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对不起,我还是爱她
司樱想到荆轲刺秦的故事,当然风眠琴比起始皇来差的远,也正是这样,这次的刺杀计划必须成功,他们必须派出一个绝顶高手,人不知鬼不觉地接近风眠琴,杀掉她。
“我去吧!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因我而起,自然也该在我手里结束。”
“云开,我不许!”
“樱樱,我确实是最适合的人选,没有人比我更熟悉风眠琴。”风眠琴为人十分狡诈,据说她在漠北一直一身黑衣,无人知道她的真实相貌,也没有人知道她具体住在那间帐中,她的帐篷就是个摆设。尤其塞外穿黑袍的牧民很多,所以如果不是熟悉她的人别说杀她了,就是找到她都很难。
“我是你妻主,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司樱拿出了妻主的姿态,想让云开改变主意。
“你不是我的妻主,我们没有成亲。”
听到他如此说,司樱心里有些疼,明知道他是故意的,司樱还是伤了心。“既然我不是你妻主,你要做什么事也与我无关了。”说完,她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纪大人,委屈你了!”不归微笑着说。
“这是臣应该做的!”
尽管心里千般万般不愿意,司樱还是要送纪云开走。子夜,纪云开就要出发了。司樱有那么多想说的话,此刻却怕他分心而生生的压抑住了。没什么可交代的,站在自私的角度上,司樱只希望他平安,活着回来。她的计划竟是把最亲密的人送到最危险的地方,如果云开出了什么事她一定不会原谅自己的。
“云开,一定要回来见我,我和孩子等你!一定!”
纪云开没有回头,他点点头,消失在沉沉夜色中。
如果司樱知道纪云开最后留给她的只有那一个背影,她一定要走开,一定守在那里,直到他回来。她一定不要跟他赌气,不要说那些伤人的话。
风眠琴死了,很快她所聚集起来的队伍不攻而散,重明帝率领大军几乎将所有聚集在北漠的蛮夷歼灭,这一战使得北漠人元气大伤,再也不敢挑衅东凤,东凤的北边国境平静了长达百年之久。
“陛下,穷寇莫追。兔子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是彪悍的草原人。咱们放她们一条生路,定能换来和平相处。”
云开还没有回来,风眠琴被杀的消息传来,已经整整半个月了。这半个月,司樱努力地不去想他,不往哪个最坏的结果想,她相信他一定会回来!
“朕即日便下旨。姑姑,如今战乱已平,大军该班师回朝了!”
“陛下,朝中不可一日无君,陛下是该启程了。至于我,就不与陛下一路了。”
“姑姑”,不归的眼中闪过一丝痛惜,“朕已加派了人手,无论如何都会将纪大人带回来!你且放心,跟我回去吧!”
“他自己可以回来,不需要什么人带他回来!”司樱吼道,她的感情已近乎奔溃,理智早都荡然无存了。
不归的手紧紧攥着,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已经半个月过去了,如果他真的没事,为何不回来?显然司樱不想听到这样的回答,他也只能看着她欺骗自己,假装纪云开还在的事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纪云开如果真的死了,他只要找到尸体,司樱应该就会死心了。
司樱躺在纪云开帐中,她已经三天未进水米了。自从不归说要回去后,她就把自己关在这里,只要她在一天,纪云开的军帐就不能拆,云开看到帐子还在就知道她还在等他。不归进到账中,看到的便是司樱惨白的脸和空洞的眼神,她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行尸走肉一般活着。他进来半天了,她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姑姑,我把大宝接到京城了,孩子太小,不能没有母亲。”言外之意她必须跟他回去。司樱终于抬头看了不归一眼,他虽然身处战场却依然衣冠楚楚,整个人看上去一丝不乱。初见时那张稚气的娃娃脸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这样一张陌生令人生厌的脸,这张脸坚毅,轮廓分明,嘴角甚至还爬上了细细的绒毛,这已经是男子汉的脸了。很好,不归,你长大了。
“不归,我好像从未真的认识过你。”不归听闻身子颤了颤,他内心不安,用孩子威胁她虽然是他不对,可他也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司樱在这里虚度年华,有什么东西正在失去。
重明二年,北漠成为东凤的番邦,向东凤进贡,东凤国给予她们庇佑。两国边境开始互通往来,有了生意往来,北漠的皮毛,马匹,牛羊肉,药材,源源不断地流进来,东凤国的绸缎,瓷器,茶叶等输入北漠,昔日兵戈相见的边境现在其乐融融,其繁华程度不输内陆,边境百姓不再流离失所,而是安居乐业,日子过得越来越好。重明三年,重明帝下旨允许边境通婚,允许北漠人进入东凤。同时北漠现任的首领多唯娜亲自来到东凤,向东凤国求亲。
“北漠求亲的使臣明日就到了,姑姑,朕实在没有合适的人选。”
“陛下不管做什么事都做得很好,以前做得好,现在也应该做得好,何必来问我?”
