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吴承恩捉妖记 > 吴承恩捉妖记
错误举报

第四十九章 红簪 上

    已经是第二天的午时了,日头正好。波月府的院子里却略显狼藉;昨夜被红粉沾染的地方,花草全部死去。奎木狼同百花羞商量之后,在院子里朝着南北两个方向小心得挥舞了几下自己的狼牙棒。几道钝气细腻地扫过,在地上留出深深的划痕,穿针引线一般避开了院子中仍旧完好的花花草草,引出了一道蜿蜒的溪水横穿了花园。

    溪水潺潺,倒也别致。只是这河流之中要想再看到水草、鱼苗,恐怕要等到三四年之后了。

    收拾妥当的九剑一直站在奎木狼身后,平日里不曾离身的巨伞,今日难得地缠绕上了厚厚的一层油布。

    昨夜九剑靠剑气,引了不少红色粉末到巨伞之中,并没有什么不妥。没想到隔了不久再看,自己的兵器简直如同被风吹日晒了数十年一般锈迹斑斑,仿佛一挥便会断裂。这可愁坏了九剑:毕竟这些都是自己前辈留下的兵器,充满了腥风血雨的回忆。

    奎木狼急忙帮着打理一番,并且反复交代九剑回了京城之后务必不要去找一般的铁匠帮忙,而是要找麦芒伍想办法。九剑接过自己的巨伞,颇有些纠结地看着奎木狼——虽然奎木狼有苦衷,但终归要给朝廷一个交代。

    “我明白你的处境,放心,我会给你个机会。”奎木狼并不多说,只是独自邀着九剑去了漆黑的院子里。九剑感念奎木狼如此豪情,便欣然而往。其他人一直在探着耳朵,却没有听到任何打斗的动静。一炷香之后,两人竟然一起归来;奎木狼只是继续问百花羞拿了一些油纸,然后借着烛火继续忙碌。

    而九剑,则是一副目瞪口呆的神情,不断上下打量着奎木狼。一旁的百花羞见到如此情景,担心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夫君。

    “都了结了。”奎木狼注意到了百花羞的目光,抬头报以一个笑容:“以后,不会有人来烦我们了。”

    是的,确实都了结了。

    九剑此刻的怀中,已经擒到了自己的目标——“奎木狼”。刚才在院子里,九剑摆开架势,本想着拼死一战;没想到奎木狼却凭自朝着自己的心口就是一拳。很快,奎木狼将一个亮晶晶、圆鼓鼓的珠子从心口的位置挖了出来捧在手里,喘息着递给了面前的九剑。

    九剑接过去之后,顿时眉头一紧:这光泽,这手感……不用细看,九剑也知道自己手中的是什么。

    内丹。

    “你,怎么会有……”九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这是否是奎木狼的花招。是的,这内丹乃是妖怪精元的荟萃,人的身上怎么会有这东西?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奎木狼并未多做解释。实际上,奎木狼脚上被卷帘连着的那根沙土筋脉,已经有些年头。虽然奎木狼自持身强体壮并未在意,但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才发现自己小瞧了卷帘的手段。这根一直纠缠着自己的沙流,不断地朝他周身注入着妖气。

    一般人如此,要么妖变猝死,要么便会因为妖气凝住血液而暴毙。幸好奎木狼咳嗽时,无意间发现自己咳出了不少砂砾,这才小心应对,调用浑身真气抵抗着卷帘。只是,这妖气混杂着沙土,似是一股无尽的漩涡,如饥似渴地吞噬着奎木狼的真元。

    久而久之,奎木狼的情况虽然有些好转,但是心脏部位,却混着沙土凝聚了自己的真气,长出了如同妖怪一般的内丹。

    奎木狼摘下了这异物之后,频频喘着粗气,小声对那九剑嘱咐道:“这便等同于我的性命……你带这个回去,麦芒伍见了自会知道你可交差。如果有机会的话,不如将这物件送于镇九州,他自会有用……”

    九剑恍惚一阵,却瞧见了奎木狼头上豆粒大的汗珠频如雨下。这并非疼痛所致,即便没有月色,九剑也顺着内丹的光芒注意到了:奎木狼的左腿,已经自下而上开始变得枯萎;而奎木狼,则是在调用体内仅存的真气,抗衡着地底的这股妖气。

