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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借我一个暮年 作者:Weml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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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册,那么小的字,还那么厚,也是醉了。

    “都差不多,准备自己去书店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哎,又是王后雄,薛金星之类的,他俩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不然不会派他们来培育祖国未来的栋梁的。”

    “nonono,此言差矣,你觉得是他俩是因为你还没去书店看,你去过书店,就会发现,那是一帮人组团拯救了银河系啊!”此刻我和她的眼神都充满了绝望。

    ☆、第三章

    高一感觉过了很久,其实也才两周不到,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军训这个难题了,以前一中应该在暑假完成军训的,后来市里其他学校一起抗议,不想让自己的上课进度被打断,后来一中就成了唯一在上课阶段军训的高中,不过依旧笑傲群雄,仿佛在嘲笑他们,你看,爷让你,你还是比不过爷。

    我还是很排斥军训的,一想到初二军训的惨状,但想到不上课,果然愿望被实现都是有代价的。

    临走前一天,我父母带我在超市转悠半天,一直在想要带些什么,看到什么仿佛都觉得我缺一样,毛巾拿,牙刷拿,连地毯都拿,这明显是想趁着打折赶紧囤着啊,有时候我也不明白,打折这种事情真得很神奇,它能让很多人觉得这是免费的,是不要钱的。一番厮杀之后,这两口子终于想到我了。

    “念念,你愣在这干嘛,去选点吃的啊,这傻孩子。”

    虽说明文规定不给带吃的,但我经过初二那次摧残之后,再不吸收点教训我就真傻了,我悠哉的听着音乐来到进口零食区准备买点糖果巧克力带着,刚准备伸手拿我最爱的糖果,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越过我的耳边,拿走了唯一的柠檬口味,我回头瞪了一眼,艾玛,我去,赵子牧啊,他穿的是一件kenzo虎头t恤,下身运动裤,穿的既休闲又时尚,我承认,脸好身材好的人真的是时尚的宠儿,初中那会有一个到处都喜欢显摆自己有钱的男生,穿了件dior衬衫,每次他放下肩膀的时候,我都在心疼他那件衣服,那肉挤得感觉胸都要炸出来了,估计这孩子又把他爸爸穿的衣服穿出来了。

    他仿佛没有任何感觉,直到低头看到我僵硬不自然的神情,才动了动嘴皮子;

    “有事吗?”

    我没听清他在说些什么,他用看一个智障的表情看着我,又是那只拿了糖果的手,把我耳机拔了,我能感觉到他的手碰到我耳朵时那温热的触感。

    “你有事吗?”

    “没事,啊,不对,那个,你能把这个糖果给我吗?”我回过神来,低头望着在他手心把玩的糖果盒子。

    “这个?不行。”说完,笑着看了我一眼,转头就走了。

    我去,要不要这么干脆啊?那些小说里的情节,不都是男主要问为什么要给你啊,给我个理由之类的吗,果然现实永远不会这么狗血。

    我转头拿了盒西柚味的,不过他笑起来真好看。

    “念念,你低头傻笑什么,选好就走了啊。”我妈在旁边看到我就选了一盒糖果,二话不说,帮我拿了几盒巧克力给我带着,然后拉着我去结账。

    排队结账的时候,我还在四处看看他在哪,走之前都没看到他的身影,坐在车上的时候,觉得蛮奇怪的,他家在碧水湾,离这个沃尔玛这么远,想不通他怎么会来这里,只能安慰自己学霸的世界我不懂。

    我父母为了我上一中,在我初二就把离一中最近的房子买了,现在还在装潢中,估摸着等到高二才可以搬进去,现在我父母就在一中附近的小区租了房子住,周末回家住,后来为了离补课的地方近,就一直住在租的房子里,这附近超市还蛮多的,沃尔玛是最大的一个,经常人满为患。

    大清早,我妈喊我起了床,让我洗个澡,再去学校,看着镜子里,我白皙的皮肤,两周后应该就黑了一个色度,想想就觉得泪流满面,忍不住亲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我妈看到后,一脸嫌弃的看着我,赶紧推我到浴室。

    我拿着大包小包从车上下来后,就有点后悔,刚想让我爸帮我拿点回家,他就把车开跑了,我只好走到队伍里。

    “念念,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啊,你居然还能拎得动,厉害啊”沈千柔一脸佩服的看着我,我只好呵呵一笑,低头看看周围,只能把头埋的更深了。

    一共7辆车,每个班一辆,军训分为两批,第一批就是1班到7班,这个天气第一批真的活受罪。

    车程2个多小时,看着眼熟的场地,又是熟悉的配方,又是熟悉的味道,只能感叹一声,缘分啊,我们拎着行李在楼下,等待着宣布被分到的寝室,这个总教官,真是个磨人的老妖精,知道我们都不想在烈日下烤着,就偏要我们站好才能宣布,我们就从烈日等到了黄昏,他才宣布。

    来到寝室,嫌弃的换好放在床上的衣物,一开始的我对这里充满抗拒,每天5点半起床,就要去跑步,天知道,我多么痛恨长跑。早上的稀饭配咸菜,像我挑食这么严重的人,在后期就跟她们抢咸菜吃,还有麻球,第一次觉得麻球是天下第一美味。我们都说回去之后一定要买它几十个麻球天天吃,食堂帮忙的学生都是请了病假的,我第一次见了,也想请,后来想想,寝室十个人没有一个请假的,她们能吃苦,我也能吃,抱着这样高尚的情操坚持了十几天,直到回去后照了照了镜子,我决定以后还是做个小人吧。

    每天其实比晨跑更恶心的就是打水,打水房离寝室实在太远,而且我们楼层又高,最关键的就是看多了很多人刚打完水,水瓶就炸了,胆碎了一地,我们看着都觉得惊魂未定。军训给的水瓶质量实在不敢恭维。

    终于还是轮到我打水了,刚一放训,我就奔回寝室,拿着两个水瓶跑到开水房,看着人不是很多,这才放了心,有时候打水排队能排到错过晚饭时间,不是一顿饭的事情,而是因为你的迟到,导致一桌子人只能站着吃,这是很尴尬的。

    我小心的提着水瓶,旁边走过一个女生,我感觉右边水瓶底座一沉,我心中跑过万只草泥马,我居然中奖了,但突然想到旁边有个女生,我就把水瓶往我身边靠了一下,不到2秒,“砰”,炸了。

    很多人因为怕热就把军训裤脚卷了上来,幸好我打水有先见之明,把放下了,虽然这水隔着一层布,但还是能感到我腿被烫的麻木了,身子不稳,想蹲下来,还没等我蹲的时候,一双手扶住了我,我疼得也没抬头看是谁,身边好几个人围过来,问我哪个寝室的,帮我把另一瓶水送上去,让我去医务室看看,我道了声谢。

    扶着我的人慢慢把我送到了医务室,坐在椅子上,医生帮我把裤脚卷上来,看着红肿了一大片,起了水泡,好奇刚想摸摸,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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