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去年夏天的情书(三)
少女看完了信,良久无言,将信小心折叠放入了小包中,放入了另外四封情书中间,刚放好,似乎有点迟疑,又将这封信拿起,分开放在小包中的另一处小口袋中。
“怎么办,五封了……”
“而这一封……”
……
王雅妹妹:
见字如晤,请原谅我这样称呼你,之所以叫你妹妹,是因为我真的不想用比你小的身份面对你,所以,我做了个假设。
虽然你比我大几个月,但身为男人的我,却想做你的哥哥。
非常非常羞耻的说,其实我想做你的情哥哥。
这么写出来真的是要有一种足够无耻的坚毅,但真的是我的真实心意。
可能你已经忘了,但我至今还记得。
在那个小学毕业的夏天,那个暑假。
我无忧无虑的还是个孩子,不用上学,没有作业,过着悠哉的暑假生活,直到那一天。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站在燕河上,你站在燕桥洞下,你穿着素白色的连衣裙,看着河水中跃起的鱼儿,灿烂的笑容。
在那一刻,我的心阳光明媚,被你的笑容占据了所有。
那时的我还不懂那是什么感觉,现在我才懂那叫心动。
后来,我们一同上了中学,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甚至你就坐在我的身后,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开心。
似乎这是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那些天我开心极了,就像电视中的爱情剧,我觉得我们就是天生注定的情侣,或许会有诸多的坎坷与苦难,我会苦追你很久很久,但最终有情人必将终成眷属。
但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原来,我们是堂兄妹,虽然是远房堂兄妹,却还在五代之内,注定不能在一起。
世俗的伦理与禁忌注定我们不会在一起,也不能在一起。
我知道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最终我选择将对你的心动冰封,永久的冰封在心中的最深处,直到永远。
这封对你的告白情书,我写出来了,但抱歉,可能永远也不会送给你。
我不想给你造成困扰,不想让你发现我对你有这样恶心的想法,但是,我喜欢你,真的是真心的,这份情感是真的。
我只是错误的喜欢上了一个错误的人。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并没有一个错误的开始。
因为,你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我喜欢过你。
但这没什么,我只要知道我喜欢过你,这就够了。
你不可能看到这封信,除非哪天我想通了。
我只能在这里,对你说:王雅,我喜欢你。
请你原谅我,我在写完这封信后,将会去写第二封情书,写给宋月,是的,在我发现自己不能不可以喜欢你后,我发现不知不觉间我喜欢上了她,就像喜欢你一样,喜欢上了她。
我是不是太花心了?
但我真的喜欢你,也喜欢她。
最后的最后,我要发一个怨恨的诅咒。
我诅咒,诅咒天下人!
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
可恶!为什么我会这样,为什么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心动的人,会是你!
——01年,夏,王野。
少女看完了信,银牙紧咬薄唇,捏着裙角。
她手用力一挥,想把这信扔到风里。
刚想扔出手,可还是收了回来,打开了她的小包,将它折叠好单独放在一个角落里,就像另外单独放着的三封情书一样。
少女珍惜着所有的情书,因为那些都是对她最真诚的心意。
只是这最后一封,格外的让她无法接受,即使早就有所心理准备。
“该死的家伙,明明是你的错,你根本不敢追我,你就是个懦夫。”
“一个谎言就让你不敢喜欢我,你有什么资格说喜欢我。”
“还有你的歌,什么去年夏天的情书,在怪我吗?不对,你还给宋月写情书,你个花心男,渣男。”
“还怪我骗你,是你蠢,到现在才知道我骗你。”
“去死,去死!”
