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碗鸡汤
!go 寒山古镇。
南街。
朝霞已出门,日上三竿起。
街上人流如织,张家棺材铺,送走上门固定打卡的圈内香客,来到柜台前,从带来的食盒中掏出一只瓷碗。
上门糊了一层有些粗糙的纸片,纸张微黄。
张福财小心翼翼地将瓷碗送至供台,轻轻掀开一层又一层包裹的纸张,霎时间,一晚热气腾腾的鸡汤出现。
“道君,这是我老张连夜斩杀的公鸡,庆贺昨夜我大战雄风,斩杀尸妖,救古镇百姓于水火。
虽然我打定主意,做个无名英雄,但干了这种大事,还是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这是我连熬六个时辰的鸡汤,先用上好的人参、枸杞、红枣、当归、桂圆、陈皮、花椒、辣椒、生姜,加上背着婆娘、偷藏起来的黄酒,用大火煮上一个时辰。
再配上香菇、松茸和竹笋这种上好的野山珍,用以提鲜,用中火熬上两个时辰,让山珍的鲜味尽可能地与鸡肉融为一体。
最后,小火熬煮三个时辰,将一锅鸡汤熬煮为一碗。
六个时辰的熬煮,食材精华尽入一碗,鸡肉滑嫩,鸡骨酥软,鸡汤爽口,香味扑鼻。
一出锅,便给您送来!“
张福财拼命地吞咽了口唾沫,对方无敌笑得一脸献媚,眼睛却聚焦在鸡汤上,目不转睛。
天知道,对一个好吃的胖子来说,抵御鸡汤诱惑的痛苦。
尤其是公鸡至阳,鸡血具有怕破阴辟邪之效,在杠房界,公鸡地位崇高,被精心养着。
早吃人参渣,午食当归草,晚吞糖莲子。
渴饮枸杞水,宵夜按摩操。
除了强制绝育,不跟母鸡往来,不跟异禽同住,其他时候,都当祖宗一样的供着、养着、哄着。
“人不如鸡,男不比公”成为杠房界共知的名言。
哪怕是再不景气的棺材铺,也会穷心竭力,供养一只公鸡!
就是为有朝一日,好鸡用到刀刃上,危急之时,能救人一命。
所以,圈内人一般不吃公鸡,非大喜事,绝不动刀。
这公鸡肉也就占据了杠房人心中美食榜第一位,而且,长期霸榜。
如果听说哪个圈内人吃鸡,其余交好的杠房人,就像闻到腥的猫,蜂拥而至,不请自来,不问自取。
“防火防盗防圈内”也就成了圈内人吃鸡必备守则。
所以,张福财才会将来上香的一群圈内香客送走后,才敢将鸡汤拿出来,并用纸遮掩得严严实实。
否则,必然会被刚才送走的那群牲口,一哄而上,一抢而光,连一滴汤汁都不给他留下。
幸亏他聪明无双,现在他先把鸡汤供奉给道君,反正道君也看不上这俗物,最后还是便宜了他自己。
既讨好了道君,又满足了口腹之欲,一举两得。
“瞧他多么机智!“
张福财不由洋洋得意,继续开始向方无敌夸耀,他的鸡汤有多赞!
供台上,方无敌本来对供奉自己的东西不屑一顾,他现在是纸道人,哪怕修为已经爆增到先天境,外观看起来更像人。
但依旧未能改变身躯本质。
现在的他,张不了口,说不了话,吃不了食,东西再好,也不属于他,倒不如不屑一顾,彰显自己的高傲,维持自己的倔强。
还能让自己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人设凹得更立体。
只是,现在,他忽然被张福财说得,有点儿……饿!
这碗鸡汤……听起来味道不错。
看来,这吃货善吃的真理,已经世界通用,到哪都改不了。
“可惜!”
方无敌心中惋惜,狠瞪了张福财一眼。
得不到的(鸡汤),永远在骚动!
强行压下摩擦对方的冲动,方无敌在心中给张福财默默记上一笔,强逼自己转移注意力。
这时,他目光在保温的纸上顿住,眸光浮现一抹沉思。
“这纸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还能保温!“
方无敌眼角余光瞥见铺子里的窗户……纸,恍然大悟。
怪不得眼熟,窗纸还能保温!
这张胖子倒是会活用!
“不过,这倒让我眼前一亮,看到一条不一样的路!”方无敌心道。
脑海念头涌动,他暗骂自己脑脑壳秀逗了,被香火迷了眼,元宝堵了脑,竟然现在才想到这一点!
这窗纸雨打不烂,风吹不破,隔风、防寒、透亮。
论性能,狂甩普通纸几条街。
同为纸族,他这个通了灵,成了精的,没道理比它差!
要真论差距,也应该是它羡慕自己才对!
方无敌对鸡汤彻底没了兴趣,脑中思维运转,念头不断迸发,思维不停碰撞。
在思考,在脑海假设各种可能性,预设种种结果,不断模拟、推演,一次次推翻预先的结论,慎重思考,又马上投入下一个。
“纸?避水法的种种可能性!“
“纸?防风法创造的一百零八种尝试!“
“纸?破冰神通架构的可行性!“
……
而就在方无敌陷入思索,张福财对着鸡汤流口水时,一道瘦小的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进棺材铺,看见张福财,顿时眼前一亮。
“胖子,你果然在这儿!快救我!“
“你怎么来了!”
