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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杏花落1

    “果然君始桓也是惦记着城主的位子的。他有这条心,我真是欣慰。”男人手指拭过案上的玉瓷,俊雅的脸上泛着不相称的一层凉凉笑意。三十岁上下的样子,一身蓝色锦服,雅秀身姿尊贵不凡。

    “那么,王爷的意思……”沧离说话的口气并不恭敬,男人也是听得出来的。

    “景宁并不想听我的话,拔了他这个人换上君始桓我也是乐意的。”男人云淡风轻地说道。

    “可惜君始桓说他找不动景宁的漏处,。”

    “那确实很可惜。”男人不以为然地说,“连景宁自己都不知道,他家里可养着宸王后人,皇帝虽然放了小孩一马,但是小孩长大了总是会觉得不自在的。”

    “什么宸王后人?”沧离愣了一下,他在脑海里搜索了半天也没记起宸王两个字。

    男人并不打算解答,“这样一算拉上了连珩,萧琛也可一并诛灭。”

    沧离冷笑着问:“连亲妹夫都要杀吗?”

    “他还不是我妹夫,本王的妹妹不会嫁给这样不识抬举的人,这也没有你随意指点的余地。”

    “王爷多心了,在下不过觉得萧琛就快娶郡主了,跟王爷也该是一家人了。”

    “哼,萧琛此人过于自负,恃才傲物也不是一两日,朝堂之上处处与我敌对,以为皇上答允了,就可以随便娶走姝瑶么?他不会有这个命的。”他唇角边勾起了一抹诡谲的弧度,“下去罢。”

    窗外,黑夜如墨。安辽王拂过袖子,忽然嘲弄地笑了。“我是听着你的故事长大呢。可我不会像你这么傻的,当初你把皇位夺了多好,不过你错过的机会,我一定不会错过。”

    宸王林烨文,从血缘上论是当朝皇帝的堂哥。林家江山打下的时候,长兄即为宸王生父,然而他多年战伤,在进云都之前就去世了,彼时宸王尚在襁褓。弟弟登上皇位后将哥哥的遗子接到身边。弟弟甚至要将太子之位给这个丧父的孩子,平心而论,他觉得的确该如此。不过皇后是第一个不会答应的。再后来种种知道的人几乎没有人知道了,现在的皇帝已经登基了很多年了,宸王也去世了很多年,云都的皇陵中宸王墓却是空的。

    宸王,宸王,这两个字云都的人已经不记得了,或者是,天下,已经不记得了。对林烨文的记载就寥寥几处,性格温静,娶妻陈阳王之女,乃始元帝彰其镇守青林之功赐婚。政见果决,时君姓广行,主经宸王削权,大去其枝.后青林边乱,二次赴境,卒于途中。一个贤德早逝的王爷,仅此而已。

    因为与萧琬约了一道去赏杏花,林姝瑶一早便起来梳洗,只不过是要显得有精神气些。她不想萧琛是不可能的。萧琛第一次上战场十六岁,那时她还不认识他,只听说有一位少年将军分外英武,独领一支小队截了敌军粮草,十九岁的时候就正式当了先锋。她认识他的时候正是他开始大展威风的十九岁。

    那一日她在御花园里一处耍软鞭玩,舞得风嗖嗖响,一树琼花簌簌地落下来,直像下雪一般,忽然有一枝小木棍飞过来,被她刷的一下打落了。

    “谁?”

    那人从花柳丛中走来,却不沾半点轻薄之意,只是拍着手赞道:“这鞭子练得也是顶好了,不知小殿下是哪位公主?”远远地观其神态像是位冷落的少年,笑起来反是和阳光一样耀眼,

    她也不惧陌生人,仰着头答道:“不是,我是平遥郡主。”

    “安辽王的妹妹吗?”他脸上露出诧异之色,“郡主怎么喜欢练软鞭?”

    “喜欢就是喜欢呗。”她利落地回答道,“我还喜欢我房里放的那柄剑呢,可惜不能带进宫来。”

    他被这个回答逗笑了,“郡主也是逃筵么?”