    过了好一会儿,奎木狼才喘匀了气息,没事人一般领着九剑回了洞府。

    “如此,朝廷便会放过我与百花羞了吧。”奎木狼最后的喃喃自语,竟然并非豪情万丈,却是这般似水柔情……

    这一晚,九剑彻夜未眠。

    今日醒来,用了午膳,众人猜度一番白骨夫人的去向,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九剑听了一会儿便出来,在院子里看到了奎木狼引溪水的一幕。

    只是做完这等小事后,奎木狼竟然险些站立不稳,身子摇晃几下。

    “为了一个女人,我不懂。”九剑摸了摸怀中,那是奎木狼昨日交付于自己的内丹。

    奎木狼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一直立于自己身后的九剑——九剑不免有几分唏嘘,这奎木狼现在竟然连近在咫尺的气息也无法察觉。到底这枚内丹,带走了奎木狼几分内力?

    八成?甚至九成?

    看着九剑的神色,奎木狼反而一脸释然:“这种事,不在其中,谁也不懂。就像那白骨夫人,为了一个已经不记得她的玄奘便敢与那卷帘为敌一般……你说,这又是为什么?”

    九剑却丝毫没有为这句话而动容:“一个女妖,懂什么情。”

    “情……”奎木狼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一块鹅卵石,一根野草,一个妖怪,都有从这世上灰飞烟灭的一天。唯有情,才能长久不灭——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只有与人相识相知相交相爱,才有生存的意义。九剑,你现在对一切的情感都无动于衷,但有一天,你也会懂……”

    九剑见得奎木狼此时的表情,便确信了一点:

    是的,自己可以回京城复命了。

    因为,就在刚才那一刻,九剑已然确信:之前朝廷下令要缉拿的那个不可一世的奎木狼,死了。

    “那么,我还有一事。”九剑开口说道。

    奎木狼点头,示意九剑但说无妨。

    “伍大人在半途中传了我一个任务,说是无论使用什么手段,都要将那个叫吴承恩的书生带往京城。”九剑说着,从怀里摸索一番,手心里亮出了那几个内里闪烁着黑影的珠子。

    见到这珠子,奎木狼自然是明白:刚才九剑说的“无论使用什么手段”绝非虚言。奎木狼盘算一番,顿觉无妨:只要那青玄不要一同前往京城,便万事大吉。只是有一点,奎木狼有些想不通:区区一个书生而已,为何引得那麦芒伍如此在意?

    见得奎木狼有些惊疑,九剑便收好了珠子,重新掏出了一段布条。布条的背面,写着一个“鸽”字;而正面,则写着凌乱的一句话:

    伍太医行刺。

    这便是吴承恩等人刚刚获知深沙大王前往京城时,束手无策之际给京城的那位“朋友”写的字条。

    看这凌乱字法,应当是那吴承恩的笔迹。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倒是令奎木狼更加惊疑:“这是……”

    “之前我截获的,没有人知晓。”九剑重新收好了字条,朝着房间的方向望了一眼:“不晓得那书生是要传给谁。但是伍大人的忠心日月可鉴,断断容不得这种人凭空诋毁……”

    语气之中,九剑似乎根本不想领命,反而是有点要把吴承恩杀之而后快的意思。眼下,九剑之所以开口求助于奎木狼,却完全是出于对他的考虑。毕竟自己一人难以强求李晋为首的五人,如果真的需要硬来,则会把二十八宿引到奎木狼这里……

    那奎木狼好不容易盼来的这安生日子,算是到头了。

    “我会想办法令他去京城的。”奎木狼点头。既然是麦芒伍交代的事情,那么自己自然会尽力而为。

    九剑随即起身,推开了院门,自顾自离去了。

    奎木狼并未有何表示,只是继续打理着院子。一番忙碌之后,吃完午饭的李晋才姗姗来迟;他径自坐在了溪水旁边,拿起一个酒壶,四下看了看后便开始饮酒取乐。

    “那谁,走了?”李晋喝了一口后不见九剑,开口问道。

    “走了。”奎木狼继续照弄着溪水,头也不抬:“对了,他临走前说,麦芒伍想让那个书生去京城。”

    李晋却也并不意外:“看来朝廷知道了这小子的本事……你是没见过。虽然他是个普通货色,但是有一点可是你我都比不上的。那可是……”

