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7章
第1077章
陪着靳爷爷下了一盘棋,安伊伊就觉察出老爷子眼神有些不能聚焦,“爷爷,我扶你在院子里的躺椅上躺会儿吧?”
老爷子没有讲话,眼神空洞无一物,这让安伊伊很是心慌,起身蹲到他面前,牵起老人家枯瘦如柴的手探了下,眉眼都跟着打结了。
老爷子年轻时本就带了太多的伤,这些年她一直用药吊着,如今已是药石无医,实在是那些器官都捱得艰难,已经到了极限。
安伊伊不信邪,她把老人家慢慢挪到躺椅上,又拿了毛毯盖上,这才去她的药房,正好她存了少许千年人参片。
塞给老爷子含着。
“爷爷,你哪里疼了,我给你揉揉。”肩膀一路给老爷子按摩,也不知过了多久,连收拾屋子并洗出晾晒的吴婶都出来了,一家子围着他,老爷子也总算一双眼有了聚焦,但他没望任何人,而是凝在了东南角的那棵早已经凋零的柿子树上。
在其他人看上去只有光树枝的柿子树,在老爷子看来却是一棵挂满金黄果实的柿子树,而柿子树上,一个半大的女孩子金刀大马的压着颤抖的树枝,果实跟着枝条疯狂点头,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断裂。
而树枝上的女孩像是丝毫不在意,她明媚着笑容,声音清脆的喊人,“小五,这给你。”她把最大的那个递给了地上的他。
见他收了,女孩笑弯了眉眼,“小五,收了我的聘礼,你就是我的人了。”
画面一转,还是这棵柿子树下,彼时他是清隽高瘦风华正青春,她是亭亭玉立美丽搞怪邻家女。
也是她垫着脚摘下了一颗又大又红的柿子,“诺,给你。小五,我来收我的夫君,我已经跟阿爹讲过了,明天就来你家下聘,下个月结婚,从此你就是我一辈子要对之好的夫君了。”
他像是回到了过去,见到了心爱之人。
突的,几只麻雀扑棱棱的落到了枝头,闹腾了一会儿,又扑吱飞到一旁的石桌子上,老爷子吃了一口的枣糕就被麻雀当自己的吃食给啄了。
老爷子似乎是被眼前的麻雀给叫回神了,脸上也有了释然。
“不用都围着我,我没事,让你们吴婶陪着我就是,你们该干嘛去干嘛。”老爷子摆摆手,一副赶人架势。
家中最权威的人发话了,没人敢惹不痛快,便都散了,即便心里担心。
西厢房,安伊伊扯着靳逸,“逸哥……”,夫妻多年,有些话不用说出来,一个眼神足矣。
靳逸伸手包裹住她纤细的手,无言安抚:不怕,该来的总会来,就当是去跟奶奶相聚了。
靳逸虽然内心痛苦,但也能接受,人一旦到了某个年纪,一身病痛活着,于他自己反而是一种折磨,他知道自己爷爷这些年能够安然无恙,完全得于小丫头的妙手,这于靳家来说,本就是一种奢侈的赏赐,足够了。
接下来的时间,安伊伊扑进了书房翻资料,所寻资料都是关于如何延长寿命的,一整天不曾出来,期间靳逸进去几次过,送水送零食送点心。
而他自己则是去了一趟翡翠城,买下了一块极品冻石,木料家里有,之前的家存了一块沉香木,靳逸就选了一段过来,先是素描,而后就是雕刻,问他为何会这个,自然是蓄谋已久,专门寻了师傅教,木钗雕成一支蔷薇的形状,蔷薇就用冻石镶嵌,这一步至关重要,也很考技艺,为此靳逸还去寻了封子晋。
得知那位找,封子晋一时恍惚,把人请进来,得知来意,他二话不说指点一二,期间助理封屿过来上茶,靳逸眼尖的发现他左手手袖空荡荡的,顿时颇觉意外。
封子晋也不藏着掖着,道出始末。
原来自从伊伊没时间雕刻玉牌后,玉阁声音受了影响,也是他贪心,坏了规矩,结果对方也不是善茬,在他放下戒心时出其不意,那次他出差去缅甸,差点就栽对方手里,是封屿救了他,但封屿为了护他,也不幸丢了一只手。
