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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风雨市

    “看到了么?”
    随着墙体脱落,郑凡淡淡的说道:“你们可见过这种力量?”
    “没有。”
    “你是超人么?”
    “救命啊,有人抢劫啦…”
    众人摇头的摇头,惊叹的惊叹,当然,还有几个胆子特别小的已经逃跑了。
    “丧尸已经开始出现了,尽快离开天罗市吧,这是我对你们唯一的忠告,再晚一点的话…”
    郑凡突然说道:“再晚点的话,你们就都出不去了。”
    郑凡出于好心说道,但是这里面的人大部分都把他当成了一个疯子。
    虽然说,一拳将墙体打爆是一件非常夸张的事。
    但这也证明不了什么,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能人异士。
    能做到和郑凡一样程度的人是大有人在的。
    郑凡摇了摇头,既然这些人不信,他也没办法。
    “那好吧,我摊牌了,我是来抢劫的。”
    郑凡呵呵一笑,然后一拳砸爆了身前的柜台,开始疯狂的往自己的背包里面装着黄金。
    郑凡一边装的同时,还在一边吃。
    众人吓得纷纷四散逃走。
    他们其中有些人想要报警,但是发现,报警电话根本就打不通的。
    所以惊慌之下,只能够选择逃走。
    郑凡吃到碎片已经无法笑话的程度,这才停止下来,于此同时,他背包里面也已经装满了黄金。
    “就这样吧,先出去潇洒一段时间再说。”
    郑凡提起了背包,骑上自己的小电动车,开始大踏步的朝天罗市入口方向走去。
    在路上已经能遇到一些稀稀落落的丧尸了。
    但是因为现在丧尸才刚刚爆发,基本上没有附灵尸的出现,即便是由附灵尸,也是和大胸女那种基本上还没有彻底激活碎片的丧尸。
    那种丧尸除了力气比普通人大一点之外,对郑凡完全是造不成任何的威胁。
    甚至于,他们都追不上郑凡的小电动车。
    “果然,现在天罗市的入口还没有那么的严格。”
    郑凡骑着小电动车来到了城市入口,还没有看见任何的警察。
    嗖!
    车子飞驰的声音响起,郑凡回头看时,只见一辆小气车正在朝他开来。
    郑凡的嘴角勾起了一丝微笑,张开了双臂,拦在车子的面前。
    滴滴滴!
    喇叭的轰鸣声响了起来,可郑凡就是不闪躲。
    车子距离一百米左右的时候就开始刹车,终于,在将将要碰到郑凡的时候,车子终于停了下来。
    “我干你娘!你有病吧,站在路中间,不怕被撞死?”
    司机停车下来就是开口大骂,那司机是一个中间男子,有点啤酒肚,一脸的横肉,看上去就不是一个好惹的角色。
    郑凡随手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把黄金,扔给了中年男子。
    “借你的车子用用。”
    见郑凡抛过来了一堆东西,中年男子下意识的就要用手去抓。
    看到手里面全都是黄金的时候,中年男子的表情瞬间丰富了起来。
    那是一种恐惧!
    随身携带着一大包黄金,这是什么概念?
    上下的大量了郑凡两眼,看他也不像是什么富家子弟。
    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么多黄金?
    问题已经呼之欲出了,这还用问么,这完全就是可以说明这些东西全都是郑凡抢过来的。
    这是一个强盗!
    中年男子下意识的就要躲进车里,只可惜,他满了一步。
    只见一道黑影一闪,他的车门已经被关上了。
    郑凡坐在车里,正朝他比了一个微笑的笑容。
    郑凡伸出左手挥了挥:“拜拜,有缘再见錒。”
    说着,郑凡一脚油门,就离开了这里。
    只剩下那个中年男子在原地,在风中零落。
    “吗的,还好,这人劫财不害命啊!”
    中年男子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感叹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后独自走回了天罗市…
    “夜晚的风,还真是凉爽呢。”
    郑凡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上拿着烟,胳膊放在了车窗的外面。
    他已经很久没有欣赏过这样的夜色了,暖风微微的吹,心理闪过了很多事情。
    包括张梓涵,包括梦玉,蒋茹。
    他现在还是在怀疑,这里到底是梦境,还是环境,还是说自己真的重生了呢?
    她没有选择去寻找张梓涵,因为那没有任何的必要。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运,既然重生一回,哪怕是梦境也好,郑凡也不想再重复之前的生活了。
    包括那强大无比的影子碎片,郑凡也不急着去找,他现在只想要好好的放松一下。
    上高速的时候,还是有收费站的,郑凡直接舍弃了车子,改为徒步行走,一个一个的绕过那些地方。
    他身上是由携带身份证的,包括他背包里面的黄金,也足够他生存一段日子的了。
    从刚才的车子里的愿主人的钱包里,郑凡也得到了三千五百块钱,也算是有了一点零花钱。
    郑凡走的比较快,加上之前开了一段时间的车,也就又走了一天一夜的工夫,他就来到了天罗市隔壁的一个小城市。
    风雨市。
    “你好,给我开个标准间。”
    郑凡来到了一件中等规模的酒店,现在的旧机电,大部分都是看上去高大上,但实际上也不用花几个钱的那种。
    像郑凡凯的这家宾馆,一天的话,也只不过是需要一百块钱而已。
    周围有很多的小吃。
    郑凡的背包里全部都是黄金,他也不放心随便的放在屋子里,所以不管去哪里,郑凡都会随身携带着,。
    “老板,来一份猪脚饭。”
    郑凡点了一份快餐,又叫了两瓶啤酒,大口大口的吃喝了起来。
    一顿饭也只不过才花了二十多元而已。
    他现在身上有着足足的三千多块钱,足够他在这个小城市里面生存十几天了。
    吃饭完,郑凡来到了网吧,开了一台机器,打了会游戏,还点了一份可以无限续杯的饮料。
    一边喝着饮料,一边抽着烟,一边打着游戏,真的是好不惬意。
    “这样的日子,真的也很不错啊。”
    郑凡突然感慨的说道:“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没有争斗和争杀,该多么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