大巍峨的徐州城,不能再往前了。
宋这狡滑得很,在城下一百多步远近的地方,宋人点燃了一堆一堆的篝火,将这片区域照得跟白昼一般,想要潜伏在那个区域,单个的人还能想些办法,但大部队就想也不要想了。
先前已经有斥候摸了过去,已经确认了,对面壕沟里已经没有了敌人,看来他们也明白在城外再也挡不住大辽了所以缩回到了城里。
胡都古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一批人,俗称敢死队,先锋队,一般而言,都是伤亡最大的部队。一场大战打下来,十个之中,能活下来三四成,就算是不错的了。
如果有办法,胡都古当然不想来这样的部队,可是谁让他胡都古家里,卷入到了早年的耶律喜叛乱中呢?家里长辈都死了,胡都古是这个家里年纪最大的人,家里有女人,还有孩子。
想要让家里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那他只能拿命来拼,死了,家里人可以因此得到赦免,如果不死,那当然更好,进了先锋营而不死的人,升官也一般快得很。
听到炮响,听到弩机的声音,什么也别想,埋头往前冲。这是有经验的前辈对他的耳提命面,跑得慢,死得就快。
当然,跑在前头死得快得也有,这是一个机率问题。
仔细地检查着鞋子,衣裤,所有散开场的地方,胡都古都用绳子或者麻布将其扎了起来,他们这些人,可不像身后的皮室军,属珊军,还有全套的盔甲。
先锋营里所有人的装备,都靠自己。
胡都古有一顶铁盔,身上穿得是纸甲,他家以前在辽国,就是做纸甲的,纸甲比铁甲轻,真正好的纸甲,防护性能并不比铁甲差了,只不过纸甲怕水而已。
天不下雨,纸甲的好处还是很明显的,轻,能够跑得很快。
真穿一身大几十斤的铁甲,想要跑得很快,那就是妄想。
时间在一点一点的推移,胡都古坐了下来,伸长了腿子,从怀里掏出一块肉脯,缓缓地嚼了起来。这是他上一战的时候,杀死了一个宋军之后,从对方身上搜出来的,味道很好,不但有盐巴,似乎还用了香料。
宋人真是奢侈。
这一战打赢了,只要不死,自己便能脱出先锋营,接下来说不定还能当一个百夫长啥的,那就能从宋人这里抢不少好东西了。
家里几个小子不用理会他们,得自己去挣饭,但几个姑娘要嫁出去,嫁妆就绝不能少,否则去了夫家,抬不起来头。
辽军已经做好了攻击前的最后准备。
而在城头之上,看起来平静的表面之下,却是暗流涌动。
张任张开的嘴巴,一直便没有合扰过来。
长长的城墙墙垛之后,马面之后,箭楼之上,都摆满了青铜火炮,而在城下,每隔数十步,便有一台巨大的投石机,而这些投石机现在投掷的可不是石头,而是被点燃的火药包。当然,还有那些强弩,每一支强弩之上,都被绑着一包炸药。
“你是一个福将,我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有运气的一个将领!”高迎祥丝毫不掩饰他为什么把张任给弄到了这里来,“虽然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但是我还是要沾沾你的运气。”
张任无话可说。
要是换个跟自己地位一样的家伙,自己必然是饱以老拳,但眼前这个人的地位,比自己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别一副委屈的样子。”高迎祥瞥了一眼张任:“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啥时候开始?”张任道:“按照先前的布置,我觉得您是准备把这块地皮全都翻过来吧!”
“当然得翻过来!”高迎祥哈哈大笑:“在那片区域里,隐藏着至少三万辽军最精锐的部队,灭了他们,辽人的脊梁骨也就断了,这场战事,基本上可以划上句号。你别着急,以后有的是你建功立业的时候,接下来要把辽人一口气赶出去,这可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事情。”
“我不急!”张任笑道。
“这样才好,你升官已经够快了,全军最年轻的指挥使,也就比萧太师晚了一点点,知足吧,再不把功劳让给别人一些,就会让人嫉妒了。这对你以后的成长可不利!”
“多谢大将军教诲!”
“你是官宦之家,这些道理,想来自小就是懂得,倒敢不须我教!”高迎祥笑着抬头看了看月色:“要开始了,期待吗?”
