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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篝火高歌

    古人缺少娱乐项目。
    这初到唐朝,一开始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李元瑷只觉得人都要废了。
    但是随着真正融入这个时代,慢慢的就会发现古人并不缺娱乐精神。
    而且有很多可玩的地方,比如宴会。
    宴会是古人最喜欢热衷的娱乐环节了。
    李元瑷对于狩猎不敢兴趣,晚上的篝火晚会,却极为期待。
    自李世民身体抱恙之后,他就没有参加过什么热闹的宴会了。
    在自己府上与府中歌姬饮乐,真不不如这种大规模的晚会。
    在李元瑷出去泡温泉的时候,留守的卫兵与大学士很勤快的准备着晚会的事宜。
    各种席桌,篝火堆已经搭建,酒水也已备好,就等着夜幕降临了。
    国子春猎,学生的安全最为重要。
    这学子未到齐,不开席是惯例。
    诸多大学士都在清点人数。
    李元瑷在一旁逗着大虎玩耍,他所管辖的十四人已经回来,他看准了李敬业、程伯献相互敌视的心态,定了比赛。为了笑道最后,他们是不可能迟到的。
    还未到规定时间,他们已经及时回来了。
    程伯献先到一步,在恶犬、猞猁、老鹰的帮助下,他们这个小队收获极为丰盛。
    他们这一个小队的果实,都可以与提前回来一整队人的收获相比了。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可比性,程伯献他们都属于官二三代,而且隶属将门,在骑射一道,占有先天性的优势,即便获得第一,也没有什么自豪的。
    程伯献前脚刚到,李敬业后脚就来了,好似商量好的一样。
    程伯献本一脸嘚瑟的看着李敬业,想要向他炫耀自己的收获,但见李敬业他们一行人的驼带的野味后,脸色一下子难看了起来,气冲冲的退到后边去了。
    李敬业很意外没有向程伯献炫耀,只是跟李元瑷报道回归。
    李元瑷有些意外,李敬业居然不向程伯献炫耀。
    “转性了?”
    李元瑷问了一句。
    李敬业贼眉鼠眼的,凑到近前轻声道:“程家这小傻子自小跟着他爹、太公狩猎,不管武艺箭术还是狩猎本领都不是他对手,加上这货家财万贯,恶犬、猞猁、老鹰齐全。这边哪有赢的可能,一开始就说动了几个朋友,人均分了一些。赢的不光彩,不值得炫耀。就是不想看这货嘚瑟。”
    李元瑷闻言莞尔一笑,却也不戳破。
    李敬业凭人脉手段赢的,没有什么好说的。
    如果沾沾自喜,倚仗这手段强行装逼,那李元瑷要看轻这李敬业三分。
    现在这情况,无必要掺合其中。
    李元瑷理所当然的忘记了胜负。
    李敬业并不在乎,程伯献也觉得保全颜面,松了口气。
    随着夜幕降临,外出狩猎的学子也全数归来。
    篝火晚会,也正式开始。
    古代的宴席很有讲究的,每一个座位都必须经过详细的安排。
    历史上就有这样的事情,李世民宴请重臣。
    然后将尉迟恭发现有人的席位在他之上勃然大怒,坐在他下首的李道宗跟他解释当和事佬,结果让尉迟恭胖揍了一顿。
    固然是因为尉迟恭持功自傲,却也可以看出,对于这排位的顺序是何等的重视。
    能够将这位子排列妥当,在这个时代就算得上是一个人才。非心思机敏,面面俱到之人无法胜任。
    不过国子监不缺这种人才。
    国子监是天下最懂礼的地方之一,对于座次的安排,非常娴熟。
    李元瑷身为亲王、大学士,位坐最上首。
    孔志元身为国子监祭酒,孔圣人与孔颖达的后人,与他并排而坐。
    他们两个最是特殊,居于主位、主次位。
    在他们之后,才轮到大学士、学士,接着是成绩优异的学生。
    他们人数众多,自然不可能只开一席。
    只是他们属于主席,人数最多,席位也是最大。
    程伯献、李敬业、裴行俭他们都在主席。
    裴行俭肯定是因为成绩的缘故,至于程伯献、李敬业是成绩还是拼爹、拼爷就不得而知了。
    金胜曼、扶余隆也因身为他国友人得以进入主席。
    这也让李元瑷有些不爽,金胜曼地位比扶余隆高,位于上首,但扶余隆就在她下首坐着,有些虎视眈眈。
