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暗组
“在医王传下来的典籍中有记载,饕餮神兽,头生独角,天生性格温和,天生能吃,在上古时期的一场战斗中全部灭亡,没有后代流传下来,那时候因为饕餮没有希望能够突出重围,有很多饕餮选择了自爆,所以附近很多的地方都变成了异能力非常浓郁的地方。”
“因为常年被饕餮遗留下的异能力温养,许多年后,狗这种生物诞生了,跟饕餮长相差不多,只不过头上没有黑角,也不能吃,也算是饕餮的子孙后代了吧。”
“林三的那一只异能狗,不是狗,而是上古神兽,饕餮!”
李老头说罢便陷入了沉思当中,好像又勾起了他隐藏在心里的回忆,比如年轻的时候跟隔壁王寡妇啪啪啪什么的……
林三回到房间之后,一头倒在床上便睡了起来,第二天一大早,林三就早早起床了。
距离跟崔梦迪约定的时间还有四天,林三必须把最好的自己给表现出来,让崔梦迪认可自己,自己才能有机会和她白天么么哒,晚上啪啪啪!
早餐还是一样,煎鸡蛋,牛奶和面包,虽然简单,但还是让李老头和崔梦迪吃的不亦乐乎,还说什么有童年的味道。
林三可没觉得有童年的味道,鸡精的味道倒是有一些……
吃过早饭,林三欢快的就上学去了,不过坐骑换了。
林三的大梁自行车,被李老头给扔了,李老头说是看这自行车太破旧,看它不顺眼,于是就给扔进外面的大型垃圾桶了。
林三那是一个欲哭无泪啊,陪伴十几年的大梁自行车就这么没了,林三强烈要求李老头赔他一个新的。
于是李老头很是高傲的从车库里拉出来一辆别摸我赛事专属摩托,纯黑色,看起来就六个字,帅气拉风上档次,哎,为什么是七个字?
别摸我就是宝马系列的摩托车,宝马的标志是b别m摸w我。
据说这种赛事专属摩托车很是不便宜,也不知道李老头一大把年纪了,买这种摩托车做什么。
这辆车车牌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驾驶证,不过这么拉风的车,开出去肯定没有交警敢拦!
李老头还赠送了林三一个黑色的头盔,林三欣然接受,你把我的大梁自行车弄没了,当然要赔一辆新的,新的没有,这辆别摸我就勉强接受吧!
于是林三开着拉风的别摸我就上路了,刚开始林三不敢开很快,但是很快林三就感受到了速度与激情,于是林三就在风中凌乱了……
开着别摸我摩托车,林三没有从公园里走小道,公园七拐八拐的不好走,连自行车走进去都难,别说这么大个子的摩托车了。
反正今天起的早,这摩托车速度又这么快,还不如骑出去兜兜风呢!
说干就干,林三一拧油门,摩托车的速度猛然又提升了一个档次,林三再一次的在风中凌乱了……
这玩意要是出了意外,不死也得残废,不过林三艺高人胆大,在老家连拖拉机都开过了,还怕一辆摩托车?
咳咳,好像两者并没有什么关系……
不知不觉的,林三就开到了郊外,这是通往一个小县城的大马路,平时没有什么车或者行人经过,所以林三能毫无忌惮的在这条路上飙车。
突然,正当林三飙车飙的正爽的时候,从马路一边突然钻出来一名浑身是血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模样,穿着一身西服,头发跟抹了油一样发亮,不过他现在的样子非常狼狈,黑色的西服上都是血迹,脸上被划出一道一指长的伤痕,胳膊上更是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林三被吓了一跳,虽然那中年男子距离林三还有一百多米远,但是林三开的实在是太快了。
林三急忙刹车,一个漂亮的漂移就甩了过去,直到离那中年男子还有十几米的距离停了下来。
那中年男子看见有人过来,大喜过望,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就向林三这里飞奔了过来,几乎是走三步摔一跤。
“小兄弟,救我!”那中年男子吼了一声,因为吼的力气过大,可能牵动了体内的伤势,一口鲜血又吐了出来。
林三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这男的是谁?看起来如此狼狈,跟被人追杀一样。
不过林三很快就骂自己乌鸦嘴了,这就是被人追杀。
从马路一边的大草丛里又钻出来一名穿着黑色劲装的男子,他的手中还拿着一把匕首。
这男子身手非常敏捷,三张两下就快追上了那浑身是血的中年男子。
林三看情势不对,一拧油门,摩托车轰的一下就窜了出去。
那劲装男子的身手敏捷,但是能有摩托车的速度快?这辆别摸我赛事专属摩托车本来提速就很快,只是三秒钟的时间就来到了中年男子身边。
林三关了摩托车钥匙,一拍大腿,自己过来干什么?又不关自己的事。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晚了,那拿着匕首的男子正一脸警惕的看着林三,只要有一点机会,恐怕他就会扑上来杀掉林三。
“小伙子,快带着我跑,他是暗组的人,你不是他的对手。”那中年男子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丝毫不客气的就爬到了摩托车后面的位置上。
林三当时就想骂娘了,你怎么这么不客气?这车是你的?没经过老子的同意就敢上车?
不过他已经上来了,林三也不会把他赶下去,林三是谁?当然是救死扶伤的全民英雄小三三了!
“暗组?什么东西?”林三问道。
那中年男子的回答有些焦急:“暗组就是华夏第一杀手组织,暗组的每个人都是杀手中的精英,他就是被人雇来取我的性命的!”
哦,他原来是被杀手追杀的人啊,既然这事被林三遇到了,林三就不会坐视不理,谁让林三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呢?
