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融入
三年转眼就过去,华夏大地在这期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先是北唐继蜀之后灭亡,之后古蒙人入侵,蜀汉之地还没来得及习惯宋国的统治,就在刘善的带领下重新独立,还把国号改回昔日的“汉”,这下就连这个边陲小镇都感受到了些许变化。
往东不再有商人过来,虽说之前就没多少,但现在算是彻底消失了,听说原因是全国的商人都被刘善征召去了帮忙运输,而小镇里的壮丁也大多被征召去当兵了。
然而,尽管大宋忙于应付古蒙人,但他们光凭一个墨家就把刘善的大军挡在了南边,还是连续三次,据说接下来刘善打算走水路进攻江陵省……但对小镇居民来说,那些青壮无法平安回来才是最大的问题。
渐渐地,有更多的人来到了小镇,据说是接连败仗,蜀国内部也不稳定,因此不少人选择选择到边缘地区避难。
孔融就是避难的人之一,他拖家带口来到小镇,想在这个小镇找到一个安居之处,然而他人生地不熟,去问人,却发现大部分都和他一样是外地人,而本地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便走开,根本不想搭理他。
就在他头痛之际,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走了过来。
尽管少年身上还算干净,但一身黑皮肤让孔融不自觉皱起了眉头。蜀汉不是大宋,没多少机会接触西方来的人,审美观的不同让其下意识觉得对方其丑无比……再看男孩略显陈旧的衣服,孔融立刻掏出了一百元给他。
“不,我不是来乞讨的。”少年笑着摇了摇头,“先生你是不是不认得路。”
孔融微微一愣,马上明白过来。
“你打算为我指路?”
“没错。”
孔融定睛观察起少年,他的确不喜欢少年的外貌,但他一向自诩是名善人,就是担心少年是骗子罢了……不过他看人还是有一套的,少年虽然嘴角时常带着坏笑,但眼睛之清澈,和他见过的混混有明显不同。
“好吧,你要多少报酬。”
“童叟无欺,我带路的价钱向来都是五十。”
……
孔融觉得少年真的是个奇怪的人,本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得到一百元,居然选择为了更少的五十元为他带路,这也罢了,偏偏他还非常认真负责。
“……结束了,就这么多。”讲完后,少年大大咧咧地朝他伸出手,毫不客气地说道,“给钱吧。”
看见少年这态度,孔融不知为什么有些不爽,之前打算加钱的想法顿时丢到九霄云外,迅速给了钱,带着家人就要往自己的目的地出发——
“谢谢惠顾!”少年收了钱后反而客气了很多,那感觉就像孔融以前去逛超市时遇到的服务员……孔融顿时有些明白少年之前的举动了,说到底两人之间是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事情干完,给钱,就这么简单各自人格上的地位相等,不会出现什么因为施恩而感激流涕的场面。
想了想,孔融追上少年。
“等一下,你要不要当我弟子?”
孔融来这地方是有一套想法的,他本职是老师,而在这种边区当地方老师应该会很吃香,钱是不指望有多少,但胜在安全……至于少年,他是起了爱才之心。
少年对于孔融的话不是很吃惊,似乎是从孔融的衣着判断出了他的身份,但他的话却出乎了孔融的预料。
“学费多少?”
孔融下意识报了平时说惯的数目,少年无奈地摇了摇头。
“抱歉,我钱不够。”
愣了好一阵,孔融才反应过来,冲着离去的少年背影喊道:
“我不要钱。”
然而少年始终没有回头,孔融最终只好作罢。
……
少年当然就是“天”。
三年过去,经过不懈努力,他逐渐被小镇的人认同,成为镇中的一员,如今他靠着在小镇做些小活维持生计……一般十岁左右的小孩当然很难这么做,不过他似乎天生就比别人力气大,去年开始就能勉强做到一些十七、八岁的大少年才能做到的事,在这青壮短缺的年头,他便成为了可靠的劳动力,混得还算可以。
忙活到傍晚,天来到了林伯升的面店。
林有德在这三年果然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小胖子,林伯升倒是没什么改变,这包括了对天的态度。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天在林伯升这里得到的任何东西都有代价,哪怕是听林伯升讲大道理,时候他也给了五元钱。
“哪怕仅是五元钱,只要你付出了劳动,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收下。”
“是!”
