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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亲爱的公主 上

    ?酒喝了,饭吃了,话说了,离别的时候也应该到了。
    离别时节总会有千言万语,有只言片语,有无语凝噎,却都不会是邵晓和成辰之间会出现的场景。他们没有那么些情绪,那么些该说的不该说的话语,他们只是一个往前走,一个往后走,一个往东,一个往西,似乎约好了彼此不再相见,仅此而已。
    他们之间从来不会因为这样的事情就伤心流泪,泪珠随风而落。
    他们走得宛若陌生人,背影对着背影,谁也不再看谁,不会知道彼此的背影中是否藏着孤独、寂寞,是否真有离别的感伤,腰杆是不是弯曲了些。
    邵晓已经离开成景城好几里路,途中不曾回头看一眼,连瞥一眼都没有。他摊开手掌,那颗应该价值不菲的药丸此时依旧静静地躺在他的手掌中间,只是表皮上有些湿气,其他并没有任何的异样。
    它褐色的滑润的皮肤在阳光之下有些刺眼,似乎有着那么一点高傲的意味,莫非就因为他从成辰手中接过它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忸怩的缘故?邵晓笑了笑,摇了摇头,然后将这颗药丸丢进了嘴里,用力地咀嚼,尽管那味道有些酸涩。
    天气有些炎热,这种天气常常被用万里无云,阳光明媚这些词来形容,甚至还有‘万里无云万里天’的诗词出现,以表天气晴朗,但是,对于邵晓来说,这是一个折磨,他整天在阳光之下暴晒,这周边连一株能够遮阴的树丛都不曾有,路上没有任何马车,牛车,甚至是行人都不曾有见到过。好在成景城距离皇域还不是太远,至少从地图上标注的路程和一些人嘴里说的路程并没有多大出入,但是如果真正走上一遭,方才知何为行路难,何为踏破铁鞋。
    将军府上的公子哥,原本不应该是过这种日子,这种日子的由来又让他愤怒而又无奈地继续过着。他现在活脱脱的再过这这种生活,连什么事情也不想想,不愿意去恨,甚至是忘记了去恨,去感慨。
    精疲力竭,嘴唇已经干裂,活脱脱一个正在缓慢前行的‘空壳’。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一个竹林,甚至连脚踩在微软的竹叶上那种软绵绵的感觉都不曾通过脚底传到他的大脑。
    “二斤牛肉,一斤老酒。”
    吆喝声从不远处传来,清脆而且响亮。以为是幻听的邵晓依旧还在拖着虚弱的步伐前进。
    又一个声音进入他的耳朵:“呦,客官要吃点什么不?”
    声音干脆而绵长,有着那么些讨好的语气,语气之中充斥着喜悦,它犹如天籁之音般传进了邵晓的耳朵中。
    邵晓快要闭上的眼睛因为这句话而骤然变得明亮,耸拉着的眼皮猛地向上弹起,被脖子勉强扯着的脑袋忽地一下抬起,重新稳稳地架在肩上,那双垂下的手却依旧垂着,脚已经没有再动作。
    他看了看眼前这景象,看到了一家店,看到了伙计站在自己身前笑盈盈地看着自己。
    他忽然开心起来,但还是有气无力地说道:“先给我来壶茶,然后上几个小菜,比如红烧猪蹄,凉拌猪耳,酸萝卜丝什么的,然后再来点酒,最好是烈酒。”
    说完,他拖着依旧沉重的脚步,用比先前快着几分的速度走向了一张桌子,然后安然坐下,发出一身舒服的叹息,闭眼享受了一会。
    过了好一会,邵晓睁开了眼,发现菜没上,只有一壶茶水放在桌上,杯子已经被倒满茶水。
    桌旁站着一个人,双手放在肚子前,似乎有些不自在的乱动。邵晓抬头看去,发现竟是先前那伙计,他看着伙计笑盈盈的脸庞,有些不高兴地说道:“怎么还不上菜,搁这干嘛?”