“当然!接下来的一幕,必然会是划时代的。”张任站得很是端正。
高迎祥笑着提起了面前的一对鼓槌。
在他的面前,有一面巨大的牛皮鼓。
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咚的一声响,打破了夜空的寂静。
随着这一声响,昏暗的徐州城头,霎那之间亮起了无数火把,将城头照得一片透亮。与城下百余步外的那些篝火的光亮连成了一片。
连绵不断的鼓声响了起来,伴随着鼓声的,是城头之上骤然喷出的团团火光。
三更三刻时,宋军突然率先发起了攻击。
眯眼候寐的乌都古在听到鼓声的那一刻,下意识地便翻身而起,提起手里的长矛,猫着腰便向前冲去,受他的影响,这条壕沟里所有人都跟着他,用最快的速度向前奔跑。
乌都古的这个下意识的举动,救了他的命。
因为他刚刚离开先前的位置,投石机投掷出来的火药包,便落在了他们这片区域,霎那之间,火炮和浓烟便将那片区域完全覆盖。
高迎祥集结了数百门火炮,投石机,强弩,将这一片区域作了详细的划分,把任务分到了每一门炮,每一台投石机,每一台弩机之上,这些武器,必须把分配给他们的所有的炮弹、火药包尽数地射将出去,打在分给他们的那一片区域之上。
(本章完)
但在前期,耶律珍基本没怎么用。
一来是绵延方圆数里的那些壕沟、掩体,将火炮的杀伤力给降到了最低,而且耶律珍很清楚,那些铁炮的质量太差,只怕搞不好就是一次性的产品,所以不到最关键的时候,他绝不会使用。
好钢要用到刀刃之上,集中所有的火炮,一次性地给予宋军大量的杀伤,从而趁机破开徐州坚固的城墙,机会只有一次。
而现在,耶律珍认为机会业了。
数月的鏖战、争夺,现在徐州城外围的防守,已经基本被扫清了,城墙已经在望,宋军的最后一道防守线进入到了火炮的射程之内。
要么不用,要用,就做到极致。
前期,耶律珍忍受了极大的伤亡,与宋军在壕沟之中逐尺逐步的争夺阵地,就是为了最后能给宋军一个最大的惊喜。
现在,九成以上的壕沟、掩体都已经是他的了。
纵横交错的壕沟从外表上看似乎是一样的,但只有深处其间,你才会发现,其实里头大有千秋,根本就不一样。每一段不一样的壕沟,都有着不一样的作用。
当耶律珍拿到了这些壕沟的详细地图,仔细分析了这些不同壕沟掩体的作用之后,当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一场较量下来,他觉得自己受益匪浅,当真是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现在,他就把这些壕沟充分分地利用了起来。
数百门大炮,通过这些互相连通的壕沟,便悄悄地运抵了最前方,攻击时刻一到,撤去伪装,他们立即便能向城墙开火。
而在无数的壕沟里头,精锐的辽军士座,已经做好了最后的准备。
耶律珍不认为徐州的城墙能顶得住如此猛烈火力的集中攻击,城墙多半要被轰塌,即便不塌,这一区域之内防守的宋军,在猝不及防之下,必然也会被炮火一扫而空。
只要打开了一个缺口,那接下来的战事,就没有多少悬念了。
耶律珍站在一处石堡的顶端,凝视着皎洁的月光之下,那些微微闪亮的甲冑正在迅速而又安静地奔赴自己的位置。
这几天来,火炮一直都在悄悄地运输,悄悄地安装,今天最后的攻击部队也将到位。
黎明之前,攻击就将全面展开。
远处的徐州城,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
隐隐绰绰的火光之中,能看到列队持枪握刀的巡逻士兵在墙上走来走去。
回到了石堡内里,耶律珍取下铁盔放在一边,盘膝坐下,对亲卫道:“我眯一会儿,四更一刻,叫醒我!”
