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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苍玉为名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哪里去?”
    一个月来,李苍玉每天都来到同一个地方,问自己同样的三个问题。
    这个地方,在秦岭之中,太白山上。
    这三个问题,李苍玉曾经有过非常简单明了的答案:我是升斗小民李苍玉,我的父母把我带到这个世上,我正在奔向坟墓的旅途中奋力挣扎,只为留下一丝曾经苟活的印迹。
    现在这三个问题,全都没有了答案。
    因为一夜之间,李苍玉身边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
    公元2019年,变成了大唐天宝十年。
    城市里熟悉的高楼大厦与忙碌的车水马龙,再也见不到了。身边只有巍巍秦岭与茫茫大山。李苍玉再也不是那个朝九晚五的都市上班族,他变成了一个在丛林里讨生活的少年猎人,阿狼。
    阿狼的母亲已经过世两年,父亲不知是何人。因此,这位十七岁的少年甚至连姓氏都没有,人们仅以“阿狼”来称呼他
    已经活了三十年的李苍玉曾经所拥有过的一切,也全都没有了。父母,亲人,女友,同学,工作,信用卡,按揭中的窝居和夏日救命的空调……
    一夜之间,全都没了。
    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李苍玉也没有从巨大的心理落差当中完全的恢复过来。
    巍巍秦岭,千山竟险。太白山雄峙苍穹傲视群峰,一览众山小。
    北风啸起,有雪落下。
    李苍玉举目望去,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此刻他有一种感觉,自己就如同那亿万雪花中的一瓣,很快就要迷失在这一片浩浩茫茫的万古大山之中,就如同自己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这难以言喻的卑微与无边无际的迷茫,如一柄利剑刺入了他的内心深处,让他感觉到一阵发自于灵魂的痛楚与恐惧。
    情不自禁的,李苍玉伸手握住背在身后的畲(shē)刀,将它拔了出来双手紧紧握住。他从未有过像现在这样的缺乏安全感,竟需要拔刀在手用以壮胆。
    畲刀是宋代朴刀的先祖,在大唐民间非常常见。人们用它来砍柴斩莿,清障开路。
    李苍玉的这把畲刀粗糙而笨重,插在地上矮肩半尺,刃宽半拃前阔后窄,刀身略弯通体黝黑,刀柄约占三分之一。除了日常使用,万一遇到猛兽,少年阿狼还要靠它来活命。
    在李苍玉的记忆里,天宝大唐正处于盛世的巅峰,国富民强万国来朝。大唐帝国的子民,是天下异邦诸胡眼中最值得羡慕和尊敬的“唐人”。这个伟大的时代,是后世许多华夏子孙心目中永恒的自豪与梦寐的向往。
    可是,这跟少年阿狼又有什么大的关系呢?
    生在这大山之中,除了刀与弓的茹毛饮血,阿狼的生活好像再无别的选择。除非能够彻底的走出这片大山,否则阿狼时刻都要抱紧这把畲刀,与之相依为命。
    所以,自从阿狼能够拿起这把刀的第一天起,他就从未停止过习练刀法。
    李苍玉有幸“继承”了阿狼的这一项技能,同时也保留了勤练刀法的习惯。
    迎着风,顶着雪,李苍玉双手握紧沉腰下跨,迎风拧身连斩数劈,嘴里也发出一阵阵的怒吼。
    若有内行之人眼见此景定会评判,李苍玉的这一把刀虽是使得颇得章法,但他更像是在拼命的进行发泄,仿佛要把身上最后的一丝力气都用光。
    最终他瘫坐在了雪地上,气喘吁吁,却仍是感觉心中失落空洞烦躁无比。转眼看到雪地里有半截树枝,他将它捡了起来,开始在雪地上写写划划。
    “白日何短短,百年苦易满。”
    “苍穹浩茫茫,万劫太极长。”
    李苍玉一边在雪地上写划,一边吟诵起来——
    “吾欲揽六龙,回车挂扶桑。北斗酌美酒,劝龙各一觞!……”
    优美的诗歌,果然拥有安抚人心的神奇力量。李苍玉失落而狂躁的心情,竟在此刻平静了许多。
    许多美好的回忆,就如同海上升明月,渐渐浮现于脑海之中。
    这首李白的《短歌行》,曾经是李苍玉儿时学过的,没想到时至今日也能记得这么清楚。记得那时候他的爷爷奶奶都还在世,再加上父亲和母亲,一户人家居然有四个教书匠。不约而同的,他们还都喜欢李白的诗。于是暑假的很多个星光灿灿的夜晚,年幼的李苍玉都会在自家那个栽种了葡萄藤的小院子里,跟着四位教书匠一起读诗怀古。
    静谧的夏夜,浩淼的银河,华采的诗篇与温馨的院落,构成了李苍玉人生当中最美好的童年记忆。
    最近这些日子里,李苍玉就是靠着这些回忆和思念,来支撑自己的精神世界。若非如此,他一点都不怀疑自己会因为这无边的迷茫与极度的无聊,变成一个神经病。
    “阿狼哥!阿狼哥!”一个少年人的呼喊声从山路边传来,“你果然又跑到这里来了!”
