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4
下疲惫与满足。
“世镜。”
他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语气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胆怯又无助。
安世镜大概也是感应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悲色,他应道:“我在呢。”
苏予临听到他的回答很是满意,舒服地又叫了一声:“世镜。”
“嗯,我在。”
“世镜……”
他最后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却遍布柔情,绵长的尾音渐弱,随着它的完全消失,那与安世镜紧紧相握的手掌终于无力地松开。
安世镜试图抓住它不让它就这样垂落,却没有成功,于是他痛苦地哭了出来。
夜色浓厚,整座皇宫内都燃起了火烛,橘红色的光焰摇曳生姿,好不漂亮。
与此同时,一只孤独苍老的蜡烛,终于燃尽了它最后一点烛芯,泯灭在时光中。
太上皇苏予临,崩。
……
……
安世镜又为苏予临守了三天的灵,直到他入殡以后他才前去轮回。
苏子煜今日没能进茶铺见到沈宵,也不气馁,回府之后又在书房临了一天的字帖,直到深夜才回房休息。
沐浴之后,他熄了灯准备上床睡觉,不料就在屋内陷入黑暗之际,凭空一对藕臂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体会着身后之人熟悉的味道,苏子煜先是一愣,然后会心一笑。
“我设想了很久今日你会送我什么当作礼物,没想到你要把自己送给我。”
苏子煜转身吻住那日思夜想的柔软唇瓣,饥渴如久旱逢甘霖。
“我很欢喜。”
黑暗之中,沈宵眼波微动,似有水光。
☆、相见欢(1)
传闻冥灵木在天地初开之时便存在世界上,天长地久滋生出独有的神性,于六界之外自成一小世界,远离六界纷争。冥灵族是绝对的中立,对于他们,不管是神是魔都要礼让。
冥灵木几乎寿与天齐,若勤勉修法,日后必定拥有一批法力震慑天地的老怪物。不过这一族向来心境平和淡泊,不喜杀伐之功,代代只传一些疗伤用的功法——也幸得他们不好杀伐,不然这样一个天生灵性又寿命悠久的种族,其他六界定然容不下他繁衍的。
总之,无数年岁演化之后,冥灵木竟然衍生出了治病救人的功效,单闻叶香便能神清气爽,树果还能医死人活白骨。
不过这些都只记载在人间的志怪书籍里,究竟是不是真的,也无人能探识。
别说是世人,就连天上的神仙都不清楚。
这些传闻终究在神魔大战中被证实了。魔王兵败之后奄奄一息躲入冥灵界,不过数日便又生龙活虎地走了出来,重振旗鼓与天帝再度厮杀,威势不减当年鼎盛时期。
这不仅是飘渺传闻第一次被印证,也是冥灵木族第一次表态。
冥灵木站在魔族一边。
此后魔族大败,冥灵一族又为魔族提供避难所,令魔族余孽不得伏诛。天帝终于发怒,降下天罚。
那场天罚持续了九天九夜,无数法力浅薄的树灵都被劈得魂飞魄散。而族中的老辈们为了保护后代,一齐以生命为祭撑开□□,最后也命丧雷鸣之中。
此后冥灵后代五百年一小雷劫,一千年一大雷劫,花不得开,果不得结。
老辈皆丧,新生代又得不到充足的时间成长,曾经清幽雅致如仙境的一界也化作遍地焦土,冥灵一族至此凋敝。
沈宵现在是这片山头的山大王。
说他是大王其实他是拒绝的,只不过他年岁最大,法力也比其他同族高上那么一点点,逢年过劫还能替山头挡一挡,所以林子里的其他树都尊称他为大王。
这么听起来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什么。天帝毕竟不敢承受灭族的杀孽,此后的雷劫威力都不大,只是欺负残存的树灵年岁都不大,难熬一些,只要勤修抗雷大法,过个五六百年自保不是问题。
再者,沈宵的法力也不是自己勤修苦练得来的。说来惭愧,当初九天天劫过后,他油尽灯枯的老母将毕生修为都渡给了不足百岁的他,只为他将来能在雷劫之下苟延残喘。
沈母临终之际只觉得之后的雷劫也必然也得那般声势,搞的沈宵第一次面对雷劫也紧张兮兮的。当雷霆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并没有预想那般疼痛,自己甚至有余力帮旁边的朋友们承担。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传说中的冥灵树,孤傲立于山巅那根又高又直的——
避雷针。
避雷针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沈宵在心里暗自夸奖了自已一番。
这一天避雷针如往常一样哼着小曲晒着太阳,遥望山上成片成片青翠欲滴的冥灵木,感慨我族后辈日益兴旺,复族大业指日可待。
沈宵斜跨在自己的一条侧枝上,手里拿着的是隔壁小王写的话本——树灵除了每天努力茁壮成长以外,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这位小王就梦想成为冥灵界畅销书作家,并迎娶树花小红——他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看得多了便颇觉得自己肚子里有些墨水,远近的话本都要抢过来评一评,不过最终也真都能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就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寻常又清闲,本应也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迅速流逝。
不过某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骤然打破了一千多年的寻常。
回头说道那沈宵正好端端看着话本,只听身后的枝叶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数不清的叶子随着声响哗哗落下,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侥幸留在树上的叶子惊恐不安地抖动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沈宵眉一扬,翻身跳下树去查看,待走近了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竟然是一条通体乌黑的龙!
