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店里失窃
回房后干脆关了手机,什么也不想管什么也不理倒回床上睡个天昏地暗在。
迷迷糊糊又听到门铃声,唉、、、、、、为什么就不能让我清静清静呢?看来人活在世上还真不是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迫于无奈何可再次趴起来,睡眼惺忪的张开沙哑的问:“谁啊,没事找敲门。”这时听到门口汪汪那大嗓门,“何可你个大猪头,开门啊,火烧眉毛了,我这可是偷溜出来找你的,快点开门。”
何可蔫蔫的走到门口打开门。
还没反应过就被汪汪一把抓起手拉到房间,“你家店都被盗,店里小妹打不通你电话,只好给我打,你倒还好还在睡觉,失恋有什么大不了,四脚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大把,再说错的又不是你,你不要自我放弃,什么东西能比你的店更重要?赶紧穿好衣服到店里看看少了什么东西,来的路上我让店里的小妹打电话报警了。”边噼里啪啦说话边拉开衣柜门帮我拿出衣服还强行给我换衣服的汪汪。反应从来慢半拍的何可这才明白,店里被盗,这怎么回事。还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汪汪。
脸色有点愧疚的汪汪满是悔恨的说,“我可能没锁好,都怪王雷把大家都气火了,我把矗走后,都没收拾让她们各回各家,看你傻了一样站着一动不动的,就拉着你锁门送你回来了。可能是一时大意没锁好。你回店里吧,我还得回去上班,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知道不?”
火急火了的赶紧到店里一看,看到店里小妹小真陪着警察,小真一看到何可走过来:“可姐,你检查一下看少了什么东西和这位警察先生登记一下。”
看着到处被翻的乱七八糟的店,不由悲从心中来,这糟心的贼,怎么这么准,就一晚没锁好门就知道了。难道这就是祸不单行的结果。
最后忙了一上午,连带被警察叔叔教育了半天,好在店里平时就没放什么值钱的东西,总算是不幸中的之大幸。等整理完已是下午两点多了。安排好店里的小真看店,心情由来的烦躁难过,看来需要来点刺激的让自己满血复活干脆开溜逛街,慰劳一下自己受伤的心。
给在家待产的维维打电话,让她过来陪自己扫货。义气的维维陪着我到处逛,扫完一片又一片,晃到7点,吴正龙把维维给接回家的时候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估计眼光能杀人,他早把我给我杀好几遍了。
提着几大袋东西,一个人走在路上,从包里掏出手机,习惯性的按数字,按下一串数字后才发现,竟然习惯性给王雷打电话,1000个日子里让何可把那串数字都融进手指的每寸肌肉,发现他原来已融入自己的肌肤,只是从此后他将不在属于我,突如其来的空虚让何可无所适从。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何可丢下东西,对着人群大声喊叫。人来人往的人看奇葩一样的看着何可,何可却毫不在意。喊完算是舒服多了。
提起东西找地方慰劳五脏庙,找个好地方大吃一餐,走过熟悉的街道,来到对面常来的西餐,
看着这家和王雷常来的店,犹豫不决的站在门口到底进还是不进,最后一咬牙走进去。看着菜单一些平时不舍得点的大餐全闪在眼前,傻傻的自己恋爱三年,总是为王雷考虑,从来就不舍得花他太多钱,现在花自己的钱,想吃就吃完全不必顾虑,点了平时不舍得吃的大餐,再点一瓶红酒,准备吃完这顿就当告别昨天自己。
迷迷糊糊又听到门铃声,唉、、、、、、为什么就不能让我清静清静呢?看来人活在世上还真不是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迫于无奈何可再次趴起来,睡眼惺忪的张开沙哑的问:“谁啊,没事找敲门。”这时听到门口汪汪那大嗓门,“何可你个大猪头,开门啊,火烧眉毛了,我这可是偷溜出来找你的,快点开门。”
何可蔫蔫的走到门口打开门。
还没反应过就被汪汪一把抓起手拉到房间,“你家店都被盗,店里小妹打不通你电话,只好给我打,你倒还好还在睡觉,失恋有什么大不了,四脚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大把,再说错的又不是你,你不要自我放弃,什么东西能比你的店更重要?赶紧穿好衣服到店里看看少了什么东西,来的路上我让店里的小妹打电话报警了。”边噼里啪啦说话边拉开衣柜门帮我拿出衣服还强行给我换衣服的汪汪。反应从来慢半拍的何可这才明白,店里被盗,这怎么回事。还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汪汪。
脸色有点愧疚的汪汪满是悔恨的说,“我可能没锁好,都怪王雷把大家都气火了,我把矗走后,都没收拾让她们各回各家,看你傻了一样站着一动不动的,就拉着你锁门送你回来了。可能是一时大意没锁好。你回店里吧,我还得回去上班,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知道不?”
火急火了的赶紧到店里一看,看到店里小妹小真陪着警察,小真一看到何可走过来:“可姐,你检查一下看少了什么东西和这位警察先生登记一下。”
看着到处被翻的乱七八糟的店,不由悲从心中来,这糟心的贼,怎么这么准,就一晚没锁好门就知道了。难道这就是祸不单行的结果。
最后忙了一上午,连带被警察叔叔教育了半天,好在店里平时就没放什么值钱的东西,总算是不幸中的之大幸。等整理完已是下午两点多了。安排好店里的小真看店,心情由来的烦躁难过,看来需要来点刺激的让自己满血复活干脆开溜逛街,慰劳一下自己受伤的心。
给在家待产的维维打电话,让她过来陪自己扫货。义气的维维陪着我到处逛,扫完一片又一片,晃到7点,吴正龙把维维给接回家的时候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估计眼光能杀人,他早把我给我杀好几遍了。
提着几大袋东西,一个人走在路上,从包里掏出手机,习惯性的按数字,按下一串数字后才发现,竟然习惯性给王雷打电话,1000个日子里让何可把那串数字都融进手指的每寸肌肉,发现他原来已融入自己的肌肤,只是从此后他将不在属于我,突如其来的空虚让何可无所适从。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何可丢下东西,对着人群大声喊叫。人来人往的人看奇葩一样的看着何可,何可却毫不在意。喊完算是舒服多了。
提起东西找地方慰劳五脏庙,找个好地方大吃一餐,走过熟悉的街道,来到对面常来的西餐,
看着这家和王雷常来的店,犹豫不决的站在门口到底进还是不进,最后一咬牙走进去。看着菜单一些平时不舍得点的大餐全闪在眼前,傻傻的自己恋爱三年,总是为王雷考虑,从来就不舍得花他太多钱,现在花自己的钱,想吃就吃完全不必顾虑,点了平时不舍得吃的大餐,再点一瓶红酒,准备吃完这顿就当告别昨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