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踏入据说叫江湖的地方
“刘卿。”
我顿住脚步。
“你去找连墨,我不拦你,可是,要带着我。”
我低头想了想,冲他摇了摇头。
慕云跌坐在椅子里,绝望地看着我。
我老老实实地说:
“我没有钱。”
慕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咬着牙问:
“什么叫没有钱?”
“你要是不吃我的,不喝我的,不问我要零花钱,我就带着你。”
慕云“刷”地从椅子里站起来,跑进偏房。
我眨巴眨巴眼睛,愣住了。
片刻,慕云拎着个大包袱冲到我面前,动作迅速地解开。
满满一包袱的金子。
我吞了口口水。
不过,我还是很有志气地说:
“我,我不吃嗟来之食。”
慕云缩手,我一把拽住包袱的一角。
“不过,你硬要给我的话,我还是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的。”
“那好吧,我求你收下。”慕云无奈地说。
“你看你,真是太客气了。”我忙不迭地系包袱。
脑子里闪过连墨梨花带雨的脸,我手下一顿。
抿了抿唇,我对捧着金子的慕云说:
“我们得先说好,我带你去找连墨是为了治好你的病,这些金子是诊金。你,你不要多想。”
慕云不语,半晌,答道:
“行。”
我松了口气,不去看他,低着头自顾自地打包金子。
出了门,好不容易在一家偏僻的小车行雇了一辆马车,价格还高的离谱。
我想另找一家,实在走不动的慕云拍了板,就要这辆。
我看看小小的,旧旧的,破破的马车,老老瘦瘦的马儿,再看看一身绫罗的慕云,无语了。
买了些吃食,我和慕云坐上马车,老马踢踏着蹄子缓缓踩过子桑的街道,我盯着窗外时不时走过的军队,一时不知作何感想。
皇宫的大火已经熄灭,亡灵正在寻找归去的路径,衣裳上打满补丁的老车女哑哑地念着:
“走吧,走吧。”
城门口的守卫松懈,大部分的士兵被调走,马车没有阻碍的离开了子桑。
我始终没有回头,只是双手合十在胸前,默默地说:
“再见。”
再见,也许是再相见,也许是再也不见。我祈祷的是后者。
离开子桑,我的下一站是阿里蓝。
好歹那还有套房子呢,没准连墨能回去看看呢。
乱世的一大标志就是山贼剧多。
从前我一文不名,所以我打劫了山贼,现在,我腰缠万贯,我,我还是打劫了山贼。
钱这东西嘛,虽说少少无拘,可谁不是多多益善呢。
第一天,我打劫了一个据说是刚开始从事此行业的菜鸟,不过就其娴熟的逃跑技巧来看,菜鸟二字实在不足以形容。
太平了几天,这天在快到阿里蓝的时候,慕云口渴,正好附近有条河,于是被认为很有一番身手的我被差遣来打水。
一边灌水囊,我一边不停地摸我的荷包,哎,扁的跟我的肚子一样。
慕云坐小马车非常不爽,非说我是乱花钱,再慕云日渐精进的毒舌功下,我败下阵来,于是金子暂时由慕云保管,直到我会花钱为止。
打好水,起身,回头,垂头丧气的我冷不丁地撞上一个人。
“im对不起。”我随口说道,左跨一步。
嗯?咋还有人呢?
再左跨一步。
嗯?今年流行向左走吗?
“姐,就是她,打劫俺的就是她。”
我不动神色地慢慢往右挪着。
“你跑啊,你跑啊,跑啊。”曾经被我打劫的菜鸟嚣张地说。
丫的,你要是放开你的熊掌我立马就跑。
“你们认错人了。”我淡定地说。
“姐,俺没认错,这个女的爪爪长的像个男人。”
我使劲缩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忙的连指甲都忘了剪。
“我看看。”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抬头,那个站在菜鸟身边妖娆美丽的山贼姐姐赫然是,蓝靛!
