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三章 自由的代价
?在所有的财富之中,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无数人都渴望拥有的东西。
因为其他的一切财富,都建立在土地这个基础之上,哪怕现实世界中的所谓城镇人口,虽然已经不再从事土地的耕种,但其居住的房屋也与土地息息相关。
在一些信息并不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建设用地被炒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不说那些上亿的地块,就在魏民生这个小县城上,一亩建设用土地的卖价就能够达到百万以上。
而这一亩大小的土地,就算是种毒*品也无法在短短的几十年里获得百万以上的收益吧,更别说种那些普通的粮食了。
但世界上的土地资源是固定的,而人却在这个世界上来来往往,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无限的人来瓜分一个有限的资源,中间肯定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而国资部小宝所反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吗?”
这个问题肯定不是小宝所关心的,只是因为小宝是魏民生的弟子,而且年龄不大,把这个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通过他提出来,即使魏民生有些不高兴,也不会挨骂。
大家都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了,但魏民生只是用目光扫了一下场中之人,然后说:“土地是上天赐予我们每一个生命的富贵财富,每一块土地的寿命都与天齐,你们用有限的生命如何去拥有与天同寿的土地?
土地不同于一般的财富,它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财富,我们任何人都有权力利用它创造更多的财富,但我们任何人也都有权力对损坏土地本身的行为进行制止。
既然大家选择了成为我华夏国的成员,那么所有的人都应该拥有使用华夏国所有土地从事生产、生活的权力。
正因为这个特殊的性质,所以我不允许华夏国的人在华夏国之外拥有自己的私产,因为这样的话会不但会造成个体之间的不公平,更重要的是我们华夏国无法区分,哪些财产是需要我们华夏国倾国之力去保护的。
华夏国虽然致力于保障每一个成员的财产,但也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大保障的范围,没有得到华夏国承认的个人财产是无法受到华夏国相关法律的保护的。
所有的选择、放弃都是为了最终的公平,所以凡是可能影响到不公平的东西我们都要舍弃,哪怕它在某一部分人的眼里看起来非常美好。
而且多年以后,我们华夏国的成员会越来越多,到了没有土地可分的时候,又用什么方式来保证这些新增人口使用土地的权力?
如果土地成为了私有财产,就具备了继承的属性,在无法保证新增人口拥有土地的情况下,他们的后代就会说:凭什么有些人生来就有土地,有些人生来就该没有立锥之地,这真的公平吗?
另外,在我们华夏国里,所有的土地都需要尽最大程度的开发、利用,许多涉及到大家公共利益的建设必须要统一进行规划,如果把土地全部分给了个人所有,那又该如何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呢?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建设部决定修一条到夷陵的直路,修路过程中需要占用的土地该如何调济?
一些人可能会被这条道路占掉一小部分土地,这样的损失他承受得起,但一些人可能会失去大部分土地,这样的损失他承受不起。
对于个人这些承受不起的损失,国家又该如何去补偿呢?
国家所有的土地都已经分给了个人,又该到哪里去找合适的地方来补偿这些人呢?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化就限制了整个国家的发展步伐。
就好像我先前说的,如果其他三国的人无法利用的土地,就是在舍弃上天的恩赐,所以我们就可以把这些荒芜和产出太低的土地视为我们华夏国的领地。
同样的道理,就算我现在把华夏国的所有土地分给在座的各位,又有哪一个敢保证能够充分地对这些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开发利用这些土地的话,他们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和这些土地绑在了一起,在这样的情况下,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实际上他已经失去了个人的自由。
而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自由是所有人幸福的源泉,一个连自由都被死死地捆绑在一片固定土地上的人又哪里谈得上幸福。
也许你们现在不太理解自由的意义,但这不重要,我相信你们的有生之年能够理解到自由的真正意义,并且决定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自己所追求的自由。
所以,在我华夏国的领地里,所有的财富都可以私有,唯独土地不可,这是自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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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其他的一切财富,都建立在土地这个基础之上,哪怕现实世界中的所谓城镇人口,虽然已经不再从事土地的耕种,但其居住的房屋也与土地息息相关。
在一些信息并不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建设用地被炒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不说那些上亿的地块,就在魏民生这个小县城上,一亩建设用土地的卖价就能够达到百万以上。
而这一亩大小的土地,就算是种毒*品也无法在短短的几十年里获得百万以上的收益吧,更别说种那些普通的粮食了。
但世界上的土地资源是固定的,而人却在这个世界上来来往往,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无限的人来瓜分一个有限的资源,中间肯定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而国资部小宝所反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吗?”
这个问题肯定不是小宝所关心的,只是因为小宝是魏民生的弟子,而且年龄不大,把这个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通过他提出来,即使魏民生有些不高兴,也不会挨骂。
大家都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了,但魏民生只是用目光扫了一下场中之人,然后说:“土地是上天赐予我们每一个生命的富贵财富,每一块土地的寿命都与天齐,你们用有限的生命如何去拥有与天同寿的土地?
土地不同于一般的财富,它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财富,我们任何人都有权力利用它创造更多的财富,但我们任何人也都有权力对损坏土地本身的行为进行制止。
既然大家选择了成为我华夏国的成员,那么所有的人都应该拥有使用华夏国所有土地从事生产、生活的权力。
正因为这个特殊的性质,所以我不允许华夏国的人在华夏国之外拥有自己的私产,因为这样的话会不但会造成个体之间的不公平,更重要的是我们华夏国无法区分,哪些财产是需要我们华夏国倾国之力去保护的。
华夏国虽然致力于保障每一个成员的财产,但也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大保障的范围,没有得到华夏国承认的个人财产是无法受到华夏国相关法律的保护的。
所有的选择、放弃都是为了最终的公平,所以凡是可能影响到不公平的东西我们都要舍弃,哪怕它在某一部分人的眼里看起来非常美好。
而且多年以后,我们华夏国的成员会越来越多,到了没有土地可分的时候,又用什么方式来保证这些新增人口使用土地的权力?
如果土地成为了私有财产,就具备了继承的属性,在无法保证新增人口拥有土地的情况下,他们的后代就会说:凭什么有些人生来就有土地,有些人生来就该没有立锥之地,这真的公平吗?
另外,在我们华夏国里,所有的土地都需要尽最大程度的开发、利用,许多涉及到大家公共利益的建设必须要统一进行规划,如果把土地全部分给了个人所有,那又该如何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呢?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建设部决定修一条到夷陵的直路,修路过程中需要占用的土地该如何调济?
一些人可能会被这条道路占掉一小部分土地,这样的损失他承受得起,但一些人可能会失去大部分土地,这样的损失他承受不起。
对于个人这些承受不起的损失,国家又该如何去补偿呢?
国家所有的土地都已经分给了个人,又该到哪里去找合适的地方来补偿这些人呢?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化就限制了整个国家的发展步伐。
就好像我先前说的,如果其他三国的人无法利用的土地,就是在舍弃上天的恩赐,所以我们就可以把这些荒芜和产出太低的土地视为我们华夏国的领地。
同样的道理,就算我现在把华夏国的所有土地分给在座的各位,又有哪一个敢保证能够充分地对这些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开发利用这些土地的话,他们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和这些土地绑在了一起,在这样的情况下,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实际上他已经失去了个人的自由。
而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自由是所有人幸福的源泉,一个连自由都被死死地捆绑在一片固定土地上的人又哪里谈得上幸福。
也许你们现在不太理解自由的意义,但这不重要,我相信你们的有生之年能够理解到自由的真正意义,并且决定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自己所追求的自由。
所以,在我华夏国的领地里,所有的财富都可以私有,唯独土地不可,这是自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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