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去看看陈浩
苏冰清坐下,拿起刀叉,慢慢的品尝这精美的早餐。莫问吃饭很快,但是却很优雅,他的动作似乎是机器设定好的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是恰到好处,就连苏冰清这个从大家族出来的人也是惊奇不已,不过一想自己的父亲和自己说过莫问的年龄之事,苏冰清也就释然了,毕竟是一个奇异的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不奇怪的。
早餐吃的很快,也就是十分钟三人就吃完了。莫问擦擦嘴,又看了看时间,对苏冰清说道“再过十五分钟,我们就出发,去到陈浩家的附近,依照陈浩的资料显示,他是独居,自己租房子住,一个单身的男人,早上估计是不会做早餐的,而他住的地方,就有一个小的早餐集市,想必他是会到那里吃早餐的。我们可以到那里去碰碰运气。”
苏冰清想了一下,点点头。莫问所说的,的确是现在最好的选择。因为一旦陈浩不是一个普通人的话,贸然去他的家里必定会引起警觉,弄不好还会出现伤及无辜的可能。如果陈浩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那么碰巧出现,也不会将此案泄露,旁人也不会知晓。
“好,还有十五分钟,我去准备一下东西,你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就在楼下自己看一看吧。莫齐,你把这里收拾一下,可能早上会有一些酒客会来。”
无忧酒馆一般都只是在下午晚上才开,但是昨天夜里公布了一个福利,有些酒客得到关于华东大学三起自杀案件的线索后,会为了福利提前来到酒馆提供消息,因为酒馆的规定谁来的早,线索就是谁发现的,如果两人得到的线索一样,自然是早来的好,所以,有的酒客为了不让自己辛辛苦苦发现的线索,被别人顶替,都会来的很早。
莫齐跟随莫问多年,这点还是知道的,“放心吧,老板,我会准备好的。”
莫齐办事,莫问还是放心的。苏冰清听着二人的谈话,虽然感觉其中可能是另有深意,但是也猜不出来是什么意思,便放弃了,安安静静坐在一楼,看着莫齐忙来忙去。
而莫问则是回到了二楼的书房,打开自己的剑匣,看着里面的一对参差剑,拿起一块白布,仔细的擦拭着。这是莫问的习惯,每一次出门办事,都会仔细的擦拭着两把剑。这两把剑对他的意义重大,是他的亲人,更是他的长辈,是他最能相信的人,最为依赖的人。
擦完剑后,莫问将剑放回剑匣,重新合上剑匣。穿上挂在衣架上的黑色风衣,,背上剑匣,就从楼下慢慢下来了。
看着莫问的打扮,苏冰清知道要出发了,毕竟昨天夜里莫问就是穿着这身黑色的衣服击杀了狗妖。但是苏冰清还是感觉有些怪怪的,“莫老板,这大白天的,你穿着这身,是不是有些太引人注目了。尤其是你身后背着的那个大木匣子。”
其实苏冰清有些话没好意思说,现在是夏天,你穿成这样,别人会认为你有病的,你以为你是某些神剧里演的呀,一个乔装潜伏的特工,穿着皮衣皮裤在大街上乱走,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特工。
莫问看了看自己的这身装束,笑了笑“没事的,我习惯了,引人注目就引人注目吧,无所谓。”
听到莫问这样说,苏冰清也没办法,莫问不会听她的。无奈,也只能随着莫问了。
苏冰清是开车来的,是一辆奥迪a4,这个价位的车,正好适合苏冰清的家庭和她的身份。而且出去办案的时候,也会显得低调。因为奥迪a4这种车早都烂大街了,现在就连大学生开的车都比这a4要好,这种车开出去,根本就不会惹人注意。
莫问把剑匣放在车的后座上,自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苏冰清没想到莫问会让她一个女孩子开车。但是一想到莫问的身份,也就不计较了,再者这是自己的车,莫问开着估计也不太习惯。
