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一大盆狗血
那位小姐因为躲在一枯井中侥幸活了下来,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大家闺秀沦落为街头乞丐,这个时候又遇上了金大侠…
金大侠也认出对方是自己曾经救过的一位女子,听到对方遭遇后便好生安顿,并承诺帮对方寻找凶手……
在这个过程中,两人互生情愫…后来凶手找到了,竟然就是当年被他放走的那个歹徒!
也就是说是金城间接害的小姐家破人亡的。
小姐也是个有骨气的,父母兄弟之仇不共戴天,可是她又不能拿金城怎么办。
父母亲人不是他杀的,也不是他的意愿,更何况对方武功那么高,还有那么好的江湖地位名誉…最后选择远走他乡。
后来,金城才会到镖局,娶了金三娘的母亲瞿英。
这段往事也被尘封。金城从来没有在瞿英面前提起过以前的事,而实际上,那位小姐离开后,本来想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却发现自己已经怀了金城的孩子,而男人对她拳脚相向,生活无比痛苦。
她心中原本对金城残留的那一丝爱意变成了彻底的仇恨,恨这个孩子,更恨金城,所以她把那个整日对她非打即骂的男人搞死之后,便前去找金城算账。
如果是直接找上门去的话,对方有着那么好的声望,人家是绝对不会在乎她一个落魄妇人的话。
所以她找到了瞿英,正好瞿英当时在生第三个孩子(金三娘),趁机将其调换了。而后又几次三番对其骚扰,并且还威胁,说儿子(丁一茂)就是金城的儿子,她要把这个消息公之于众,那么金城的威名就会毁于一旦,而平安镖局也不会被人们信赖了。
虽说瞿英底牌更强大些,但是也正因为她有家室有儿女,还要顾及丈夫的声誉以及镖局。而那位小姐却是什么都不怕。
在表面一片和谐的氛围下,这两个女人斗的不亦乐乎。
最后,小姐无法破坏这一家人,便趁金城外出之时,雇人将其妻儿全部杀死。
金城在调查中很快就知道了幕后真凶……就算是曾经两人之间有过情义,可是经过了那么长时间,那么多的事情,早已经被磨灭。
金城的确为当年的事情感到很抱歉,但是他后来也尽自己所能帮对方报仇雪恨,并且给出最大的安抚。对方执意离开,现在却又来对自己妻儿下手,实在太歹毒了。
金城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对瞿英对自己孩子做出那样的事情?两人抓扯中,小姐想要把金城推开,可是对方就像铁塔一样,自己反而脚下不稳倒退两步,踩到一根木头上,身体后仰,脑袋撞在一个瓦罐上,瓦罐应声碎裂,而她的脸正好被瓦片割出几道狰狞的伤口。
小姐发现自己毁容了,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抱着旁边的“女儿”(实际上就是从瞿英调换过来的那个)冲向悬崖纵身跳了下去…她当时想的就是死也要把那个女人的孩子同归于尽…
如果说这样摔死了也好,就没有后面那些事情了,可是事情就是这么戏剧化,小姐没有死,而是被山底下的一个人救了。
没错,这个人就是诡异杜子洲。他性情乖张,最喜欢挑战,看到这两个人身体都摔破烂了,顿时就来了兴趣。
小姐身体烂的不成样子了,而小女孩却因为中间被树枝挂住,免于一难。
鬼医将小姐医好,但是身体就像个破布娃娃一样,到处都是狰狞的伤口,残缺不全,面容更是如同最狰狞的恶鬼一样。
她看到自己的样子,想死又死不成,因为每次都会被鬼医救回来,鬼医他喜欢这样的挑战。
所以小姐彻底疯魔了,她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个男人造成的,她一定要让他受到和她一样的痛苦。
要想报复那个男人有些遥远,于是就拿这个小女孩搞事情,整日都是非人的折磨辱骂,最后还把她卖给一个非常糟糕的鳏夫,受尽折磨而死,留下两个孩子:丁一茂和柔儿。