辽军火炮阵地之上,夏松盘坐在火炮旁边,他的身侧,坐着他的同乡夏大郎,一组火炮手四人,一名主炮手,一名清膛手,两名装填手,四人如果训练有素,配合默契,便能将火炮发射的速度提到最高,最好的炮组与最差的炮组,发射的速度,可以差上三四倍。
夏松他们是幽燕汉人,是最早被选去进行火炮发射训练的人,他们这些炮手,不是同乡,便是关戚,休戚相关。
当然,他们使用的,也是辽国精心打造的那些为数不多的青铜炮。
夏二郎忧心忡忡,看了一眼左右两边,那是一门门的铁炮,而看那些炮手的操作,很明显,并不是训练有素的模样。
“炮长!”他努了努嘴,示意夏松看那些铁炮。“炸了怎么办?当初老长官不是说过,铁炮好容易炸膛的吗?”
“闭嘴!”夏松低声喝道:“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把盔甲穿好!”
夏二郎叹一口气:“炮队这么密集,真要炸了膛,穿上盔甲又有什么用?炮弹片弄不死我们,震也把我们震死了。”
这些一直在接触火药武器,成天和炮打交道的人,比更多的人先一步弄明白了,火药武器杀伤力最大的地方,倒还不是那些破钉子破铁片伤人,而是爆炸之后那股冲击力量。
而现在,他们这片阵地之上火药的数量是惊人的,真要有个闪失,那里逃命去?
一般而言,炮兵的生存率还是极高的,他们并不会冲击在第一线,前方有个闪失,打了败仗,真要跑路了,他们也能最先跑。
而对于他们这样的技术兵种,上头的容忍度也还是很高的,一般而言,并不会追究他们跑路的责任。
可是如果自家炮炸了把自己炸死了,那就是天意了。
“铁炮有十发炮弹,我们有二十发!”夏松道:“打完了,也就没有我们什么事了。那些铁炮,再次,总也能撑过十来发吧!”
“但愿吧!”夏二郎道:“在这鬼地方窝了这么久了,我浑身上下都长满了疮,又疼又痒的让人难受之极。打完了这仗,我们就该回家了吧,这一辈子,我是绝不来这个又闷又湿又热的地方了!”
“谁想来呢!”夏松叹一口气。“算算时间,你侄子现在应当九个月了,你嫂子要临盆的时候我出的门,希望你侄儿周岁的时候,我能赶回家。”
“应该能吧。上头不是说宋人已经精疲力竭了吗?所以我们这才发动总攻,一举拿下敌人!”夏二郎道。
“谁知道呢!”夏松道:“当官的儿话,十句话里,你信个一两句也就可以了。”
夏二郎嘿嘿一笑:“我不信他们,我只信你。”
“让你们几个把那个坑再弄结实一点,你们搞得怎么样了?”夏松伸长脖子,看了一眼安静之极的徐州城:“我身上寒毛直竖,老是冒冷汗,感觉不好。”
“该不是伤风了吧?这鬼天气,这段时间里,整个炮营里,好多人都得了伤风!吓人得很!”夏二郎道:“炮长,按你的吩咐,我们找来了好多木头,把原先那个藏兵洞又弄了一遍,现在结实得紧!真有什么事,藏我们四个人,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夏松点了点头。
胡都古蹲在壕沟里,在他们这个位置,一抬头,便能清晰地看见几百步外的高大巍峨的徐州城,不能再往前了。
宋这狡滑得很,在城下一百多步远近的地方,宋人点燃了一堆一堆的篝火,将这片区域照得跟白昼一般,想要潜伏在那个区域,单个的人还能想些办法,但大部队就想也不要想了。
先前已经有斥候摸了过去,已经确认了,对面壕沟里已经没有了敌人,看来他们也明白在城外再也挡不住大辽了所以缩回到了城里。
胡都古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一批人,俗称敢死队,先锋队,一般而言,都是伤亡最大的部队。一场大战打下来,十个之中,能活下来三四成,就算是不错的了。
如果有办法,胡都古当然不想来这样的部队,可是谁让他胡都古家里,卷入到了早年的耶律喜叛乱中呢?家里长辈都死了,胡都古是这个家里年纪最大的人,家里有女人,还有孩子。
想要让家里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那他只能拿命来拼,死了,家里人可以因此得到赦免,如果不死,那当然更好,进了先锋营而不死的人,升官也一般快得很。
听到炮响,听到弩机的声音,什么也别想,埋头往前冲。这是有经验的前辈对他的耳提命面,跑得慢,死得就快。
当然,跑在前头死得快得也有,这是一个机率问题。
