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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οǔSんǔщu.Χyz 9.骑车

    周日,颜琰终于抽出了空,去完文印店后开始挑自行车。
    那地方离得不远,整条街都是卖自行车的。本以为款式多,但反复看来看去都没看上特别喜欢的,都是大同小异的样子。
    再换个地方显然是来不及了,懒得折腾,她在一家店里细细比较起来。耳边却传来一声呼唤。
    颜琰,你怎么在这儿?抱着篮球的大高个男孩经过自行车店门前,见到了传言中转学的前同桌,有些好奇地问道。
    过来买自行车。听到熟悉的声音,颜琰接上话,回过头一看,正是原来一中的同班同学,旁边还跟着个喝可乐的黑酷boy。模样拽拽的,活像人人欠他八百万似的,一身黑色行头。
    若是抗把大刀,往巷口一站,准备认为是街头一霸。
    你在这儿打篮球?她问。
    对啊,我在家刚搬到这边。好久没见到你了,听说你转学了。前同桌满脸好奇。
    就在这儿附近,济光附中。
    喝可乐的黑酷男孩回神看了她一眼,便见旁边的哥们拍拍了自己的肩膀,朝着对面的人介绍起来:真是巧了。这是我哥们,凌元昊。就在你们济光对面的三中上学。
    你好。颜琰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那街霸男孩点点头,不怎么说话。
    不欲多聊,匆匆结束对话,颜琰一个人在自行车店里继续挑选起来。晃悠了半个小时,终于选出了一辆,跟老板说了声在门口试试,便骑车上路了。
    扶稳车把,坐上座板,两脚一蹬。心里终归有些胆怯,努力尝试着找到感觉。
    毕竟上一次骑自行车,是很小很小的时候了。那时奶奶还在,总是喜欢找到一个斜坡,推着她下坡。奶奶走了之后反倒再没什么骑车的机会了。
    在那之前,她骑的最多的是儿童三轮车了。不过都是自行车,就少了一个轮子,两个和三个应该没什么区别吧。
    紧紧盯着地下的轮面,直行顺利,准备掉头转弯,前方却突然窜出个人来,颜琰心里一慌,赶忙捏紧手刹。也许是这刹车太灵敏,她感觉整个人随着车在地面一弹,整个人都要飞出去了。
    也不知道撞到人没有,这么想着的时候,整个上半身已经着地,左手胳膊已经大面积擦破了皮,不断有小血丝渗出来,疼得她倒吸气。
    你还好吗?一个略嘶哑低沉的声音,显然是刚进入青春期变声阶段。那人先是扶起了一旁的自行车,接着朝她伸出一只手来,她一把握了过去,借力站了起来。刚准备道谢,她抬头定睛一看,赫然是刚刚那位对面三中的凌元昊。
    谢谢啊。她从包里掏出了纸巾擦了擦伤口,揉了揉手肘。
    这车不太合适你。罗格推着自行车走到店门口,停了下来。
    这种小尺码男款山地车,女生一般趴得很辛苦。
    哟,小伙子挺懂啊。店里的老板说,你们慢慢看,有问题再问我。
    谢谢你了,我第一次买,不太懂怎么挑。颜琰说。
    罗格点点头:有什么想法吗?骑行还是通勤?
