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天盗噬,夕象炼狱
当然世间功法,虽然有此规定,但是夜枫相信这并不是一成不变,只是大的基础是这样,如何发展,那得看自己的能力,已及天时地利。
历史上也从来不缺超越这修炼境界范畴的人,只是超越这极限,非一般天骄所能做到。
万物潜能无限,但是身体为修炼之根本,而脊柱为体之根本,脊柱上端承托颅骨,下联髋骨,中附肋骨,并作为胸廓、腹腔和盆腔的后壁。脊柱具有支持躯干、保护内脏、保护脊髓和进行运动的功能。脊柱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一条纵行的脊管,内有脊髓。
而脊柱含乾坤三奇,星奇脊尾,月奇悬肋中,日奇挂脊头。
各奇所在地均含生物迷藏,洞开密藏,练体锤骨,提能精髓,乃修炼之基础。
星奇成,可固根本,月奇为肋骨之始,且软肋为骨之残缺,月奇成,可克残缺,浑然天成。
日奇所在反骨之中,为天眼之穴,日奇成,可重识天地,谓之曰重明。
夜枫为仙光孕育,浑然天成,如今虽没有发直接好处,但天灵与世界相合,如今夜枫修炼,天地武灵如同飞燕返巢,自然流畅,并且夜枫身处地熔石乳中修炼,感觉浑身毛孔洞开,生机顿增。
同时夜枫修炼的也非平凡功法,为传承中所得《天盗噬》,《天盗噬》为天地皇级宙级法绝。
法绝与神通战技不同,法决为吸收天地之灵能,提炼身体战灵。
而神通张技为攻杀之术,主供输出杀戮。
《天盗噬》,能够修成霸道的天噬战灵,灵气含吞噬之威能,诡异无双。当然这吞噬威能仅仅只是玄奥之一,夜枫境界低微,难以揣度其威力。
夜枫首次演练‘天盗噬’,虽然生疏,但是很快变运转自如,夜枫这两百年来,无数次模拟“天盗噬”,如今很快便上手了。
夜枫这两百年来,参悟功法之外,便是用已有的资源,来规划自己重生后的道路,夜枫生前探险,明白不认真规划,随时可能丢掉生命。
同时,夜枫也知道,过于迂腐,也不可取,随机应变当然重要,但是也要在主干线上,把握自己的节奏。
五个小时的修炼,夜枫慢慢睁开眼睛,却迟迟不肯起身,夜枫感觉直接的左手中似乎有什么异样,但是夜枫却也探不出所以然来。
夜枫稍加犹豫,还是在魂天魄地中牵引灵魂之力探索自己的身体,夜枫发现,自己的左手上好像存在一方世界,里面空间硕大,边界处灰蒙一片,有结界阻隔。
同时,夜枫发现自己可以控制物体放入其中,这本来是好事,直接为夜枫省了储物灵器。
但是这个空间来的蹊跷,夜枫也不知道是福是祸,再者夜枫这两百年来一直都是身不由己,对于自己无法把握自己,非常的痛苦,如今身体中有这空间存在,夜枫感觉着空间和超天盘手内空间很像。
其实,夜枫对超天盘手感情复杂,现在自己弱小,不怎么愿意和超天盘手打交道,原因很简单,弱者没有发言权。
空间的出现,可能再次与盘手有联系,夜枫感到一丝不安。
夜枫跳出水池,平复了一下心情,无奈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夜枫拿起身旁的血卵,将它放进了盘手空间,夜枫现在感觉自己在这山野,朝不保夕,血卵还是放在盘手空间安全。
夜枫重生已经有六个小时,没有进食,修炼后他感觉神清气爽,特别精神。
但是看到头上的青溶果,口中的津液不禁流了出来,两百年没有味觉,夜枫实在是受不了了。
此时的夜枫半米高,明眸皓齿,发质黑亮,眼中的重瞳夜枫已经控制的消失,一双高贵的紫眼睛,赤裸的身体粉嫩光洁,可爱无比。
夜枫双腿弯曲,猛然上跳。
“轰...啊....”
“啪....啊...”