看得出来,封子晋现在想起来还一阵后怕。
原来大家都怕死,他也不例外,幸捡回一命,自此他也想开了,收缩了生意,能不涉险的就坚决不去拿那份钱了,至于钱,多点少点也无所谓了。
人好好的就是。
指点靳逸镶嵌玉,闲聊一下午,双方都有些相见恨晚之感,等走的时候,他手里的东西已经完成了。
安伊伊拿到木钗时,还很恍惚,实在不敢相信某人拿戗的手竟然也能拿刻刀,雕刻的东西美得挪不开眼睛。像极了一支盛开的蔷薇,坠着的流苏仿佛几朵摘下来的蔷薇,同样美不胜收。
“逸哥,谢谢!我很喜欢。”
看着小女人爱不释手的样子,靳逸满意的笑了,心想这样的付出以后多有点,只为博伊一笑。
而收到礼物的安伊伊,同样想着靳逸,心想自己许久没送礼物了。
听说封子晋回来了,安伊伊便带了东西去拜访。
知道了她的来意,封子晋还打趣,“以为你是来看我的,不想是我想多了。”
安伊伊讪讪而笑:“封叔,你就别取笑我了。”
封子晋见她还保有少女时的青涩,甚是觉得稀罕,同时也感叹她和靳逸的缘分真是深,而且这小两口也真是神仙眷侣了,丈夫为了她屈尊降贵跑过来请教他,跟着小媳妇也是为了他跑了过来。
封子晋没有瞒她,安伊伊很是意外,心里感动至极,比收到礼物还感动,而这些事,逸哥压根不曾提。
封屿带她去收藏馆挑选物件,安伊伊挑了一串白玉串。
之所以挑它,是因为她觉得白玉太配他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合适的了,再一个就是白玉珠子末端坠着一簇艳极了的蔷薇。
安伊伊莫名觉得这就是上天给的缘分。
到底也算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姑娘,封屿对她格外亲切,如今见她举着白玉珠串看蔷薇,便忍不住出了声。
“这不是女款,是男款。是老板的一位故友灵感而得,曾作为展品展出,有行家一眼喜欢,曾高价想买,都被老板拒绝了。”
安伊伊配合的怔了下:“呀,我太有眼光了。那就拿这个了。”
封屿给她拿盒子包了起来,安伊伊看着他空荡荡的衣袖出神。
曾经威风的保镖,竟然丢了手,封叔当时肯定很难过吧?
封屿想起老板跟靳逸讲的版本,抿了抿嘴,觉得自己该把标准版本跟她说一下。
“所以,不是封叔叔贪心惹了不该惹的人,是封叔叔新认回来的女儿惹的祸,才连累了封叔叔你断手?”
封屿对于封夜楠没有好感,即便她是老板的遗珠。
果断点头。
“我不想要老板受伤,为他裆下这一刀。”
安伊伊没见过封夜楠,不好评价,但她信任封屿,心里有些想见见封夜楠,这个传说中的人物。
三年前封子晋打电话给她,说是寻到了亲生女儿,以后他也是有女儿的人了。
当时安伊伊是真心为封子晋高兴的,心想以后封子晋和封屿都有了摔盆子的人了,挺好!
但如今看来,那位千金有些坑爹啊!
今天是见不得了,据说封夜楠去跟朋友聚会了。
居然是聚会,不可能早早回来,安伊伊告辞。
封屿恋恋不舍的把人送到门口,“有空多过来陪陪老板吧?”
安伊伊点头,为了她那一半的持股,她也会经常过来看封子晋的。
晚上,“逸哥,你闭上眼睛。”
靳逸挺乖的闭眼,就感觉有凉凉但温润的东西套进了手腕,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他想他知道小丫头在做什么了。
“睁眼”
靳逸就看到一串白玉珠子圈在了他的手腕上,白玉珠子的末端坠着一簇蔷薇花朵,其雕工栩栩如生,每一根线条都流畅至极。
安伊伊也在看,她果然有眼光,这珠串果然太配逸哥了,而且封屿没骗她,男人戴起来才带劲儿,一点儿不娘气,跟古代的世家公子似的,尊贵得要命。
“我很喜欢!”