    李苍玉扭头看去,是表弟高栝来了。
    高栝十四岁,从小和阿狼一起长大几乎形影不离。他身材本就比较矮小,如今穿着一身毛茸茸的兽裘踩着厚厚的积雪而来,就像是一团毛球正在雪地上滑稽的打滚前行。
    “栝弟,有事吗?”李苍玉挥刀扫平了雪地上的那些字迹,站起身来继续练习劈砍。
    “呼、呼!”高栝走到近前喘了几口气,说道,“明天就是你的成丁礼了。我爹让我来问你,你想好自己的姓名没有?”
    “姓名?”
    李苍玉略微一怔,收住了刀势。
    明天就是正月十五,阿狼年满十七岁的生日。按照这一片地方的风俗,年满十七岁的男儿必须要举行成丁礼。
    其实按照中华传统,男子二十行“弱冠之礼”标志成年。但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百姓当中十六七岁成丁甚至当爹的,都十分常见。举行成丁礼的意义十分重大,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少年从此变成了男人,可以成家立业了。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又哪能没了姓名?
    “栝弟,难道就连你爹——我的亲娘舅,也不知道我爹是何许人吗?”李苍玉问道。这的确是个大问题,至少要搞清楚自己这辈子应该“姓”什么吧?
    “我不清楚。”高栝摇头,“不过我爹说,既然不知道该姓什么,那阿狼哥不如就取用国姓好了。”
    “国姓,李?”李苍玉心中微微一动,如此巧合?
    高栝说道:“我爹说,好多胡人来了大唐自取汉名都用国姓。胡人都用得,汉儿还用不得吗?”
    “这真是太有道理了。”李苍玉忍俊不禁的揉搓他毛茸茸的皮帽。
    高栝嗬嗬的憨笑,“阿狼哥,你准备给自己取一个怎样的名?”
    “苍玉。”李苍玉毫不犹豫的说道,“从今以后,我就叫李苍玉!”
    “苍玉?听起来怪怪的……”高栝一脸蒙圈的样子,“我还以为会是大毛、二木啊,三河之类的。”
    李苍玉转头看向浩茫的群山,轻声自语:“孟春之月,日在营室……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旗、衣青衣、服仓玉!”(仓,同苍)。
    “啊?”高栝很愣,“阿狼哥你在念叨什么?”
    “我家里不是有几本我娘留下的书么?我念的,就是那些书里面的句子。”李苍玉心想,这一段来自于《礼记》的拗口古文,我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当年我出生的时候我爸喝多了酒,随手搬起身边的那本《礼记》一翻,再随手择了书里的两个字就给我取了名。后来有一次我跟他呕气的时侯还曾经吐槽过,‘你当年怎么就没拿那张充话费的帐单,给我取名呢’?
    高栝直挠头,“阿狼哥,我记不住这些。不如你自己当面去跟我爹说吧?”
    “也行。”
    “那我先回去了。”
    “等一下!”李苍玉将他一把拽住,嘴角上扬的一笑,“来都来了,陪我练一通拳!”
    “哈哈!”高栝咧嘴大笑,双手一叉腰挺起肚子,摆出一个非常欠揍的嚣张造型,“阿狼哥,你又想找揍?”
    “谁揍谁还不一定!”
    李苍玉气乎乎的一把拍掉高栝头上的皮帽,把大刀往雪地里一插,脱掉身上厚实的兽皮大祅,大吼一声,“来!”
    “来就来!”高栝也甩掉了身上的厚裘,“先说好,打输了不许哭!”
    “我呸!”
    兄弟俩马上打斗成了一团。
    彪悍的体魄和强劲的身手,是猎人在丛林之中讨生活的第一号本钱。所以,这样的练武从来就不会是花架子,否则就是轻视自己的性命。
    身动风响拳拳到肉,兄弟两人就像是雪地里狭路相逢的两头猛兽,生猛而凶残的相互厮杀,俨然就是以命相搏。
    人不可貌相。
    十四岁的高栝身材矮小一脸稚气,但是天赋异秉力大无穷。这家伙学什么都慢,唯独习武之悟性,极大的超乎常人。
    李苍玉很快就被高栝放翻在地,全身多处酸痛无比。
    高栝嘻嘻哈哈的把李苍玉从雪地里拉起来,替他拍打身上的残雪,“阿狼哥,以后别再跟我打了。这一个月,你都输了不下四十次了!”
    “这次不算,下次再来!”虽然不是第一次被揍得满地找牙了,但李苍玉仍旧十分的羞愤。
    凭什么啊,我可是你哥!
    我比你高一个头!
    我博古通今!
    我学富五车!
    我还比你帅!……
    不过身上被揍疼了,心里就没了那么多别扭,连神经质都被治好了。
    一个月来,这就是李苍玉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消谴活动。
    既能强身健体,又能排忧解愁。
    所以,尽管每次李苍玉都被高栝打得丢盔弃甲,但仍旧乐此不疲。
    何以解忧?
    唯有找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