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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大哥,就是她们打我!

    洪逸暂时没管楼下的骚动,他径自走向那个被箭矢钉在墙壁上的女人。
    她强忍着泪水,倔强的眼神里夹杂着一丝恐惧,由于过度紧张,她的牙齿都在打颤。
    洪逸凑到她面前,近距离地审视着,就像是在审视着实验室的小白鼠一样。
    “流了那么多血,痛不痛?手臂还能动吗?”
    洪逸的脸凑近到她受伤的肩膀处,细细地观看,喷出的呼吸都已经打在她的耳畔边了,让她更加紧张地闭上眼。
    “不、不痛……”
    被唤作“林妹”的年轻妇女哽咽着说道,声音里充满了委屈和故作的坚强。
    “那这样呢?”
    洪逸伸出一根手指,在她的肩膀周边戳来戳去,有几下还戳到衣领,更有几下戳到她特别肉多的部位,惹得她仰高了脖子,呼吸都粗重了三分,生怕洪逸变本加厉。
    “喂,我用力刚刚戳你几下,到底痛不痛啊?有没有特殊感觉?”
    洪逸一本正经地质问道,姓林的年轻妇女嗫嚅着嘴唇,一边哭一边颤声道:
    “我,我不知道……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好。”
    洪逸伸出触须,用力缠住箭矢,狠狠地将它拔了出来,触目惊心的伤口窟窿里汩汩流血。
    “唔呼……”
    林妹闷哼一声,身子虚弱地跌坐在墙上,嘴唇都微微发紫了。
    “少特么给我装哭,否则我再给你屁股也来一箭信不信!”
    “呜……”
    “你是单纯肩膀麻痹,还是全身都麻痹?”
    “全、全身……”
    “麻到什么程度?能站起来吗?”
    “不能……我,我只有手指和嘴巴能稍微动弹一下……”
    “头晕目眩吗?有没有出现恶心反胃、幻觉幻听之类的?”
    “好像都没有……”
    “那你的肚子有什么不适感吗?”
    “肠胃好像在蠕动……我想放屁,但是我又控制不了我屁股上的肌肉……”
    “脑子有变得亢奋吗?就是脑活跃度特别高的那种……”
    “好像有…我脑子像着火了一样……”
    “是么?照此说来,或许麻痹毒液可以给濒死之人,吊命来用……唔,还需要多番验证才行……”
    洪逸就像是耐心的肛肠科医师一样,对林妹的身体症状、机能非常关心,事无巨细全都问上一遍,都把她给问哭了。
    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要进一步摸清麻痹蛤蟆的体液的功效,毕竟除了麻痹之外,肯定还会伴随着其他效果的,哪怕洪逸在老鼠身上试验过得出很多数据,他也需要在活人身上更进一步去临床验证。
    然而……
    这一幕落在卢春燕、杨姐、胡庆梁的眼睛里就怪怪的了,尤其是听着洪逸那一本正经的询问,他们都听得快要懵逼了。
    尤其是胡庆梁,恨得捶胸顿足,咬牙切齿,险些咬到舌头。
    你说你一个年轻小伙,被三个丰满微胖的年轻妇女偷袭,你怎么就不狠狠地惩罚她们?有孕妇不杀可以理解,但至少也得抓她们来做牛做马,让她们以身赎罪啊,特娘的,别的灾难电视剧都是这样演的好吗!
    退一步,就算不对她们来硬的,那也可以对她们嘘寒问暖、加以关怀,抚慰她们的丧夫之痛,通过以德报怨的方式感化她们,让她们振作起来重获新生,最后对你敞开心扉地九阴真经。
    可你呢!
    居然只关心你的麻痹虫液的临床数据,你真是暴殄天物啊,要是换了我胡庆梁,早就给她们当舔狗了!
