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血魔郎羽
“落下去吧,我倒要看看这死人妖还有什么手段!”
金毛狮王先前被机关魔兽一击晕厥,此时心中正憋着一团邪火,如今太子长空再次阻路,自然勃然大怒,随即对白衣书生道。
穿云槎本就是用来赶路之用,其最大的妙用便是隐藏气息,但是防御力却是一般,一旦暴露便失去了作用,所以即便金毛狮王不说,为免其受损,白衣书生也会控制其落下地面。
落到地面之后,果然又是太子长空,不过此次太子长空身边,却是多了一人。
此人身穿一袭银色长袍,一头干练的墨发看上去极是精神,生得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嘴唇颇厚,看上去倒像是一位浑身正气的忠义之人,不过那一双紫色瞳孔却是已经告诉夫易等人,他是魔族!
“血魔郎羽!”
夫易等人不识此人可以,但是做为青丘山八大妖王,且是经历过第一次仙魔大战的白衣书生和金毛狮王,怎么可能不识此人,两人看清此人相貌之后,顿时惊骇不已,异口同声道。
太子长空看着众人,微微一笑道:“本太子说过,若是今日让你们逃了就将项上人头送予你们当夜壶。”
金毛狮王冷笑一声道,“你这个夜壶虽然有些恶心,但是赐予下人使用还是极好的,既然你诚心相送,本王便只能笑纳了。”
金毛狮王嘴上这么说,但是眼神中却是如临大敌的神色,一边说话,另一边右手成爪型往前一抓,手中便多了一柄五尺长刀,此刀刀身质地为万载玄冰,晶莹剔透,寒气逼人。
刀指两名魔尊,金毛狮王气势随之攀升到顶点,整个人立在那里仿若一尊顶天立地的魔神一般,让人莫名生出一种膜拜之感。
白衣书生同样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只见其将周天拂尘持在手中,右脚向前虚点半步,同样摆出一副战斗姿态,虽然在气势上比金毛狮王落了一成,但是即便如此,也绝对是夫易等人望尘莫及的存在。
两位妖王露出如此气势,晨露等四女顿时如吃了定心丸一般信心满满。
却不想,对面的血魔郎羽却是满脸鄙夷之色,满是不屑道:“垃圾!”
但是金毛狮王却并没有与之逞口舌之利,因为他知道,血魔郎羽本就是孤高气傲之徒,尤其是在三十年前突破修行瓶径,一举成为真魔境(相当于金仙境)之后,更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
所以血魔郞羽狂妄的确是有其狂妄的资本,并非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就在这时,夫易耳中突然传来白衣书生的传音:“你们躲入神农鼎中,以三长两短反复七次为讯,未得到暗号之前,绝对不要出来。”
夫易不由一愣,直至此时他才想起来,先前李凌峰曾说过,魔族除了魔尊落英之外,这血魔郎羽和另一个叫叫湘君的同样是相当于人族金仙境的实力,如此一来,逃入神农鼎中,的确是他们眼下唯一可以活命的办法。
夫易不敢迟疑,连忙将神农鼎祭出,却不想还未等他与晨露等人解释,便听到太子长空突然大喝一声道:“郎羽前辈,快将那鼎夺下!”
血魔朗羽虽然不解其意,但是太子长空身份尊贵,不容他质疑,否则他也不会劳师动众,亲自前往华山配合他的行动。
故而,血魔郎羽没有迟疑,身形只间一晃,便化成一道血影直接越过两位妖王,接着夫易等人只觉眼前一花,神农鼎便已凭空消失,再看之时,血魔郎羽已复立于原本站立的地方,仿佛根本就没有动过。
不过此时他的身前,却是多了一尊古朴大手的双耳三足鼎,正是在夫易面前凭空消失的神农鼎。
夫易看着眼前这一幕,顿时冷汗之流,后悔先前没有坚持让晨露等四女藏在鼎中,此时想要再入鼎,却已是痴人说梦。
但是,此时两位妖王比之夫易更加惊骇,因为他们二人在全神戒备之下,居然根本没有看清血魔郎羽的动作,如果方才不是夺鼎而是杀人的话,他们二人现在已经是身首异处了,二人不觉后背发凉,冷汗已是湿尽了衣襟。
“太子殿下,这鼎有什么玄妙之处吗?”血魔郎羽根本没有将他们这些人放在眼中,就这样大大咧咧将神农鼎置于身上,丝毫不怕他们抢夺,直接向太子长空寻问道。
太子长空摇摇头道:“本宫也不知道此为何物,但是那少年先前用他连连挡下机关圣兽的攻击,所以这鼎绝对非同一般。”
“哦……莫非是老圣尊提到的神农鼎?”
