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放在心中
“宋人要来了!宋人要来了!”
东边发生的大事几乎惊动了整个蜀汉,就连这个边陲小镇的人们也变得人心惶惶。
尽管大宋如今大伤元气,但他们却多了一个剑圣,汉又如何能阻挡得住。
“但就算明天便会死,今天还是要吃饭,工作。”望着冷冷清清的大街,林伯升对天说道。
“是!”
这种情况,天无法在街上捞到工作,一些工地也停工了,林伯升便让天来到店里帮忙。
不过——
“店里似乎也不怎么忙啊……其实我有余粮的。”
林伯升明白,天是把这次的关照当成了施舍。
“虽说我很高兴你有牢记我的教诲,但我接下来要教导你一件重要的事。”
天连忙正襟危坐。
“那天黄大爷给你糖果为什么不要?”
天微微一愣。
“孔融先生想收你为徒为什么不答应?还有……”林伯升一下子说了许多事,都是天拒绝过的“施舍”。
“等等,为什么要指责我这些,我觉得靠自己双手……”
“那你为什么在这里?”林伯升厉声道。
“我正要走,今天的工钱我也不需要。”天起身就要走。
“你真的觉得自己以前做的那些工作值得付那么高的工资吗?”
“我……”天无言以对,他的确一直都接受着人们的好意,“我以后有钱了一定会还你。”
“你还不明白吗?钱根本不是问题,问题是人家对你示好,你就应该回应对方。”
“我的确不明白,这和你以前说的……”
“你接受了别人好意,就没有作为人的尊严了吗?”
“……不是。”
“不对。”林伯升摇了摇头,“答案的关键是看双方的互动,只有单方面接受而不付出的情况才是乞讨……你是在害怕吗?”
天低下了头。
他不是傻子,这个道理没理由不明白,只是……现在的他还不起,只能尽量不去接受别人的恩惠了。
“你心中的偿还仅是物质利益?”
刘天固执地摇了摇头。
“有什么不对?漂亮话说再多都比不上实际好处有用,而且那些‘乞丐’不就一直在干类似的事吗?接受施舍时能跪在地上喊你作爹,晚上却去高级饭馆里大声笑你连傻子都不如……”
“你有这么做吗?”
刘天微微一愣。
“你心怀的感激,大家都看出来,但我们希望能发自内心说出来,且在脸上展示出来,那样我们在帮助你的时候也会更高兴,也许你自己不知道,欣慰是一种很特别且很舒服的感情,看着你这个曾经的小骗子,长成一个有模有样、能够自食其力的年轻人,我很有成就感……哈哈,你该不会打算厌恶地骂我只是个喜欢自我满足的伪善者吧?”
“伪善……那是蠢货才会说出的话,我实际得到了你的帮助,你绝对不是……”说着,天的眼睛都有些湿润了。
“哈,别说这些肉麻的了,我也有些受不了……我只说最后一句,我们并不期待你能给我们多大的回报,我们是知道你的困难才去帮助你的……所以你尽自己现在所能感谢我们就行,哪怕仅是一句发自肺腑的谢谢。”
“嗯,谢谢。”天擦了擦眼睛。
林伯升转身取出一些钱交给天。
“我知道你在储钱买礼物给花花……可不要拒绝,我可不想自己的弟子连给朋友送告别礼都做不到,这是面子问题,你不想我丢脸就收下吧。”
“太多了。”天没有拒绝,但有点不好意思。
“那买个好一点的,记得不要辱没我的面子。”
“嗯,谢谢。”
天很快便离开了面铺,毕竟时间可不等人。
正如林伯升所说,花花早在几天前就告诉天,她要离开小镇了,原因是战争的情况不太乐观,未婚夫提议要带着她们到南方去避难。
南方,当然指的是南蛮之地,除却刘善,还没有人愿意去那里浪费人力物力,而且对方还会默认臣服蜀地的拥有者……因此天听了这个消息后是打心底为花花高兴。
遗憾的是,他还没有足够的钱去买礼物,这也和战争使得物价上升有关……不过有林伯升的支援,他终于可以买到那东西了。
说起来,旺财这个富二代真是可恨。
花花看中的明明是他现在想买的兔子发夹,但旺财却装逼买了那个更贵的蝴蝶发夹……尽管水晶制作的还加持了防碎魔法,看上去高端洋气上档次,但每个人都是有偏好的,而且花花还是个懂得节省的好女孩……
“啊啊啊,越想越生气!”