仔细地检查着鞋子,衣裤,所有散开场的地方,胡都古都用绳子或者麻布将其扎了起来,他们这些人,可不像身后的皮室军,属珊军,还有全套的盔甲。
先锋营里所有人的装备,都靠自己。
胡都古有一顶铁盔,身上穿得是纸甲,他家以前在辽国,就是做纸甲的,纸甲比铁甲轻,真正好的纸甲,防护性能并不比铁甲差了,只不过纸甲怕水而已。
天不下雨,纸甲的好处还是很明显的,轻,能够跑得很快。
真穿一身大几十斤的铁甲,想要跑得很快,那就是妄想。
时间在一点一点的推移,胡都古坐了下来,伸长了腿子,从怀里掏出一块肉脯,缓缓地嚼了起来。这是他上一战的时候,杀死了一个宋军之后,从对方身上搜出来的,味道很好,不但有盐巴,似乎还用了香料。
宋人真是奢侈。
这一战打赢了,只要不死,自己便能脱出先锋营,接下来说不定还能当一个百夫长啥的,那就能从宋人这里抢不少好东西了。
家里几个小子不用理会他们,得自己去挣饭,但几个姑娘要嫁出去,嫁妆就绝不能少,否则去了夫家,抬不起来头。
辽军已经做好了攻击前的最后准备。
而在城头之上,看起来平静的表面之下,却是暗流涌动。
张任张开的嘴巴,一直便没有合扰过来。
长长的城墙墙垛之后,马面之后,箭楼之上,都摆满了青铜火炮,而在城下,每隔数十步,便有一台巨大的投石机,而这些投石机现在投掷的可不是石头,而是被点燃的火药包。当然,还有那些强弩,每一支强弩之上,都被绑着一包炸药。
“你是一个福将,我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有运气的一个将领!”高迎祥丝毫不掩饰他为什么把张任给弄到了这里来,“虽然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但是我还是要沾沾你的运气。”
张任无话可说。
要是换个跟自己地位一样的家伙,自己必然是饱以老拳,但眼前这个人的地位,比自己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别一副委屈的样子。”高迎祥瞥了一眼张任:“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啥时候开始?”张任道:“按照先前的布置,我觉得您是准备把这块地皮全都翻过来吧!”
“当然得翻过来!”高迎祥哈哈大笑:“在那片区域里,隐藏着至少三万辽军最精锐的部队,灭了他们,辽人的脊梁骨也就断了,这场战事,基本上可以划上句号。你别着急,以后有的是你建功立业的时候,接下来要把辽人一口气赶出去,这可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事情。”
“我不急!”张任笑道。
“这样才好,你升官已经够快了,全军最年轻的指挥使,也就比萧太师晚了一点点,知足吧,再不把功劳让给别人一些,就会让人嫉妒了。这对你以后的成长可不利!”
“多谢大将军教诲!”
“你是官宦之家,这些道理,想来自小就是懂得,倒敢不须我教!”高迎祥笑着抬头看了看月色:“要开始了,期待吗?”
“当然!接下来的一幕,必然会是划时代的。”张任站得很是端正。
高迎祥笑着提起了面前的一对鼓槌。
在他的面前,有一面巨大的牛皮鼓。
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咚的一声响,打破了夜空的寂静。
随着这一声响,昏暗的徐州城头,霎那之间亮起了无数火把,将城头照得一片透亮。与城下百余步外的那些篝火的光亮连成了一片。
连绵不断的鼓声响了起来,伴随着鼓声的,是城头之上骤然喷出的团团火光。
三更三刻时,宋军突然率先发起了攻击。
眯眼候寐的乌都古在听到鼓声的那一刻,下意识地便翻身而起,提起手里的长矛,猫着腰便向前冲去,受他的影响,这条壕沟里所有人都跟着他,用最快的速度向前奔跑。
乌都古的这个下意识的举动,救了他的命。
因为他刚刚离开先前的位置,投石机投掷出来的火药包,便落在了他们这片区域,霎那之间,火炮和浓烟便将那片区域完全覆盖。
高迎祥集结了数百门火炮,投石机,强弩,将这一片区域作了详细的划分,把任务分到了每一门炮,每一台投石机,每一台弩机之上,这些武器,必须把分配给他们的所有的炮弹、火药包尽数地射将出去,打在分给他们的那一片区域之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