素素有话说
江湖,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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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住脚步。
“你去找连墨,我不拦你,可是,要带着我。”
我低头想了想,冲他摇了摇头。
慕云跌坐在椅子里,绝望地看着我。
我老老实实地说:
“我没有钱。”
慕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咬着牙问:
“什么叫没有钱?”
“你要是不吃我的,不喝我的,不问我要零花钱,我就带着你。”
慕云“刷”地从椅子里站起来,跑进偏房。
我眨巴眨巴眼睛,愣住了。
片刻,慕云拎着个大包袱冲到我面前,动作迅速地解开。
满满一包袱的金子。
我吞了口口水。
不过,我还是很有志气地说:
“我,我不吃嗟来之食。”
慕云缩手,我一把拽住包袱的一角。
“不过,你硬要给我的话,我还是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的。”
“那好吧,我求你收下。”慕云无奈地说。
“你看你,真是太客气了。”我忙不迭地系包袱。
脑子里闪过连墨梨花带雨的脸,我手下一顿。
抿了抿唇,我对捧着金子的慕云说:
“我们得先说好,我带你去找连墨是为了治好你的病,这些金子是诊金。你,你不要多想。”
慕云不语,半晌,答道:
“行。”
我松了口气,不去看他,低着头自顾自地打包金子。
出了门,好不容易在一家偏僻的小车行雇了一辆马车,价格还高的离谱。
我想另找一家,实在走不动的慕云拍了板,就要这辆。
我看看小小的,旧旧的,破破的马车,老老瘦瘦的马儿,再看看一身绫罗的慕云,无语了。
买了些吃食,我和慕云坐上马车,老马踢踏着蹄子缓缓踩过子桑的街道,我盯着窗外时不时走过的军队,一时不知作何感想。
皇宫的大火已经熄灭,亡灵正在寻找归去的路径,衣裳上打满补丁的老车女哑哑地念着:
“走吧,走吧。”
城门口的守卫松懈,大部分的士兵被调走,马车没有阻碍的离开了子桑。
我始终没有回头,只是双手合十在胸前,默默地说:
“再见。”
再见,也许是再相见,也许是再也不见。我祈祷的是后者。
离开子桑,我的下一站是阿里蓝。
好歹那还有套房子呢,没准连墨能回去看看呢。
乱世的一大标志就是山贼剧多。
从前我一文不名,所以我打劫了山贼,现在,我腰缠万贯,我,我还是打劫了山贼。
钱这东西嘛,虽说少少无拘,可谁不是多多益善呢。
第一天,我打劫了一个据说是刚开始从事此行业的菜鸟,不过就其娴熟的逃跑技巧来看,菜鸟二字实在不足以形容。
太平了几天,这天在快到阿里蓝的时候,慕云口渴,正好附近有条河,于是被认为很有一番身手的我被差遣来打水。
一边灌水囊,我一边不停地摸我的荷包,哎,扁的跟我的肚子一样。
慕云坐小马车非常不爽,非说我是乱花钱,再慕云日渐精进的毒舌功下,我败下阵来,于是金子暂时由慕云保管,直到我会花钱为止。
打好水,起身,回头,垂头丧气的我冷不丁地撞上一个人。
“im对不起。”我随口说道,左跨一步。
嗯?咋还有人呢?
再左跨一步。
嗯?今年流行向左走吗?
“姐,就是她,打劫俺的就是她。”
我不动神色地慢慢往右挪着。
“你跑啊,你跑啊,跑啊。”曾经被我打劫的菜鸟嚣张地说。
丫的,你要是放开你的熊掌我立马就跑。
“你们认错人了。”我淡定地说。
“姐,俺没认错,这个女的爪爪长的像个男人。”
我使劲缩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忙的连指甲都忘了剪。
“我看看。”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抬头,那个站在菜鸟身边妖娆美丽的山贼姐姐赫然是,蓝靛!
素素有话说
江湖,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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