血魔郎羽当真见多识广,仅凭其防御无双这一点,便推断出了此鼎的缘头。
太子长空摇摇头道:“这个本宫也不太清楚,要不,问问他们?”
血魔郎羽笑了笑道:“这倒是个好办法。”
说罢,直接转头对夫易道:“喂,那个穿蓝衣服的小子,你这鼎有什么名堂,是不是传说中的神农鼎?”
夫易不由一愣,不知该如何回答。
“咦?”
看着夫易的血魔郎羽突然发出一声惊疑之声,随即仔细往夫易身上再三打量。
“这小子好像在哪里见过……”
血魔郎羽摸着下巴,自言自语一声。
此言一出,夫易这边的人皆是一惊,尤其是夫易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他可以保证,他是第一次见这血魔郎羽,所以,血魔郎羽应该也是第一次见他才是,怎么可能说见过他。
“对了!”
血魔郎羽紫瞳一亮,随即大喜道:“你就是当日盗走土灵珠那小子!”
说罢,右手虚探,夫易只觉脖子一紧,顿时有种出不上气的感觉,但是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便觉得身体一轻,再看时,却已在血魔郎羽身前不足一尺。
就在这时,血魔郎羽左手一招,虚空之中突然凭空出现一卷画轴,而那画轴之上赫然是夫易的画像。
“还真是你!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功夫!”
金毛狮王先前被机关魔兽一击晕厥,此时心中正憋着一团邪火,如今太子长空再次阻路,自然勃然大怒,随即对白衣书生道。
穿云槎本就是用来赶路之用,其最大的妙用便是隐藏气息,但是防御力却是一般,一旦暴露便失去了作用,所以即便金毛狮王不说,为免其受损,白衣书生也会控制其落下地面。
落到地面之后,果然又是太子长空,不过此次太子长空身边,却是多了一人。
此人身穿一袭银色长袍,一头干练的墨发看上去极是精神,生得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嘴唇颇厚,看上去倒像是一位浑身正气的忠义之人,不过那一双紫色瞳孔却是已经告诉夫易等人,他是魔族!
“血魔郎羽!”
夫易等人不识此人可以,但是做为青丘山八大妖王,且是经历过第一次仙魔大战的白衣书生和金毛狮王,怎么可能不识此人,两人看清此人相貌之后,顿时惊骇不已,异口同声道。
太子长空看着众人,微微一笑道:“本太子说过,若是今日让你们逃了就将项上人头送予你们当夜壶。”
金毛狮王冷笑一声道,“你这个夜壶虽然有些恶心,但是赐予下人使用还是极好的,既然你诚心相送,本王便只能笑纳了。”
金毛狮王嘴上这么说,但是眼神中却是如临大敌的神色,一边说话,另一边右手成爪型往前一抓,手中便多了一柄五尺长刀,此刀刀身质地为万载玄冰,晶莹剔透,寒气逼人。
刀指两名魔尊,金毛狮王气势随之攀升到顶点,整个人立在那里仿若一尊顶天立地的魔神一般,让人莫名生出一种膜拜之感。
白衣书生同样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只见其将周天拂尘持在手中,右脚向前虚点半步,同样摆出一副战斗姿态,虽然在气势上比金毛狮王落了一成,但是即便如此,也绝对是夫易等人望尘莫及的存在。
两位妖王露出如此气势,晨露等四女顿时如吃了定心丸一般信心满满。
却不想,对面的血魔郎羽却是满脸鄙夷之色,满是不屑道:“垃圾!”