    孔志元身为国子监祭酒,说了一大激昂的开场白,最后用还《礼记·大学》里的一段话来结尾:
    “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以此告诫这些即将走上社会的学子,要保持本心。
    致辞过后,方才上酒上肉。
    古代并没有未成年人的说法,以没有小孩不能喝酒的规矩。
    当然主要原因还是这个时代的酒度数不高,只要不像李白那样,一言不合就拿着酒壶往嘴里倒的那种喝法,不太会喝醉酒。
    宴会饮酒是一种必须掌握的技巧,故而没有禁酒一说。
    酒宴的活动是学生们自己报名参加的。
    这个时代就讲究多才多艺,吹拉弹唱。
    李元瑷看得津津有味。
    团体项目最后一环节几乎都是固定的。
    秦王破阵乐。
    没有秦王破阵乐的宴席,在这个时代都不算是宴席。
    毕竟主旋律,这玩意不只是现代有。
    古代也有,李世民费尽心机弄出这一首传唱神曲,不就是为了让天下人吹捧赞美他?
    也不得不说,秦王破阵乐确实经典。
    这就如老秦人喊的“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一样。
    秦王破阵乐就是大唐王朝的象征,国歌。
    象征着唐王朝一往无前,举目无敌的气魄。
    李元瑷每一次听,都会有一种振奋人心的感觉。
    秦王破阵乐结束,才是李元瑷最期待的环节。
    敬酒高歌。
    隋唐两朝,歌舞大兴。
    能歌善舞并非是歌姬的事,真正的雅士不只要懂得吃喝评论,关键的时候还得能跳能唱。
    宴席上根据不一样的场合,酒不是随便可以敬的。
    这种隶属于文士宴会,敬酒必须唱歌。
    唱不来哼两句也行,但是你要是不唱,那就是弟弟,就算不赶你下席,也没有资格举杯喝酒,更加不会有人理睬你了。
    除非你把歌给补上。
    在宴会上,看着别人喝酒说笑,自己却跟木头人一样,哪得多难受。
    一个即将从国子监毕业的学生,举杯遥敬孔志元道:“夫子,学生再过一月,即离校远去荆襄述职。此去山高路远,不知能否再见。夫子可满饮此杯,再为学生歌一曲否?”
    孔志元见惯了大世面,豪爽的将酒一饮而尽,道:“你叫我夫子,我送你一首《羔裘》。”
    他说着轻敲着碗沿,高歌而起:“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这首歌是《诗经·郑风》里的一句诗,言古之君子,以风其朝,人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
    正是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成为一个为国为民,德行高尚且的官吏。
    对方深深作揖道:“学生谨记父子教诲。”
    李元瑷不住拍手,孔志元这首《羔裘》,声音深沉有力,让人拍案叫绝。
    有孔志元开这头,宴席上的人开始相互把盏敬酒。
    有诚心举杯的,也有看笑话的。
    比如李敬业,这货就给程伯献敬了过去。
    程伯献只能用他粗狂的嗓子,高歌了一首《诗经》里的《击鼓》:“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尤其是他唱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时候,放大了嗓门,鬼哭神嚎似地。
    不过还别说,这一首词情激烈,哭声干霄,阐述士卒长期征战之悲的字句,唱出了几分味道。
    当然还是音不着调。
    李元瑷听了忍不住大笑,周边也哄笑成片。
    程伯献不满不服,也回敬了过去。
    李敬业却是不惧,随口就来了一首《定之方中》,赢得了满堂喝彩。
    这时扶余隆突然上前道:“在下敬商王酒,在下年轻气盛,今日意外得罪殿下侍从,还望见谅。实是在下久仰商王贤名之故……”
    今日受了气,栽在一个蝼蚁手中,想想气息都不顺畅。
    方才见程伯献出丑,瞬间来了精神。
    对于李元瑷他是颇为了解,从未听过他懂歌舞。
    暂时不好动他,让他丢丢面子也好。
    大不了他敬回来,自己百济一代歌王,还怕这个?