“老婆,跟你的木钗是情侣款啊!”
“你这么说也不是不可以。”
这一晚,靳逸浑身舒畅,偶尔还会哼几句沙家浜,整个人由内而外都散发着他开心的信号。
这次轮到安伊伊有感而发了:她以后是不是该多送礼物给逸哥?毕竟博美人一笑内心那是相当的愉悦。
年底对账,虽然有会计出纳还有律师在做,但她这个老板也不能眼瞎。
轮到忆南阁时,安伊伊费了好大劲儿才看完,主要是忆南阁这几年的业务实在繁杂,账本也就多,厚厚几沓,有些让人崩心态。
不过,这些除了让人头疼外,看起来于她来说也很快,等对完,发现有些问题,便指出让他们整改,她会再来看,末了,温少哲要留她吃饭,就在附近的一家私房菜馆请吃。
安伊伊也没推辞,打了电话给家里说不回去了。
温少哲跟这里的经理很是熟,一看就是没少来过。
经理亲自过来招待,温少哲反手把菜单推到她面前,“伊伊点,我不挑嘴。”
经理暗暗撇嘴:你说这话良心安否?
而吃饭的时候,隔着一盆绿植的座位上来了一对男女,在他们这个角度,因为有叶子挡,稍微不会暴露在人前。
之所以注意到那一对情侣,不是因为女孩穿着时髦,而是因为女孩三番五次喊服务员,各种挑刺,比如现在。
“服务员,这是人吃的吗?鱼肉咋这么难吃?把你们经理叫过来。”
虽然知道她是无理取闹,服务员见她的穿着打扮,还是不敢得罪。
“对不起,您稍等!”
然后就见老板匆匆过来,陪着笑脸解释。
老板主动说给她换一桌菜过来,那位女子这才稍微缓和些。
温少哲低声:“我认识她,玉阁那位三年前寻回来的私生女,特能作,听说是在市井中长大,身上也沾染了一身市井气,我要是封老板,我宁愿不要,也不愿让这位回来,想封老板一身正气,好名声怕是要糟践在这个私生女手里了。”
安伊伊挑眉,后知后觉想到:封老板那不就是封子晋叔叔么?
“这位千金叫什么?”
“好像叫封夜楠,听说名字是当初封子晋给取的,那会儿封夜楠还在她妈妈肚子里,不过,严格来说也不算。
听说当初封子晋因为兰卡那边突发袭人事件,封子晋在兰卡有好几家工厂以及矿山,临走时把一块随身戴的玉佩给了那位孕妇,而玉佩上就刻着“夜楠”二字,等她一出生,那位孕妇就以玉佩上的字给女儿命名。”
“你认识和封夜楠一起吃饭的男生吗?”
温少哲摇头,“新面孔,我确定之前封夜楠身边的男人还不是这位。”
“听着挺乱的。”
“是挺乱的。”
二人今天晚上吃饭基本没讲自己的,大部分是在听隔壁那对小年轻,实在他们讲的话太让人侧目了。
起初还以为是女孩子要泡人家,才会带来这种地方吃饭,但慢慢的发现,献殷勤的是那位男生。
男生长的倒是好看,但就是有些谄媚,这是安伊伊对他的评价,期间总算听到女孩叫他的名字。
谷丰羽?
安伊伊觉得就是这个了,莫名觉得这个才时候这位的气质。
想了想,还是给封屿打了电话,至于他要不要禀告封子晋,这个难题就交给封屿了。
只是安伊伊没想到的是,他们很快就又见面了,只是这位谷丰羽显然是不认识她的。
周一,医院安排了三个假期实习生过来跟安伊伊。
商摘,这是她教的学生,优秀得出圈。
池请,跟商摘一届,但是别校的优等生,另外一个男生就是谷丰羽,博士生。
安伊伊并没有表现出异样,她不想一棒棒把人打死,毕竟男人对着一个女生献媚,有可能是太喜欢那女生的套路,她不会跟学术扯一起。
也就是,在她这里,初始印象从现在开始。
且看他接下来的表现。
(本章完)
陪着靳爷爷下了一盘棋,安伊伊就觉察出老爷子眼神有些不能聚焦,“爷爷,我扶你在院子里的躺椅上躺会儿吧?”