凉风习习,吹着司樱披散的头发随风舞动,自从云开走后她已有两年未束发了。不归的心随着飞舞的发丝凌乱,沉陷,不管眼前的人如何冷漠,他还是愿意等,愿意等她忘记。“陛下,夜间凉,陛下披上披风吧!”不归看了一眼锦若,她就非得这个时候跑来添乱。没有接过眼前人手里的披风,他冷冷地扫了一眼,“朕不需要,下去吧!以后我和姑姑说话的时候没有传召不得靠近。”
“锦若明白。”她的脸上止不住的失望,但还是退下去了。
“陛下今十八岁了吧,也该广纳后宫,为国开枝散叶了。”
“你知道我一向最恨别人提这些事情,就连我父亲也不敢跟我直接说的,姑姑你怎么可以?”
“不归,你既然坐在了这个位置上,得到了许多,就得失去许多,普通人所谓的情爱你恐怕是没有机会尝试了。找一个喜欢自己对自己好的女子,不归你也可以得到幸福!”
“如果我说不能呢?司樱,这个世纪上有那么多人喜欢我,我却只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人,你说是不是很可笑?”她的表情一如既往地空洞着,他的话她向来是不放在心上的,看来这次也一样。
“我有点冷,进屋里说吧。”
司樱的院子里种着各种奇花异草,闻起来有令人迷醉的香味。屋子里却有一股暖香,两人坐在铺好的地毯上,命人温了酒,举杯对饮。“听说多唯娜年轻能干,一表人才,嫁过去好歹相当于王夫,东凤的男儿应当不会拒绝她。”
“可是姑姑,我母亲只有我一个男孩,若要和亲,恐怕只能从同宗的王子中挑选了。”
“既然是这样就把情况跟多唯娜明说了,只要是皇室血脉,她就不会拒绝。她需要东凤的皇室血脉维持地位,咱们也需要和平的局面,只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尽管去办就是了。”
“姑姑,朕明白了。”
云开离开已经两年了,大宝会走路,也会喊娘亲了,只是他的父亲却不知身在何处,司樱始终不肯相信他随风眠琴去了。回京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云开的信。她带着难以言喻的激动地心情打开,却被告知他走了
司樱,我发现我还是爱她,我不能原谅自己亲手杀了她,对不起,我要去陪她。希望你忘了我,好好生活,陛下是真的爱你,你可以嫁给他,辅佐他,忘了我。
司樱不记得那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她不知道他是活着还是死了,她不愿相信她与纪云开的感情一直以来都是她一厢情愿。她大病一场,病好后瘦的皮包骨头,要不是她还有个孩子,她真的想已死来解脱。
“他活着,却不愿意来见我。我早该知道不论我怎样努力都代替不了她在他心中的位置,他既然放走了她一次,就说明他们之间确实还有情。十年的感情换做谁也不会说放下就放下的,你说是不是,小溜?”司樱又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即使是这样也依然无法掩饰她心里的苦。
刘梓每每看到她这样都觉得心酸,当初她的一席无心之言竟成了真,纪云开与司樱姐姐,终究走不到一起,不论她多么那努力。刘梓去年登科中了进士,留在京城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她与司樱是老相识,因此常常来看她。
“姐,你就看开些吧,天下男人多的是,你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她要是能早听得进去劝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些事了,造化弄人。“想当年我们还在鸣凤镇的时候多么快乐啊。是不是小溜,那会我还与纪云开不熟,白潋也还没走,整天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多好!”司樱流下泪来,“小溜,你说人为什么会离开,为什么会走散,大家在一起在一个地方快快乐乐的生活一辈子不好吗”她哭着,小溜也觉得伤感,她这个姐姐一直比她想得多,心里装的事也多,没想到她其实像个孩子一样,要求这么简单,当然也最难办到。她们都回不去了,从她们走出鸣凤镇的那刻起,她们就将自己的童真,自己的往昔,一并抛弃了。所有的爱恨都留在了那个地方,再也回不去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正是在一次次的离别后,才学着长大。
刘梓考取功名后她在老家的几乎目不识丁的父母便不敢怎么管她了,在她们眼里刘梓是做官的人,是威严的化身,她回到明月楼,替羽卿赎了身,把他接到了京城。她从前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混混,总以为要见到他很难,甚至也不敢想自己能把他留在身边,可当她做了官,有了身份地位,她才知道权力是最好的武器。司樱可以不在乎,她不能不在乎。她与司樱,迟早也是要分开的。
“我去吧!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因我而起,自然也该在我手里结束。”
“云开,我不许!”