在路上,苏冰清不止一次想问莫问,那个木匣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但是不敢问,生怕触怒了莫问。虽说现在莫问对她的表情一直都是微笑,但是谁知道那个木匣里装的是不是什么法器之类的,不能给外人看,自己问的话,会引起莫问的反感。
幸好苏冰清没问,因为剑匣里的两把剑真的是莫问的禁忌,就连莫齐都只能看看,摸都不能摸。至于问的话,回答你的只能是莫问的冷脸。
陈浩住的地方离华东大学不远,距离无忧酒馆开车也就是几分钟的路程。陈浩的资料上显示,陈浩是在市委上班,算的上是一个公务员。不过似乎是郁郁不得志。在大学是一个学霸,每学期都是一等奖学金,还是十佳大学生,大学毕业就到了市委,当了一个小科员,在市委的宣传部。可惜四年了,还是一个科员,每月拿着两三千的工资,还得付着房租,所以才会每天夜里买醉,诉说着命运的不公。
十分钟后,就到了陈浩住的地方附近。是一座老楼,这里住的大部分都是租客,因为这里的房主,都搬到了新房了。十年前这里可是市中心,能在这里买的起房的人,哪个不是家财万贯,如今城郊的别墅卖的火热,这里的房主早都搬到城郊去了。旧房子要不卖了,要不就是租出去了,赚个零花钱。
苏冰清和莫问下车之后看着这里的环境,不由得叹了口气,这里的环境真的是太恶劣了。胡同里面没有路灯,垃圾桶也很久没有人收,路面的水泥也是裂开了,露出了里面的石子,再看看这栋老楼,外面的瓷砖脱落,露出了里面的水泥,感觉似乎是一下轻微的震动,就会将这栋楼击垮。
莫问背起剑匣,向着路边的一溜小桌子走去,那里是一个小的早餐点,现在是六点钟左右,正是人们买早餐的时候,莫问要到那里去碰碰运气。苏冰清看到后,也跟着走了过去。
莫问来到那个早餐点老板的身旁,这个老板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大爷,头发花白,但是腰不弯背不驼,看起来很精神,莫问走到他的身边客气的说道“老大爷,早呀。”
那个老大爷正在低头摆弄着笼屉,听到有人叫他,抬头一看,神色一怔,手中的笼屉竟然落在了案板上。
(本章完)
早餐吃的很快,也就是十分钟三人就吃完了。莫问擦擦嘴,又看了看时间,对苏冰清说道“再过十五分钟,我们就出发,去到陈浩家的附近,依照陈浩的资料显示,他是独居,自己租房子住,一个单身的男人,早上估计是不会做早餐的,而他住的地方,就有一个小的早餐集市,想必他是会到那里吃早餐的。我们可以到那里去碰碰运气。”
苏冰清想了一下,点点头。莫问所说的,的确是现在最好的选择。因为一旦陈浩不是一个普通人的话,贸然去他的家里必定会引起警觉,弄不好还会出现伤及无辜的可能。如果陈浩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那么碰巧出现,也不会将此案泄露,旁人也不会知晓。
“好,还有十五分钟,我去准备一下东西,你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就在楼下自己看一看吧。莫齐,你把这里收拾一下,可能早上会有一些酒客会来。”
无忧酒馆一般都只是在下午晚上才开,但是昨天夜里公布了一个福利,有些酒客得到关于华东大学三起自杀案件的线索后,会为了福利提前来到酒馆提供消息,因为酒馆的规定谁来的早,线索就是谁发现的,如果两人得到的线索一样,自然是早来的好,所以,有的酒客为了不让自己辛辛苦苦发现的线索,被别人顶替,都会来的很早。
莫齐跟随莫问多年,这点还是知道的,“放心吧,老板,我会准备好的。”
莫齐办事,莫问还是放心的。苏冰清听着二人的谈话,虽然感觉其中可能是另有深意,但是也猜不出来是什么意思,便放弃了,安安静静坐在一楼,看着莫齐忙来忙去。
