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李寻欢,我总算是等到你啦!
“阿飞,我对不起你,你的快剑绝学,本应该在江湖上扬名立威的,然而我却用它来杀狼,我侮辱了这套剑法,我对不起你呐,啊,这狼肉真香!”
茫茫雪海之中,一个小火堆旁边,苏墨毫无诚意的向阿飞道歉了一番,然后拿起一块烤的冒油的狼肉,疯狂的往嘴巴里塞。
他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
现在就算给他一头牛,他都能一口给吃了。
“好吃!真好吃!”
阿飞吃着吃着就留下了幸福的眼泪。
虽然这烤肉因为火候不够,似乎都没有烤熟,甚至还往下滴着血水,但这绝对是苏墨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烤肉。
或许因为这是二哈的肉吧。
狼吞虎咽,疯狂进食……
这匹孤狼本来就没多少肉,很快就被苏墨吃光了,只剩下一地的骨头。
“嗝……”
苏墨打了个饱嗝,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终于吃饱了。
他站了起来,拎起充当烧烤架的不是剑的长剑,抬头眺望夜空。
此时已是夜半时分,明月当空,散发出柔和的月光,洒落在白茫茫的雪地上,犹如铺上一层银纱。
苏墨持剑而立,在月光的映衬之下,倒是有几分少侠风范。
然而他不开口还好,一开口就变成了逗比。
“原来我是如此的牛逼,竟然能干掉一匹孤狼!哈哈哈哈!我果然是有大气运加身的主角!”
苏墨脸上露出喜悦之色,狂笑声中自言自语:“虽然没有阿飞的记忆,但却有身体本能,想想也是,阿飞经常练剑,身体早就记下了这些招式,等到危难之际便会爆发而出!”
“我遇到了那匹孤狼,也就是遇到了危险,身体本能用出了快剑绝学,一剑秒杀了那匹孤狼……”
“现在让我来回忆一下身体的本能,说不定能掌握阿飞的快剑绝学!”
苏墨握紧了手中那柄不是剑的长剑。
他闭上了眼睛。
什么都不想,思维进入了空明状态。
任由身体自行发挥。
一套不成规矩的剑法被他使了出来。
这就是阿飞的快剑绝学!
之所以不成规矩,没有任何招式,是因为阿飞无人教导,一切都是他自个琢磨出来的。
阿飞的父母是沈浪和白飞飞。
在二十多年前的江湖上,两人都鼎鼎有名。
沈浪是在江湖上有着“九州王”之称的沈天君的独子。
十岁散尽家财,开始在江湖上流浪,二十二岁于仁义庄一战成名,而后纵横江湖十余年。
白飞飞是幽灵宫的宫主。
她的命运坎坷,矢志为母白静向快活王柴玉关复仇,然而上天跟她开了一个玩笑,她并非白静之女。
复仇沦为笑话。
白飞飞与沈浪之间有着极其复杂的感情纠葛。
为了替母复仇,白飞飞决定嫁给快活王这个名义上的生父,但她却喜欢上了沈浪,两人在地下古城度过了七天七夜。
后来,快活王死了,仇也报了。
白飞飞不想插足沈浪和朱七七之间,这个骄傲的女子就此离去。
但她已经有了沈浪的孩子。
十月怀胎。
阿飞出生了。
不过,在阿飞六岁那年,白飞飞却死了。
从此,阿飞开始一个人生活。
他在荒原里挣扎求生,与天斗,与地斗,与狼斗,最终练就了一身奇特的剑法。
不成章法,没有规矩……
但不能否认这套剑法的威力!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无快不破!
快到了极致的剑。
就算能认出招式来,也无法做出反应。
“好厉害!”
苏墨睁开了双眼,眸子里闪过一抹精光:“我要是能彻底掌握快剑,除了寥寥几个人之外,绝对是打遍江湖无敌手!”
“阿飞的愿望,我也能帮他完成,不就是名扬江湖吗?”
“小意思!在江湖上想要出名,捷径就是挑战,挑战有名气的人,打败他们,就能取代他们的地位,不过……”
说到此处,苏墨稍微顿了顿,沉思了半晌道:“古系江湖上的名人,表里不一者甚多,为了自己的名声,他们就会动手杀人。”
“我要想在江湖上扬名立万,就得把这些事都考虑到……”
“嘿嘿……”苏墨抱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嘿嘿笑道:“真是奇了怪了,我本来还打算做个大隐者的,现在竟然想着名扬江湖!”