……
夜深,已是深夜11点,王有城和冯兰也已经睡沉了。
王野轻手轻脚的推开房门,身上背着早已准备好的行李包,再将已经写好的离家出走打工信放在最显眼的书桌上,身影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家。
书桌上,一个橡皮擦压着信,信上的内容如下:
爸妈:
我和金博说好了,暑假两个月呆在家太无聊,所以决定一起去大城市打工挣学费。
另外,爸,我从你的小金库里‘借’了300元当路费,等我打工回来会还你双倍。
你们不要担心,也不要报警,到地方后,我每隔两天都会打电话到村长家报平安,时间固定在中午12点。
十分钟后,老地方燕桥下,金博也已经背着行李包等在那里。
王野开口问:
“你‘借’了多少?”
“300”
“我也300。”
“600块够用了,省点花就算不上班也够花一个月,我们不可能一个月都找不到工作。”
“这倒也是。”
“话说,我们这样做其实是不对的吧,要是有孩子学的话,可就不好了。”
“是啊,好孩子可不能学我们,我们是重生者,本身就有成熟的阅历和智慧,如果强行学我们不会有好结果。”(打个预防,好孩子未成年可千万不能学。)
“恩,我们快点走吧,要走半夜路呢。”
两人背着行李包,一路小跑着跑向远方,目的地是二十里外的刘镇车站。
当天边的朝阳升起,王野的爸妈,金博的奶奶发现他们留下的信时,两人已经坐上去往一百里外的省城苏城的客车。
当朝阳变成正午的烈阳,两个少年下了客车,繁华的苏城,车水马龙的当代大都市逞现在两人眼前。
两人并肩走在一起,带着审视的目光看着这所城市,眼神中都有所失望,02年的苏城远远没有后世的美丽繁华,甚至还不如后世的六七线小城市,车来车往的大都是桑塔娜的老式轿车,宝马,奔驰等豪车不见几辆,更多的是成千上万的自行车,路旁的楼房也不高,五六层,七八层,十层往上的都是极少数,行人的穿着不算土,但也不见有多么时尚。
“苏城好歹也是省会城市,没想到现在也就这样。”
“我之前说不如直接去魔都,如果是魔都的话,肯定要好很多。”
“魔都太远了,不值得,我们只是打两个月暑假工而已,而且魔都的管理也要更为严格,我们现在还没有身份证,还是未成年,在那里可不好找工作。”
“怎么办,五封了……”
“而这一封……”
……
王雅妹妹:
见字如晤,请原谅我这样称呼你,之所以叫你妹妹,是因为我真的不想用比你小的身份面对你,所以,我做了个假设。
虽然你比我大几个月,但身为男人的我,却想做你的哥哥。
非常非常羞耻的说,其实我想做你的情哥哥。
这么写出来真的是要有一种足够无耻的坚毅,但真的是我的真实心意。
可能你已经忘了,但我至今还记得。
在那个小学毕业的夏天,那个暑假。
我无忧无虑的还是个孩子,不用上学,没有作业,过着悠哉的暑假生活,直到那一天。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站在燕河上,你站在燕桥洞下,你穿着素白色的连衣裙,看着河水中跃起的鱼儿,灿烂的笑容。
在那一刻,我的心阳光明媚,被你的笑容占据了所有。
那时的我还不懂那是什么感觉,现在我才懂那叫心动。
后来,我们一同上了中学,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甚至你就坐在我的身后,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开心。
似乎这是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那些天我开心极了,就像电视中的爱情剧,我觉得我们就是天生注定的情侣,或许会有诸多的坎坷与苦难,我会苦追你很久很久,但最终有情人必将终成眷属。
但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原来,我们是堂兄妹,虽然是远房堂兄妹,却还在五代之内,注定不能在一起。
世俗的伦理与禁忌注定我们不会在一起,也不能在一起。
我知道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最终我选择将对你的心动冰封,永久的冰封在心中的最深处,直到永远。
这封对你的告白情书,我写出来了,但抱歉,可能永远也不会送给你。
我不想给你造成困扰,不想让你发现我对你有这样恶心的想法,但是,我喜欢你,真的是真心的,这份情感是真的。
我只是错误的喜欢上了一个错误的人。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并没有一个错误的开始。
因为,你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我喜欢过你。
但这没什么,我只要知道我喜欢过你,这就够了。
你不可能看到这封信,除非哪天我想通了。
我只能在这里,对你说:王雅,我喜欢你。
请你原谅我,我在写完这封信后,将会去写第二封情书,写给宋月,是的,在我发现自己不能不可以喜欢你后,我发现不知不觉间我喜欢上了她,就像喜欢你一样,喜欢上了她。
我是不是太花心了?