于是把这两个孩子带在身边,说自己就是他们的母亲,说自己如何被人害成这样的……
鬼医发现没想到小姐这心思竟是比他还要冷血,但是他才懒得管那么多,这些人弄得你死我活关我p事。
只是见柔儿很有学医的天分,加上每日都被“母亲”折磨,性格变得非常阴郁,然后把自己的医术交给对方,还交对方习武……
然后先是把丁一茂送进镖局,就是想先取得“金三娘”的信任,然后把镖局夺回来。
后来见丁一茂完全站稳了脚跟,就把小柔送了进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且说另一边,金城见小姐跳崖,心中说不出的愧疚还有愤怒,却于事无补。
回过头,就看到了还留在院中的少年(这就是卢平),就带回镖局,收为自己唯一的弟子。不管是出于忏悔还是对无辜孩子的怜悯,细心教导,后来不仅把掌柜之位传给对方,还把女儿金三娘许配给了卢平。
可是就在金三娘和卢平大婚之前的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信。是小姐发来的,说有件关于卢平和金三娘身世的重要秘密告诉他。
金城前去,小姐便告诉他,说卢平其实是他的儿子,当年离开的时候就怀上了,而她的男人也是因为这样才折磨她…
现在他的儿子和女儿竟然结婚?!没想到堂堂平安镖局总镖头的儿子女儿乱伦?!这要是传出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啊…看他那么英明伟岸一世,没想到家宅却是如此龌蹉!
金城当场被气的气血汹涌,而对方则是趁其不备偷袭,重伤了他。
金城拼着最后一口气逃了出来,他一定要阻止卢平和三娘的婚礼…可是终究是太晚了,他最后死在这对新人面前,死不瞑目,竟是到最后也没能阻止这两人。
而他到死也不知道,其实真正的金三娘早就被小姐替换了。
现在这个金三娘,也就是青芽占据的身体,实际上是小姐跟那个折磨她的男人生下的。
也难怪……
金大侠也认出对方是自己曾经救过的一位女子,听到对方遭遇后便好生安顿,并承诺帮对方寻找凶手……
在这个过程中,两人互生情愫…后来凶手找到了,竟然就是当年被他放走的那个歹徒!
也就是说是金城间接害的小姐家破人亡的。
小姐也是个有骨气的,父母兄弟之仇不共戴天,可是她又不能拿金城怎么办。
父母亲人不是他杀的,也不是他的意愿,更何况对方武功那么高,还有那么好的江湖地位名誉…最后选择远走他乡。
后来,金城才会到镖局,娶了金三娘的母亲瞿英。
这段往事也被尘封。金城从来没有在瞿英面前提起过以前的事,而实际上,那位小姐离开后,本来想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却发现自己已经怀了金城的孩子,而男人对她拳脚相向,生活无比痛苦。
她心中原本对金城残留的那一丝爱意变成了彻底的仇恨,恨这个孩子,更恨金城,所以她把那个整日对她非打即骂的男人搞死之后,便前去找金城算账。
如果是直接找上门去的话,对方有着那么好的声望,人家是绝对不会在乎她一个落魄妇人的话。
所以她找到了瞿英,正好瞿英当时在生第三个孩子(金三娘),趁机将其调换了。而后又几次三番对其骚扰,并且还威胁,说儿子(丁一茂)就是金城的儿子,她要把这个消息公之于众,那么金城的威名就会毁于一旦,而平安镖局也不会被人们信赖了。
虽说瞿英底牌更强大些,但是也正因为她有家室有儿女,还要顾及丈夫的声誉以及镖局。而那位小姐却是什么都不怕。
在表面一片和谐的氛围下,这两个女人斗的不亦乐乎。
最后,小姐无法破坏这一家人,便趁金城外出之时,雇人将其妻儿全部杀死。
金城在调查中很快就知道了幕后真凶……就算是曾经两人之间有过情义,可是经过了那么长时间,那么多的事情,早已经被磨灭。