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道士,张福财大吃一惊,这家伙可是他故意甩掉的,没想到竟然会找上门来。
见他直朝自己身后躲,张福财更加纳闷,刚想把人拖出来,就感觉自己被一片阴影笼罩,紧接着,一个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大汉,上身穿着一件短褂,胸肌鼓起,走进棺材铺。
“客官,您有事?”
见来人一脸凶神恶煞,一看就不好惹,张福财暂时将小道士抛诸脑后,硬着头皮,先应付了眼前人再说。
“你跟他认识?”
壮汉指着甄无邪,朝张福财问道。
“认识!”
“不认识!”
张福财跟甄无邪互瞪对方。
“到底认识还是不认识?”
“认识!”
“不认识!”
壮汉摸着后脑勺,一脸懵逼,模样看起来多了一分憨厚。
“公子,要怎么办?”
壮汉回头问了一句。
“管他们认不认识,既然这小子躲进了,就把这铺子给本公子砸了!”
“记得砸得干净点儿!”
…………………………………………
某人来了!
血海忙去了!
各位读者推荐一波,收藏一波啊!!over
南街。
朝霞已出门,日上三竿起。
街上人流如织,张家棺材铺,送走上门固定打卡的圈内香客,来到柜台前,从带来的食盒中掏出一只瓷碗。
上门糊了一层有些粗糙的纸片,纸张微黄。
张福财小心翼翼地将瓷碗送至供台,轻轻掀开一层又一层包裹的纸张,霎时间,一晚热气腾腾的鸡汤出现。
“道君,这是我老张连夜斩杀的公鸡,庆贺昨夜我大战雄风,斩杀尸妖,救古镇百姓于水火。
虽然我打定主意,做个无名英雄,但干了这种大事,还是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这是我连熬六个时辰的鸡汤,先用上好的人参、枸杞、红枣、当归、桂圆、陈皮、花椒、辣椒、生姜,加上背着婆娘、偷藏起来的黄酒,用大火煮上一个时辰。
再配上香菇、松茸和竹笋这种上好的野山珍,用以提鲜,用中火熬上两个时辰,让山珍的鲜味尽可能地与鸡肉融为一体。
最后,小火熬煮三个时辰,将一锅鸡汤熬煮为一碗。
六个时辰的熬煮,食材精华尽入一碗,鸡肉滑嫩,鸡骨酥软,鸡汤爽口,香味扑鼻。
一出锅,便给您送来!“
张福财拼命地吞咽了口唾沫,对方无敌笑得一脸献媚,眼睛却聚焦在鸡汤上,目不转睛。
天知道,对一个好吃的胖子来说,抵御鸡汤诱惑的痛苦。
尤其是公鸡至阳,鸡血具有怕破阴辟邪之效,在杠房界,公鸡地位崇高,被精心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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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如鸡,男不比公”成为杠房界共知的名言。
哪怕是再不景气的棺材铺,也会穷心竭力,供养一只公鸡!
就是为有朝一日,好鸡用到刀刃上,危急之时,能救人一命。
所以,圈内人一般不吃公鸡,非大喜事,绝不动刀。
这公鸡肉也就占据了杠房人心中美食榜第一位,而且,长期霸榜。
如果听说哪个圈内人吃鸡,其余交好的杠房人,就像闻到腥的猫,蜂拥而至,不请自来,不问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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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张福财才会将来上香的一群圈内香客送走后,才敢将鸡汤拿出来,并用纸遮掩得严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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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他聪明无双,现在他先把鸡汤供奉给道君,反正道君也看不上这俗物,最后还是便宜了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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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财不由洋洋得意,继续开始向方无敌夸耀,他的鸡汤有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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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依旧未能改变身躯本质。
现在的他,张不了口,说不了话,吃不了食,东西再好,也不属于他,倒不如不屑一顾,彰显自己的高傲,维持自己的倔强。
还能让自己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人设凹得更立体。
只是,现在,他忽然被张福财说得,有点儿……饿!
这碗鸡汤……听起来味道不错。
看来,这吃货善吃的真理,已经世界通用,到哪都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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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他目光在保温的纸上顿住,眸光浮现一抹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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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倒让我眼前一亮,看到一条不一样的路!”方无敌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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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性能,狂甩普通纸几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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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你果然在这儿!快救我!“
“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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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直朝自己身后躲,张福财更加纳闷,刚想把人拖出来,就感觉自己被一片阴影笼罩,紧接着,一个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大汉,上身穿着一件短褂,胸肌鼓起,走进棺材铺。
“客官,您有事?”
见来人一脸凶神恶煞,一看就不好惹,张福财暂时将小道士抛诸脑后,硬着头皮,先应付了眼前人再说。
“你跟他认识?”
壮汉指着甄无邪,朝张福财问道。
“认识!”
“不认识!”
张福财跟甄无邪互瞪对方。
“到底认识还是不认识?”
“认识!”
“不认识!”
壮汉摸着后脑勺,一脸懵逼,模样看起来多了一分憨厚。
“公子,要怎么办?”
壮汉回头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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