该说这之中最幸福的是林有德,如今有了天这个听众,他终于可以从老爹的大道理之中解脱。当然,别看天花了不少钱“听教诲”,事后都被林有德用零花钱还了回去。
“不识字也没关系,帮我抄这些,我给你钱。”
“我被罚洗碗了,来来来,帮一下忙,好处肯定少不了你。”
不过天很明白林有德并非什么都不懂,而是在明白了那些事之后依旧我行我素地选择了舒适地生活方式,人各有志,天不羡慕他的生活,也不会去指责他想做的事。
你问天的梦想?当然是——
“我要当成都的卫兵长,娶村里最漂亮的女人!”
别笑,作为和卫兵打交道最多的人,天非常明白卫兵能捞多少油水……好吧,就算不捞油水,光是那震慑各路犯罪分子的架,势就足以让已经洗心革面的他羡慕了。
小时候,母亲就经常和他说成都多大多繁华……区区一个小镇的卫兵都能如此嚣张,成都的卫兵还得了?不过,梦想当然要立大点,所以他要当卫兵长!
至于娶村花……女孩子发育总是比男孩子快些,这些年花花长得愈发可爱,用林有德的话来说就是“粉雕玉琢”“含苞待放”,而现实来看,不少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家伙整天都跑去买老妇人的馒头,只为了见花花一眼……甚至连村中的老人也来了不少,但不知为何看得也是花花。
总之,娶个像花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或者说干脆娶花花是没跑的了!
而之所以拒绝孔融,也和花花有关,今年花花的生日,他两手空空,可谓丢尽了脸,他决定从现在开始准备,每天省下两、三元,好在下年给花花买个生日礼物……因此读书一事只好拒绝了。
他看过林有德读书,真是那个花钱……隔壁还有个小孩子砸了自己的储蓄罐,想去读书长大当讼棍或者药师,那储蓄罐里的钱,当时让天看得直流口水,差一点他就想拿一本帮林有德抄的书去骗那个家伙了。
扯远了,真正要说的是,尽管他和林家两人的交往基础是建立在交易之上,但两人的好意他又怎会看不出,他早就把两人当做自己的家人了,每天干完活肯定会来这里吃一顿面,听一下林伯升的教诲。
不过,最近又多了一个理由。
“吃完了吗?开始吧。”
天刚吃完,林伯升便说道,很快两人便熟练地来到后方的院子里,开始了练武。
没看错,就是练武,他毕竟天生大力,这一年过去,他已经能和成年人比较力气了,而且潜力还远远不止于此,林有德说他很快就能一只手把镇长衙门前的石狮子给举起来……好吧,这其实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无论哪个国家,孩子到十二岁都会去接受魔法能力的检测,贵族人家的孩子也许更早,但现在不谈那个。
这是人类第一次、同时也是最简单粗暴打破自己命运的大好机会,无论你出身多么卑贱,只要你有足够优秀的魔法天赋,就能成为人上人……嗯,结局大家都猜到了吧。
天并没有魔法天赋,他身上是有魔力,但在测试潜力时,测试器一点反应都没有。
心怀成为卫兵长这一伟大理想的天当然不想就这么放弃,他去找了林伯升,能打赢管家,林伯升估计也是二阶以上的高手吧,他不打算去刨根问底,也非常注意不去提及和这相关的事,这一次实属无奈。
更无奈的是林伯升也对他摇了摇头,不过林伯升给了他指了另一条路,就是学武修肉身。
其实魔法师的肉身并不一般,他们在吸纳魔力时,肉身自然就得到加强,听说高级的魔法师能无视被车撞……当然,前提是那车也没用用魔法。
总之,能对付魔法师的唯有魔法……因此天的情绪非常沮丧。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成功的前提是不懈努力,你如果就这么放弃了,前路的可能性就会彻底消失!”
