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不可思议的花骨朵
与此同时——
洪逸白天所在的住处——
“轰隆”一声爆响,门板直接炸裂粉碎,化作漫天的木屑粉尘,遮蔽视线。
大半块门板更是被撞飞出去,重重地撞在茶室窗玻璃上,乒乒乓乓地震碎满窗玻璃,声势好不骇人。
而始作俑者……
仅仅是一个女人的拳头。
拳头粉嫩白皙,柔弱无骨,但谁都不敢想象这莹润如玉的拳头竟然蕴含着爆炸性的破坏力。
“亲爱的洪逸,我沈月舫来给你收尸了,高不高兴开不开心?在虫血排斥反应下痛了三天三夜,你每时每刻都想死对不对?那我就大发慈悲,遂你所愿!”
沈月舫,正是暴力婆娘的名字。
此时她一脸的嚣狂狠戾、快慰解气,就好似背负灭门之仇的女侠终于手刃仇人一样,随时都想要放声大笑,得意快哉。
然而当她踏足进屋的一瞬间——
“啊,他人呢?”
她脸上的暴戾表情却凝固在脸上。
就连眉宇之间的快慰之意,也瞬间抛飞到九霄云外。
她的眸中只剩下惊恐和疑惑,像是见到了陨石砸地球一样魂不守舍。
她看了看地上的两把匕首……
那本应该钉着洪逸的手掌,狠狠将他钉在木地板上,让他无路可逃才对啊!
难道他挨灌了一针虫血,还能忍着滔天剧痛,拔掉匕首落荒跑路?可他双手受制,拿什么拔匕首啊!
他的疼痛承受能力也太强了吧,他是铁打的么!
沈月舫心脏砰砰狂跳,她扪心自问,换了她在三天前被注入虫血,她绝对办不到洪逸那一步的……
难怪他能从一个学习科学养猪的土包子,摇身一变变成荼毒全世界的大恶棍!
敢情是他的意志力天生就远超常人啊。
“果然是灭绝人性的狗东西,一点都不怕痛的,真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怪我太小瞧他了,不该留他三天活路的,这畜生被注射了虫血都能活下来,他的狗命该有多顽强。”
“但小小的失策也无妨,挨了虫血,他早死晚死都一样。”
“咦,地上好多焦黑的死皮……原来是这畜生用电来麻痹自己的神经啊,真是够狠的都快把自己的肉电熟了吧,对自己尚且这么狠,也无怪乎他冷血绝情,视人命如草芥了。”
“排斥反应、高压电击……他能苟活下来的概率无限接近零,我也无需去追杀他,多半他早就死在某个垃圾堆里被虫子啃噬殆尽了。”
“就算能活下来……我沈月舫实力今非昔比,一拳就能把他的脑瓜子打爆成烂柿子,不足为虑。”
“比起洪逸,我更该去处理那株妖藤……说什么也不能让它化出人形,否则它的祸害性比洪逸还要严重百倍,淞州市的男同胞至少得死十几万!”
一想到记忆里的妖藤,沈月舫就不寒而栗。
洪逸再怎么研究虫子、制造瘟疫,那也只是小打小闹罢了,直接或间接被他害死的人不超几百几千。
可是那株妖藤化出的人形……简直是这场虫灾浩劫里最致命的恐怖存在之一。
沈月舫攥紧拳头,轻抿着唇瓣,颇有几分赴死的觉悟:
“就算跟妖藤同归于尽,我也要扼杀它在摇篮中,但求淞州市的同胞们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沈月舫飒然转身,毫无留恋地离开了洪逸的住处,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洪逸这种杂鱼又算得了什么,犯不着为命不久矣的他浪费太多时间,重生者一般都很忙很忙的。
今夜的雨,越下越大了。
夜半时分——
小河边,水质检测站。
说是检测站,其实也就是类似于集装箱改造的房子罢了,一切都很简陋。
不过这房子距离河水很近,而河水里又潜伏有大量古怪无比的异虫。
所以洪逸选择了落脚此处,方便就近捉到水、陆两类虫子来研究。
“吹个球,吹个大气球,吹大气球玩球球……啾,好大好软的球球,我就喜欢那么大的球球……”
胡庆梁一边打着呼噜,一边说着梦话,睡得像头猪一样,地板又冷又硬,可他愣是睡出了席梦思般的豪华舒适感。
“这头猪,忘记烦心事还真是忘得够快的啊,不愧是猪头猪脑……”
洪逸一边解剖着绿头蜈蚣,一边翻着白眼瞥了一下胡庆梁,真心服了胡庆梁的人品。
不过话说回来……
他倒有几分羡慕胡庆梁,足够狼心狗肺,良心大大地坏,任何消极情绪都不会保持超过一个小时。
“哇哦……这条绿头蜈蚣的腹部好多虫卵耶,近千颗都有了吧……不知道虫卵能不能吃……明天得找几只老鼠去试试毒,如果没毒的话,这些虫卵说不定能当成鱼子酱耶,名贵食材!”
