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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荒芜之地

    一拙走在密林中,心里感慨不已。半年前来到这片雨林时,过着野人一样的生活。树叶遮体,风餐露宿,与蚊子蝇虫为伴。

    现在呢?量身定做的细龙皮无袖贴身软甲。绸段般的魔兽皮裙还有精工细作的长筒皮靴。腰一侧挂着葫芦,另一边挂着一把用巨龙指甲加工而成的短剑。显得格外的精神。

    兽人虽然别的方面比较落后。但制皮水平可是全大陆数一数二的。紧密,细致,耐磨,贴身。并且不会影响身体的灵活性。

    再加一拙上本就清秀的外表和灵动的眼睛。整个人洋溢着一股子青春的气息。新长出的头发干净利索的束在脑后。蹦跳间,一撅一撅的晃动。

    原本背着的大包,早就收入到芥子符之中。

    要说这芥子符,绝对是个宝贝!

    里面装了近百斤的龙血,二百张切割成符纸大小的龙皮。一百多颗二三阶不等的魔核,还有清水和几百斤的肉干,十几斤果脯。以及两坛子小烧。

    再加上其它兽人送的礼物。

    一大包东西,堆到芥子符里面。只在虚影中占了一个很小的角落。

    半年来收集的近百种草药,除了以前一些已经晒干成捆之外,有几株新鲜的甚至在芥子符里面生了根。

    一拙甚至想钻进去,瞧瞧里面是个什么样子的。

    只可惜,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给隔离开来。不止是他,其它的小动物也没办法放进去。

    否则的话,倒是可以在里面修所住处。那无论走到哪都不用担心没住宿问题了。想来,如果是传说中的那位大能亲自施展神通,或许是可以装入活物的。

    兴致所至,右手在身后摆出个虚握腰刀的姿势,轻咳一声大喝道“这一封书信来得巧,天助黄忠成功劳。站立在营门传营号,大小儿郎听根苗:头通鼓,战饭造,二通鼓,紧战袍,三通鼓,刀出鞘,四通鼓,把兵交。上前个个俱有赏,退后难免吃一刀。众将与爷归营号,到明天午时三刻成功劳。咚咚锵……萃~”心情大好,得意忘形的一拙,来的是一段老京腔《定军山》。

    “一拙哥,你是要去找配偶吗?”拳头的声音很破坏氛的从身后传来。

    一拙一脑袋黑线“哪个告诉你一爷要找配偶了?我这叫艺术!唉,你懂啥叫艺术吗?”

    “有次我和老爹去狩猎,听到那松平鸡……”

    “得,你小子给我打住。”一拙是真不想在这种问题上和拳头纠结了

    打量了下拳头问道“你咋跟过来了?”

    拳头憨笑着抖了抖肩上的背包道:“老爹让我出去历练,我就跟来了!”

    一拙一阵无语。这算什么烂借口?你敢不敢再扯点?都离开石塔部落上百里了,以他的身法。留不下什么踪迹。没有多年的狩猎经验,根本别想追得上他。就凭你小子?哼哼。

    一拙没好气的问道“你老爹人呢?”

    拳头一听这话,结结巴巴的道“没……没来……就……我自己。”一边说着,一边用眼睛偷瞄身后的灌木丛。

    那处灌木丛实在是小了点。肚皮那大半个屁股还露在外面,根本遮不住。

    见一拙眼光投了过去,肚皮干脆挠了挠脑袋走过来。一脸的憨笑“拙呀,拳头保护你,我放心!”

    “酋长大人,您能好好说话吗?”一拙现在是被这对父子给搞无语了。

    拳头是羞涩到懦弱,单纯到缺心眼。

    当老子的呢,话虽说不溜到。一肚子的鬼心眼。不然也不会成为一个部落的酋长。

    他这名字是真没白取,果然是人心隔肚皮呀。

    肚皮嘿嘿一笑“拳头在你身边,碰上点啥事,彼此间也有个照应。去人类那边长长见识,有你在。我放心。”

    “你咋突然说话这么溜了?”

    “哦……兄弟间……路上……保重。不顺心……回石塔。家”

    “…………”

    终于还是分别了,肚皮摸着拳头的脑袋。眼中满是鼓励的神色。以拳头那敏感而脆弱的神经,又差点当场泪奔。

    于是一拙的旅途中,多出了拳头这么个小跟班。

    “一拙哥,你的背包哪去了?”

    “一拙哥,你这身皮甲不如我的酷,你瞧这里!腹肌要露出来才好看”

    “一拙哥,你这身子骨太瘦弱了。很难找到配偶的。挑食可不好!”

    “一拙哥……”

    一拙现在有点后悔答应拳头跟在身边了。这小子在部落的时候不是挺乖巧的吗?怎么才刚出来,就变话唠了?以前没见它有这毛病呀?