老爷子没有讲话,眼神空洞无一物,这让安伊伊很是心慌,起身蹲到他面前,牵起老人家枯瘦如柴的手探了下,眉眼都跟着打结了。
老爷子年轻时本就带了太多的伤,这些年她一直用药吊着,如今已是药石无医,实在是那些器官都捱得艰难,已经到了极限。
安伊伊不信邪,她把老人家慢慢挪到躺椅上,又拿了毛毯盖上,这才去她的药房,正好她存了少许千年人参片。
塞给老爷子含着。
“爷爷,你哪里疼了,我给你揉揉。”肩膀一路给老爷子按摩,也不知过了多久,连收拾屋子并洗出晾晒的吴婶都出来了,一家子围着他,老爷子也总算一双眼有了聚焦,但他没望任何人,而是凝在了东南角的那棵早已经凋零的柿子树上。
在其他人看上去只有光树枝的柿子树,在老爷子看来却是一棵挂满金黄果实的柿子树,而柿子树上,一个半大的女孩子金刀大马的压着颤抖的树枝,果实跟着枝条疯狂点头,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断裂。
而树枝上的女孩像是丝毫不在意,她明媚着笑容,声音清脆的喊人,“小五,这给你。”她把最大的那个递给了地上的他。
见他收了,女孩笑弯了眉眼,“小五,收了我的聘礼,你就是我的人了。”
画面一转,还是这棵柿子树下,彼时他是清隽高瘦风华正青春,她是亭亭玉立美丽搞怪邻家女。
也是她垫着脚摘下了一颗又大又红的柿子,“诺,给你。小五,我来收我的夫君,我已经跟阿爹讲过了,明天就来你家下聘,下个月结婚,从此你就是我一辈子要对之好的夫君了。”
他像是回到了过去,见到了心爱之人。
突的,几只麻雀扑棱棱的落到了枝头,闹腾了一会儿,又扑吱飞到一旁的石桌子上,老爷子吃了一口的枣糕就被麻雀当自己的吃食给啄了。
老爷子似乎是被眼前的麻雀给叫回神了,脸上也有了释然。
“不用都围着我,我没事,让你们吴婶陪着我就是,你们该干嘛去干嘛。”老爷子摆摆手,一副赶人架势。
家中最权威的人发话了,没人敢惹不痛快,便都散了,即便心里担心。
西厢房,安伊伊扯着靳逸,“逸哥……”,夫妻多年,有些话不用说出来,一个眼神足矣。
靳逸伸手包裹住她纤细的手,无言安抚:不怕,该来的总会来,就当是去跟奶奶相聚了。
靳逸虽然内心痛苦,但也能接受,人一旦到了某个年纪,一身病痛活着,于他自己反而是一种折磨,他知道自己爷爷这些年能够安然无恙,完全得于小丫头的妙手,这于靳家来说,本就是一种奢侈的赏赐,足够了。
接下来的时间,安伊伊扑进了书房翻资料,所寻资料都是关于如何延长寿命的,一整天不曾出来,期间靳逸进去几次过,送水送零食送点心。
而他自己则是去了一趟翡翠城,买下了一块极品冻石,木料家里有,之前的家存了一块沉香木,靳逸就选了一段过来,先是素描,而后就是雕刻,问他为何会这个,自然是蓄谋已久,专门寻了师傅教,木钗雕成一支蔷薇的形状,蔷薇就用冻石镶嵌,这一步至关重要,也很考技艺,为此靳逸还去寻了封子晋。
得知那位找,封子晋一时恍惚,把人请进来,得知来意,他二话不说指点一二,期间助理封屿过来上茶,靳逸眼尖的发现他左手手袖空荡荡的,顿时颇觉意外。
封子晋也不藏着掖着,道出始末。
原来自从伊伊没时间雕刻玉牌后,玉阁声音受了影响,也是他贪心,坏了规矩,结果对方也不是善茬,在他放下戒心时出其不意,那次他出差去缅甸,差点就栽对方手里,是封屿救了他,但封屿为了护他,也不幸丢了一只手。
看得出来,封子晋现在想起来还一阵后怕。
原来大家都怕死,他也不例外,幸捡回一命,自此他也想开了,收缩了生意,能不涉险的就坚决不去拿那份钱了,至于钱,多点少点也无所谓了。