别人送礼给女生求交往,他却是送礼给女生告别自己的初恋,真是憋闷死了,但即使过了半年,他还是坚持住了最初的想法。
很快,天便来到那个行商居住的旅店,不料询问店员才知道行商在知道战事不利之后,已经在数个小时前离去了。
“可恶!”
天二话不说,转身就跑——当然不是跑回去向林伯升诉苦,他要做的是追上行商。
有志者事竟成。
他可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
凭借跟林伯升去野外习武时积累的经验,他熟练地在山林中飞越,不断地抄近道,终于在星夜时分追上了行商。
行商大吃一惊,本以为是来了什么山贼,不料却是经常在摊位前眼巴巴望着货物的黑小子,直接就把他和同伴逗乐了,答应给天一点优惠。
即使如此,天还是遇到了难题。
他的钱只够买一个——
“不,这只是两个相同的发夹,不是配对的。”行商解释。
好事成双,就算图个好兆头天也应该买两个,何况怎么看都像一对的嘛……但钱不够就是不够,最终天只好把加点钱让行商在包装上花点心思。
“那个,大叔你以后还会来吗?”
“等战事平定下来后,我肯定还来。”行商答道。
“那就好,大叔你能不能留着另一个发夹,我以后再买。”
“呵呵,送给女孩子的吧?别担心,这商品是量产的,下次我多带点。”
“谢谢!”
尽管是夜晚,但天一刻都不想耽搁了,拒绝行商们的挽留,连夜赶路。
但就算他的身体能与成人媲美,如此长时间跑动还是坚持不住了。
“歇一会吧。”
找了一个不容易被野兽发现的地方,天疲劳地躺在地上休息。
尽管很累,但不知为何天却很开心。
哪怕明天后仍要继续省吃俭用,但他依旧觉得很开心。
有像父亲一样的师父,有伙伴,有熟悉的邻居……自母亲死后,他又一次找回了家的感觉。
“也许,当个小镇的卫兵长就好了。”
不止一次有人说他没有大志,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指着皇帝的车队说将来会取代他,不是每个人都能大喊王侯将相宁有种而去揭竿起义……更多的人光是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竭尽了全力。在那之上若能多吃一顿肉,他们就很开心了。至于更多的奢望,那是之后的事,而更远的事,也轮不到现在来思考。
但可以肯定的是,天现在很幸福。
“……”
想着想着,随着疲惫的感觉涌上来,天轻轻合起了双眼。
这一合眼,导致他和花花彻底错过了。
“走了?”
“是啊,一大早就走了。”经常光顾包店的一名大婶道。
天抬起头,望着那正午的太阳,无奈一笑。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也只能是这样了,他不会追过去了,因为在旺财面前给花花送东西多不好,他可不想让花花难堪。
“算了,这东西就送给我的第二任女友好了。”
话虽如此,天估计自己不会把这东西送出去了,初恋就是这样的玩意,尽管最终的结局并不尽人意,但还是会小心翼翼地用名为纯真的盒子装好,放在心底的最深处。
……
与之同时。
“姜水天叛变,刘善毙命。”
林伯升低头看着这个从私密渠道传来的信息,长长叹了一声。
就算再不喜欢,但那也是自己曾经为之奋斗、且居住过的祖国……因此他找来了天。
“我要出一趟远门,能帮我看一下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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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边发生的大事几乎惊动了整个蜀汉,就连这个边陲小镇的人们也变得人心惶惶。
尽管大宋如今大伤元气,但他们却多了一个剑圣,汉又如何能阻挡得住。
“但就算明天便会死,今天还是要吃饭,工作。”望着冷冷清清的大街,林伯升对天说道。
“是!”