“樱樱,我确实是最适合的人选,没有人比我更熟悉风眠琴。”风眠琴为人十分狡诈,据说她在漠北一直一身黑衣,无人知道她的真实相貌,也没有人知道她具体住在那间帐中,她的帐篷就是个摆设。尤其塞外穿黑袍的牧民很多,所以如果不是熟悉她的人别说杀她了,就是找到她都很难。
“我是你妻主,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司樱拿出了妻主的姿态,想让云开改变主意。
“你不是我的妻主,我们没有成亲。”
听到他如此说,司樱心里有些疼,明知道他是故意的,司樱还是伤了心。“既然我不是你妻主,你要做什么事也与我无关了。”说完,她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纪大人,委屈你了!”不归微笑着说。
“这是臣应该做的!”
尽管心里千般万般不愿意,司樱还是要送纪云开走。子夜,纪云开就要出发了。司樱有那么多想说的话,此刻却怕他分心而生生的压抑住了。没什么可交代的,站在自私的角度上,司樱只希望他平安,活着回来。她的计划竟是把最亲密的人送到最危险的地方,如果云开出了什么事她一定不会原谅自己的。
“云开,一定要回来见我,我和孩子等你!一定!”
纪云开没有回头,他点点头,消失在沉沉夜色中。
如果司樱知道纪云开最后留给她的只有那一个背影,她一定要走开,一定守在那里,直到他回来。她一定不要跟他赌气,不要说那些伤人的话。
风眠琴死了,很快她所聚集起来的队伍不攻而散,重明帝率领大军几乎将所有聚集在北漠的蛮夷歼灭,这一战使得北漠人元气大伤,再也不敢挑衅东凤,东凤的北边国境平静了长达百年之久。
“陛下,穷寇莫追。兔子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是彪悍的草原人。咱们放她们一条生路,定能换来和平相处。”
云开还没有回来,风眠琴被杀的消息传来,已经整整半个月了。这半个月,司樱努力地不去想他,不往哪个最坏的结果想,她相信他一定会回来!
“朕即日便下旨。姑姑,如今战乱已平,大军该班师回朝了!”
“陛下,朝中不可一日无君,陛下是该启程了。至于我,就不与陛下一路了。”
“姑姑”,不归的眼中闪过一丝痛惜,“朕已加派了人手,无论如何都会将纪大人带回来!你且放心,跟我回去吧!”
“他自己可以回来,不需要什么人带他回来!”司樱吼道,她的感情已近乎奔溃,理智早都荡然无存了。
不归的手紧紧攥着,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已经半个月过去了,如果他真的没事,为何不回来?显然司樱不想听到这样的回答,他也只能看着她欺骗自己,假装纪云开还在的事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纪云开如果真的死了,他只要找到尸体,司樱应该就会死心了。
司樱躺在纪云开帐中,她已经三天未进水米了。自从不归说要回去后,她就把自己关在这里,只要她在一天,纪云开的军帐就不能拆,云开看到帐子还在就知道她还在等他。不归进到账中,看到的便是司樱惨白的脸和空洞的眼神,她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行尸走肉一般活着。他进来半天了,她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姑姑,我把大宝接到京城了,孩子太小,不能没有母亲。”言外之意她必须跟他回去。司樱终于抬头看了不归一眼,他虽然身处战场却依然衣冠楚楚,整个人看上去一丝不乱。初见时那张稚气的娃娃脸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这样一张陌生令人生厌的脸,这张脸坚毅,轮廓分明,嘴角甚至还爬上了细细的绒毛,这已经是男子汉的脸了。很好,不归,你长大了。
“不归,我好像从未真的认识过你。”不归听闻身子颤了颤,他内心不安,用孩子威胁她虽然是他不对,可他也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司樱在这里虚度年华,有什么东西正在失去。
重明二年,北漠成为东凤的番邦,向东凤进贡,东凤国给予她们庇佑。两国边境开始互通往来,有了生意往来,北漠的皮毛,马匹,牛羊肉,药材,源源不断地流进来,东凤国的绸缎,瓷器,茶叶等输入北漠,昔日兵戈相见的边境现在其乐融融,其繁华程度不输内陆,边境百姓不再流离失所,而是安居乐业,日子过得越来越好。重明三年,重明帝下旨允许边境通婚,允许北漠人进入东凤。同时北漠现任的首领多唯娜亲自来到东凤,向东凤国求亲。
“北漠求亲的使臣明日就到了,姑姑,朕实在没有合适的人选。”
“陛下不管做什么事都做得很好,以前做得好,现在也应该做得好,何必来问我?”