    日常上学骑车吧,不过应该偶尔也会短途骑行,我想买山地自行车来着。
    山地车那么重,你确定你推的动?还是淑女自行车适合你们女生吧。
    颜琰一听就想反驳:谁说女生不适合骑了?我看那些比赛的女骑手很酷啊。
    其实公路车应该能满足你的要求,不过新手不太能掌控。那边那款上管低,车把窄,坐垫更宽,应该比较适合你。其他的就算了。罗格指了指一辆紫红色的山地自行车。
    颜琰有点不太满意。那辆啊,颜色有点不太好看吧……
    这里其他的车再好看也没用,性能不好。再说你的腿长,那些你觉得好看的故事估计都蹬不上去。他扬了扬嘴角,呵了一声,直接挑明了那追求外观的不实用缺点。
    心里想着这人这么这样啊,嘴上却是没反驳:算了,我还是自己慢慢看吧。你有事的话先走吧。
    也许是察觉到她有点不高兴,凌元昊再一旁试了几辆车,接了个电话便走了。
    挑好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简单试了试,她就骑车上路离去。
    开始时骑得歪歪扭扭,但到后来一个顺利的下坡让她找到了感觉。傍晚的风吹来,她的头发岁风扬起。四周的景物在眼前飞快地略过,颜琰觉得畅快极了,仿佛就像电视上骑行的车手一样炫酷潇洒,如同乘风破浪一般,心跳忍不住地加速。
    逸景花园的侧门附近有一座矮矮的小山丘,有条路绕山而过,通往一座石桥。山的另一边一大片湖,是南岭市的5A风景区。虽说是免费的市民观光的好去处,但临近夜晚,附近的行人却是不多。
    就这样骑上了公路,好像是整条马路都被她霸占了。
    放眼望去,一排排水杉整齐地朝天空的方向生长。虽是九月,即将入秋,叶子却仍是剩下的颜色。极目远眺,一座座小石桥将湖分割成一片片。如果是暴雨的时候,整片湖如同望不到边的海一般。偏过头,还能看到岸边停着的游船。
    偶尔回头,也能看到路上行人长长的影子。
    颜琰惬意极了。又是拱形桥上一个小小的下坡,她正准备放开双脚,谁料一块石头阻拦了去路。
    车子一颠簸,一向平衡感不好的她又摔了下来。
    这一摔却又正好闯入了路一明的单反取景框里。他原本蹲在一棵树下,举着镜头对焦,颜琰狼狈的样子正好呈现在他眼前,占住他整个视野。
    几次三番看见她摔倒在地,也不知道是不是什么气场不和,让她这么倒霉。他忍不住一笑,还是过去扶起了她。
    阿明哥怎么在这儿?颜琰很是好奇。每次碰到这个人都能摔跤,也是神奇。
    他晃了晃手上拿着的单反:出来逛一逛,顺便采风,看看有没有摄影灵感。怎么,你新的自行车?
    对啊,刚刚买的,找个空旷的地方练习。可能是骑嗨了,就没注意看路。她有些窘迫地挠挠头,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技术太差,平衡感不好。
    打算骑车上学吗?你这辆是公路自行车,放在学校里小心被偷哦。尽管现在的路一明喜欢跑车,但他年少时也和大部分男孩,对自行车有着无限的热爱。
    对于骑行,路一明投入过的精力不算少。尤其是他大学时加入了自行车俱乐部,对骑行的热爱更是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虽说买过不少不同款的爱车,但被偷的次数也着实不少。
    对于路况稍作评估,他继续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而且济光校门口的路有一段是泥沙路,照你这种骑法,估计又会摔跤。
    这辆新车我挺喜欢的。颜琰说,可也没办法了。明天还要上学,早起走路实在太累了。
    实在不行的话,我来接送你吧。他很快找出了解决方案。
    真的吗?颜琰脱口而出。
    十几岁的女孩,长年父母不在身边,早已习惯独来独往,不依靠人的生活。认识的新邻居如此的乐于助人啊,让她有些难以置信。
    会不会太麻烦你了。你也要早起,很辛苦吧。她说。
    路一明冲她眨眨眼:没关系啦。就当做去你家蹭饭的报酬吧。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把我的三餐都包了吧。
    达成共识,路一明帮她把车一路推了会去。一路走着,两人商讨起明天吃什么来。聊着聊着,竟然发现彼此的口味极为相似,都爱甜食,尤其喜欢糖醋里脊这道菜。两个人深觉对方是个吃货,却也没有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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