林伯升呵斥道,他在作为师父时是非常严格的,但他的每个教训都能让天重新振作起来,再联想到他那光明磊落的气概,天相信他以前一定就是江湖人士口中的“大侠”。
是不是大侠,林伯升当然没说,但前几天凭借其教导的“七十二路桃花刀法”,天提刀去附近的一座强盗山里,砍尽遍山桃花的同时,把那些成年人强盗也给尽数打倒了。
不过林伯升从来都不会教导天当个大善人,因此那些作恶多端的强盗最后都被他抓去城里的牢中,管你上有高堂还是什么,犯了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当初天手下留情的管家封则,最终也因杀人罪被押到成都去处决了。
只是从结果而言,林伯升对天的表现并不满意。
“看来你不适合刀法。”
说实话,天悟性还是不错的,剑刀枪弓之类的武艺都学了一次,但就是无法让林伯升满意,而且他自己也感觉有些别扭,
“好像是这样,我还是用回弓好了。”
弓当然也不顺手,不过天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更像是一个个目标点而不是线形——这是林伯升的分析结果,但有个严重的问题是天不喜欢沉住气瞄准,这是弓手的大忌。
然而今天,林伯升取出了一样天从未见过的武器。
“这是手枪,你试下,扣动扳机,就能达到类似弓箭的效果。”
其实不用林伯升说,天在接触到这个武器的那瞬间,就明白这才是适合自己的武器。尽管一次都没用过,他举起手枪就能熟练地对准靶子,然后扣下扳机……整个过程,他甚至无师自通知道会有后坐力。
“好,够了。”
林伯升叹了一口气,他甚至不用看结果也能知道命中的情况,其实他早就知道天适合这个武器,只不过一直不想拿出来罢了。
因为刘家自刘玄德之后,便选择了火枪类武器,他没想到天即使没有继承刘家的魔法天赋,却依旧擅长用火枪。
为什么叹气?
因为林伯升不希望天被刘家的人带回去。
十三年前,他选择背叛绿林,隐居到这个地方,原因是他看出这个国家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国家的钱全部使用在军事方面,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下降,官员却变本加厉捞油水,说实话,他真的看不到这个国家有可能性。
天是个可塑之才,林伯升可不希望他被这样的蜀汉所玷污。
但事实上,这三年间,通过封则那条线找来的绿林密探不下十人了,只是都被他悄无声息击退了。今年开始他们不再找来,林伯升反而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刘善他见过,那个偏执的老人也许年轻时是个会成为明君的人,可惜他不是君主,即使现在坐上了,但他已经老了,只会变得更加不可理喻……望着这个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林伯升希望这个日落西山的国家不要在这个时候做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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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北唐继蜀之后灭亡,之后古蒙人入侵,蜀汉之地还没来得及习惯宋国的统治,就在刘善的带领下重新独立,还把国号改回昔日的“汉”,这下就连这个边陲小镇都感受到了些许变化。
往东不再有商人过来,虽说之前就没多少,但现在算是彻底消失了,听说原因是全国的商人都被刘善征召去了帮忙运输,而小镇里的壮丁也大多被征召去当兵了。
然而,尽管大宋忙于应付古蒙人,但他们光凭一个墨家就把刘善的大军挡在了南边,还是连续三次,据说接下来刘善打算走水路进攻江陵省……但对小镇居民来说,那些青壮无法平安回来才是最大的问题。
渐渐地,有更多的人来到了小镇,据说是接连败仗,蜀国内部也不稳定,因此不少人选择选择到边缘地区避难。
孔融就是避难的人之一,他拖家带口来到小镇,想在这个小镇找到一个安居之处,然而他人生地不熟,去问人,却发现大部分都和他一样是外地人,而本地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便走开,根本不想搭理他。
就在他头痛之际,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走了过来。
尽管少年身上还算干净,但一身黑皮肤让孔融不自觉皱起了眉头。蜀汉不是大宋,没多少机会接触西方来的人,审美观的不同让其下意识觉得对方其丑无比……再看男孩略显陈旧的衣服,孔融立刻掏出了一百元给他。
“不,我不是来乞讨的。”少年笑着摇了摇头,“先生你是不是不认得路。”
孔融微微一愣,马上明白过来。
“你打算为我指路?”