“这人的想法,改变的也太快了。”
苏墨自嘲的笑了笑,然后蹲了下去,捡起准备好的干柴,添进了火堆里。
加了木柴的火堆,烧的更加旺了。
在噼里啪啦的声音之中,苏墨抱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找了个背风的地方,铺上了一层干燥的茅草,披着狼皮就开始睡觉。
雪花稀稀落落的下了一夜。
清晨时分,太阳初升,散发出第一缕阳光,向世间播撒温暖。
一个雪人抖动了几下。
“幸好阿飞的身体素质好,换做我的身体,这样冻上一夜,肯定就冻死了!”
苏墨抖落了身上的雪花,便开始调息运功。
睡了一晚上,他不仅学会了阿飞的快剑绝学,并且还莫名其妙的掌握了阿飞的内功。
只要运转内功,身体里竟然冒出一股热量,驱走了丝丝寒意。
“不冷了!”
苏墨运转了一个周天的内功,身体渐渐地暖和过来。
他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收功后。
苏墨站了起来,活动下筋骨,然后准备继续赶路。
然而咕噜一声响,令他停止了脚步。
饿了。
苏墨昨天吃了一匹孤狼,本来是填饱了肚子,按理说吃了那么多肉,一两天都不会饿了,但睡了一晚上后,今早起来又饿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不行!我得找点吃的!”
苏墨左瞅瞅,右瞥瞥,一点吃的东西都没有看到。
地上的火堆已经灭了。
四条狼腿骨格外的显眼。
“咕嘟!”
看着那四条狼腿骨,苏墨咽了口口水,然后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眼睛里冒着精光:“听说骨头烤着吃非常美味……”
捡木柴,点火,烤狼大腿骨……
一套流程下来,苏墨坐在火堆旁边,看着烤的散发出香味的狼大腿骨流口水:“好饿啊,好饿啊,李寻欢,你咋还不来呢?”
只要李寻欢这个老好人来了,苏墨就能凭借自己的厚脸皮拉关系,然后就能坐上温暖舒适的马车,吃上美味可口的食物。
然而他左等右等,李寻欢那个老好人就是不出来,难道是因为自己走错了路?还是说李寻欢没有启程返回关中呢?
“烤好了,可以吃了。”苏墨脑子里关于李寻欢的想法一闪而过,然后就懒得再去想了,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啃烤狼大腿骨。
都说烤骨头好吃。
也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反正苏墨现在啃了烤狼大腿骨后,感觉还不错。
“真是人间美味啊!”感叹了一句,苏墨麻溜的啃完了三条烤狼大腿骨,看着剩下的一条狼大腿骨,不禁沉默了起来。
他在思考人生大事。
这条烤狼大腿骨,他是吃呢,还是不吃呢?
纠结了半晌,苏墨抓住了狼大腿骨,正准备一口啃了,忽然听到一阵车铃马嘶声,他顿时住口,转头往回看去。
只见一辆普通的马车,缓缓地朝着他这边行来。
“李寻欢,我总算等到你啦!”
这是苏墨看到马车后的第一个想法。
他现在有点想哭。
来到这个世界两天了,在雪原里艰难的跋涉,终于遇到了老好人。
苦日子就要结束了。
他能不高兴吗?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只要遇到了老好人,一切都会有的。
等李寻欢带他离开了荒原,或许该提醒他一下,然后凭借这身武艺,干几件赚快钱的生意,再去找个偏远的乡下,建个大宅子,买几个漂亮的小丫鬟,过上幸福快乐的地主生活……
正当苏墨幻想未来的美妙生活之时,马车也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
赶车的车夫是一个身形彪悍,满脸虬髯的大汉。
他的目光如鸷鹰般锐利。
被他的目光扫过,苏墨觉得好像有刀子扎在自己的身上。
如果这是李寻欢的马车,那么这个赶车的车夫就是“铁甲金刚”铁传甲。
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呐。
苏墨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皙的牙齿,配合他抱着狼大腿骨头的形象,显得格外的狰狞恐怖。
然而疑似铁传甲的彪形大汉没有害怕,依旧用如刀般的目光审视着苏墨。
面对着如刀的目光,苏墨硬顶着瞪了回去。
在这茫茫雪原之上,两个成年人玩起了“大眼瞪小眼”的游戏。
不知过去了多久。
苏墨觉得时间很漫长。
一只纤细的手,掀开了用貂皮坐成的门帘,推开了车门。
这是一个极为出色的男人。
他大约四十来岁,两鬓已有了华发,看来只不过是个很落拓、很潦倒的中年人,满是病容的脸上,依稀能看出几分英俊,眼角布满了皱纹,但那双眼睛却是年轻的,温柔而灵活,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当苏墨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他便确定了。
这个男人不会是别人。
他就是李寻欢!