但是金毛狮王却并没有与之逞口舌之利,因为他知道,血魔郎羽本就是孤高气傲之徒,尤其是在三十年前突破修行瓶径,一举成为真魔境(相当于金仙境)之后,更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
所以血魔郞羽狂妄的确是有其狂妄的资本,并非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就在这时,夫易耳中突然传来白衣书生的传音:“你们躲入神农鼎中,以三长两短反复七次为讯,未得到暗号之前,绝对不要出来。”
夫易不由一愣,直至此时他才想起来,先前李凌峰曾说过,魔族除了魔尊落英之外,这血魔郎羽和另一个叫叫湘君的同样是相当于人族金仙境的实力,如此一来,逃入神农鼎中,的确是他们眼下唯一可以活命的办法。
夫易不敢迟疑,连忙将神农鼎祭出,却不想还未等他与晨露等人解释,便听到太子长空突然大喝一声道:“郎羽前辈,快将那鼎夺下!”
血魔朗羽虽然不解其意,但是太子长空身份尊贵,不容他质疑,否则他也不会劳师动众,亲自前往华山配合他的行动。
故而,血魔郎羽没有迟疑,身形只间一晃,便化成一道血影直接越过两位妖王,接着夫易等人只觉眼前一花,神农鼎便已凭空消失,再看之时,血魔郎羽已复立于原本站立的地方,仿佛根本就没有动过。
不过此时他的身前,却是多了一尊古朴大手的双耳三足鼎,正是在夫易面前凭空消失的神农鼎。
夫易看着眼前这一幕,顿时冷汗之流,后悔先前没有坚持让晨露等四女藏在鼎中,此时想要再入鼎,却已是痴人说梦。
但是,此时两位妖王比之夫易更加惊骇,因为他们二人在全神戒备之下,居然根本没有看清血魔郎羽的动作,如果方才不是夺鼎而是杀人的话,他们二人现在已经是身首异处了,二人不觉后背发凉,冷汗已是湿尽了衣襟。
“太子殿下,这鼎有什么玄妙之处吗?”血魔郎羽根本没有将他们这些人放在眼中,就这样大大咧咧将神农鼎置于身上,丝毫不怕他们抢夺,直接向太子长空寻问道。
太子长空摇摇头道:“本宫也不知道此为何物,但是那少年先前用他连连挡下机关圣兽的攻击,所以这鼎绝对非同一般。”
“哦……莫非是老圣尊提到的神农鼎?”
血魔郎羽当真见多识广,仅凭其防御无双这一点,便推断出了此鼎的缘头。
太子长空摇摇头道:“这个本宫也不太清楚,要不,问问他们?”
血魔郎羽笑了笑道:“这倒是个好办法。”
说罢,直接转头对夫易道:“喂,那个穿蓝衣服的小子,你这鼎有什么名堂,是不是传说中的神农鼎?”
夫易不由一愣,不知该如何回答。
“咦?”
看着夫易的血魔郎羽突然发出一声惊疑之声,随即仔细往夫易身上再三打量。
“这小子好像在哪里见过……”
血魔郎羽摸着下巴,自言自语一声。
此言一出,夫易这边的人皆是一惊,尤其是夫易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他可以保证,他是第一次见这血魔郎羽,所以,血魔郎羽应该也是第一次见他才是,怎么可能说见过他。
“对了!”
血魔郎羽紫瞳一亮,随即大喜道:“你就是当日盗走土灵珠那小子!”
说罢,右手虚探,夫易只觉脖子一紧,顿时有种出不上气的感觉,但是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便觉得身体一轻,再看时,却已在血魔郎羽身前不足一尺。
就在这时,血魔郎羽左手一招,虚空之中突然凭空出现一卷画轴,而那画轴之上赫然是夫易的画像。
“还真是你!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