这种情况,天无法在街上捞到工作,一些工地也停工了,林伯升便让天来到店里帮忙。
不过——
“店里似乎也不怎么忙啊……其实我有余粮的。”
林伯升明白,天是把这次的关照当成了施舍。
“虽说我很高兴你有牢记我的教诲,但我接下来要教导你一件重要的事。”
天连忙正襟危坐。
“那天黄大爷给你糖果为什么不要?”
天微微一愣。
“孔融先生想收你为徒为什么不答应?还有……”林伯升一下子说了许多事,都是天拒绝过的“施舍”。
“等等,为什么要指责我这些,我觉得靠自己双手……”
“那你为什么在这里?”林伯升厉声道。
“我正要走,今天的工钱我也不需要。”天起身就要走。
“你真的觉得自己以前做的那些工作值得付那么高的工资吗?”
“我……”天无言以对,他的确一直都接受着人们的好意,“我以后有钱了一定会还你。”
“你还不明白吗?钱根本不是问题,问题是人家对你示好,你就应该回应对方。”
“我的确不明白,这和你以前说的……”
“你接受了别人好意,就没有作为人的尊严了吗?”
“……不是。”
“不对。”林伯升摇了摇头,“答案的关键是看双方的互动,只有单方面接受而不付出的情况才是乞讨……你是在害怕吗?”
天低下了头。
他不是傻子,这个道理没理由不明白,只是……现在的他还不起,只能尽量不去接受别人的恩惠了。
“你心中的偿还仅是物质利益?”
刘天固执地摇了摇头。
“有什么不对?漂亮话说再多都比不上实际好处有用,而且那些‘乞丐’不就一直在干类似的事吗?接受施舍时能跪在地上喊你作爹,晚上却去高级饭馆里大声笑你连傻子都不如……”
“你有这么做吗?”
刘天微微一愣。
“你心怀的感激,大家都看出来,但我们希望能发自内心说出来,且在脸上展示出来,那样我们在帮助你的时候也会更高兴,也许你自己不知道,欣慰是一种很特别且很舒服的感情,看着你这个曾经的小骗子,长成一个有模有样、能够自食其力的年轻人,我很有成就感……哈哈,你该不会打算厌恶地骂我只是个喜欢自我满足的伪善者吧?”
“伪善……那是蠢货才会说出的话,我实际得到了你的帮助,你绝对不是……”说着,天的眼睛都有些湿润了。
“哈,别说这些肉麻的了,我也有些受不了……我只说最后一句,我们并不期待你能给我们多大的回报,我们是知道你的困难才去帮助你的……所以你尽自己现在所能感谢我们就行,哪怕仅是一句发自肺腑的谢谢。”
“嗯,谢谢。”天擦了擦眼睛。
林伯升转身取出一些钱交给天。
“我知道你在储钱买礼物给花花……可不要拒绝,我可不想自己的弟子连给朋友送告别礼都做不到,这是面子问题,你不想我丢脸就收下吧。”
“太多了。”天没有拒绝,但有点不好意思。
“那买个好一点的,记得不要辱没我的面子。”
“嗯,谢谢。”
天很快便离开了面铺,毕竟时间可不等人。
正如林伯升所说,花花早在几天前就告诉天,她要离开小镇了,原因是战争的情况不太乐观,未婚夫提议要带着她们到南方去避难。
南方,当然指的是南蛮之地,除却刘善,还没有人愿意去那里浪费人力物力,而且对方还会默认臣服蜀地的拥有者……因此天听了这个消息后是打心底为花花高兴。
遗憾的是,他还没有足够的钱去买礼物,这也和战争使得物价上升有关……不过有林伯升的支援,他终于可以买到那东西了。
说起来,旺财这个富二代真是可恨。
花花看中的明明是他现在想买的兔子发夹,但旺财却装逼买了那个更贵的蝴蝶发夹……尽管水晶制作的还加持了防碎魔法,看上去高端洋气上档次,但每个人都是有偏好的,而且花花还是个懂得节省的好女孩……
“啊啊啊,越想越生气!”