茫茫雪海之中,一个小火堆旁边,苏墨毫无诚意的向阿飞道歉了一番,然后拿起一块烤的冒油的狼肉,疯狂的往嘴巴里塞。
他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
现在就算给他一头牛,他都能一口给吃了。
“好吃!真好吃!”
阿飞吃着吃着就留下了幸福的眼泪。
虽然这烤肉因为火候不够,似乎都没有烤熟,甚至还往下滴着血水,但这绝对是苏墨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烤肉。
或许因为这是二哈的肉吧。
狼吞虎咽,疯狂进食……
这匹孤狼本来就没多少肉,很快就被苏墨吃光了,只剩下一地的骨头。
“嗝……”
苏墨打了个饱嗝,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终于吃饱了。
他站了起来,拎起充当烧烤架的不是剑的长剑,抬头眺望夜空。
此时已是夜半时分,明月当空,散发出柔和的月光,洒落在白茫茫的雪地上,犹如铺上一层银纱。
苏墨持剑而立,在月光的映衬之下,倒是有几分少侠风范。
然而他不开口还好,一开口就变成了逗比。
“原来我是如此的牛逼,竟然能干掉一匹孤狼!哈哈哈哈!我果然是有大气运加身的主角!”
苏墨脸上露出喜悦之色,狂笑声中自言自语:“虽然没有阿飞的记忆,但却有身体本能,想想也是,阿飞经常练剑,身体早就记下了这些招式,等到危难之际便会爆发而出!”
“我遇到了那匹孤狼,也就是遇到了危险,身体本能用出了快剑绝学,一剑秒杀了那匹孤狼……”
“现在让我来回忆一下身体的本能,说不定能掌握阿飞的快剑绝学!”
苏墨握紧了手中那柄不是剑的长剑。
他闭上了眼睛。
什么都不想,思维进入了空明状态。
任由身体自行发挥。
一套不成规矩的剑法被他使了出来。
这就是阿飞的快剑绝学!
之所以不成规矩,没有任何招式,是因为阿飞无人教导,一切都是他自个琢磨出来的。
阿飞的父母是沈浪和白飞飞。
在二十多年前的江湖上,两人都鼎鼎有名。
沈浪是在江湖上有着“九州王”之称的沈天君的独子。
十岁散尽家财,开始在江湖上流浪,二十二岁于仁义庄一战成名,而后纵横江湖十余年。
白飞飞是幽灵宫的宫主。
她的命运坎坷,矢志为母白静向快活王柴玉关复仇,然而上天跟她开了一个玩笑,她并非白静之女。
复仇沦为笑话。
白飞飞与沈浪之间有着极其复杂的感情纠葛。
为了替母复仇,白飞飞决定嫁给快活王这个名义上的生父,但她却喜欢上了沈浪,两人在地下古城度过了七天七夜。
后来,快活王死了,仇也报了。
白飞飞不想插足沈浪和朱七七之间,这个骄傲的女子就此离去。
但她已经有了沈浪的孩子。
十月怀胎。
阿飞出生了。
不过,在阿飞六岁那年,白飞飞却死了。
从此,阿飞开始一个人生活。
他在荒原里挣扎求生,与天斗,与地斗,与狼斗,最终练就了一身奇特的剑法。
不成章法,没有规矩……
但不能否认这套剑法的威力!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无快不破!
快到了极致的剑。
就算能认出招式来,也无法做出反应。
“好厉害!”
苏墨睁开了双眼,眸子里闪过一抹精光:“我要是能彻底掌握快剑,除了寥寥几个人之外,绝对是打遍江湖无敌手!”
“阿飞的愿望,我也能帮他完成,不就是名扬江湖吗?”
“小意思!在江湖上想要出名,捷径就是挑战,挑战有名气的人,打败他们,就能取代他们的地位,不过……”
说到此处,苏墨稍微顿了顿,沉思了半晌道:“古系江湖上的名人,表里不一者甚多,为了自己的名声,他们就会动手杀人。”
“我要想在江湖上扬名立万,就得把这些事都考虑到……”
“嘿嘿……”苏墨抱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嘿嘿笑道:“真是奇了怪了,我本来还打算做个大隐者的,现在竟然想着名扬江湖!”