金城的确为当年的事情感到很抱歉,但是他后来也尽自己所能帮对方报仇雪恨,并且给出最大的安抚。对方执意离开,现在却又来对自己妻儿下手,实在太歹毒了。
金城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对瞿英对自己孩子做出那样的事情?两人抓扯中,小姐想要把金城推开,可是对方就像铁塔一样,自己反而脚下不稳倒退两步,踩到一根木头上,身体后仰,脑袋撞在一个瓦罐上,瓦罐应声碎裂,而她的脸正好被瓦片割出几道狰狞的伤口。
小姐发现自己毁容了,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抱着旁边的“女儿”(实际上就是从瞿英调换过来的那个)冲向悬崖纵身跳了下去…她当时想的就是死也要把那个女人的孩子同归于尽…
如果说这样摔死了也好,就没有后面那些事情了,可是事情就是这么戏剧化,小姐没有死,而是被山底下的一个人救了。
没错,这个人就是诡异杜子洲。他性情乖张,最喜欢挑战,看到这两个人身体都摔破烂了,顿时就来了兴趣。
小姐身体烂的不成样子了,而小女孩却因为中间被树枝挂住,免于一难。
鬼医将小姐医好,但是身体就像个破布娃娃一样,到处都是狰狞的伤口,残缺不全,面容更是如同最狰狞的恶鬼一样。
她看到自己的样子,想死又死不成,因为每次都会被鬼医救回来,鬼医他喜欢这样的挑战。
所以小姐彻底疯魔了,她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个男人造成的,她一定要让他受到和她一样的痛苦。
要想报复那个男人有些遥远,于是就拿这个小女孩搞事情,整日都是非人的折磨辱骂,最后还把她卖给一个非常糟糕的鳏夫,受尽折磨而死,留下两个孩子:丁一茂和柔儿。
于是把这两个孩子带在身边,说自己就是他们的母亲,说自己如何被人害成这样的……
鬼医发现没想到小姐这心思竟是比他还要冷血,但是他才懒得管那么多,这些人弄得你死我活关我p事。
只是见柔儿很有学医的天分,加上每日都被“母亲”折磨,性格变得非常阴郁,然后把自己的医术交给对方,还交对方习武……
然后先是把丁一茂送进镖局,就是想先取得“金三娘”的信任,然后把镖局夺回来。
后来见丁一茂完全站稳了脚跟,就把小柔送了进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且说另一边,金城见小姐跳崖,心中说不出的愧疚还有愤怒,却于事无补。
回过头,就看到了还留在院中的少年(这就是卢平),就带回镖局,收为自己唯一的弟子。不管是出于忏悔还是对无辜孩子的怜悯,细心教导,后来不仅把掌柜之位传给对方,还把女儿金三娘许配给了卢平。
可是就在金三娘和卢平大婚之前的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信。是小姐发来的,说有件关于卢平和金三娘身世的重要秘密告诉他。
金城前去,小姐便告诉他,说卢平其实是他的儿子,当年离开的时候就怀上了,而她的男人也是因为这样才折磨她…
现在他的儿子和女儿竟然结婚?!没想到堂堂平安镖局总镖头的儿子女儿乱伦?!这要是传出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啊…看他那么英明伟岸一世,没想到家宅却是如此龌蹉!
金城当场被气的气血汹涌,而对方则是趁其不备偷袭,重伤了他。
金城拼着最后一口气逃了出来,他一定要阻止卢平和三娘的婚礼…可是终究是太晚了,他最后死在这对新人面前,死不瞑目,竟是到最后也没能阻止这两人。
而他到死也不知道,其实真正的金三娘早就被小姐替换了。
现在这个金三娘,也就是青芽占据的身体,实际上是小姐跟那个折磨她的男人生下的。
也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