而莫问则是回到了二楼的书房,打开自己的剑匣,看着里面的一对参差剑,拿起一块白布,仔细的擦拭着。这是莫问的习惯,每一次出门办事,都会仔细的擦拭着两把剑。这两把剑对他的意义重大,是他的亲人,更是他的长辈,是他最能相信的人,最为依赖的人。
擦完剑后,莫问将剑放回剑匣,重新合上剑匣。穿上挂在衣架上的黑色风衣,,背上剑匣,就从楼下慢慢下来了。
看着莫问的打扮,苏冰清知道要出发了,毕竟昨天夜里莫问就是穿着这身黑色的衣服击杀了狗妖。但是苏冰清还是感觉有些怪怪的,“莫老板,这大白天的,你穿着这身,是不是有些太引人注目了。尤其是你身后背着的那个大木匣子。”
其实苏冰清有些话没好意思说,现在是夏天,你穿成这样,别人会认为你有病的,你以为你是某些神剧里演的呀,一个乔装潜伏的特工,穿着皮衣皮裤在大街上乱走,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特工。
莫问看了看自己的这身装束,笑了笑“没事的,我习惯了,引人注目就引人注目吧,无所谓。”
听到莫问这样说,苏冰清也没办法,莫问不会听她的。无奈,也只能随着莫问了。
苏冰清是开车来的,是一辆奥迪a4,这个价位的车,正好适合苏冰清的家庭和她的身份。而且出去办案的时候,也会显得低调。因为奥迪a4这种车早都烂大街了,现在就连大学生开的车都比这a4要好,这种车开出去,根本就不会惹人注意。
莫问把剑匣放在车的后座上,自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苏冰清没想到莫问会让她一个女孩子开车。但是一想到莫问的身份,也就不计较了,再者这是自己的车,莫问开着估计也不太习惯。
在路上,苏冰清不止一次想问莫问,那个木匣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但是不敢问,生怕触怒了莫问。虽说现在莫问对她的表情一直都是微笑,但是谁知道那个木匣里装的是不是什么法器之类的,不能给外人看,自己问的话,会引起莫问的反感。
幸好苏冰清没问,因为剑匣里的两把剑真的是莫问的禁忌,就连莫齐都只能看看,摸都不能摸。至于问的话,回答你的只能是莫问的冷脸。
陈浩住的地方离华东大学不远,距离无忧酒馆开车也就是几分钟的路程。陈浩的资料上显示,陈浩是在市委上班,算的上是一个公务员。不过似乎是郁郁不得志。在大学是一个学霸,每学期都是一等奖学金,还是十佳大学生,大学毕业就到了市委,当了一个小科员,在市委的宣传部。可惜四年了,还是一个科员,每月拿着两三千的工资,还得付着房租,所以才会每天夜里买醉,诉说着命运的不公。
十分钟后,就到了陈浩住的地方附近。是一座老楼,这里住的大部分都是租客,因为这里的房主,都搬到了新房了。十年前这里可是市中心,能在这里买的起房的人,哪个不是家财万贯,如今城郊的别墅卖的火热,这里的房主早都搬到城郊去了。旧房子要不卖了,要不就是租出去了,赚个零花钱。
苏冰清和莫问下车之后看着这里的环境,不由得叹了口气,这里的环境真的是太恶劣了。胡同里面没有路灯,垃圾桶也很久没有人收,路面的水泥也是裂开了,露出了里面的石子,再看看这栋老楼,外面的瓷砖脱落,露出了里面的水泥,感觉似乎是一下轻微的震动,就会将这栋楼击垮。
莫问背起剑匣,向着路边的一溜小桌子走去,那里是一个小的早餐点,现在是六点钟左右,正是人们买早餐的时候,莫问要到那里去碰碰运气。苏冰清看到后,也跟着走了过去。
莫问来到那个早餐点老板的身旁,这个老板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大爷,头发花白,但是腰不弯背不驼,看起来很精神,莫问走到他的身边客气的说道“老大爷,早呀。”
那个老大爷正在低头摆弄着笼屉,听到有人叫他,抬头一看,神色一怔,手中的笼屉竟然落在了案板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