人好好的就是。
指点靳逸镶嵌玉,闲聊一下午,双方都有些相见恨晚之感,等走的时候,他手里的东西已经完成了。
安伊伊拿到木钗时,还很恍惚,实在不敢相信某人拿戗的手竟然也能拿刻刀,雕刻的东西美得挪不开眼睛。像极了一支盛开的蔷薇,坠着的流苏仿佛几朵摘下来的蔷薇,同样美不胜收。
“逸哥,谢谢!我很喜欢。”
看着小女人爱不释手的样子,靳逸满意的笑了,心想这样的付出以后多有点,只为博伊一笑。
而收到礼物的安伊伊,同样想着靳逸,心想自己许久没送礼物了。
听说封子晋回来了,安伊伊便带了东西去拜访。
知道了她的来意,封子晋还打趣,“以为你是来看我的,不想是我想多了。”
安伊伊讪讪而笑:“封叔,你就别取笑我了。”
封子晋见她还保有少女时的青涩,甚是觉得稀罕,同时也感叹她和靳逸的缘分真是深,而且这小两口也真是神仙眷侣了,丈夫为了她屈尊降贵跑过来请教他,跟着小媳妇也是为了他跑了过来。
封子晋没有瞒她,安伊伊很是意外,心里感动至极,比收到礼物还感动,而这些事,逸哥压根不曾提。
封屿带她去收藏馆挑选物件,安伊伊挑了一串白玉串。
之所以挑它,是因为她觉得白玉太配他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合适的了,再一个就是白玉珠子末端坠着一簇艳极了的蔷薇。
安伊伊莫名觉得这就是上天给的缘分。
到底也算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姑娘,封屿对她格外亲切,如今见她举着白玉珠串看蔷薇,便忍不住出了声。
“这不是女款,是男款。是老板的一位故友灵感而得,曾作为展品展出,有行家一眼喜欢,曾高价想买,都被老板拒绝了。”
安伊伊配合的怔了下:“呀,我太有眼光了。那就拿这个了。”
封屿给她拿盒子包了起来,安伊伊看着他空荡荡的衣袖出神。
曾经威风的保镖,竟然丢了手,封叔当时肯定很难过吧?
封屿想起老板跟靳逸讲的版本,抿了抿嘴,觉得自己该把标准版本跟她说一下。
“所以,不是封叔叔贪心惹了不该惹的人,是封叔叔新认回来的女儿惹的祸,才连累了封叔叔你断手?”
封屿对于封夜楠没有好感,即便她是老板的遗珠。
果断点头。
“我不想要老板受伤,为他裆下这一刀。”
安伊伊没见过封夜楠,不好评价,但她信任封屿,心里有些想见见封夜楠,这个传说中的人物。
三年前封子晋打电话给她,说是寻到了亲生女儿,以后他也是有女儿的人了。
当时安伊伊是真心为封子晋高兴的,心想以后封子晋和封屿都有了摔盆子的人了,挺好!
但如今看来,那位千金有些坑爹啊!
今天是见不得了,据说封夜楠去跟朋友聚会了。
居然是聚会,不可能早早回来,安伊伊告辞。
封屿恋恋不舍的把人送到门口,“有空多过来陪陪老板吧?”
安伊伊点头,为了她那一半的持股,她也会经常过来看封子晋的。
晚上,“逸哥,你闭上眼睛。”
靳逸挺乖的闭眼,就感觉有凉凉但温润的东西套进了手腕,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他想他知道小丫头在做什么了。
“睁眼”
靳逸就看到一串白玉珠子圈在了他的手腕上,白玉珠子的末端坠着一簇蔷薇花朵,其雕工栩栩如生,每一根线条都流畅至极。
安伊伊也在看,她果然有眼光,这珠串果然太配逸哥了,而且封屿没骗她,男人戴起来才带劲儿,一点儿不娘气,跟古代的世家公子似的,尊贵得要命。
“我很喜欢!”
