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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 朝阳初升

    暴虎冯河,意思是徒手搏虎、不借助工具渡河,意指有勇无谋。
    孔圣人的意思,大致就是“那些有勇无谋的莽夫都是瓜皮,老子不想跟这种人一起搞事情。”
    再简单点来说,就是做事要有脑子。
    钱、权、心上人。
    这三样我都得到了,还跟人拼命不是疯了吗?
    我环顾四周一圈,看到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心里暗自叹了口气。
    我爹死了、二爹也死了,欢欢因为救我也险些丧命。乃至于钟天涯整天想让别人起舞的家伙,也因为我曾在死神的刀尖上起舞。
    哪怕就是为了这些人,我也不可能去和宁挽澜拼命。
    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这一步,让身边活着的人能够享受荣华富贵,我尼玛才不想当煞笔。
    “牺牲已经太大了,我不想再牺牲任何人。”我轻声感慨,引得众人一片默然。
    她们问我打算怎么办,我叹了口气,说能够和解最好就和解了。
    如果和解不了,我就是忍气吞声也不会跟宁挽澜死磕。
    他在蓉城呼风唤雨就让他呼去吧,老子在金陵不招惹他还不成?
    “不谈这些了。”
    “干杯!”我的话音落下,数只手端着酒杯碰在一起。
    女人们大多都只是随便喝点意思意思,我也没有强行劝她们喝的想法。
    只是钟天涯这个已然是道上第三的高手,被我强行留了下来,哥俩喝到了凌晨一点还没结束。
    钟天涯酒量并不好,毕竟没有喝酒的习惯,被我灌得面红耳赤,神志不清。
    这货都感叹起世事无常了,他说就跟做梦似的,自己什么都没干,就爬到道上排行第三的位置了。
    我听到这里笑不出来了,也叹了口气,沉声道:“搞不好过段时间,你就排第二了。”
    钟天涯猛地抬起头,一脸愕然地看向我。
    我苦笑着,没有说话。
    陈龙象有大杀器在手,他和叶无敌总会死一个吧?
    事实上,我的想法并没有错。
    因为在两天过后,我接到了陈湘雨打来的电话。
    一听她的哭腔,我就觉得大事不妙。
    果不其然,陈湘雨告诉我说,他哥陈龙象已经死了。
    陈龙象成功狙击了叶无敌,但没料到他扣扳机的一刻,正好叶无敌蹲下系鞋带。
    我听到这里都惊呆了,心说这得是多大的气运?
    饶是如此,叶无敌也只是堪堪避开第一颗子弹。
    尽管早有准备,但器材狙击步枪的速度和杀伤力不容置疑。饶是叶无敌也只能勉强避开要害,中了第二颗子弹,躲进了掩体后方。
    尽管没有命中要害,但能穿透坦克装甲的子弹是闹着玩的吗?
    晶体防弹衣也全然无用,叶无敌直接被这颗子弹打了个前后对穿的伤口出来。
    然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叶无敌潜入环境复杂的丛林,和陈龙象展开了猎杀拉锯战。
    进入丛林后视野严重受损,两人便展开了斗智斗勇。
    道上排行第一和第二的高手,在极其恶劣的丛林中开始了求生、追杀与逃亡。
    这样的追杀持续了整整一天一夜有余,两个人都没敢停下来稍事休息。
    最终陈龙象根据踪迹找到叶无敌,却不曾想叶无敌是下了狠心,想要干脆杀了他再逃走。
    叶无敌的长枪,陈龙象的唐刀,在丛林中绽放各自璀璨的光芒。
    陈湘雨都不知道这一战的具体经过,只知道她赶到现场的时候,彻底被眼前的局面惊呆了。
    一颗颗巨大的树木被砍得支离破碎、四分五裂,地面上满是断裂的树枝和铺满一地的落叶。乃至于有岩石都碎裂了,山壁上都是深深的刀痕枪印。
    陈龙象被一柄长枪死死钉在石壁上,嘴边和胸口都满是鲜血。
    他向陈湘雨艰难挤出一个笑容,在弥留之际跟她交代了遗言。
    这个男人苦命半生、颠沛半生,最后有不舍和遗憾,也有释然和解脱。
    不舍他的妹妹,也不舍多年未见的母亲。
    而释然,则是终于报了杀父之仇,扼杀掉全华夏道上排行第一的强者!
    陈湘雨抛开堆积的枝叶,便能看到喋血的叶无敌。
    她打开那把黑色的大伞,发现伞柄底端有些异样,抽开便是她们陈家已经遗失的东西。
    断情刀。
    陈湘雨想带陈龙象的尸体和两把唐刀回国,说叶无敌在那边有些势力,现在正在千方百计想要找到她做掉。
    我一口答应下来,刚安排好出发的行程准备出发,便被祝云霄告知有人找我。
    竟然是陈龙象这对兄妹的母亲,李牧云。
    她要接自己的女儿回家。
    我们去到这个东南亚小国家之后,她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今夜我褪美人皮,再做罗刹。”
    说这话的时候,她白衣缟素。
    在漫天风雨的夜色中,杀意凛然。
    没有人能阻挡这尊女罗刹和我联手,直接捣毁一处犯罪势力,将陈湘雨带回国内。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三柄唐刀并放在一起。
    刀鞘上都有刻字。
    相思:“媳妇,老子想你,恨不得马上跟你滚床上去那种想。——陈照云。”
    断情:“从今以往,勿复相思,相思与君绝。——李牧云。”
    诀别:“红颜易老,刹那芳华。与其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李牧云。”
    一看就感觉女方很高冷很有文学底蕴,而男方就是个吊儿郎当的无赖之徒。
    李牧云轻轻摩挲着刀鞘,神色恍惚。
    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少往事。
    但都随着流年,雨打风吹去了。
    不为他人知。
    李牧云轻轻拭去眼角泪水,低声向我问道:“林飞是吧?你有女朋友吗?”
    我小心翼翼地说道:“有。”
    她叹了口气,摸了摸陈湘雨的头发:“可惜了。”
    我暗自猜度她是不是想让我当女婿,也不敢搭话。
    半晌,她才轻声道:“不要像你陈叔叔那样,为了男人的野心,弃她于不顾。”
    我看了眼手上那串收敛,低声道:“不会的。”
    我放下手机,腆着脸说道:“事实上,我已经在看婚期了。”
    李牧云一阵哑然,随后轻叹道:“年轻真好。”
    ······
    农历三月初七,阳历四月十一日。
    宜嫁娶。
    晨曦微光从天际洒落的时候,我叼着根草,穿着新郎服却毫无形象地坐在石阶上。
    因为我和欢欢约好了,要先偷偷跑出来看日出。
    那一抹白色的身影,嫁衣如雪。
    欢欢提着裙子,沿着长阶,逆着晨光。
    向我奔来。
    她裙一勾,跌一跤。
    我正起腰,两相抱。
    天边,朝阳初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