“没错。”
孔融定睛观察起少年,他的确不喜欢少年的外貌,但他一向自诩是名善人,就是担心少年是骗子罢了……不过他看人还是有一套的,少年虽然嘴角时常带着坏笑,但眼睛之清澈,和他见过的混混有明显不同。
“好吧,你要多少报酬。”
“童叟无欺,我带路的价钱向来都是五十。”
……
孔融觉得少年真的是个奇怪的人,本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得到一百元,居然选择为了更少的五十元为他带路,这也罢了,偏偏他还非常认真负责。
“……结束了,就这么多。”讲完后,少年大大咧咧地朝他伸出手,毫不客气地说道,“给钱吧。”
看见少年这态度,孔融不知为什么有些不爽,之前打算加钱的想法顿时丢到九霄云外,迅速给了钱,带着家人就要往自己的目的地出发——
“谢谢惠顾!”少年收了钱后反而客气了很多,那感觉就像孔融以前去逛超市时遇到的服务员……孔融顿时有些明白少年之前的举动了,说到底两人之间是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事情干完,给钱,就这么简单各自人格上的地位相等,不会出现什么因为施恩而感激流涕的场面。
想了想,孔融追上少年。
“等一下,你要不要当我弟子?”
孔融来这地方是有一套想法的,他本职是老师,而在这种边区当地方老师应该会很吃香,钱是不指望有多少,但胜在安全……至于少年,他是起了爱才之心。
少年对于孔融的话不是很吃惊,似乎是从孔融的衣着判断出了他的身份,但他的话却出乎了孔融的预料。
“学费多少?”
孔融下意识报了平时说惯的数目,少年无奈地摇了摇头。
“抱歉,我钱不够。”
愣了好一阵,孔融才反应过来,冲着离去的少年背影喊道:
“我不要钱。”
然而少年始终没有回头,孔融最终只好作罢。
……
少年当然就是“天”。
三年过去,经过不懈努力,他逐渐被小镇的人认同,成为镇中的一员,如今他靠着在小镇做些小活维持生计……一般十岁左右的小孩当然很难这么做,不过他似乎天生就比别人力气大,去年开始就能勉强做到一些十七、八岁的大少年才能做到的事,在这青壮短缺的年头,他便成为了可靠的劳动力,混得还算可以。
忙活到傍晚,天来到了林伯升的面店。
林有德在这三年果然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小胖子,林伯升倒是没什么改变,这包括了对天的态度。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天在林伯升这里得到的任何东西都有代价,哪怕是听林伯升讲大道理,时候他也给了五元钱。
“哪怕仅是五元钱,只要你付出了劳动,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收下。”
“是!”
该说这之中最幸福的是林有德,如今有了天这个听众,他终于可以从老爹的大道理之中解脱。当然,别看天花了不少钱“听教诲”,事后都被林有德用零花钱还了回去。
“不识字也没关系,帮我抄这些,我给你钱。”
“我被罚洗碗了,来来来,帮一下忙,好处肯定少不了你。”
不过天很明白林有德并非什么都不懂,而是在明白了那些事之后依旧我行我素地选择了舒适地生活方式,人各有志,天不羡慕他的生活,也不会去指责他想做的事。
你问天的梦想?当然是——
“我要当成都的卫兵长,娶村里最漂亮的女人!”
别笑,作为和卫兵打交道最多的人,天非常明白卫兵能捞多少油水……好吧,就算不捞油水,光是那震慑各路犯罪分子的架,势就足以让已经洗心革面的他羡慕了。
小时候,母亲就经常和他说成都多大多繁华……区区一个小镇的卫兵都能如此嚣张,成都的卫兵还得了?不过,梦想当然要立大点,所以他要当卫兵长!
至于娶村花……女孩子发育总是比男孩子快些,这些年花花长得愈发可爱,用林有德的话来说就是“粉雕玉琢”“含苞待放”,而现实来看,不少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家伙整天都跑去买老妇人的馒头,只为了见花花一眼……甚至连村中的老人也来了不少,但不知为何看得也是花花。
总之,娶个像花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或者说干脆娶花花是没跑的了!