    要不是太累,而且伙计突然地就先来打招呼,而且自己也不曾先发现这里有店,不然或许他还真会上演那一出“小二,上酒”的场景,何至于这是还得自己问问不上菜,不上酒是什么情况。
    “客官,是这样的,我们这里没有红烧猪蹄,凉拌猪耳朵,酸萝卜丝,也没有烈酒。”伙计依旧笑着说道。
    邵晓看了看店,店有些朴素,地方也不大,这里也就摆着三四张桌子,想着伙计说的也许是真的。他有气无力地说道:“有什么上什么吧。”
    “我们这里只有牛肉,水酒,茶。”
    “那就先上一斤牛肉,一斤酒。”
    “那客官您———是不是?”伙计并没有立刻就离开,而是笑盈盈的看着邵晓说道。
    邵晓知道他要的是什么,当下也不说什么,拿出银子放在桌上。待伙计笑着大声冲着屋里喊道:“一斤牛肉,一斤老酒。”他便惬意的趴在桌上,就在快闭眼的时候发现伙计小跑着前去迎一辆马车。
    尽管很累,但邵晓还是同边上那桌那几人一样扭头看了那辆马车,本来只是打算满足好奇心随意看一眼,但却是看了很久,但除了看出马车木材极好,锻造技术也极好,装饰略微有些朴素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可看的,于是邵晓还是闭上了眼,然后进入了梦乡。
    这便是混吃等死的小人物所要表现出来的态度,该睡就睡,不论眼前有些什么事情,只要不是真正危及到自己生命的事情,从来不愿意多去了解,邵晓绝对有混吃等死的觉悟,当然,不会是在没有完成杀死那些仇人之前就要做的事情。
    人走得路多了会累,太累了就会容易犯困,会什么都不想,不愿意去想,懒得去想,甚至是对周边一切都会不理不睬,这样的人只会想做一件事情——管你狂风暴雨,我换个姿势继续睡。一切事情等到睡醒了再说。
    邵晓没有睡好,睡得不舒服,因为他才睡着便被一声轻雷炸醒,待他睁开眼睛直视而去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雨水的踪迹,嗅不到雨水的气味。
    实际上,在长达七天的行程里,邵晓遇到过几场大雨,第一场毫无征兆,于是他成了落汤鸡,第二场邵晓有了准备,却不慎滑进了水潭,成了落水狗,之后那几场大雨,他再也没有再次成为这些词语的证明者。
    邵晓顺着雷声源头看去,惊鸿一瞥间却发现竹林之中又出了一抹绿,宛若荒漠之中突然出现的一汪清泉,看着就知道甘甜至极。他看着那个衣服华丽端庄,细看又显得朴素的姑娘,坐了起来。
    那姑娘柳眉杏眼,姿容婀娜,脚步轻盈,轻微的粉黛将她装饰得有些好看,但也只仅限于好看,并不值得用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这样的词来形容。
    即便那几缕刘海被弄得有些好看,但还是不值得那样评价。
    “来一壶茶。”这样的话语在热闹的市集上随处可以听见,只是环境不一样,自然味道就不一样。
    仅仅说了一句话,然后她就转身,走到那辆马车旁,让边上那几个穿着黄色铠甲装的侍卫拿来一个凳子,她站在边上,弯着腰,伸出手的手抬得比她自己还要高出好大一截。
    一只很白很白的手轻轻放在了那只伸出的手上,那手真的很白,连邵晓这么远的距离都能看得清楚,旁边那几人是不是会被闪到眼?
    邵晓以及那几人都一动不动,眼睛一眨不眨,等待着是不是会有出水芙蓉的场景出现。
    然而想象中的出水芙蓉并没有出现,出来的是一位甚至还不如那位侍女好看耐看的姑娘,她穿得确实很华丽,很高贵,很秀气,身段很好,粉黛施得极好,那双眼睛很好看,只是还是让人略微失望了些。
    这就是比较出来的实际情况。
    这出行的阵势有些大,而且比较奢华,不管怎么看,这人肯定是皇亲国戚之类的,从那几个侍卫警惕的眼神中就不难知道这一点,这个人不同寻常,这些侍卫也不同寻常。
    那位姑娘下了车,很是有礼数地,端庄地向着小店走了过来。
    她没看周围坐着的人,连瞥都没瞥一眼,看不出有什么情绪。她径直地走向一张桌子,那张桌子旁已经坐了一个人,这里只有有一个人坐一张桌子的只有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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