    奎木狼虽然点头,却对李晋的话毫无兴趣,心中计较地却是去哪里找一些鹅卵石放在小溪内润色。

    自己在南苗最大的使命已经达成。剩下的日子,奎木狼只有一个心愿:好生照看好百花羞造就的这个花园便是。

    李晋端详一会儿,拿起酒壶想要递给奎木狼。奎木狼却摆手推脱,笑着说,这酒以后自己是无福享用了,喝了会醉。恐怕,以后只能央着百花羞去集市买一些苗人酿的米酒来解馋了。

    李晋听完,上下打量一番奎木狼,却不再多说,自顾自继续喝了几口。没多久,李晋忽然将酒壶扔到了溪水里,似乎有几分赌气,站起身来便要冲出去。

    “不要追。”奎木狼摆摆手,示意李晋冷静:“是我给他的。这样,皇上就不会再有借口刁难镇邪司了。”

    李晋站住,却突兀伸了个懒腰:“谁要去帮你追九剑?我就是坐麻了腿,站起来动动。咱们关系一般,你的死活关我屁事。”

    奎木狼看着李晋的背影,笑了笑。

    ?“那,书生的事情……”

    “知道。”

    说罢,李晋重新坐下,从溪水里捞出了酒壶,继续喝酒。

    身后的房间内,则是叽叽喳喳吵个不停。很快,吴承恩便拉着青玄跑了出来,嘴里面还在念叨着昨日里遇到的那两个妖怪煞是惊险,一个白骨成妖,一个泥沙作怪;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吴承恩也不会想到世间万物竟然如此神奇。这故事要是写进书里,保准叫人目瞪口呆。

    而紧随着他们追出来的,却是一脸不高兴的李棠,袖子一甩打在吴承恩的脸上,嘴中还叫嚷着:“还你还你,有什么稀罕的!这些市井野店里买来的东西,你一边叫着大小姐请收下,一边跪着送给我,我也不会要!”

    原来,刚才吴承恩将自己在集市上买的两根簪子拿了出来,先把白色的一支递给了杏花。而那红色的簪子,则是越过了身边的李棠,直接要送给百花羞……

    论起来,这簪子就算再贵重百倍千倍,李棠都是看不上眼的;只是吴承恩做事格外欠妥,李棠自觉被冷落,脸上即刻不甚好看。

    倒是那百花羞笑笑,说自己已经嫁为人妻,这簪子樱红可爱,更适合年轻姑娘,不如另送他人。

    吴承恩想了想,觉得也是道理,转身看到一旁变了脸色的李棠,说:“那就给你吧,红色正配你。”

    “不,要!”李棠一甩袖子,跑了出去。

    吴承恩一边追出去一边解释:“我是看到你小包袱里带着的钗环簪子已经有很多了,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吧,不是金的就是嵌宝石的,我送给你你也不会戴吧?可是杏花只有一个破藤枝用来簪头发,她才真的需要这东西啊。另外那个红色的是老板说最近店庆,买两个可以送一刀宣纸,很合算的,你算算嘛,宣纸最近的价钱是……”

    杏花手中还捏着那簪子,李棠说得对,它的确是市井野店之物,不算名贵的黄杨木枝,上面雕着略显朴质的一朵杏花,用荩草染成了淡黄的颜色。

    “李棠姐姐,你要是不喜欢那个,我这只可以给你……”杏花小声说着,但李棠已经和吴承恩跑远了。

    “来,我帮你。”百花羞柔声说着,帮杏花取下头上那段已经戴了几百年的藤枝,她纤长的手指穿梭在杏花的一头乌发中,先是编了一个松松的辫子,再用新簪子簪在头顶。

    “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最喜欢梳这个发式了。嫁人以后就只能盘发了。”百花羞一边说着一边移过镜子,“喜欢吗?”

    朦朦胧胧的铜镜映着杏花的脸。

    “百花羞姐姐,听说你和奎木狼大哥结了婚,就再也没出过波月府?”

    “是啊。这么多年了。”

    “你不会觉得寂寞吗?我……我不知道姐姐多少岁了,反正,我在世上已经闲逛了几百年,还是没有把每一个角落都走遍,我还觉得时间不够用,自己的脚也不够用,我真怕等我离开世界的那一天,还有地方我没去过,还有人我没见过。为什么姐姐可以在一个地方,永远地守着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