    这时——
    超市楼梯传来阵阵急促的脚步声。
    显然楼下的那群人要上来了。
    脚步声凌乱而沉闷,怕是来者众多。
    听觉远逊于洪逸的卢春燕、杨姐直到这时候才听到声响,她们不由得面面相觑,既紧张又期待。
    洪逸却还是理都没理,自顾自地在心中记下林妹的口述数据,而后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
    瓶子里,装的是血线虫的唾液。
    半透明乳白色,散发着阵阵醋味。
    洪逸在老鼠身上做过实验,血线虫唾液可以加速修复疮口,迅速生出肌肉。
    哪怕老鼠的尾巴被砍断,但只需要抹上这些唾液,就能在一天半的时间里愈合结疤,再无伤口,除了不能长出尾巴之外,并无副作用。
    如此奇效的愈合效果,让洪逸都啧啧称赞。
    但他一直都没在人的身上试过效果。
    洪逸掌心的创伤恢复得七七八八,想试也试不了,至于胡庆梁那死胖子,还要留着他负责给洪逸烤鱼烤河蟹呢,自然也不好拿他来为医疗事业献身,万一有什么毒副作用,毒死了这胖子就有些可惜了。
    现在,洪逸可算是找到了机会。
    “滋,滋”
    洪逸在林妹的肩伤倒了半瓶血线虫的唾液,顿时,她就像是被泼了热油一样,伤口滋滋冒出白烟,像是在产生着什么不可思议的化学反应一样。
    她惊恐不安地低声叫道:“你给我涂的是什么……”
    洪逸恶意一笑,嘿嘿道:“你还是别知道比较好。”
    林妹瞳孔一缩:“难道是……”
    洪逸不再理她,拍拍手站起身,转而去迎接即将到来的冲突。
    不多久——
    “咚咚咚”
    沉闷的脚步声中,电梯口爬上一群气势汹汹的不速之客。
    清一色,全部都是穿着黑色反光风衣的男人。
    多亏了虫灾,高端服装店全部倒闭,里面的名牌衣服全被洗劫一空,这不,一群社会混子也能拿燕双鹰同款风衣来当制服了,果然出来混讲究的就是形象和牌面。
    “大哥!就是这群女人!是她们杀了田狗,还废了我的一只手,你今天说啥也要给兄弟几个讨回公道啊!”
    一个单手打着石膏的黄毛混混,刚踏上二楼,就放开嗓子嚷嚷,看向卢春燕、杨姐的眼神里充满了恶毒和凶戾,像是恨不得推她们去海里喂鲨鱼尸骨无存。
    而那个杨姐一看到这个黄毛混混,立刻就止不住地一阵恶寒,气得攥紧拳头。
    她恨透了这黄毛混混,因为他昨天联合另一个同伴糟蹋过她,幸好糟蹋到一半的时候卢春燕挣脱绳子,用铁锤打死赶跑那两个畜生,要不然的话,她可能早就被掳去混混窝里吃香喝辣了。
    “哦豁,哦豁,这两女人果然别致,脸俏屁股圆,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群人的领头人是个体型魁梧的板寸头,身高接近一米九,脖子和脸上都有龙形纹身,一看就知道是社会上的滚刀肉,像极了上门收债、收钱买命的那种。
    跟来的五六个同伙也全是道上混的那种人,他们手持大锤、铁柱、钢棍、西瓜刀,凶相毕露,此刻他们吹着口哨吆喊道:
    “大哥,你吃完了肉,也给咱兄弟喝一口汤啊!”
    “大哥,我们想跟你一起并肩作战,杀敌一泻千里!”
    “嘿嘿,姐儿别怕,我们大哥出了名的会疼女人,你们有福了。”
    一群人肆意大笑,鬼哭狼嚎,像是掌控全局、吃定了在场的女人一样。
    至于洪逸和胡庆梁?
    他们看都没多看一眼,无视掉了。
    为啥?
    因为胡庆梁那肥头大耳、歪嘴歪舌的形象怎么看都像个老废物啊。
    而洪逸则是藏起了四根触须,伪装成了普通人,他身板子偏瘦,略显秀气的脸上又有书呆子气,一看就是人畜无害的战五渣,明显是没打过架的那种。
    每一个手持凶器的恶棍都相信,自己可以在一回合之内放倒洪逸,打爆这书呆子的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