不过如果对方实力很强,林三还是会毫不犹豫的掉头就跑。
救人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生命安全更加重要,林三才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暗组?那他是异能者吗?”林三问道。
“因为常年被饕餮遗留下的异能力温养,许多年后,狗这种生物诞生了,跟饕餮长相差不多,只不过头上没有黑角,也不能吃,也算是饕餮的子孙后代了吧。”
“林三的那一只异能狗,不是狗,而是上古神兽,饕餮!”
李老头说罢便陷入了沉思当中,好像又勾起了他隐藏在心里的回忆,比如年轻的时候跟隔壁王寡妇啪啪啪什么的……
林三回到房间之后,一头倒在床上便睡了起来,第二天一大早,林三就早早起床了。
距离跟崔梦迪约定的时间还有四天,林三必须把最好的自己给表现出来,让崔梦迪认可自己,自己才能有机会和她白天么么哒,晚上啪啪啪!
早餐还是一样,煎鸡蛋,牛奶和面包,虽然简单,但还是让李老头和崔梦迪吃的不亦乐乎,还说什么有童年的味道。
林三可没觉得有童年的味道,鸡精的味道倒是有一些……
吃过早饭,林三欢快的就上学去了,不过坐骑换了。
林三的大梁自行车,被李老头给扔了,李老头说是看这自行车太破旧,看它不顺眼,于是就给扔进外面的大型垃圾桶了。
林三那是一个欲哭无泪啊,陪伴十几年的大梁自行车就这么没了,林三强烈要求李老头赔他一个新的。
于是李老头很是高傲的从车库里拉出来一辆别摸我赛事专属摩托,纯黑色,看起来就六个字,帅气拉风上档次,哎,为什么是七个字?
别摸我就是宝马系列的摩托车,宝马的标志是b别m摸w我。
据说这种赛事专属摩托车很是不便宜,也不知道李老头一大把年纪了,买这种摩托车做什么。
这辆车车牌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驾驶证,不过这么拉风的车,开出去肯定没有交警敢拦!
李老头还赠送了林三一个黑色的头盔,林三欣然接受,你把我的大梁自行车弄没了,当然要赔一辆新的,新的没有,这辆别摸我就勉强接受吧!
于是林三开着拉风的别摸我就上路了,刚开始林三不敢开很快,但是很快林三就感受到了速度与激情,于是林三就在风中凌乱了……
开着别摸我摩托车,林三没有从公园里走小道,公园七拐八拐的不好走,连自行车走进去都难,别说这么大个子的摩托车了。
反正今天起的早,这摩托车速度又这么快,还不如骑出去兜兜风呢!
说干就干,林三一拧油门,摩托车的速度猛然又提升了一个档次,林三再一次的在风中凌乱了……
这玩意要是出了意外,不死也得残废,不过林三艺高人胆大,在老家连拖拉机都开过了,还怕一辆摩托车?
咳咳,好像两者并没有什么关系……
不知不觉的,林三就开到了郊外,这是通往一个小县城的大马路,平时没有什么车或者行人经过,所以林三能毫无忌惮的在这条路上飙车。
突然,正当林三飙车飙的正爽的时候,从马路一边突然钻出来一名浑身是血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模样,穿着一身西服,头发跟抹了油一样发亮,不过他现在的样子非常狼狈,黑色的西服上都是血迹,脸上被划出一道一指长的伤痕,胳膊上更是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林三被吓了一跳,虽然那中年男子距离林三还有一百多米远,但是林三开的实在是太快了。
林三急忙刹车,一个漂亮的漂移就甩了过去,直到离那中年男子还有十几米的距离停了下来。
那中年男子看见有人过来,大喜过望,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就向林三这里飞奔了过来,几乎是走三步摔一跤。
“小兄弟,救我!”那中年男子吼了一声,因为吼的力气过大,可能牵动了体内的伤势,一口鲜血又吐了出来。
林三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这男的是谁?看起来如此狼狈,跟被人追杀一样。
不过林三很快就骂自己乌鸦嘴了,这就是被人追杀。
从马路一边的大草丛里又钻出来一名穿着黑色劲装的男子,他的手中还拿着一把匕首。
这男子身手非常敏捷,三张两下就快追上了那浑身是血的中年男子。
林三看情势不对,一拧油门,摩托车轰的一下就窜了出去。
那劲装男子的身手敏捷,但是能有摩托车的速度快?这辆别摸我赛事专属摩托车本来提速就很快,只是三秒钟的时间就来到了中年男子身边。
林三关了摩托车钥匙,一拍大腿,自己过来干什么?又不关自己的事。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晚了,那拿着匕首的男子正一脸警惕的看着林三,只要有一点机会,恐怕他就会扑上来杀掉林三。
“小伙子,快带着我跑,他是暗组的人,你不是他的对手。”那中年男子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丝毫不客气的就爬到了摩托车后面的位置上。
林三当时就想骂娘了,你怎么这么不客气?这车是你的?没经过老子的同意就敢上车?
不过他已经上来了,林三也不会把他赶下去,林三是谁?当然是救死扶伤的全民英雄小三三了!
“暗组?什么东西?”林三问道。
那中年男子的回答有些焦急:“暗组就是华夏第一杀手组织,暗组的每个人都是杀手中的精英,他就是被人雇来取我的性命的!”
哦,他原来是被杀手追杀的人啊,既然这事被林三遇到了,林三就不会坐视不理,谁让林三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呢?
不过如果对方实力很强,林三还是会毫不犹豫的掉头就跑。
救人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生命安全更加重要,林三才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暗组?那他是异能者吗?”林三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