凉风习习,吹着司樱披散的头发随风舞动,自从云开走后她已有两年未束发了。不归的心随着飞舞的发丝凌乱,沉陷,不管眼前的人如何冷漠,他还是愿意等,愿意等她忘记。“陛下,夜间凉,陛下披上披风吧!”不归看了一眼锦若,她就非得这个时候跑来添乱。没有接过眼前人手里的披风,他冷冷地扫了一眼,“朕不需要,下去吧!以后我和姑姑说话的时候没有传召不得靠近。”
“锦若明白。”她的脸上止不住的失望,但还是退下去了。
“陛下今十八岁了吧,也该广纳后宫,为国开枝散叶了。”
“你知道我一向最恨别人提这些事情,就连我父亲也不敢跟我直接说的,姑姑你怎么可以?”
“不归,你既然坐在了这个位置上,得到了许多,就得失去许多,普通人所谓的情爱你恐怕是没有机会尝试了。找一个喜欢自己对自己好的女子,不归你也可以得到幸福!”
“如果我说不能呢?司樱,这个世纪上有那么多人喜欢我,我却只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人,你说是不是很可笑?”她的表情一如既往地空洞着,他的话她向来是不放在心上的,看来这次也一样。
“我有点冷,进屋里说吧。”
司樱的院子里种着各种奇花异草,闻起来有令人迷醉的香味。屋子里却有一股暖香,两人坐在铺好的地毯上,命人温了酒,举杯对饮。“听说多唯娜年轻能干,一表人才,嫁过去好歹相当于王夫,东凤的男儿应当不会拒绝她。”
“可是姑姑,我母亲只有我一个男孩,若要和亲,恐怕只能从同宗的王子中挑选了。”
“既然是这样就把情况跟多唯娜明说了,只要是皇室血脉,她就不会拒绝。她需要东凤的皇室血脉维持地位,咱们也需要和平的局面,只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尽管去办就是了。”
“姑姑,朕明白了。”
云开离开已经两年了,大宝会走路,也会喊娘亲了,只是他的父亲却不知身在何处,司樱始终不肯相信他随风眠琴去了。回京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云开的信。她带着难以言喻的激动地心情打开,却被告知他走了
司樱,我发现我还是爱她,我不能原谅自己亲手杀了她,对不起,我要去陪她。希望你忘了我,好好生活,陛下是真的爱你,你可以嫁给他,辅佐他,忘了我。
司樱不记得那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她不知道他是活着还是死了,她不愿相信她与纪云开的感情一直以来都是她一厢情愿。她大病一场,病好后瘦的皮包骨头,要不是她还有个孩子,她真的想已死来解脱。
“他活着,却不愿意来见我。我早该知道不论我怎样努力都代替不了她在他心中的位置,他既然放走了她一次,就说明他们之间确实还有情。十年的感情换做谁也不会说放下就放下的,你说是不是,小溜?”司樱又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即使是这样也依然无法掩饰她心里的苦。
刘梓每每看到她这样都觉得心酸,当初她的一席无心之言竟成了真,纪云开与司樱姐姐,终究走不到一起,不论她多么那努力。刘梓去年登科中了进士,留在京城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她与司樱是老相识,因此常常来看她。
“姐,你就看开些吧,天下男人多的是,你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她要是能早听得进去劝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些事了,造化弄人。“想当年我们还在鸣凤镇的时候多么快乐啊。是不是小溜,那会我还与纪云开不熟,白潋也还没走,整天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多好!”司樱流下泪来,“小溜,你说人为什么会离开,为什么会走散,大家在一起在一个地方快快乐乐的生活一辈子不好吗”她哭着,小溜也觉得伤感,她这个姐姐一直比她想得多,心里装的事也多,没想到她其实像个孩子一样,要求这么简单,当然也最难办到。她们都回不去了,从她们走出鸣凤镇的那刻起,她们就将自己的童真,自己的往昔,一并抛弃了。所有的爱恨都留在了那个地方,再也回不去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正是在一次次的离别后,才学着长大。
刘梓考取功名后她在老家的几乎目不识丁的父母便不敢怎么管她了,在她们眼里刘梓是做官的人,是威严的化身,她回到明月楼,替羽卿赎了身,把他接到了京城。她从前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混混,总以为要见到他很难,甚至也不敢想自己能把他留在身边,可当她做了官,有了身份地位,她才知道权力是最好的武器。司樱可以不在乎,她不能不在乎。她与司樱,迟早也是要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