    “我年纪小,皇上不会跟我计较的。”她一点不怕,“最多是哥哥批评我不守规矩而已,何况哥哥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喜欢宫宴上花花绿绿的。不过你又不是小孩子,看你的打扮也该是某位达官贵族,你逃席不怕吗?”

    “哪有你这样的小孩子?”他好笑地说,“不过我不算逃,我是禀明过皇上,我那个调皮的妹妹八成是跑到这儿看花了。”

    “怎么你不着急?”

    “我萧琛的妹妹要玩就随她吧,反正皇宫她也很熟了。”听到这句话,她心下就明白了他是谁,这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了。她兴致勃勃地拉着他要对练几招,萧琛徒手就能抓住她的鞭子。“若从耍玩而言,郡主的鞭子自是很好,不过真刀真枪的话,还是不行。”

    她并不羞恼,“将军是行家,能指点一下吗?”

    “怎么郡主野心这么大?”他一时没缓过来,笑问道。

    “这是武器啊,不是玩的东西,又不是绸带用来跳舞好看。”她正脸回答,并不玩笑。

    再之后两个月,她常常在下人的随侍下去萧家的林苑,安辽王只以为她是与萧琬认识了合得来。很快萧琛第二次上战场,又打了胜仗过了半年回来,她是一定要听战场上的故事的,萧琛偏偏拣最凶险的地方讲给她说。林姝瑶嘴上说不怕,毕竟还是个黄毛丫头,脸都白了。“你不怕死吗?”

    “谁会想死呢?可不是为了死才上战场,是为了自己能活着回来,更多的人能好好活着。”他少有地严肃,在这个问题上他不想与她嬉闹,很少见地,他希望她能够了解,尽管那个时候她才十三岁,可是他觉得十三岁的她远远胜过皇宫中的花团锦簇,似一股清流横亘而出。

    萧琛在那两年间很频繁地去边关,甚至越过了他的父亲—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去世的父亲,世人都觉得靠他父亲留下的威名也够他一世无虞,但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旁人始料未及的,招致了更多的嫉妒。他是不想在父亲的荫庇下生活罢,他心下认为父亲那样的悍将本该在沙场上尽展风姿,驰骋潇洒,却无端被官场的蝇营狗苟绊住了手脚,过早逝去。尊敬父亲,惋惜之余,全然不管父亲的人情往来,被扣上了多少次狂妄自大的帽子也不自觉,换种说法就是不想管,不过到底是皇后的族人,皇上也就说他年轻气盛并不为过。

    这几年许是太和平了,连林姝瑶都几乎淡却了,萧琛还会去战场的。不作小女儿情态,真的,因着她喜欢他,所以相信他。

    萧琬穿了一件芽黄色的裙子,裙子没有什么多的花饰,像极了一朵盎然的迎春,愈加衬出莹白细腻的皮肤,宛如牙雕玉琢,连着笑容也是一块清盈姣好的。“姝瑶姐姐,你不来陪我,我在家都要闷死了。”萧琛走了十五天,萧琬早晚给哥哥祈福,但是她没有多的担心,她的哥哥是世上最厉害的人物,是她永远的前盾和后台,萧琛就是这样说的。有萧琛在,她从未想过其它的事情。

    “不过呢,我总算要等到你当我嫂子了。”萧琬眉开眼笑道,“这回总不能与我抵赖吧。”

    “还笑呢。”林姝瑶也不掩饰,“你哥倒是给你推了那么多门亲事,让他自己犯难了。”

    “好啊你们,现在就开始想把我赶走了?”萧琬不高兴地撅嘴。

    “就你脑瓜子里想得多。”林姝瑶笑嗔道,“你哥还不是想给你择一个好的,他心气高,谁都看不上。”

    “我哥我哥,”萧琬故作酸味,转而说道,“我不管,好不好我说了算。你们都会找自己喜欢的,我也要自己喜欢的。”

    林姝瑶摇着头笑,“你也是谁都看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