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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我的小女孩

    “有些事,我都已忘记

    但我现在,还记得,在一个晚上,我的母亲问我:

    今天,怎么不开心

    我说,在我的想象中,有一个小女孩

    红脸蛋大眼睛笑起来一定很美

    整个城市,找遍所有的街,都没有

    她说,将来会找到的

    时间,会给我答案

    星期天,我再次寻找,依然没有发现

    几年后,我去了另一个城市

    这里的人们称它为,魅力魔都

    时间过得很快,夜幕就要降临

    我想,我必须要离开

    正当我要走时,我看到了一个小身影

    她,就是我要找的小女孩

    我的小女孩,可爱、可爱、最可爱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

    “额…………”

    胡岳忽然就遍不下去了,摩擦摩擦,这歌词也太魔性太邪恶了。

    “胡岳哥哥,继续呀。”

    严一晨眼睛里就像冒出了小星星,一脸欢喜地道,“这个小女孩一定就是我,对不对?”

    “对呀对呀,当然是我们可爱的晨晨。”

    胡岳赶紧是应承道。

    “这首诗好美哦,我很喜欢。”

    严一晨以手捧心,一副要被感动化了的样子,“可是它好像还没写完呀,胡岳哥哥你要是能把它念完,我就原谅你了。”

    糟了,忘了严一晨也是个小网虫,肯定早听过这首神曲了!

    胡岳心里一沉,虽然自己朗诵得抑扬顿挫、声情并茂,《我的滑板鞋》原版跟配乐朗诵版也有着天差地别,一时很难联想到一块,可架不住严一晨聪明伶俐呀,看她这架势,显然是看出了自己是在套用《我的滑板鞋》,就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呢……

    怎么办?

    胡岳慌得冷汗都出来了,接下来的歌词完全没法改啊,‘摩擦摩擦,在光滑的地面上摩擦’,这么脏的歌词说出去会尴尬死人的。

    “快点呀,胡岳哥哥。”

    见胡岳一脸犯难,严一晨就催促道,“你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对不对?”

    这潜台词摆明就是,如果让我失望了,那你就等着去死吧。

    没办法,胡岳只能是磕磕绊绊地继续往下编——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地

    抚摸她,抚摸她

    在她柔美的秀发上抚摸她

    月光下,我看到我们的背影

    有时很远,有时很近

    感到一种力量,在驱使我们靠近

    有了小女孩,天黑都不怕……”

    虽然还是有些脏,但胡岳也顾不上了,先过了严一晨这一关再说。

    “难道胡岳哥哥以前老是喜欢摸我的头发。”

    严一晨倒像是不觉得脏,反而是一脸的小甜蜜,看起来很开心,“好吧,我原谅你了。”

    “以后要是我不开心了,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胡岳哥哥你都要念这首诗给我听。”

    凭什么啊!

    胡岳顿时就不乐意了,这么中二的诗要是在大庭广众下念出来,不知要害得多少慢性尴尬症患者急性发作,可形势不由人,在严一晨面前他从来没什么人权可言,只能是强颜欢笑地答应下来。

    “现在你总该跟我说实话了吧,为什么你就那么想让你哥当基佬?”

    “是这样子的。”

    严一晨终于是吐露出了实情。

    她那让她操碎心了的老哥严一凡曾经有一个初恋女友,爱的死去活来的那种,前阵子生了个孩子,可能是有过什么狗血虐恋的故事吧,那女人于是就发过来一张请帖,要请严一凡去吃她孩子的满月酒。

    于是严一凡就面临到了古往今来最黯然伤神的一件事: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换尿布……

    “我跟你说呀,那女人好极品的,上次结婚的时候也给我哥发过请帖。”

    严一晨一脸的气愤加激动,“还跟我哥说什么,‘你说过会爱我到永远的,现在怎么能因为我结婚了就不爱我了’,当时可把我哥给刺激的。”

    咦,这话听着怎么有些耳熟……

    胡岳呆了一下,忍不住腹诽道,她说得是有道理呀。

    “我哥也是真傻,居然真傻乎乎地去了,让人给打击笑话得要死,当晚回家就要喝药自杀……幸好被我给及时发现阻止住了!”

    然后严一晨就手舞足蹈地跟胡岳描述起,当时她的那记飞踹是多么的干脆利落,难度系数突破天际,严一凡直接就贴到墙上去了,比电视上演得还要夸张。

    虽然事后严一凡一再地强调,当时他喝的是止咳糖浆不是敌敌畏,可这都是旁枝末节了,丝毫不影响她那一脚的风采……

    再说了,谁让你一回到家就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谁让止咳糖浆的瓶子跟敌敌畏那么像的……

    “不可能吧,你哥应该没那么脆弱吧?”

    胡岳一脸怀疑地道,他所认识的严一凡,整天嘻嘻哈哈没脸没皮的简直就一没心没肺的衣冠禽兽,怎么可能会为情所困玩自杀?

    “胡岳哥哥,你又没谈过恋爱,所以不懂的啦。”

    严一晨就叹了口气,看起来有些悲天悯人,一脸寂寥地道,“这个世界上,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天生带着气场光环,只要一到他身边,就会降低我们的智商情商,明知道是飞蛾扑火,也会义无反顾。”

    “咱能不能别拿我没谈过恋爱来说事,我谈过的,谢谢。”

    胡岳忍不住强调道,但他也承认,严一晨说得有道理,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一两个特殊的人,会不由自主地为她疯狂为她痴。

    严一晨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一遇到她,胡岳的智商就起码要降下一半,不然去年的时候也不至于会被哄得神魂颠倒。

    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他光棍了太久的因素,一得了点阳光就忍不住灿烂。

    “哦,忘了你刚接了盘,对不起呀。”

    严一晨看了胡岳一眼,继续道,“反正我的意思就是,在那个女人面前,我哥的智商就是负的,什么蠢事都干得出来,我做妹妹的自然是要多关心他一点呀。”

    “这就是你处心积虑想要我跟他搅基的原因?”

    胡岳总算有些弄明白了。

    “对呀对呀,我觉得吧,当个基佬总比没命强吧!”

    严一晨狂点着头道,“胡岳哥哥你跟我哥也是好朋友,你总不忍心看着他去死吧,你就跟他搅基好不好,多给他一些关怀和温暖,让他知道这世上还存在着真爱和美好、还是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存在的,这样他就不会去做傻事啦。”

    “……不好!”

    胡岳毫不犹豫地摇头道,“我的性取向很正常,而且我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我说过会爱她一辈子的,我这人很有原则的,自己接的盘,含着泪也要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