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末日网游(2)
游戏头盔买回来后,陈娇戴上试了试,只有一个倒计时,没办法像某些游戏小说里面写的那样可以先提前建立人物。
退了出来,给头盔充电。
陈娇在书桌上拿了一支笔和笔记本,开始在笔记本上写原主记忆里的那些游戏东西。
原主不是某些大公会的高层,也不是什么大神高手,知道的事情不多,也不知道某些神器的位子或者是任务,可但凡他记忆里的那些大事,都是轰动全游戏玩家的大事情,如果谋划得当能获得天大的好处。
陈娇很庆幸,《异世》是靠玩家的精神力来操纵人物,而非用键盘或者是肉身四肢来操纵人物,不然她这个什么运动都不喜欢死肥宅直接洗洗睡了吧!
《异世》没有官网更没有客服,所有的一切都让玩家自行探索,因此如果你找到什么捷径之类的bug,可以肆无忌惮的用,没人会来封。
因为。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可惜在蓝星事件之前,谁也不知道每一次打开游戏第一幕看见的这句话是一句大实话。
《异世》从某些角度上来看的确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和这个架空世界的蓝星背景完全不同,蓝星只有一个国家,不过虽然是一个国家,但却分了n多个联邦,类似于现实世界鹰酱的国家体制。
而《异世》的背景倒是类似于陈娇的现实世界的封建时代,贵族世家制,等级森严。《异世》大陆上有很多国家,这些国家有强有弱,各个国家的画风也不一样有偏华夏古代的也有欧美风的,有很多能够独自霸占一块地方的各种各样的势力,还有各种各样的种族。
因为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异世》没有所谓的选种族,蓝星人默认的就是人族。同样的,因为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这个游戏没有职业选择,理论上讲是可以玩全职,可坑人的是《异世》是没有现成摆在那里的职业导师,想要成为一个职业者必须自己去找导师,找到导师后还要导师肯收下你。
而职业者和非职业者的区别,虽然两者都能用技能也都能佩戴装备,但却完全是一个天和一个地。打个比方:就好像武侠世界里的名门正派弟子和会点拳脚功夫的普通人,很少有非职业者能够得到逆天技能和装备逆袭成功。
在加上《异世》的背景是神话封建社会贵族世家制,玩家虽然有经验模版能奋起直追,可自身在这个世界没有多少背景,所有玩家最初的身份都是贱民,根本就没有机会得到好东西,有好东西也被npc给霸占了。
所以在原主的记忆里,蓝星事件之后,有近九成的玩家都不是职业者没有转职。也正是因为成为职业者难,原主发现一个极品职业的转职技巧后,才会被好友出卖了,一个职业者的转职线索在蓝星事件后已经被炒成了天价。
原主发现的一个极品职业转职技巧,其实说是技巧还不如说是作死!
他发现的技巧就是喝下龙血,不会被爆体而亡,就能转变种族变成半龙人。
龙族在《异世》是一股非常强悍的势力,巨龙隐藏在龙岛不出,谁也不清楚龙岛在什么地方,龙岛上面生活着怎么样的恐怖存在,大陆上单独出现的巨龙虽然十分强横其实都是未成年出来历练的少年龙。但龙族在大陆上也有势力,就是半龙人建立的巨龙帝国,奉龙岛为主,称霸了大陆的一小块地方。
恩,不是巨龙帝国势力不大,而是《异世》太大了,巨龙帝国统治的土地可比整个蓝星都大。
原主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滴龙血,然后被人发现,这可是有价无市的顶级原料,在走投无路之下原主一口喝下了这滴龙血,结果没想到非但没有因为龙血蕴含着的巨大能量而爆体而亡,反而是变成了半龙人。
这个时候原主也算是风光了一把,成为了玩家里第一个改变种族的玩家,成为了半龙人后,可以想象,整个巨龙帝国的任务资源都是原主的,这会让他获得多少好处?完全无法想象。
结果原主还没走上人生巅峰,就被心生嫉妒的好友出卖,不但散播了原主如何变成半龙人的办法,还让原主成为人人喊打的人妖。原本原主是想苟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他去巨龙帝国苟出山后,再和这些人算总账。
可实际上有奇遇的人不止原主一个人,也有人得到了龙血,得知原主的事情后喝了下去,然后没撑过爆体而亡。那个时候在《异世》死了,可就是真死了,没有第二条命,然后原主就被这人的亲朋好友追杀而死。
所以原主觉得他特别冤枉,没干什么坏事,结果倒霉的却是他。
对此陈娇能说什么?说原主识人不清?还是说别的?都没有什么用处。
陈娇并没有将原主记忆里的有光《异世》的信息全部都写下来,足足十年,就算原主不是什么大人物,这信息量也大得不行,哪里是一个笔记本能写完的。
她写的是《异世》刚刚开服的事情,有道是一步先步步先,陈娇自然想要给自己规划一条最佳的游戏升级路,《异世》可不是杀怪升级就能玩转的。另外陈娇也不准备按照原主记忆中的来做,按部就班不是陈娇的风格,而且原主的记忆也只有参考性,进入游戏的时间不同,一切都会不同。
而原主的极品职业技巧,陈娇也不准备用,一是龙血不是那么容易拿到手的,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半龙人前景好只是原主的想象,他又没有到过巨龙帝国,根本就不知道巨龙帝国的实际情况。
但让陈娇说,都是封建贵族世家制度,那里都一样,那里都不好混。
等了三天,《异世》总算是要开服了。
提前睡好觉,又填饱了肚子,陈娇躺在床上戴上了游戏头盔。
“叮!”
