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云与泥吗? 2
方子华家住在半山腰上,离得最近的邻居也是两百米以外了。那是一座大约3米高的红砖瓦房,虽然有点旧但收拾得很干净,还有一个小小的院子。
知道城里的媳妇第一次回来,方家父母早早的从地里赶了回来,一个忙着把一间小的屋子收拾出来,一个忙着把养在山上的鸡抓来杀,方家80多岁的奶奶第一次见到孙媳妇,虽然脚有些行走不便,但还是拄着拐杖出来,在院子里拉着菲雪的手不放。这么细皮嫩肉长得又好看的人儿真的是他们家阿华的媳妇吗?老人家看了又看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会不会是老了眼花得厉害呢?不会的才是啊,她眼晴好得还可以穿针呢!那就是真的了?
方子华笑着把不愿放手的奶奶拉着一起坐了下来。闻讯而来的乡亲及半大的孩子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竟然挤满了小小的院子。大家都想来看一看他们村唯一的一个大学生在城里娶的老婆长什么样。一看真的是长得好看啊,还有一起来的那个据说是阿华媳妇的弟妹长得也不比他媳妇差哦,是不是城里人都是这样的呢?
菲雪把他们带来的糖果让方子华拿去给小孩子们,还好这一点她想到了。
“子华,他们这么大的孩子,都不去上学吗?”现在是下午将近5点,应该没有放学那么早吧。筱凤放下手中喝水的杯子,看着好多个年纪大小不一的孩子们都穿得比较陈旧一些,衣服长短不一,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们的脚上都没有穿鞋。天气虽然还算不上冷,但是也有点凉了啊,难道他们天天这样跑来跑去的不怕扎到脚吗?
菲雪也用询问的眼光看着自己的老公。
方子华苦笑一下:“学校离这里有差不多10公里,从我们这里过去要翻过几座山,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一般走不了那么远,家里也没有人有空天天送去。所以一般都是8岁以后再去学校的。中午就在学校休息,晚上才回来。”他小时候就是这样过来的,不管刮风下雨从来没有落下一天不去学校。他想读书,他想走出这座大山。而山里的生活又是这样的艰苦,不要说送一个孩子读书了,哪怕是不读书,每年的收成也只是能填饱肚子而已。当年为了让子华读书,学习同样优秀的哥哥主动退学包揽了家里的所有的活而让父母到外面打着零工支撑小儿子的学费。还好儿子学习一向都很好,每年都有奖学金拿,学校还减免一部分的学费才让学业终于得以完全了。可是为了他读书,家里前些年好多事情都落下了没做,房子没修,哥哥的婚事也一直拖着。幸好现在一切都慢慢好起来了,新房子的砖头也拉够了,过几天工匠就会过来开工了,哥哥到年底也可以结婚了。
“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走那么远的山路?”筱凤跟菲雪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习惯了就好了!穷人的孩子都比较能吃苦啊!”她们这两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当然不会明白他们的生活。
“子华,嗯,你没想到要把家里人搬迁到外面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吗?例如说县城?”菲雪已经独自走开与那些孩子玩在一起,而筱凤则是继续坐着与子华聊天。这次来到山区这里,给她的震憾太多,酒店的小青,还有拉着她们到松山弄自己却还要回头走几个小时的冬青,刚才她已经从子华嘴里知道苍子岭跟他们这里是反方向的,从这里回去到家也是要很晚了。那些小姑娘热情的面孔一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远处那几个跟菲雪玩得正开心孩子们。那么小的孩子就这样埋没在大山里了。
“老人家在这里住了一辈子已经习惯了,不愿意搬。”这个是主因之一,之二是搬到县城买地建房又得花一大笔钱,节俭一辈子的父母怎么也不会让他花这个钱的。哪怕他现在真的有能力也不允许。
“那这些孩子一天到晚就在家吗?”筱凤还是放不开孩子的问题。
“有什么办法?忙的时候还要跟着下地帮忙呢!”看着与孩子们玩得开心的菲雪,子华脸上露出了笑,他一直怕带她回来,就是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山里生活。曾经他们后山有个男孩也是读书出去了,娶了个城里的媳妇。第一次喜滋滋地领回家里,却在刚到家不到半个小时就吵着要走,因为她嫌弃山里荒凉、交通不便、还没有洗澡房洗澡,甚至连小孩子都是脏兮兮的,拗不过她的男人当天就跟着她连夜赶回去了。从此不再回来过。方子华以前听说时并不以为然,因为他从来没想过会娶一个娇滴滴的都市女孩。可是缘份上天早已注定,把他和菲雪硬是绑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了。越在乎她,所以他越怕她像会是传闻中的那个女人一样。在她的面前他还是自卑的,所以一直不敢带她回来,怕她会因此看不起他。虽然他早已明了她不会是这样的人,却战胜不了自己的内心。
不过,今天她还是自己找来了!还好,还好!她的眼里除了感动与喜悦就没有其它的了。现在还能跟那些孩子们玩在一起,他真的放心了。他的菲雪跟别人真的不一样。
“是不是觉得越来越爱我们家菲雪了?”筱凤笑他。虽然说是陪着她聊天,但是他的眼晴却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开怀大笑的女子啊!