“老婆,跟你的木钗是情侣款啊!”
“你这么说也不是不可以。”
这一晚,靳逸浑身舒畅,偶尔还会哼几句沙家浜,整个人由内而外都散发着他开心的信号。
这次轮到安伊伊有感而发了:她以后是不是该多送礼物给逸哥?毕竟博美人一笑内心那是相当的愉悦。
年底对账,虽然有会计出纳还有律师在做,但她这个老板也不能眼瞎。
轮到忆南阁时,安伊伊费了好大劲儿才看完,主要是忆南阁这几年的业务实在繁杂,账本也就多,厚厚几沓,有些让人崩心态。
不过,这些除了让人头疼外,看起来于她来说也很快,等对完,发现有些问题,便指出让他们整改,她会再来看,末了,温少哲要留她吃饭,就在附近的一家私房菜馆请吃。
安伊伊也没推辞,打了电话给家里说不回去了。
温少哲跟这里的经理很是熟,一看就是没少来过。
经理亲自过来招待,温少哲反手把菜单推到她面前,“伊伊点,我不挑嘴。”
经理暗暗撇嘴:你说这话良心安否?
而吃饭的时候,隔着一盆绿植的座位上来了一对男女,在他们这个角度,因为有叶子挡,稍微不会暴露在人前。
之所以注意到那一对情侣,不是因为女孩穿着时髦,而是因为女孩三番五次喊服务员,各种挑刺,比如现在。
“服务员,这是人吃的吗?鱼肉咋这么难吃?把你们经理叫过来。”
虽然知道她是无理取闹,服务员见她的穿着打扮,还是不敢得罪。
“对不起,您稍等!”
然后就见老板匆匆过来,陪着笑脸解释。
老板主动说给她换一桌菜过来,那位女子这才稍微缓和些。
温少哲低声:“我认识她,玉阁那位三年前寻回来的私生女,特能作,听说是在市井中长大,身上也沾染了一身市井气,我要是封老板,我宁愿不要,也不愿让这位回来,想封老板一身正气,好名声怕是要糟践在这个私生女手里了。”
安伊伊挑眉,后知后觉想到:封老板那不就是封子晋叔叔么?
“这位千金叫什么?”
“好像叫封夜楠,听说名字是当初封子晋给取的,那会儿封夜楠还在她妈妈肚子里,不过,严格来说也不算。
听说当初封子晋因为兰卡那边突发袭人事件,封子晋在兰卡有好几家工厂以及矿山,临走时把一块随身戴的玉佩给了那位孕妇,而玉佩上就刻着“夜楠”二字,等她一出生,那位孕妇就以玉佩上的字给女儿命名。”
“你认识和封夜楠一起吃饭的男生吗?”
温少哲摇头,“新面孔,我确定之前封夜楠身边的男人还不是这位。”
“听着挺乱的。”
“是挺乱的。”
二人今天晚上吃饭基本没讲自己的,大部分是在听隔壁那对小年轻,实在他们讲的话太让人侧目了。
起初还以为是女孩子要泡人家,才会带来这种地方吃饭,但慢慢的发现,献殷勤的是那位男生。
男生长的倒是好看,但就是有些谄媚,这是安伊伊对他的评价,期间总算听到女孩叫他的名字。
谷丰羽?
安伊伊觉得就是这个了,莫名觉得这个才时候这位的气质。
想了想,还是给封屿打了电话,至于他要不要禀告封子晋,这个难题就交给封屿了。
只是安伊伊没想到的是,他们很快就又见面了,只是这位谷丰羽显然是不认识她的。
周一,医院安排了三个假期实习生过来跟安伊伊。
商摘,这是她教的学生,优秀得出圈。
池请,跟商摘一届,但是别校的优等生,另外一个男生就是谷丰羽,博士生。
安伊伊并没有表现出异样,她不想一棒棒把人打死,毕竟男人对着一个女生献媚,有可能是太喜欢那女生的套路,她不会跟学术扯一起。
也就是,在她这里,初始印象从现在开始。
且看他接下来的表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