夜枫身体乃仙光孕育,非同凡响,夜枫还不能很好控制自己的身体,用力过猛,直接将头上的石笋撞的粉碎,接着很不幸的再次掉在地上。
夜枫推开身上是碎石,慢慢的坐起来,再次抬头望向果树,夜枫身体坚韧,这两下根本没有伤到他。
夜枫再次跳起,一把拽住树干,翻身就坐在了树枝上,夜枫迫不及待的抓像身旁苹果大小的青溶果。
双手抱着青溶果变啃,果肉清脆,清透的汁液流进口中。
这绝对是夜枫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夜枫相信,并不是自己已经两百年没有吃东西,才感觉这青溶果好吃无比,而是这果实本身口感无双。
这百界天地灵气无穷,钟灵毓秀,所产水果对比地球,当然要好的的,同时青溶果为玄级灵果,味道自然更好。
夜枫一连啃了十三个灵果才收手,实在是太好吃了,同时肚子里的满足感,太美妙了,夜枫这次真的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果树上灵果只有十八个,夜枫不是考虑以后的食物问题,绝对要将这灵果吃完。
夜枫惬意的躺在树杈上,还没有来的及回味青溶果的美味,感觉身体外胀,
“坏了”
夜枫马上清醒,青溶果为玄级灵果,自己现在连重明黄级都不到,一口气吃了这么多灵果,再不解决肯定爆体而亡。
夜枫身体虽然玄妙,但是如今潜能尚未开发,经受不了怎么多灵气。
夜枫立马跳在地上,施展‘天盗噬’,将体内肆虐的灵气导向星奇,夜枫星奇尚未洞开。
所储武灵必然有限,无法全部吸收这奔腾的武灵。
夜枫身体胀痛,知道再不想办法解决,必然会生死道消。
最终夜枫决定,提前修炼《夕象炼狱》,夕象,传闻巨力之神兽,奇形如同猛犸象,全身体赤红,身耀夕光,如同夕阳,巨大无比,能脚碎山岳,全身无毛无鳞,皮胜精钢,力大无穷,两只象牙为金色,象鼻为三只,其尾为蛟,蛟头咬合惊人,可咬碎仙精。
夕一族不修神通,专攻肉体,主练力量,信奉一力破万法的原则。
历史上也从来不缺超越这修炼境界范畴的人,只是超越这极限,非一般天骄所能做到。
万物潜能无限,但是身体为修炼之根本,而脊柱为体之根本,脊柱上端承托颅骨,下联髋骨,中附肋骨,并作为胸廓、腹腔和盆腔的后壁。脊柱具有支持躯干、保护内脏、保护脊髓和进行运动的功能。脊柱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一条纵行的脊管,内有脊髓。
而脊柱含乾坤三奇,星奇脊尾,月奇悬肋中,日奇挂脊头。
各奇所在地均含生物迷藏,洞开密藏,练体锤骨,提能精髓,乃修炼之基础。
星奇成,可固根本,月奇为肋骨之始,且软肋为骨之残缺,月奇成,可克残缺,浑然天成。
日奇所在反骨之中,为天眼之穴,日奇成,可重识天地,谓之曰重明。
夜枫为仙光孕育,浑然天成,如今虽没有发直接好处,但天灵与世界相合,如今夜枫修炼,天地武灵如同飞燕返巢,自然流畅,并且夜枫身处地熔石乳中修炼,感觉浑身毛孔洞开,生机顿增。
同时夜枫修炼的也非平凡功法,为传承中所得《天盗噬》,《天盗噬》为天地皇级宙级法绝。
法绝与神通战技不同,法决为吸收天地之灵能,提炼身体战灵。
而神通张技为攻杀之术,主供输出杀戮。
《天盗噬》,能够修成霸道的天噬战灵,灵气含吞噬之威能,诡异无双。当然这吞噬威能仅仅只是玄奥之一,夜枫境界低微,难以揣度其威力。
夜枫首次演练‘天盗噬’,虽然生疏,但是很快变运转自如,夜枫这两百年来,无数次模拟“天盗噬”,如今很快便上手了。
夜枫这两百年来,参悟功法之外,便是用已有的资源,来规划自己重生后的道路,夜枫生前探险,明白不认真规划,随时可能丢掉生命。