冥灵界由于雷劫的缘故,物种稀少——不是被雷劈死了,就是举家移民了——曾经神兽奔飞、珍鸟乘瑞的景象只能在书卷内回味。而如今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出现在眼前,沈宵心中自然惊喜难自收。
如果非要做一个比喻便于理解的话,大概就是某地人民见到大熊猫时的感觉。
遍体鳞伤的黑龙在地上不住地翻滚着,看上去十分痛苦。覆盖在他身上的树叶随着他的挪动滚落在地,与大地相融。
沈宵见他难受的模样心中一阵怜惜,想也不想便招来条树枝——那树枝前端盘绕,裹着一个形貌古怪的果子,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冥灵神果了。
手中接过神果,沈宵心中又有些犹豫。
神龙固然珍贵,但也不值得自己付出这样的代价相救。
黑龙渐渐虚弱地没有力气再滚动,安静地躺在那儿,就像个乖孩子,如果不是看它的爪子还在颤抖,简直像是已经死去。
沈宵在心底叹息一声,暗道,天
分卷阅读14
-
分卷阅读14
下疲惫与满足。
“世镜。”
他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语气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胆怯又无助。
安世镜大概也是感应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悲色,他应道:“我在呢。”
苏予临听到他的回答很是满意,舒服地又叫了一声:“世镜。”
“嗯,我在。”
“世镜……”
他最后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却遍布柔情,绵长的尾音渐弱,随着它的完全消失,那与安世镜紧紧相握的手掌终于无力地松开。
安世镜试图抓住它不让它就这样垂落,却没有成功,于是他痛苦地哭了出来。
夜色浓厚,整座皇宫内都燃起了火烛,橘红色的光焰摇曳生姿,好不漂亮。
与此同时,一只孤独苍老的蜡烛,终于燃尽了它最后一点烛芯,泯灭在时光中。
太上皇苏予临,崩。
……
……
安世镜又为苏予临守了三天的灵,直到他入殡以后他才前去轮回。
苏子煜今日没能进茶铺见到沈宵,也不气馁,回府之后又在书房临了一天的字帖,直到深夜才回房休息。
沐浴之后,他熄了灯准备上床睡觉,不料就在屋内陷入黑暗之际,凭空一对藕臂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体会着身后之人熟悉的味道,苏子煜先是一愣,然后会心一笑。
“我设想了很久今日你会送我什么当作礼物,没想到你要把自己送给我。”
苏子煜转身吻住那日思夜想的柔软唇瓣,饥渴如久旱逢甘霖。
“我很欢喜。”
黑暗之中,沈宵眼波微动,似有水光。
☆、相见欢(1)
传闻冥灵木在天地初开之时便存在世界上,天长地久滋生出独有的神性,于六界之外自成一小世界,远离六界纷争。冥灵族是绝对的中立,对于他们,不管是神是魔都要礼让。
冥灵木几乎寿与天齐,若勤勉修法,日后必定拥有一批法力震慑天地的老怪物。不过这一族向来心境平和淡泊,不喜杀伐之功,代代只传一些疗伤用的功法——也幸得他们不好杀伐,不然这样一个天生灵性又寿命悠久的种族,其他六界定然容不下他繁衍的。
总之,无数年岁演化之后,冥灵木竟然衍生出了治病救人的功效,单闻叶香便能神清气爽,树果还能医死人活白骨。
不过这些都只记载在人间的志怪书籍里,究竟是不是真的,也无人能探识。
别说是世人,就连天上的神仙都不清楚。
这些传闻终究在神魔大战中被证实了。魔王兵败之后奄奄一息躲入冥灵界,不过数日便又生龙活虎地走了出来,重振旗鼓与天帝再度厮杀,威势不减当年鼎盛时期。
这不仅是飘渺传闻第一次被印证,也是冥灵木族第一次表态。
冥灵木站在魔族一边。
此后魔族大败,冥灵一族又为魔族提供避难所,令魔族余孽不得伏诛。天帝终于发怒,降下天罚。
那场天罚持续了九天九夜,无数法力浅薄的树灵都被劈得魂飞魄散。而族中的老辈们为了保护后代,一齐以生命为祭撑开□□,最后也命丧雷鸣之中。
此后冥灵后代五百年一小雷劫,一千年一大雷劫,花不得开,果不得结。
老辈皆丧,新生代又得不到充足的时间成长,曾经清幽雅致如仙境的一界也化作遍地焦土,冥灵一族至此凋敝。
沈宵现在是这片山头的山大王。
