Νρо①㈧.Cом 分卷阅读4
不会脱阿美的胸衣。
阿美却能熟练地解开我的扣子,阿美却能
阿美轻轻用她的牙齿在我的胸膛上留下痕迹,一路吻到我长了青筋的下腹,她乌黑的长发像某种东方的丝织品,她的脸庞滚烫,像贞女羞怯的模样,她小小的耳朵贴在我的肚子上。我拉起她的易断的手,要她同我的身体合二为一。
阿美的阴道像章鱼的内穴,我的阴茎一深一浅地斜磨着她的内壁,我知道阿美习惯了被男人粗鲁地对待,我却要故意放慢速度,缓慢地刑罚她。
「啊…」
「江雪,把我吞掉,把我吞掉好不好?」
我失去了理智,我的记忆被阿美填满。
阿美的吐气声,我们交合处发出的水声,都让我的阳具变得更硬。
我们真的成为一体了,她的乳头染上我的红色,她的牙齿藏在我的肋骨里,而我的舌头长满倒刺,那全是阿美的名字。
我们胡乱地亲吻。
但是为什么我却觉得我们在谋杀彼此?
我们赤裸地躺在床上。
我说「欲望是我们的床单。」
她不懂我意。
后来我写了一首歌,以女人的口吻讲述一场谋杀。
歌是这样唱的「甜腻的 /苦的 /变作碎块的/拥抱我 /吻我 /不要说爱我/彻底相守的方式便是彼此可怜。」
我以为,我跟阿美也就如此。
阿美,却抓住我的手,要我把手张开,然后在我手心写字。
我闭上眼感受。
她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
一笔一画,她小心地歪斜地写下。
「江雪和亚当」。
那时,我发现我们的姓名像精心的对仗。我要是生作女人,应该也会叫江雪。
或许这便是为什么我们后来离不开彼此。一切都是命运。
回去的路上,我喝得很醉。
街景里有我呕吐的倒像。
「圣经虽已焉黄,随处有我的铃印,切齿痛恨而,切肤痛惜的才是情人。——《肉体是一部圣经》」
Lupin是一种叫羽扇豆的花的名字,也是我的名字。
在我14岁的时候,阿妈认识了一个英国男人,Scott。那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有金色的头发和宝石蓝的眼睛。但是小时我却把他当作怪物。而姐姐却很喜欢他。姐姐的名字叫方舟眉,他们都叫她阿眉。我叫方舟雪,她们叫我小雪。我的父亲是死在海里的,他是一直都渴望回到中国的男人,但是因为贫穷,因为要养育我们一家人,他只能一次次出海,又一次次返回。在经由下龙湾的路上死去,也算是死得其所。
Scott,在英国有家庭,或许阿妈不应该被称为他的妻子,而是情妇。所以当阿妈被他抛弃的时候,我并没有吃惊。
Lupin。是他叫我的名字。
后来我才知道那在希腊语里是悲苦的意思。
因为我从来不会对他笑。他总说,我生了一张美丽又寂寞的脸。
尽管,小时我还不知道贫穷带上美丽会有什么下场,但是我却深深记住了他的那句话,并自认为有不祥的命运。
Scott离开后的日子,我却快乐了起来。我的身体在那段光脚捉迷藏、做农活的日子里迅速的成长起来了。而我最后悔的事,是我从没念过书。
在我十六岁那年,妈妈再嫁给了村里一个叫巴坤的男人,他给的彩礼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件东西,一辆自行车。
那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每日黄昏,我都会骑着自行车从离家500里的长坡向下加速骑车,享受被身旁的风带着快飞起来的感觉。我的眼幕之中全是下落的夕阳和无边的海岸线,那时候我以为我能够一直如此。身上黏腻的汗腋,鼻子里发咸的滋味,让我爱恋起童年,时常想如果阿爸在,他一定能够带我骑车回到中国。而一想到这里,一直飞速下降的身体,我的心脏,开始快速地跳动,象是要在胸口擦出火花来。