但我真的喜欢你,也喜欢她。
最后的最后,我要发一个怨恨的诅咒。
我诅咒,诅咒天下人!
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
可恶!为什么我会这样,为什么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心动的人,会是你!
——01年,夏,王野。
少女看完了信,银牙紧咬薄唇,捏着裙角。
她手用力一挥,想把这信扔到风里。
刚想扔出手,可还是收了回来,打开了她的小包,将它折叠好单独放在一个角落里,就像另外单独放着的三封情书一样。
少女珍惜着所有的情书,因为那些都是对她最真诚的心意。
只是这最后一封,格外的让她无法接受,即使早就有所心理准备。
“该死的家伙,明明是你的错,你根本不敢追我,你就是个懦夫。”
“一个谎言就让你不敢喜欢我,你有什么资格说喜欢我。”
“还有你的歌,什么去年夏天的情书,在怪我吗?不对,你还给宋月写情书,你个花心男,渣男。”
“还怪我骗你,是你蠢,到现在才知道我骗你。”
“去死,去死!”
……
夜深,已是深夜11点,王有城和冯兰也已经睡沉了。
王野轻手轻脚的推开房门,身上背着早已准备好的行李包,再将已经写好的离家出走打工信放在最显眼的书桌上,身影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家。
书桌上,一个橡皮擦压着信,信上的内容如下:
爸妈:
我和金博说好了,暑假两个月呆在家太无聊,所以决定一起去大城市打工挣学费。
另外,爸,我从你的小金库里‘借’了300元当路费,等我打工回来会还你双倍。
你们不要担心,也不要报警,到地方后,我每隔两天都会打电话到村长家报平安,时间固定在中午12点。
十分钟后,老地方燕桥下,金博也已经背着行李包等在那里。
王野开口问:
“你‘借’了多少?”
“300”
“我也300。”
“600块够用了,省点花就算不上班也够花一个月,我们不可能一个月都找不到工作。”
“这倒也是。”
“话说,我们这样做其实是不对的吧,要是有孩子学的话,可就不好了。”
“是啊,好孩子可不能学我们,我们是重生者,本身就有成熟的阅历和智慧,如果强行学我们不会有好结果。”(打个预防,好孩子未成年可千万不能学。)
“恩,我们快点走吧,要走半夜路呢。”
两人背着行李包,一路小跑着跑向远方,目的地是二十里外的刘镇车站。
当天边的朝阳升起,王野的爸妈,金博的奶奶发现他们留下的信时,两人已经坐上去往一百里外的省城苏城的客车。
当朝阳变成正午的烈阳,两个少年下了客车,繁华的苏城,车水马龙的当代大都市逞现在两人眼前。
两人并肩走在一起,带着审视的目光看着这所城市,眼神中都有所失望,02年的苏城远远没有后世的美丽繁华,甚至还不如后世的六七线小城市,车来车往的大都是桑塔娜的老式轿车,宝马,奔驰等豪车不见几辆,更多的是成千上万的自行车,路旁的楼房也不高,五六层,七八层,十层往上的都是极少数,行人的穿着不算土,但也不见有多么时尚。
“苏城好歹也是省会城市,没想到现在也就这样。”
“我之前说不如直接去魔都,如果是魔都的话,肯定要好很多。”
“魔都太远了,不值得,我们只是打两个月暑假工而已,而且魔都的管理也要更为严格,我们现在还没有身份证,还是未成年,在那里可不好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