说他是大王其实他是拒绝的,只不过他年岁最大,法力也比其他同族高上那么一点点,逢年过劫还能替山头挡一挡,所以林子里的其他树都尊称他为大王。
这么听起来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什么。天帝毕竟不敢承受灭族的杀孽,此后的雷劫威力都不大,只是欺负残存的树灵年岁都不大,难熬一些,只要勤修抗雷大法,过个五六百年自保不是问题。
再者,沈宵的法力也不是自己勤修苦练得来的。说来惭愧,当初九天天劫过后,他油尽灯枯的老母将毕生修为都渡给了不足百岁的他,只为他将来能在雷劫之下苟延残喘。
沈母临终之际只觉得之后的雷劫也必然也得那般声势,搞的沈宵第一次面对雷劫也紧张兮兮的。当雷霆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并没有预想那般疼痛,自己甚至有余力帮旁边的朋友们承担。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传说中的冥灵树,孤傲立于山巅那根又高又直的——
避雷针。
避雷针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沈宵在心里暗自夸奖了自已一番。
这一天避雷针如往常一样哼着小曲晒着太阳,遥望山上成片成片青翠欲滴的冥灵木,感慨我族后辈日益兴旺,复族大业指日可待。
沈宵斜跨在自己的一条侧枝上,手里拿着的是隔壁小王写的话本——树灵除了每天努力茁壮成长以外,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这位小王就梦想成为冥灵界畅销书作家,并迎娶树花小红——他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看得多了便颇觉得自己肚子里有些墨水,远近的话本都要抢过来评一评,不过最终也真都能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就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寻常又清闲,本应也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迅速流逝。
不过某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骤然打破了一千多年的寻常。
回头说道那沈宵正好端端看着话本,只听身后的枝叶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数不清的叶子随着声响哗哗落下,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侥幸留在树上的叶子惊恐不安地抖动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沈宵眉一扬,翻身跳下树去查看,待走近了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竟然是一条通体乌黑的龙!
冥灵界由于雷劫的缘故,物种稀少——不是被雷劈死了,就是举家移民了——曾经神兽奔飞、珍鸟乘瑞的景象只能在书卷内回味。而如今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出现在眼前,沈宵心中自然惊喜难自收。
如果非要做一个比喻便于理解的话,大概就是某地人民见到大熊猫时的感觉。
遍体鳞伤的黑龙在地上不住地翻滚着,看上去十分痛苦。覆盖在他身上的树叶随着他的挪动滚落在地,与大地相融。
沈宵见他难受的模样心中一阵怜惜,想也不想便招来条树枝——那树枝前端盘绕,裹着一个形貌古怪的果子,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冥灵神果了。
手中接过神果,沈宵心中又有些犹豫。
神龙固然珍贵,但也不值得自己付出这样的代价相救。
黑龙渐渐虚弱地没有力气再滚动,安静地躺在那儿,就像个乖孩子,如果不是看它的爪子还在颤抖,简直像是已经死去。
沈宵在心底叹息一声,暗道,天
分卷阅读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