    还好,没多久,离家远行的新鲜劲过了。拳头终于安静了下来。

    一拙把拳头的背包也收进了芥子符。两人轻装上阵。

    对拳头倒是没什么好隐瞒的。都是知根知度底的兄弟,不用掖着藏着的。另外一拙也是少年心性,想显摆一下,吓吓拳头。

    没想到拳头倒是淡定。除了小小惊讶了一下之外,再没有其它的表现。在他看来,一拙就算哪天骑着巨龙在他面前晃悠,也都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被一拙那些神话故事洗脑的很彻底呀。

    以两人的脚程,算是相当快的。但要走出这片密林也还是大半个月以后,直线距离走了三千多里。

    这还是因为石塔部落本就离密林边缘比较近的关系。

    拳头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灰褐色土地,皱了皱眉头。从腰上的皮包里掏出地图看了起来。

    一拙对于兽人的地图,其实挺无语的。

    一块巴掌大的绿色,就代表着天海森林了。那包围密林的一条又长又宽的褐色区域,显然就是眼前的荒芜之地了。荒芜之地外面用几种颜色画了几个圈,那是人类的几个聚集地。颜色代表了当地人对兽人的态度。其本上都是象征着警示和敌意的橙色和红色。

    而他们此次的目的地,是一个小小的黄点。黄色代表着中立。

    佣兵之城:三亚城。

    至于地图上的具体路线和方位……那是用鼻子闻的。

    每次见拳头脸埋到地图里猛嗅,一拙都一头的冷汗。不知道拳头以后讨了婆娘是不是也这副德性。

    把所有的水囊都装满,然后才踏上一片死寂的荒芜之地。

    没走几步,密林传来“唧唧”的叫声。断了半截尾巴的猴子叫着跑了出来。一下窜到了一拙的怀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直的盯着一拙。

    一拙哈哈大笑着摸了摸猴子的脑袋道“咋?你也要跟我混呀?”

    没想到,猴子还真像模像样的点了下头。

    一拙摸着下巴道“那成,不过得先给你起个名吧。”

    瞅了瞅断掉的尾巴道“就叫‘少一段’咋样?”

    猴子把脑袋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唧唧又叫了起来。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盯着一拙。

    “哦……不喜欢呀?那你这身毛金白相间。就叫你白金吧,又好听又富态。以后发达了,整上一群母猴。天天换着睡!”

    边说着,边瞄了眼猴子的下身。嗯,有小丁丁。是只公的!

    猴子没再表示反对。一翻身上了一拙的肩头。扭头看了眼身后的密林,眼中流露出一丝不舍……

    荒芜之地与每天都下雨的密林不同。这里几乎看不到半滴水。放眼望去,只有重重叠叠的土包和干燥尖锐的风。没有阴影遮挡,火辣辣的太阳像个大烤炉。听说这里是千年前的一场惊天之战,一位法神用禁咒魔法把天海森林的一部份生生烧出来的。

    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没有半点生机。天上看不到一片云,地上见不到一点绿。连象征死亡的秃鹫都看不到一只。

    一拙他们白天休息,夜间赶路。速度比密林中行进还慢了不少。

    不过这荒芜之地也不是完全的没有人迹。

    一些商人和佣兵,为了巨额收益。也愿意铤而走险,跨过这片死寂之地去与兽人和精灵通商。

    当然,主要经商对像还是那些头脑简单的兽人。孤傲的精灵太难相处了。只是最近几年随着异族奴隶市场的升温。朴实温和的兽人也不那么好说话了。

    拳头此时正站在一个土丘上,迎着风。耳朵一抖一抖的。

    片刻后三步并成两步的跑下来兴奋的对一拙说“哥,前面七八里有人。还有血腥味。”

    经历一路奔波,两人的关系更近了些。现在连“一拙哥”的称呼都精减成“哥”了。

    一拙眼睛一亮。

    在荒芜之地赶路一个多月。每天都是一样的景色,一样的死寂。别说动物,连他最讨厌的蚊子都看不到一只。要不是每天还能逗弄下白金,有拳头聊聊天。说不准真能把人逼疯。

    这么久不洗澡,拳头是无所谓。反正平时也不怎么洗。

    可一拙不行呀!身上都馊了。头发打着绺,黏糊糊的耷拉着。说不出的难受。连白金都不愿在他头上找虱子。以一拙的浪荡性子,嘴巴里都能憋起泡来。

    现在别说是人,就算听说前方是头猪。也巴不得屁颠屁颠的跑去瞧瞧热闹。

    “走!瞧瞧去!”

    说完,打了个口哨。白金嗖的一下窜到他的肩膀上,和拳头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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