同时,夜枫也知道,过于迂腐,也不可取,随机应变当然重要,但是也要在主干线上,把握自己的节奏。
五个小时的修炼,夜枫慢慢睁开眼睛,却迟迟不肯起身,夜枫感觉直接的左手中似乎有什么异样,但是夜枫却也探不出所以然来。
夜枫稍加犹豫,还是在魂天魄地中牵引灵魂之力探索自己的身体,夜枫发现,自己的左手上好像存在一方世界,里面空间硕大,边界处灰蒙一片,有结界阻隔。
同时,夜枫发现自己可以控制物体放入其中,这本来是好事,直接为夜枫省了储物灵器。
但是这个空间来的蹊跷,夜枫也不知道是福是祸,再者夜枫这两百年来一直都是身不由己,对于自己无法把握自己,非常的痛苦,如今身体中有这空间存在,夜枫感觉着空间和超天盘手内空间很像。
其实,夜枫对超天盘手感情复杂,现在自己弱小,不怎么愿意和超天盘手打交道,原因很简单,弱者没有发言权。
空间的出现,可能再次与盘手有联系,夜枫感到一丝不安。
夜枫跳出水池,平复了一下心情,无奈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夜枫拿起身旁的血卵,将它放进了盘手空间,夜枫现在感觉自己在这山野,朝不保夕,血卵还是放在盘手空间安全。
夜枫重生已经有六个小时,没有进食,修炼后他感觉神清气爽,特别精神。
但是看到头上的青溶果,口中的津液不禁流了出来,两百年没有味觉,夜枫实在是受不了了。
此时的夜枫半米高,明眸皓齿,发质黑亮,眼中的重瞳夜枫已经控制的消失,一双高贵的紫眼睛,赤裸的身体粉嫩光洁,可爱无比。
夜枫双腿弯曲,猛然上跳。
“轰...啊....”
“啪....啊...”
夜枫身体乃仙光孕育,非同凡响,夜枫还不能很好控制自己的身体,用力过猛,直接将头上的石笋撞的粉碎,接着很不幸的再次掉在地上。
夜枫推开身上是碎石,慢慢的坐起来,再次抬头望向果树,夜枫身体坚韧,这两下根本没有伤到他。
夜枫再次跳起,一把拽住树干,翻身就坐在了树枝上,夜枫迫不及待的抓像身旁苹果大小的青溶果。
双手抱着青溶果变啃,果肉清脆,清透的汁液流进口中。
这绝对是夜枫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夜枫相信,并不是自己已经两百年没有吃东西,才感觉这青溶果好吃无比,而是这果实本身口感无双。
这百界天地灵气无穷,钟灵毓秀,所产水果对比地球,当然要好的的,同时青溶果为玄级灵果,味道自然更好。
夜枫一连啃了十三个灵果才收手,实在是太好吃了,同时肚子里的满足感,太美妙了,夜枫这次真的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果树上灵果只有十八个,夜枫不是考虑以后的食物问题,绝对要将这灵果吃完。
夜枫惬意的躺在树杈上,还没有来的及回味青溶果的美味,感觉身体外胀,
“坏了”
夜枫马上清醒,青溶果为玄级灵果,自己现在连重明黄级都不到,一口气吃了这么多灵果,再不解决肯定爆体而亡。
夜枫身体虽然玄妙,但是如今潜能尚未开发,经受不了怎么多灵气。
夜枫立马跳在地上,施展‘天盗噬’,将体内肆虐的灵气导向星奇,夜枫星奇尚未洞开。
所储武灵必然有限,无法全部吸收这奔腾的武灵。
夜枫身体胀痛,知道再不想办法解决,必然会生死道消。
最终夜枫决定,提前修炼《夕象炼狱》,夕象,传闻巨力之神兽,奇形如同猛犸象,全身体赤红,身耀夕光,如同夕阳,巨大无比,能脚碎山岳,全身无毛无鳞,皮胜精钢,力大无穷,两只象牙为金色,象鼻为三只,其尾为蛟,蛟头咬合惊人,可咬碎仙精。
夕一族不修神通,专攻肉体,主练力量,信奉一力破万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