方子华脸一红,不好意思地收回视线。正好大哥方子林过来叫他过去帮忙才免去了这样的尴尬。而筱凤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已经笑倒了。怪不得那么深得菲雪的喜爱呢!都在一起那么久了还会害羞,可是他害羞的样子真的好可爱啊!怎么她老公就没有那么可爱的一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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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城里的媳妇第一次回来,方家父母早早的从地里赶了回来,一个忙着把一间小的屋子收拾出来,一个忙着把养在山上的鸡抓来杀,方家80多岁的奶奶第一次见到孙媳妇,虽然脚有些行走不便,但还是拄着拐杖出来,在院子里拉着菲雪的手不放。这么细皮嫩肉长得又好看的人儿真的是他们家阿华的媳妇吗?老人家看了又看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会不会是老了眼花得厉害呢?不会的才是啊,她眼晴好得还可以穿针呢!那就是真的了?
方子华笑着把不愿放手的奶奶拉着一起坐了下来。闻讯而来的乡亲及半大的孩子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竟然挤满了小小的院子。大家都想来看一看他们村唯一的一个大学生在城里娶的老婆长什么样。一看真的是长得好看啊,还有一起来的那个据说是阿华媳妇的弟妹长得也不比他媳妇差哦,是不是城里人都是这样的呢?
菲雪把他们带来的糖果让方子华拿去给小孩子们,还好这一点她想到了。
“子华,他们这么大的孩子,都不去上学吗?”现在是下午将近5点,应该没有放学那么早吧。筱凤放下手中喝水的杯子,看着好多个年纪大小不一的孩子们都穿得比较陈旧一些,衣服长短不一,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们的脚上都没有穿鞋。天气虽然还算不上冷,但是也有点凉了啊,难道他们天天这样跑来跑去的不怕扎到脚吗?
菲雪也用询问的眼光看着自己的老公。
方子华苦笑一下:“学校离这里有差不多10公里,从我们这里过去要翻过几座山,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一般走不了那么远,家里也没有人有空天天送去。所以一般都是8岁以后再去学校的。中午就在学校休息,晚上才回来。”他小时候就是这样过来的,不管刮风下雨从来没有落下一天不去学校。他想读书,他想走出这座大山。而山里的生活又是这样的艰苦,不要说送一个孩子读书了,哪怕是不读书,每年的收成也只是能填饱肚子而已。当年为了让子华读书,学习同样优秀的哥哥主动退学包揽了家里的所有的活而让父母到外面打着零工支撑小儿子的学费。还好儿子学习一向都很好,每年都有奖学金拿,学校还减免一部分的学费才让学业终于得以完全了。可是为了他读书,家里前些年好多事情都落下了没做,房子没修,哥哥的婚事也一直拖着。幸好现在一切都慢慢好起来了,新房子的砖头也拉够了,过几天工匠就会过来开工了,哥哥到年底也可以结婚了。
“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走那么远的山路?”筱凤跟菲雪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习惯了就好了!穷人的孩子都比较能吃苦啊!”她们这两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当然不会明白他们的生活。
“子华,嗯,你没想到要把家里人搬迁到外面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吗?例如说县城?”菲雪已经独自走开与那些孩子玩在一起,而筱凤则是继续坐着与子华聊天。这次来到山区这里,给她的震憾太多,酒店的小青,还有拉着她们到松山弄自己却还要回头走几个小时的冬青,刚才她已经从子华嘴里知道苍子岭跟他们这里是反方向的,从这里回去到家也是要很晚了。那些小姑娘热情的面孔一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远处那几个跟菲雪玩得正开心孩子们。那么小的孩子就这样埋没在大山里了。
“老人家在这里住了一辈子已经习惯了,不愿意搬。”这个是主因之一,之二是搬到县城买地建房又得花一大笔钱,节俭一辈子的父母怎么也不会让他花这个钱的。哪怕他现在真的有能力也不允许。
“那这些孩子一天到晚就在家吗?”筱凤还是放不开孩子的问题。
“有什么办法?忙的时候还要跟着下地帮忙呢!”看着与孩子们玩得开心的菲雪,子华脸上露出了笑,他一直怕带她回来,就是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山里生活。曾经他们后山有个男孩也是读书出去了,娶了个城里的媳妇。第一次喜滋滋地领回家里,却在刚到家不到半个小时就吵着要走,因为她嫌弃山里荒凉、交通不便、还没有洗澡房洗澡,甚至连小孩子都是脏兮兮的,拗不过她的男人当天就跟着她连夜赶回去了。从此不再回来过。方子华以前听说时并不以为然,因为他从来没想过会娶一个娇滴滴的都市女孩。可是缘份上天早已注定,把他和菲雪硬是绑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了。越在乎她,所以他越怕她像会是传闻中的那个女人一样。在她的面前他还是自卑的,所以一直不敢带她回来,怕她会因此看不起他。虽然他早已明了她不会是这样的人,却战胜不了自己的内心。
不过,今天她还是自己找来了!还好,还好!她的眼里除了感动与喜悦就没有其它的了。现在还能跟那些孩子们玩在一起,他真的放心了。他的菲雪跟别人真的不一样。
“是不是觉得越来越爱我们家菲雪了?”筱凤笑他。虽然说是陪着她聊天,但是他的眼晴却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开怀大笑的女子啊!
方子华脸一红,不好意思地收回视线。正好大哥方子林过来叫他过去帮忙才免去了这样的尴尬。而筱凤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已经笑倒了。怪不得那么深得菲雪的喜爱呢!都在一起那么久了还会害羞,可是他害羞的样子真的好可爱啊!怎么她老公就没有那么可爱的一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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