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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当初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也不总是自己做早餐的,不仅是早上起不来的时候上街上混吃的,有时候想吃什么直接去店里买。

    卢伊人以前胃没事的时候爱吃东街的烧卖,西街的烤冷面,不是刺激性的,就是难消化的,时间久了,胃负担重,也就无福消受了。

    陆重淮把车开到巷子口,等她下车后又把车子靠墙贴了贴,他车技很好,挨墙很近却不至于蹭到门上的漆。

    他下车把驾驶座这边的后视镜撇了九十度,之后牵着她进去吃早餐。

    蒸锅里散出的热气袅袅的飘进眼里,湿蒙蒙地氤氲了一层水雾,卢伊人用手扇了扇,从雾气中解脱。

    一生病就不能吃东西实在难熬,最主要的是不知道什么东西不会起反应。

    洋葱辣椒是坚决不能碰的,油腻的也不行。

    上回她忍不住吃了几个灌汤生煎,吃的时候觉得缓解了食欲不振的毛病,可中午睡了一觉醒来,吐得一塌糊涂,几天都喝着粥,那阵子吃点粗粮都会吐。

    卢伊人太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不敢再在陆重淮面前出状况,只能喝点清汤寡水,这阵子连面食都不敢多吃。

    陆重淮在这方面还是很体贴的,从不在这时候当着她的面吃独食。

    她不能吃口味重的他也不会吃太开胃的,她吃青菜粥,他不乐意吃蔬菜就随便弄点白粥加点儿咸菜,总之把肚子填饱了就送她去公司加班,这回等的没有昨天久。

    说起来管理学有那么多门道和理论,但是总脱不开人情世故。

    像卢伊人开的这种一人责任有限公司,规模小,只要能带着自己的团队赚钱,危难关头能渡过那些风风雨雨,有令人信服的力量,士气不会差到哪儿去。

    卢伊人就是他们眼里翻云覆雨的神,每过掉一道关卡,他们对她的崇拜都多一分,现在在陆重淮的暗中扶植下更上了一层楼。

    辛苦忙碌了一天一夜,事情终于得以解决,陆重淮也有机会带她去他们的婚房看了。

    四周都是才建成的新房,暂时没有人搬来住,装修的老工人日夜兼程将屋内屋外改头换面,陆重淮又请家政人员把房子清扫得纤尘不染。

    家具的用料十分考究,都是名贵高质量的进口产品,除了一些短时间实在散不掉的味道残留在各个角落,基本上可以住人了。

    他们感情最要好时中央频道流行各种乌七八糟的经济类娱乐节目,比如答题做游戏赢幸运大奖这种,当然还有房屋装修改造的那类,当时卢伊人就发表了看法,指着电视剧屏幕说,我喜欢这个风格的电视墙,这瓷砖也好看,我欣赏这个艺术流派的壁画。

    他记得一清二楚,甚至为了满足她的夙愿,请来了当年被请去录节目的画家。人家当初没对象,现在孩子都七八岁了。

    时光易老人易逝,他真心实意的为他们亘古未变的爱情感到庆幸。

    爱一个女人,就给她一个家。这是她最早的广告作品里的标语,他连这个都记住了。

    早在十多岁的时候,他们俩一开学就做过同桌,当年还不熟,他属于上课不怎么听讲也能把重点挑得十分精准的那种人,一段古诗词他多听几遍就会背,以至于他听着卢伊人念了整个早自习后说了大实话,换来她一记怨毒的眼光。

    也许那时候就注定了,上天赐予他好记性,是为了给他未来妻子做贡献的。

    卢伊人曾经惊讶地问过他,我说的话你都记得啊,结果他特别破坏气氛的来了一句,嗯,都记得,只不过有时候你说话特别像我妈。

    她对着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此时此刻,她的目光从每个角落逡巡而过,眼眶隐隐有些湿润。

    陆重淮拉着她的手来到阳台,谁成想原本打算给她看的东西不在了。

    那天他吩咐秘书买了种子,只说要容易开花的,他种下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看一次。