“这人的想法,改变的也太快了。”
苏墨自嘲的笑了笑,然后蹲了下去,捡起准备好的干柴,添进了火堆里。
加了木柴的火堆,烧的更加旺了。
在噼里啪啦的声音之中,苏墨抱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找了个背风的地方,铺上了一层干燥的茅草,披着狼皮就开始睡觉。
雪花稀稀落落的下了一夜。
清晨时分,太阳初升,散发出第一缕阳光,向世间播撒温暖。
一个雪人抖动了几下。
“幸好阿飞的身体素质好,换做我的身体,这样冻上一夜,肯定就冻死了!”
苏墨抖落了身上的雪花,便开始调息运功。
睡了一晚上,他不仅学会了阿飞的快剑绝学,并且还莫名其妙的掌握了阿飞的内功。
只要运转内功,身体里竟然冒出一股热量,驱走了丝丝寒意。
“不冷了!”
苏墨运转了一个周天的内功,身体渐渐地暖和过来。
他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收功后。
苏墨站了起来,活动下筋骨,然后准备继续赶路。
然而咕噜一声响,令他停止了脚步。
饿了。
苏墨昨天吃了一匹孤狼,本来是填饱了肚子,按理说吃了那么多肉,一两天都不会饿了,但睡了一晚上后,今早起来又饿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不行!我得找点吃的!”
苏墨左瞅瞅,右瞥瞥,一点吃的东西都没有看到。
地上的火堆已经灭了。
四条狼腿骨格外的显眼。
“咕嘟!”
看着那四条狼腿骨,苏墨咽了口口水,然后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眼睛里冒着精光:“听说骨头烤着吃非常美味……”
捡木柴,点火,烤狼大腿骨……
一套流程下来,苏墨坐在火堆旁边,看着烤的散发出香味的狼大腿骨流口水:“好饿啊,好饿啊,李寻欢,你咋还不来呢?”
只要李寻欢这个老好人来了,苏墨就能凭借自己的厚脸皮拉关系,然后就能坐上温暖舒适的马车,吃上美味可口的食物。
然而他左等右等,李寻欢那个老好人就是不出来,难道是因为自己走错了路?还是说李寻欢没有启程返回关中呢?
“烤好了,可以吃了。”苏墨脑子里关于李寻欢的想法一闪而过,然后就懒得再去想了,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啃烤狼大腿骨。
都说烤骨头好吃。
也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反正苏墨现在啃了烤狼大腿骨后,感觉还不错。
“真是人间美味啊!”感叹了一句,苏墨麻溜的啃完了三条烤狼大腿骨,看着剩下的一条狼大腿骨,不禁沉默了起来。
他在思考人生大事。
这条烤狼大腿骨,他是吃呢,还是不吃呢?
纠结了半晌,苏墨抓住了狼大腿骨,正准备一口啃了,忽然听到一阵车铃马嘶声,他顿时住口,转头往回看去。
只见一辆普通的马车,缓缓地朝着他这边行来。
“李寻欢,我总算等到你啦!”
这是苏墨看到马车后的第一个想法。
他现在有点想哭。
来到这个世界两天了,在雪原里艰难的跋涉,终于遇到了老好人。
苦日子就要结束了。
他能不高兴吗?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只要遇到了老好人,一切都会有的。
等李寻欢带他离开了荒原,或许该提醒他一下,然后凭借这身武艺,干几件赚快钱的生意,再去找个偏远的乡下,建个大宅子,买几个漂亮的小丫鬟,过上幸福快乐的地主生活……
正当苏墨幻想未来的美妙生活之时,马车也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
赶车的车夫是一个身形彪悍,满脸虬髯的大汉。
他的目光如鸷鹰般锐利。
被他的目光扫过,苏墨觉得好像有刀子扎在自己的身上。
如果这是李寻欢的马车,那么这个赶车的车夫就是“铁甲金刚”铁传甲。
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呐。
苏墨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皙的牙齿,配合他抱着狼大腿骨头的形象,显得格外的狰狞恐怖。
然而疑似铁传甲的彪形大汉没有害怕,依旧用如刀般的目光审视着苏墨。
面对着如刀的目光,苏墨硬顶着瞪了回去。
在这茫茫雪原之上,两个成年人玩起了“大眼瞪小眼”的游戏。
不知过去了多久。
苏墨觉得时间很漫长。
一只纤细的手,掀开了用貂皮坐成的门帘,推开了车门。
这是一个极为出色的男人。
他大约四十来岁,两鬓已有了华发,看来只不过是个很落拓、很潦倒的中年人,满是病容的脸上,依稀能看出几分英俊,眼角布满了皱纹,但那双眼睛却是年轻的,温柔而灵活,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当苏墨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他便确定了。
这个男人不会是别人。
他就是李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