【系统】:您是否决定创建账号?
是!
【系统】:请你为你的角色命名。
陈娇!
退了出来,给头盔充电。
陈娇在书桌上拿了一支笔和笔记本,开始在笔记本上写原主记忆里的那些游戏东西。
原主不是某些大公会的高层,也不是什么大神高手,知道的事情不多,也不知道某些神器的位子或者是任务,可但凡他记忆里的那些大事,都是轰动全游戏玩家的大事情,如果谋划得当能获得天大的好处。
陈娇很庆幸,《异世》是靠玩家的精神力来操纵人物,而非用键盘或者是肉身四肢来操纵人物,不然她这个什么运动都不喜欢死肥宅直接洗洗睡了吧!
《异世》没有官网更没有客服,所有的一切都让玩家自行探索,因此如果你找到什么捷径之类的bug,可以肆无忌惮的用,没人会来封。
因为。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可惜在蓝星事件之前,谁也不知道每一次打开游戏第一幕看见的这句话是一句大实话。
《异世》从某些角度上来看的确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和这个架空世界的蓝星背景完全不同,蓝星只有一个国家,不过虽然是一个国家,但却分了n多个联邦,类似于现实世界鹰酱的国家体制。
而《异世》的背景倒是类似于陈娇的现实世界的封建时代,贵族世家制,等级森严。《异世》大陆上有很多国家,这些国家有强有弱,各个国家的画风也不一样有偏华夏古代的也有欧美风的,有很多能够独自霸占一块地方的各种各样的势力,还有各种各样的种族。
因为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异世》没有所谓的选种族,蓝星人默认的就是人族。同样的,因为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这个游戏没有职业选择,理论上讲是可以玩全职,可坑人的是《异世》是没有现成摆在那里的职业导师,想要成为一个职业者必须自己去找导师,找到导师后还要导师肯收下你。
而职业者和非职业者的区别,虽然两者都能用技能也都能佩戴装备,但却完全是一个天和一个地。打个比方:就好像武侠世界里的名门正派弟子和会点拳脚功夫的普通人,很少有非职业者能够得到逆天技能和装备逆袭成功。
在加上《异世》的背景是神话封建社会贵族世家制,玩家虽然有经验模版能奋起直追,可自身在这个世界没有多少背景,所有玩家最初的身份都是贱民,根本就没有机会得到好东西,有好东西也被npc给霸占了。
所以在原主的记忆里,蓝星事件之后,有近九成的玩家都不是职业者没有转职。也正是因为成为职业者难,原主发现一个极品职业的转职技巧后,才会被好友出卖了,一个职业者的转职线索在蓝星事件后已经被炒成了天价。
原主发现的一个极品职业转职技巧,其实说是技巧还不如说是作死!
他发现的技巧就是喝下龙血,不会被爆体而亡,就能转变种族变成半龙人。
龙族在《异世》是一股非常强悍的势力,巨龙隐藏在龙岛不出,谁也不清楚龙岛在什么地方,龙岛上面生活着怎么样的恐怖存在,大陆上单独出现的巨龙虽然十分强横其实都是未成年出来历练的少年龙。但龙族在大陆上也有势力,就是半龙人建立的巨龙帝国,奉龙岛为主,称霸了大陆的一小块地方。
恩,不是巨龙帝国势力不大,而是《异世》太大了,巨龙帝国统治的土地可比整个蓝星都大。
原主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滴龙血,然后被人发现,这可是有价无市的顶级原料,在走投无路之下原主一口喝下了这滴龙血,结果没想到非但没有因为龙血蕴含着的巨大能量而爆体而亡,反而是变成了半龙人。
这个时候原主也算是风光了一把,成为了玩家里第一个改变种族的玩家,成为了半龙人后,可以想象,整个巨龙帝国的任务资源都是原主的,这会让他获得多少好处?完全无法想象。
结果原主还没走上人生巅峰,就被心生嫉妒的好友出卖,不但散播了原主如何变成半龙人的办法,还让原主成为人人喊打的人妖。原本原主是想苟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他去巨龙帝国苟出山后,再和这些人算总账。
可实际上有奇遇的人不止原主一个人,也有人得到了龙血,得知原主的事情后喝了下去,然后没撑过爆体而亡。那个时候在《异世》死了,可就是真死了,没有第二条命,然后原主就被这人的亲朋好友追杀而死。
所以原主觉得他特别冤枉,没干什么坏事,结果倒霉的却是他。
对此陈娇能说什么?说原主识人不清?还是说别的?都没有什么用处。
陈娇并没有将原主记忆里的有光《异世》的信息全部都写下来,足足十年,就算原主不是什么大人物,这信息量也大得不行,哪里是一个笔记本能写完的。
她写的是《异世》刚刚开服的事情,有道是一步先步步先,陈娇自然想要给自己规划一条最佳的游戏升级路,《异世》可不是杀怪升级就能玩转的。另外陈娇也不准备按照原主记忆中的来做,按部就班不是陈娇的风格,而且原主的记忆也只有参考性,进入游戏的时间不同,一切都会不同。
而原主的极品职业技巧,陈娇也不准备用,一是龙血不是那么容易拿到手的,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半龙人前景好只是原主的想象,他又没有到过巨龙帝国,根本就不知道巨龙帝国的实际情况。
但让陈娇说,都是封建贵族世家制度,那里都一样,那里都不好混。
等了三天,《异世》总算是要开服了。
提前睡好觉,又填饱了肚子,陈娇躺在床上戴上了游戏头盔。
“叮!”
【系统】:您是否决定创建账号?
是!
【系统】:请你为你的角色命名。
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