后来,等到我十八岁,继父说要带我们去中国生活。我以为我如愿以偿了。
去中国的前一天,我收好了14岁时穿过的奥黛和一把zippo打火机,那是Scott来时和走时送给我的礼物,虽然我一直认为它们并不重要,但不知为何我还是带走了它们。
其实,一切悲剧都有预兆,只是我全身心地浸没在幸福里,没有察觉到它离我如此近了。走时,阿妈为我跟姐姐洗头,淘米水从我的头顶淋下,我的头发便像黑色的波浪,把我整个脸,整个视线都罩在里面。阿妈的手温柔地拨开我的长发。
她说:「小雪,要是如果有一天,阿妈老了,不能照顾你了,你要是没有饭吃,就拿这头头发去换,这样就不会挨饿了。」
我笑着说:「怎么会挨饿呢?我们明天就要去中国了,巴坤叔会带我们赚好多钱,住大房子吃好的穿好的。不要说不好的话。」
阿妈抿着嘴笑了。
其实敏感的我,也曾对母亲的话感到怀疑,但是终究抵不过上帝的纠缠,无法避免再一次摔倒的命运。
阿眉,像早就知晓了一切,我不知道是父母跟她说起的,还是她自己察觉的。那天走上去中国的轮船,她把我的手牵的很紧,象是知道我们要分离。
我们这一辈子都在避免自己成为男人的物品,我们以为我们足够幸运。在村庄中,我们成年却还未婚,被给予了一种奢侈的自由,我们曾深信在某个地方会有我们自己的教堂和婚礼。我们会是最洁白的新娘。
那时已经是五月,从南北上,微小的风浪和万里的晴空,渡轮在一片伪造的平静中驶行。巴坤叔因为做生意和西贡的黑帮勾搭在一起,听闻到杀人的秘密,只能带着我们逃命,在船上,阿妈被人抓去,巴坤叔跳进了海里,阿眉牵着我藏进了「凤珠号」的储物间。她对我说「小雪,现在巴坤叔已经死了,妈妈也我们不晓得哪天也会死,现在就当我们是孤儿,到了陆地就跑得远远的,不要再见面了。从现在开始我不是方舟眉,你也不是方舟雪。你懂吗?」,我哭着点头,肚子里却在翻腾,爸爸在我十岁死在船上,如今连妈妈也不见了,我不能叫我,我该叫什么呢?叫Lupin吗?那株苦口的植物?
姐姐把我的手松开,她低下头,两额旁的碎发因为汗贴着皮肤,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露出那般的样子,在剧痛中咬紧牙根,因为强忍哭泣,从喉咙发出幼兽般的撕扯声。我才明白了要活下去是什么意义。如今,只要我一抬头看到湛蓝的天空,我就会想象那是一片大海,我就会想起阿眉同我断绝在「凤珠号」上,分隔天涯。可,我好爱好爱她,只要我活着,我就知道是阿眉让我活着。
后来,到了中国的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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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却能熟练地解开我的扣子,阿美却能
阿美轻轻用她的牙齿在我的胸膛上留下痕迹,一路吻到我长了青筋的下腹,她乌黑的长发像某种东方的丝织品,她的脸庞滚烫,像贞女羞怯的模样,她小小的耳朵贴在我的肚子上。我拉起她的易断的手,要她同我的身体合二为一。
阿美的阴道像章鱼的内穴,我的阴茎一深一浅地斜磨着她的内壁,我知道阿美习惯了被男人粗鲁地对待,我却要故意放慢速度,缓慢地刑罚她。
「啊…」
「江雪,把我吞掉,把我吞掉好不好?」
我失去了理智,我的记忆被阿美填满。
阿美的吐气声,我们交合处发出的水声,都让我的阳具变得更硬。
我们真的成为一体了,她的乳头染上我的红色,她的牙齿藏在我的肋骨里,而我的舌头长满倒刺,那全是阿美的名字。
我们胡乱地亲吻。
但是为什么我却觉得我们在谋杀彼此?