而之所以拒绝孔融,也和花花有关,今年花花的生日,他两手空空,可谓丢尽了脸,他决定从现在开始准备,每天省下两、三元,好在下年给花花买个生日礼物……因此读书一事只好拒绝了。
他看过林有德读书,真是那个花钱……隔壁还有个小孩子砸了自己的储蓄罐,想去读书长大当讼棍或者药师,那储蓄罐里的钱,当时让天看得直流口水,差一点他就想拿一本帮林有德抄的书去骗那个家伙了。
扯远了,真正要说的是,尽管他和林家两人的交往基础是建立在交易之上,但两人的好意他又怎会看不出,他早就把两人当做自己的家人了,每天干完活肯定会来这里吃一顿面,听一下林伯升的教诲。
不过,最近又多了一个理由。
“吃完了吗?开始吧。”
天刚吃完,林伯升便说道,很快两人便熟练地来到后方的院子里,开始了练武。
没看错,就是练武,他毕竟天生大力,这一年过去,他已经能和成年人比较力气了,而且潜力还远远不止于此,林有德说他很快就能一只手把镇长衙门前的石狮子给举起来……好吧,这其实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无论哪个国家,孩子到十二岁都会去接受魔法能力的检测,贵族人家的孩子也许更早,但现在不谈那个。
这是人类第一次、同时也是最简单粗暴打破自己命运的大好机会,无论你出身多么卑贱,只要你有足够优秀的魔法天赋,就能成为人上人……嗯,结局大家都猜到了吧。
天并没有魔法天赋,他身上是有魔力,但在测试潜力时,测试器一点反应都没有。
心怀成为卫兵长这一伟大理想的天当然不想就这么放弃,他去找了林伯升,能打赢管家,林伯升估计也是二阶以上的高手吧,他不打算去刨根问底,也非常注意不去提及和这相关的事,这一次实属无奈。
更无奈的是林伯升也对他摇了摇头,不过林伯升给了他指了另一条路,就是学武修肉身。
其实魔法师的肉身并不一般,他们在吸纳魔力时,肉身自然就得到加强,听说高级的魔法师能无视被车撞……当然,前提是那车也没用用魔法。
总之,能对付魔法师的唯有魔法……因此天的情绪非常沮丧。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成功的前提是不懈努力,你如果就这么放弃了,前路的可能性就会彻底消失!”
林伯升呵斥道,他在作为师父时是非常严格的,但他的每个教训都能让天重新振作起来,再联想到他那光明磊落的气概,天相信他以前一定就是江湖人士口中的“大侠”。
是不是大侠,林伯升当然没说,但前几天凭借其教导的“七十二路桃花刀法”,天提刀去附近的一座强盗山里,砍尽遍山桃花的同时,把那些成年人强盗也给尽数打倒了。
不过林伯升从来都不会教导天当个大善人,因此那些作恶多端的强盗最后都被他抓去城里的牢中,管你上有高堂还是什么,犯了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当初天手下留情的管家封则,最终也因杀人罪被押到成都去处决了。
只是从结果而言,林伯升对天的表现并不满意。
“看来你不适合刀法。”
说实话,天悟性还是不错的,剑刀枪弓之类的武艺都学了一次,但就是无法让林伯升满意,而且他自己也感觉有些别扭,
“好像是这样,我还是用回弓好了。”
弓当然也不顺手,不过天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更像是一个个目标点而不是线形——这是林伯升的分析结果,但有个严重的问题是天不喜欢沉住气瞄准,这是弓手的大忌。
然而今天,林伯升取出了一样天从未见过的武器。
“这是手枪,你试下,扣动扳机,就能达到类似弓箭的效果。”
其实不用林伯升说,天在接触到这个武器的那瞬间,就明白这才是适合自己的武器。尽管一次都没用过,他举起手枪就能熟练地对准靶子,然后扣下扳机……整个过程,他甚至无师自通知道会有后坐力。
“好,够了。”
林伯升叹了一口气,他甚至不用看结果也能知道命中的情况,其实他早就知道天适合这个武器,只不过一直不想拿出来罢了。
因为刘家自刘玄德之后,便选择了火枪类武器,他没想到天即使没有继承刘家的魔法天赋,却依旧擅长用火枪。
为什么叹气?
因为林伯升不希望天被刘家的人带回去。
十三年前,他选择背叛绿林,隐居到这个地方,原因是他看出这个国家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国家的钱全部使用在军事方面,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下降,官员却变本加厉捞油水,说实话,他真的看不到这个国家有可能性。
天是个可塑之才,林伯升可不希望他被这样的蜀汉所玷污。
但事实上,这三年间,通过封则那条线找来的绿林密探不下十人了,只是都被他悄无声息击退了。今年开始他们不再找来,林伯升反而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刘善他见过,那个偏执的老人也许年轻时是个会成为明君的人,可惜他不是君主,即使现在坐上了,但他已经老了,只会变得更加不可理喻……望着这个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林伯升希望这个日落西山的国家不要在这个时候做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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