    前段时间发了芽让他欣喜若狂,没多长时间就长出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第二天就绽放了。

    他想着带她来看他亲手种的花,有几分邀功的情绪在里面,可现在她还没看到就枯萎了。

    他那些风流倜傥的二世祖朋友里,有些讨女孩欢心的手段特别纯熟的,跟他交流过经验,说现在的女孩子性格强烈得特别鲜明有个性,送个花还拿花期和感情比。

    陆令珊和他说起来的时候他也只是想着要躬自种一株植物,却忘了这茬。

    哪怕她从法律意义上已经是他的女人了,他还是想她能开心,起码不要为这种细枝末节而感到不愉快。

    卢伊人倒没有介意,用手指摩挲着植株的茎叶,心旷神怡地问:“你种的吗?”

    陆重淮无措地低低“啊”了一声算作回应。

    她心境温柔,柔声说:“它还活着。”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活着更好的事情吗?容颜会老去,花叶会凋零,家族会衰败,唯有万物生息经久不衰,哪怕苟延残喘,也总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多好。

    陆重淮看她的目光里多了几分温柔宠溺,为了娶回家的结发妻子是这样一个宜室宜家又心境温柔的女人而感到骄傲。

    晚上是他们领证后卢伊人第一次跟着他回老宅,据说叶时怡近期才办下了签证,要去瑞士旅行,陆令珊出嫁后昨天才回过门,留下了一盒东珠给卢伊人,说是薄礼。

    若是知道他们结婚了,像陆令珊这么信佛的人,或许会送上一对送子观音。

    杨娟直埋怨他们结婚也不跟家里知会一声,字面上听起来是责怪,语气却是高兴的,絮絮叨叨说了好多备孕的事儿。

    他们老一辈啊,不说养儿防老,总希望有生之年能看着子孙承欢膝下,这辈子也就无所求了。

    卢伊人明白婆婆的意思,自己也确实想要个孩子,这样赋闲在家的时候也不会觉得寂寞。

    她看陆重淮是真的喜欢孩子的样子,在街上看到调皮捣蛋的坏小子还依然笑着说好话,比如这样的孩子脑筋活,生来聪明,是块好料云云。这种时候她再固执地追求自由,着实不厚道。从她立地生根的时候就注定不能任性了,她有了自己的爱人和家庭,只望日子和美,幸福舒坦,其他的,又有什么好顾忌的。

    老爷子还是那个样儿,常把老一辈的江湖义气挂在嘴边。

    说他们这些年轻人啊,不知道息事宁人这几个字怎么写,好像天下乱了就能从天上掉硬币似的,可后来天上真的掉下了许多钢镚,把看热闹的那群人砸成了重伤。那时有了很痛的顿悟,以过来人的身份和厌恶的眼光看着后来的那些无事生非的好事之徒胡作非为,说什么人心凉薄。殊不知在前人眼里,这种人仍是过去事件里大言不惭的始作俑者,那才可悲。

    她也不抒发己见,乖巧地听着老头儿过去叱咤风云的故事,时不时搭两句话,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

    赫方佐回美国的时候已是晚秋,他穿着一件时髦的黑色风衣站在机场大厅,没有带多余的行李,手里只拿了一个公文包。

    他说他要回美国接手自己的家族企业了,说他喜欢过她这么个人,虽然没九死,但犹未悔,哪天她要是来美国了,一定盛情款待她。

    卢伊人难得没说笑,说,佐佐,你娶个好姑娘我就去参加你的婚礼,其他的时间,我不会去找你了。你很年轻也很执着,一定能把家里的企业照看好。说实在的,我对不起你,耽误你了。如果你方便的话欢迎你参加我的婚礼,不方便的话我们有缘再见吧。

    赫方佐笑着什么也没说,朝不远处站着的陆重淮看了一眼,用尽了力气完成这次道别,灿烂地笑着说再见,一转身,就再没有回头。

    卢伊人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蓦然回首,俏生生地对她高大俊朗莞尔一笑。

    她记得这个男人曾经深情款款地对她说过。

    情至深处,方肯回首,经年重逢,便可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