别人送礼给女生求交往,他却是送礼给女生告别自己的初恋,真是憋闷死了,但即使过了半年,他还是坚持住了最初的想法。
很快,天便来到那个行商居住的旅店,不料询问店员才知道行商在知道战事不利之后,已经在数个小时前离去了。
“可恶!”
天二话不说,转身就跑——当然不是跑回去向林伯升诉苦,他要做的是追上行商。
有志者事竟成。
他可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
凭借跟林伯升去野外习武时积累的经验,他熟练地在山林中飞越,不断地抄近道,终于在星夜时分追上了行商。
行商大吃一惊,本以为是来了什么山贼,不料却是经常在摊位前眼巴巴望着货物的黑小子,直接就把他和同伴逗乐了,答应给天一点优惠。
即使如此,天还是遇到了难题。
他的钱只够买一个——
“不,这只是两个相同的发夹,不是配对的。”行商解释。
好事成双,就算图个好兆头天也应该买两个,何况怎么看都像一对的嘛……但钱不够就是不够,最终天只好把加点钱让行商在包装上花点心思。
“那个,大叔你以后还会来吗?”
“等战事平定下来后,我肯定还来。”行商答道。
“那就好,大叔你能不能留着另一个发夹,我以后再买。”
“呵呵,送给女孩子的吧?别担心,这商品是量产的,下次我多带点。”
“谢谢!”
尽管是夜晚,但天一刻都不想耽搁了,拒绝行商们的挽留,连夜赶路。
但就算他的身体能与成人媲美,如此长时间跑动还是坚持不住了。
“歇一会吧。”
找了一个不容易被野兽发现的地方,天疲劳地躺在地上休息。
尽管很累,但不知为何天却很开心。
哪怕明天后仍要继续省吃俭用,但他依旧觉得很开心。
有像父亲一样的师父,有伙伴,有熟悉的邻居……自母亲死后,他又一次找回了家的感觉。
“也许,当个小镇的卫兵长就好了。”
不止一次有人说他没有大志,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指着皇帝的车队说将来会取代他,不是每个人都能大喊王侯将相宁有种而去揭竿起义……更多的人光是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竭尽了全力。在那之上若能多吃一顿肉,他们就很开心了。至于更多的奢望,那是之后的事,而更远的事,也轮不到现在来思考。
但可以肯定的是,天现在很幸福。
“……”
想着想着,随着疲惫的感觉涌上来,天轻轻合起了双眼。
这一合眼,导致他和花花彻底错过了。
“走了?”
“是啊,一大早就走了。”经常光顾包店的一名大婶道。
天抬起头,望着那正午的太阳,无奈一笑。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也只能是这样了,他不会追过去了,因为在旺财面前给花花送东西多不好,他可不想让花花难堪。
“算了,这东西就送给我的第二任女友好了。”
话虽如此,天估计自己不会把这东西送出去了,初恋就是这样的玩意,尽管最终的结局并不尽人意,但还是会小心翼翼地用名为纯真的盒子装好,放在心底的最深处。
……
与之同时。
“姜水天叛变,刘善毙命。”
林伯升低头看着这个从私密渠道传来的信息,长长叹了一声。
就算再不喜欢,但那也是自己曾经为之奋斗、且居住过的祖国……因此他找来了天。
“我要出一趟远门,能帮我看一下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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