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纨绔林大少
客机在天空平稳的航行,目的地是有着“魔都”之称的中海市。
舷窗外,白云如同皑皑的白雪将半个天空遮盖,阳光照射在上面反射出耀眼的光芒。白云之上,天空碧蓝如洗,一副让人心旷神怡的画面。
这是林亦很喜欢的景色,如果是平常,他一定会侧着头欣赏一会儿,让自己心情随之开阔,然后才开始享受惬意的头等舱之旅。
但是今天,他却完全没有了这份闲情逸致,脸上写满了懊恼与烦躁,只是瞥了一眼就将舷窗挡板拉一半,甚至就连空姐摇曳婀娜的身姿都没心情欣赏。
“所以我就因为这种事被赶出来了?”
“只是因为我见义勇为打了一个色狼?”
“我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的美妙生活就这么结束了?”
“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被赶出来我也就认了,可是因为见义勇为?这算是什么事儿啊?”
林亦无奈的靠在靠背上,郁闷的回想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
事情发生在上个星期。
那天下午,自己起床之后照例约上了几个狐朋狗友去酒吧打发时间。去酒吧自然不可能不喝酒,因为气氛热烈,所以喝的比平时多了一点,几大杯下去之后脑袋就开始发晕了,记忆也因此变得模糊起来。
哪怕这几天林亦都在很努力的回想,也只是对后面发生的事情有一个依稀的印象。
似乎是自己去洗手间的时候,正好看见有几个男的在强灌一个女的喝酒,然后开始争执起来。
上天作证,他当时可完全没有什么英雄救美的打算。这种事情在这里发生的太多了,多到他都习以为常了,而且说不定人家玩的就是这个情调呢,他林大少哪有时间管这种闲事?
所以他只是随意的瞥了一眼之后,就准备当做什么都没看见的离开。
然而不幸的是,他刚迈开脚步就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很努力的想要压下去结果未遂,一个没忍住就“哇”的一下,全部吐了出来。
如果光吐也就算了,好死不死的还溅到其中一个人的裤子上。
被吐的那人自然恼怒,抬手就骂骂咧咧的推了林亦一下,直接就把本就站不稳的林大少推到在地。
从小纨绔惯了的林大少又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再加上喝醉了天不怕地不怕,也不管对方人多势众,站起来随后就从旁边抄起一个酒瓶,手起瓶落,一下就给对方脑袋开了瓢。
这下算是彻底点爆了火药桶。
如果不是他那几个狐朋狗友及时赶到,还说不定会怎么样呢?但就是这样,他也没少挨揍。现在他身上不少地方还青一块紫一块的。
不过当然,那伙人也好没占得便宜。听自家老头子说,挨了自己一酒瓶的那小子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虽然没什么大事,但十天半个月是少不了的。
原本林亦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不就是打个架吗?多大点事啊。而且自己也不算吃亏,最后也打赢了不是吗?自己家又不差那点医药费,再说了,这种事以前还少吗?
结果没想到的是,被打的那家伙也大有来头,听老头子说是一个高官家的公子。虽然自家也并不怕了他们,但是家里的生意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听说第二天就有人上门检查税务和消防的情况。
本来老头子就一直对自己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满,如果不是有老妈罩着,早就发飙了。结果这事一出,就如同一根导火索,彻底点燃了炸药包。
就在前天晚上,老头子拍着桌子对自己说,要么来中海市他朋友的公司接受锻炼,要么就彻底滚蛋,当没有他这个儿子。
对于老头子的威胁,林亦可完全不怕。毕竟自己又没有兄弟姐妹争家产,是他唯一的儿子,再怎么生气还能真的不认自己不成?更何况还有老妈做后盾呢。
不过看老头一副脸红脖子粗的样子,他可是真担心把他气出什么毛病来,虽然林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但可不是那种白眼狼,该有的孝心他可是一点不缺。
于是他只能愁眉苦脸的应了下来,不清不愿的收拾行李搭上了这架飞往中海市的飞机。
被赶出家门也就算了,最让林亦无法接受的是,明明是见义勇为,但他竟然死活记不清他搭救的那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了。不过既然能被所谓的高官子弟纠缠,怎么说也在水准之上吧?可惜自己当时喝醉了,否则怎么也要来一场纯洁的交流才是。
唉。
想到这里,林亦不由在心中哀叹了一声。好不容易见义勇为一次容易吗我?做好事不留名结果呢?
此时的林亦完全无视了他当时可完全没有见义勇为的想法,他的这种行为充其量就是酒后斗殴,没有被抓到局子里已经是他上面有人了。
不过当然,林亦也不在乎这些。
很快,他就决定不再去想这些烦心的事情。反正都已经上飞机了,再怎么自怨自怜也于事无补。还不如放宽心态就当是一次旅游罢了。在中海市好好的玩上几天,等老头子消气了再说点好话让自己回去就好了。
这么想着,林亦稍稍活动了一下身体,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肩膀还有腰腹处传来轻微的痛楚,都是那天留下的,不过并不严重,再过两天就能痊愈了。
就在他准备闭目养神的时候,眼角余光感觉他邻座的乘客似乎不时的打量着他。
难道遇见认识的人了?