“果然不出所料……这种巨大血线虫可以像蚂蟥一样吸血,然后身体膨胀十倍,啧啧,这蜈蚣的血都被它吸干了,吸水效率还在苏菲之上,要是能窥破巨大血线虫的秘密,未来一定能推动苏菲更新换代,让广大女同胞干净又轻松。”
“太神奇了吧,血线虫体内居然还有筋……不是只有哺乳动物才有筋的吗?没想到这些见所未见的全新软体动物也进化出筋……乖乖,柔韧性和弹性都超级好……”
“或许我能拿它的筋做一把弓箭……”
“绿头蜈蚣的虫腿,我倒是可以一根根拆下来当箭头来用。”
“我去,这种生活在河水里,像蚊子幼虫孑孓一样的白色葫芦形蛆虫好猛啊,嘴里的分泌液体居然有超强腐蚀性,连钢钉都能在半秒钟内融掉,妈耶,它要是蜕变成飞虫,那该有多恐怖,怕是喷一口酸液就能让人尸骨无存啊!”
时间过得飞快,似乎一眨眼的功夫,就快要天亮了。
研究了一整夜的洪逸也眼睛干涩,头晕目眩了。
他伸了个懒腰,将解剖出来的零零碎碎虫子残骸碎肢都收拾到垃圾桶里,而后他打开房门,就想要把残骸倒进河水里。
可忽然间——
他看到湍急凶猛的河水飘来一件奇怪的发光物。
就像是一盏莲花灯随波逐流一样,熠熠生辉。
“这什么鬼?谁特么会有心情放莲花灯祈求平安?脑子进水了么?”
洪逸愣在岸边,等着奇怪的发光物顺流而下。
嘶……好古怪的东西。
那不是莲花灯,而是会发光的花蕾,花蕾妖艳而又绚丽,淡蓝色的光芒渲染得它如梦似幻。
花蕾体积很大,比水桶还大两圈,似乎未成熟的花瓣里包裹着什么秘密珍宝。
“这是啥东西……比虫子还古怪……更奇怪的是,河水里一堆葫芦形孑孓幼虫还像是见鬼一样避开它……”
洪逸心头一动,研究古怪事物的性子又发作了,他“唰唰唰”地延伸出两米长的触须,一下子就把河水上的巨大花蕾缠了回来,而后他兴高采烈地就被这这匪夷所思的东西回到房子里,继续研究起来。
洪逸白天所在的住处——
“轰隆”一声爆响,门板直接炸裂粉碎,化作漫天的木屑粉尘,遮蔽视线。
大半块门板更是被撞飞出去,重重地撞在茶室窗玻璃上,乒乒乓乓地震碎满窗玻璃,声势好不骇人。
而始作俑者……
仅仅是一个女人的拳头。
拳头粉嫩白皙,柔弱无骨,但谁都不敢想象这莹润如玉的拳头竟然蕴含着爆炸性的破坏力。
“亲爱的洪逸,我沈月舫来给你收尸了,高不高兴开不开心?在虫血排斥反应下痛了三天三夜,你每时每刻都想死对不对?那我就大发慈悲,遂你所愿!”
沈月舫,正是暴力婆娘的名字。
此时她一脸的嚣狂狠戾、快慰解气,就好似背负灭门之仇的女侠终于手刃仇人一样,随时都想要放声大笑,得意快哉。
然而当她踏足进屋的一瞬间——
“啊,他人呢?”
她脸上的暴戾表情却凝固在脸上。
就连眉宇之间的快慰之意,也瞬间抛飞到九霄云外。
她的眸中只剩下惊恐和疑惑,像是见到了陨石砸地球一样魂不守舍。
她看了看地上的两把匕首……
那本应该钉着洪逸的手掌,狠狠将他钉在木地板上,让他无路可逃才对啊!
难道他挨灌了一针虫血,还能忍着滔天剧痛,拔掉匕首落荒跑路?可他双手受制,拿什么拔匕首啊!
他的疼痛承受能力也太强了吧,他是铁打的么!
沈月舫心脏砰砰狂跳,她扪心自问,换了她在三天前被注入虫血,她绝对办不到洪逸那一步的……
难怪他能从一个学习科学养猪的土包子,摇身一变变成荼毒全世界的大恶棍!
敢情是他的意志力天生就远超常人啊。
“果然是灭绝人性的狗东西,一点都不怕痛的,真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怪我太小瞧他了,不该留他三天活路的,这畜生被注射了虫血都能活下来,他的狗命该有多顽强。”
“但小小的失策也无妨,挨了虫血,他早死晚死都一样。”
“咦,地上好多焦黑的死皮……原来是这畜生用电来麻痹自己的神经啊,真是够狠的都快把自己的肉电熟了吧,对自己尚且这么狠,也无怪乎他冷血绝情,视人命如草芥了。”
“排斥反应、高压电击……他能苟活下来的概率无限接近零,我也无需去追杀他,多半他早就死在某个垃圾堆里被虫子啃噬殆尽了。”
“就算能活下来……我沈月舫实力今非昔比,一拳就能把他的脑瓜子打爆成烂柿子,不足为虑。”
“比起洪逸,我更该去处理那株妖藤……说什么也不能让它化出人形,否则它的祸害性比洪逸还要严重百倍,淞州市的男同胞至少得死十几万!”