我们赤裸地躺在床上。
我说「欲望是我们的床单。」
她不懂我意。
后来我写了一首歌,以女人的口吻讲述一场谋杀。
歌是这样唱的「甜腻的 /苦的 /变作碎块的/拥抱我 /吻我 /不要说爱我/彻底相守的方式便是彼此可怜。」
我以为,我跟阿美也就如此。
阿美,却抓住我的手,要我把手张开,然后在我手心写字。
我闭上眼感受。
她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
一笔一画,她小心地歪斜地写下。
「江雪和亚当」。
那时,我发现我们的姓名像精心的对仗。我要是生作女人,应该也会叫江雪。
或许这便是为什么我们后来离不开彼此。一切都是命运。
回去的路上,我喝得很醉。
街景里有我呕吐的倒像。
「圣经虽已焉黄,随处有我的铃印,切齿痛恨而,切肤痛惜的才是情人。——《肉体是一部圣经》」
Lupin是一种叫羽扇豆的花的名字,也是我的名字。
在我14岁的时候,阿妈认识了一个英国男人,Scott。那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有金色的头发和宝石蓝的眼睛。但是小时我却把他当作怪物。而姐姐却很喜欢他。姐姐的名字叫方舟眉,他们都叫她阿眉。我叫方舟雪,她们叫我小雪。我的父亲是死在海里的,他是一直都渴望回到中国的男人,但是因为贫穷,因为要养育我们一家人,他只能一次次出海,又一次次返回。在经由下龙湾的路上死去,也算是死得其所。
Scott,在英国有家庭,或许阿妈不应该被称为他的妻子,而是情妇。所以当阿妈被他抛弃的时候,我并没有吃惊。
Lupin。是他叫我的名字。
后来我才知道那在希腊语里是悲苦的意思。
因为我从来不会对他笑。他总说,我生了一张美丽又寂寞的脸。
尽管,小时我还不知道贫穷带上美丽会有什么下场,但是我却深深记住了他的那句话,并自认为有不祥的命运。
Scott离开后的日子,我却快乐了起来。我的身体在那段光脚捉迷藏、做农活的日子里迅速的成长起来了。而我最后悔的事,是我从没念过书。
在我十六岁那年,妈妈再嫁给了村里一个叫巴坤的男人,他给的彩礼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件东西,一辆自行车。
那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每日黄昏,我都会骑着自行车从离家500里的长坡向下加速骑车,享受被身旁的风带着快飞起来的感觉。我的眼幕之中全是下落的夕阳和无边的海岸线,那时候我以为我能够一直如此。身上黏腻的汗腋,鼻子里发咸的滋味,让我爱恋起童年,时常想如果阿爸在,他一定能够带我骑车回到中国。而一想到这里,一直飞速下降的身体,我的心脏,开始快速地跳动,象是要在胸口擦出火花来。
后来,等到我十八岁,继父说要带我们去中国生活。我以为我如愿以偿了。
去中国的前一天,我收好了14岁时穿过的奥黛和一把zippo打火机,那是Scott来时和走时送给我的礼物,虽然我一直认为它们并不重要,但不知为何我还是带走了它们。
其实,一切悲剧都有预兆,只是我全身心地浸没在幸福里,没有察觉到它离我如此近了。走时,阿妈为我跟姐姐洗头,淘米水从我的头顶淋下,我的头发便像黑色的波浪,把我整个脸,整个视线都罩在里面。阿妈的手温柔地拨开我的长发。
她说:「小雪,要是如果有一天,阿妈老了,不能照顾你了,你要是没有饭吃,就拿这头头发去换,这样就不会挨饿了。」
我笑着说:「怎么会挨饿呢?我们明天就要去中国了,巴坤叔会带我们赚好多钱,住大房子吃好的穿好的。不要说不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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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敏感的我,也曾对母亲的话感到怀疑,但是终究抵不过上帝的纠缠,无法避免再一次摔倒的命运。
阿眉,像早就知晓了一切,我不知道是父母跟她说起的,还是她自己察觉的。那天走上去中国的轮船,她把我的手牵的很紧,象是知道我们要分离。
我们这一辈子都在避免自己成为男人的物品,我们以为我们足够幸运。在村庄中,我们成年却还未婚,被给予了一种奢侈的自由,我们曾深信在某个地方会有我们自己的教堂和婚礼。我们会是最洁白的新娘。
那时已经是五月,从南北上,微小的风浪和万里的晴空,渡轮在一片伪造的平静中驶行。巴坤叔因为做生意和西贡的黑帮勾搭在一起,听闻到杀人的秘密,只能带着我们逃命,在船上,阿妈被人抓去,巴坤叔跳进了海里,阿眉牵着我藏进了「凤珠号」的储物间。她对我说「小雪,现在巴坤叔已经死了,妈妈也我们不晓得哪天也会死,现在就当我们是孤儿,到了陆地就跑得远远的,不要再见面了。从现在开始我不是方舟眉,你也不是方舟雪。你懂吗?」,我哭着点头,肚子里却在翻腾,爸爸在我十岁死在船上,如今连妈妈也不见了,我不能叫我,我该叫什么呢?叫Lupin吗?那株苦口的植物?
姐姐把我的手松开,她低下头,两额旁的碎发因为汗贴着皮肤,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露出那般的样子,在剧痛中咬紧牙根,因为强忍哭泣,从喉咙发出幼兽般的撕扯声。我才明白了要活下去是什么意义。如今,只要我一抬头看到湛蓝的天空,我就会想象那是一片大海,我就会想起阿眉同我断绝在「凤珠号」上,分隔天涯。可,我好爱好爱她,只要我活着,我就知道是阿眉让我活着。
后来,到了中国的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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