    瞬间场面有些冷清,众人看扶余隆的眼神有些不识相了。
    这宴会上有一不成文的规矩,主人不可刁难。
    刁难主人,那就是砸场子。
    李元瑷算不上主人,但坐的是主位。
    主人可唱可喝酒,但轮不到生人来敬酒。
    因为不知主人擅不擅此道。
    若是唐人这种没规矩的敬酒法,早就挨驳斥了。
    只是扶余隆是外邦客人,或许不懂这个规矩。
    李元瑷心底明白,扶余隆就是吃准了“不懂这个规矩”,想了想道:“今日春猎其意义,在于锻炼你们身上的阳刚之气。要知道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是国之未来。投机取巧,或许赢在一时,输在整个未来。我送你一曲……”
    他取出一根筷子,轻轻的敲击了一下碗沿,唱道:“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
    李元瑷这一出口,周边人立时一怔。
    隋唐两朝,歌舞大兴。
    各种词牌名也开始如春笋而出。
    尽管宴席上的还是以《诗经》为首,但歌姬与真正的歌者,已经追溯流行,开始唱新词新诗了。
    故而听李元瑷的唱腔不同,并不觉得奇怪,反而听的格外认真。
    “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
    古代的歌与现代歌曲最大的不同就是古人对于曲调并不重视,不管你曲调多么的优美,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歌曲背后的歌词。
    正因为这样,才会有各种词牌名的出现。
    所谓词牌名就是一种曲调,单一的曲调。
    后世人因为曲调一样,大打官司。古代则是官府、乐人特地创出曲调,然后随便天下诗人抄,只要你的诗句配得上这曲调,即可。
    用自己优美的词套入这种曲调,即为古代的流行歌曲。
    所以不管李元瑷此刻唱的如何,仅仅凭借《少年侠气》这词足以给上满分。
    何况李元瑷唱的真不差,带着几分张力的歌喉,唱出了少年郎应有的气概。
    但他往下唱,唱道:“推翘勇,矜豪纵。轻盖拥,联飞鞚,斗城东……”的时候已经,有人不约而同的配合着李元瑷敲碗的节奏,开始为他带着节拍。
    “轰饮酒垆,春色浮寒瓮,吸海垂虹。闲呼鹰嗾犬,白羽摘雕弓,狡穴俄空。”
    “乐匆匆。”
    唱完这最后一句的时候,先是一阵寂静,随即满堂喝彩。
    孔志元回味道:“好一手少年侠气!唱出了我辈年少时的豪情壮志,当浮一大白!”
    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说道:“此词当有下篇吧?”
    李元瑷愕然道:“有嘛?我怎么不知道?”
    孔志元讶然道:“不是商王所做?”
    李元瑷有些尴尬,这首《少年侠气》是他在后世上学的时候玩一款阴兵过道,氪命游戏的时候的过场动画,听的特别有感觉,就学下来了。
    只知道这是一首词,是谁写的,词牌名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毕竟唐诗宋词何止三百首,李元瑷一个学理科的,真不能记全。
    不知道是否存在,李元瑷可不敢打这个赌,只能说道:“偶尔听来的!深得我心……”
    孔志元略一沉吟,晒然一笑,有些想偏了,不再问,一望周边,听到这边动静其他席的学子也聚集了过来,一个个神采飞扬,笑道:“听得此歌此词,诸位还不陪商王喝一盅。”
    扶余隆再一次体会到了搬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关键是他听出来了李元瑷这是在嘲讽他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