一想到记忆里的妖藤,沈月舫就不寒而栗。
洪逸再怎么研究虫子、制造瘟疫,那也只是小打小闹罢了,直接或间接被他害死的人不超几百几千。
可是那株妖藤化出的人形……简直是这场虫灾浩劫里最致命的恐怖存在之一。
沈月舫攥紧拳头,轻抿着唇瓣,颇有几分赴死的觉悟:
“就算跟妖藤同归于尽,我也要扼杀它在摇篮中,但求淞州市的同胞们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沈月舫飒然转身,毫无留恋地离开了洪逸的住处,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洪逸这种杂鱼又算得了什么,犯不着为命不久矣的他浪费太多时间,重生者一般都很忙很忙的。
今夜的雨,越下越大了。
夜半时分——
小河边,水质检测站。
说是检测站,其实也就是类似于集装箱改造的房子罢了,一切都很简陋。
不过这房子距离河水很近,而河水里又潜伏有大量古怪无比的异虫。
所以洪逸选择了落脚此处,方便就近捉到水、陆两类虫子来研究。
“吹个球,吹个大气球,吹大气球玩球球……啾,好大好软的球球,我就喜欢那么大的球球……”
胡庆梁一边打着呼噜,一边说着梦话,睡得像头猪一样,地板又冷又硬,可他愣是睡出了席梦思般的豪华舒适感。
“这头猪,忘记烦心事还真是忘得够快的啊,不愧是猪头猪脑……”
洪逸一边解剖着绿头蜈蚣,一边翻着白眼瞥了一下胡庆梁,真心服了胡庆梁的人品。
不过话说回来……
他倒有几分羡慕胡庆梁,足够狼心狗肺,良心大大地坏,任何消极情绪都不会保持超过一个小时。
“哇哦……这条绿头蜈蚣的腹部好多虫卵耶,近千颗都有了吧……不知道虫卵能不能吃……明天得找几只老鼠去试试毒,如果没毒的话,这些虫卵说不定能当成鱼子酱耶,名贵食材!”
“果然不出所料……这种巨大血线虫可以像蚂蟥一样吸血,然后身体膨胀十倍,啧啧,这蜈蚣的血都被它吸干了,吸水效率还在苏菲之上,要是能窥破巨大血线虫的秘密,未来一定能推动苏菲更新换代,让广大女同胞干净又轻松。”
“太神奇了吧,血线虫体内居然还有筋……不是只有哺乳动物才有筋的吗?没想到这些见所未见的全新软体动物也进化出筋……乖乖,柔韧性和弹性都超级好……”
“或许我能拿它的筋做一把弓箭……”
“绿头蜈蚣的虫腿,我倒是可以一根根拆下来当箭头来用。”
“我去,这种生活在河水里,像蚊子幼虫孑孓一样的白色葫芦形蛆虫好猛啊,嘴里的分泌液体居然有超强腐蚀性,连钢钉都能在半秒钟内融掉,妈耶,它要是蜕变成飞虫,那该有多恐怖,怕是喷一口酸液就能让人尸骨无存啊!”
时间过得飞快,似乎一眨眼的功夫,就快要天亮了。
研究了一整夜的洪逸也眼睛干涩,头晕目眩了。
他伸了个懒腰,将解剖出来的零零碎碎虫子残骸碎肢都收拾到垃圾桶里,而后他打开房门,就想要把残骸倒进河水里。
可忽然间——
他看到湍急凶猛的河水飘来一件奇怪的发光物。
就像是一盏莲花灯随波逐流一样,熠熠生辉。
“这什么鬼?谁特么会有心情放莲花灯祈求平安?脑子进水了么?”
洪逸愣在岸边,等着奇怪的发光物顺流而下。
嘶……好古怪的东西。
那不是莲花灯,而是会发光的花蕾,花蕾妖艳而又绚丽,淡蓝色的光芒渲染得它如梦似幻。
花蕾体积很大,比水桶还大两圈,似乎未成熟的花瓣里包裹着什么秘密珍宝。
“这是啥东西……比虫子还古怪……更奇怪的是,河水里一堆葫芦形孑孓幼虫还像是见鬼一样避开它……”
洪逸心头一动,研究古怪事物的性子又发作了,他“唰唰唰”地延伸出两米长的触须,一下子就把河水上的巨大花蕾缠了回来,而后他兴高采烈地就被这这匪夷所思的东西回到房子里,继续研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