林亦有些疑惑的转头,正好和邻座的乘客对上了眼。
并不是认识的熟人,对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短发,黑框眼镜,黑色小西装,脸上画着淡妆,五官并不是很好看,只能说是中人之姿,不过看起来有一种知性的感觉。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从事老师、学者这样的职业。
“啊,真是抱歉,打扰到你了。”被林亦撞破之后,女人并没有不好意思或是遮掩的移开视线,而是落落大方的道歉。
舷窗外,白云如同皑皑的白雪将半个天空遮盖,阳光照射在上面反射出耀眼的光芒。白云之上,天空碧蓝如洗,一副让人心旷神怡的画面。
这是林亦很喜欢的景色,如果是平常,他一定会侧着头欣赏一会儿,让自己心情随之开阔,然后才开始享受惬意的头等舱之旅。
但是今天,他却完全没有了这份闲情逸致,脸上写满了懊恼与烦躁,只是瞥了一眼就将舷窗挡板拉一半,甚至就连空姐摇曳婀娜的身姿都没心情欣赏。
“所以我就因为这种事被赶出来了?”
“只是因为我见义勇为打了一个色狼?”
“我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的美妙生活就这么结束了?”
“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被赶出来我也就认了,可是因为见义勇为?这算是什么事儿啊?”
林亦无奈的靠在靠背上,郁闷的回想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
事情发生在上个星期。
那天下午,自己起床之后照例约上了几个狐朋狗友去酒吧打发时间。去酒吧自然不可能不喝酒,因为气氛热烈,所以喝的比平时多了一点,几大杯下去之后脑袋就开始发晕了,记忆也因此变得模糊起来。
哪怕这几天林亦都在很努力的回想,也只是对后面发生的事情有一个依稀的印象。
似乎是自己去洗手间的时候,正好看见有几个男的在强灌一个女的喝酒,然后开始争执起来。
上天作证,他当时可完全没有什么英雄救美的打算。这种事情在这里发生的太多了,多到他都习以为常了,而且说不定人家玩的就是这个情调呢,他林大少哪有时间管这种闲事?
所以他只是随意的瞥了一眼之后,就准备当做什么都没看见的离开。
然而不幸的是,他刚迈开脚步就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很努力的想要压下去结果未遂,一个没忍住就“哇”的一下,全部吐了出来。
如果光吐也就算了,好死不死的还溅到其中一个人的裤子上。
被吐的那人自然恼怒,抬手就骂骂咧咧的推了林亦一下,直接就把本就站不稳的林大少推到在地。
从小纨绔惯了的林大少又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再加上喝醉了天不怕地不怕,也不管对方人多势众,站起来随后就从旁边抄起一个酒瓶,手起瓶落,一下就给对方脑袋开了瓢。
这下算是彻底点爆了火药桶。
如果不是他那几个狐朋狗友及时赶到,还说不定会怎么样呢?但就是这样,他也没少挨揍。现在他身上不少地方还青一块紫一块的。
不过当然,那伙人也好没占得便宜。听自家老头子说,挨了自己一酒瓶的那小子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虽然没什么大事,但十天半个月是少不了的。
原本林亦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不就是打个架吗?多大点事啊。而且自己也不算吃亏,最后也打赢了不是吗?自己家又不差那点医药费,再说了,这种事以前还少吗?
结果没想到的是,被打的那家伙也大有来头,听老头子说是一个高官家的公子。虽然自家也并不怕了他们,但是家里的生意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听说第二天就有人上门检查税务和消防的情况。
本来老头子就一直对自己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满,如果不是有老妈罩着,早就发飙了。结果这事一出,就如同一根导火索,彻底点燃了炸药包。
就在前天晚上,老头子拍着桌子对自己说,要么来中海市他朋友的公司接受锻炼,要么就彻底滚蛋,当没有他这个儿子。
对于老头子的威胁,林亦可完全不怕。毕竟自己又没有兄弟姐妹争家产,是他唯一的儿子,再怎么生气还能真的不认自己不成?更何况还有老妈做后盾呢。
不过看老头一副脸红脖子粗的样子,他可是真担心把他气出什么毛病来,虽然林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但可不是那种白眼狼,该有的孝心他可是一点不缺。
于是他只能愁眉苦脸的应了下来,不清不愿的收拾行李搭上了这架飞往中海市的飞机。
被赶出家门也就算了,最让林亦无法接受的是,明明是见义勇为,但他竟然死活记不清他搭救的那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了。不过既然能被所谓的高官子弟纠缠,怎么说也在水准之上吧?可惜自己当时喝醉了,否则怎么也要来一场纯洁的交流才是。
唉。
想到这里,林亦不由在心中哀叹了一声。好不容易见义勇为一次容易吗我?做好事不留名结果呢?
此时的林亦完全无视了他当时可完全没有见义勇为的想法,他的这种行为充其量就是酒后斗殴,没有被抓到局子里已经是他上面有人了。
不过当然,林亦也不在乎这些。
很快,他就决定不再去想这些烦心的事情。反正都已经上飞机了,再怎么自怨自怜也于事无补。还不如放宽心态就当是一次旅游罢了。在中海市好好的玩上几天,等老头子消气了再说点好话让自己回去就好了。
这么想着,林亦稍稍活动了一下身体,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肩膀还有腰腹处传来轻微的痛楚,都是那天留下的,不过并不严重,再过两天就能痊愈了。
就在他准备闭目养神的时候,眼角余光感觉他邻座的乘客似乎不时的打量着他。
难道遇见认识的人了?
林亦有些疑惑的转头,正好和邻座的乘客对上了眼。
并不是认识的熟人,对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短发,黑框眼镜,黑色小西装,脸上画着淡妆,五官并不是很好看,只能说是中人之姿,不过看起来有一种知性的感觉。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从事老师、学者这样的职业。
“啊,真是抱歉,打扰到你了。”被林亦撞破之后,女人并没有不好意思或是遮掩的移开视线,而是落落大方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