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大家都爱霍去病_第128章
[历史]大家都爱霍去病 作者:陆路
[历史]大家都爱霍去病_第128章
[历史]大家都爱霍去病 作者:陆路
“表哥你看这个不错,个子高,擅使弯刀,既会骑马射箭,又会匈奴文,还会汉话。”
苏武将招兵登记的竹片递到我手里,转身朝帐外喊道:
“下一个,赵破奴!”
幕帘被掀开时,帐外日头正盛,一个高大的身影跨进帐子,午后的阳光在他周围凝聚成一圈光晕。待得近了,方看清其样貌。少年留着匈奴年轻人最常见的发型,满头小辫子束在脑后扎成马尾,鼻梁和下颚骨被草原的风霜雕刻得初现棱角;唇形薄而略有皴裂,一双黑黢黢的眼珠子嵌在浮着红晕的颧骨之上。少年的皮肤被日晒染得黝黑发亮,上身套着件匈奴人常穿的单肩粗布衣,袒露出结实的胸肌,胸前佩一条骨链,串着排像是犬牙一样的小骨,赤着脚,裹一条粗布短裤,暴露出常年骑马形成的粗壮小腿。
“你是——去病?”没等我反应过来,来人欣喜地一把将我抱起来,在原地转了个圈,用带着浓厚朔方口音的汉话道,“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你,太好了!”
“赵破奴?”这个名字忒耳熟,我在脑海里几番搜索,终于想起来曾经认识这么个人。可是对方的样貌变化实在太大,我完全无法将眼前这个全身草原行头、丰神俊朗的匈奴少年同从前那个虎头虎脑、有点儿慢半拍的太原小子联系起来。
“哎,小高也来了,你等一下,我去叫他。”没等我吐出半个招呼,眼前的身影已经迅速消失在帐篷外头。
不一会儿,赵破奴领着另一个匈奴少年跨进帐篷。
“去病,真的是你!”来人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抱住我,吧唧一口亲在我脸颊上,“这么多年过去了,去病还和小时候一样可爱呢。”
眼前这个家伙,古铜色皮肤,全身上下最显眼的莫过于笑起来时那满口白牙;高鼻梁大眼睛,顶着满脑袋被草原热风吹乱的棕色头发,穿着与旁边赵破奴差不多的行头,两人身材也旗鼓相当,均是高挑个头,宽肩窄腰。
“好久不见,你俩变化太大,我完全认不出来啦。”我伸手戳戳高不识脑袋上插着的两根翎羽,“怎的,你还当官了?”
“不仅是他,我也捞了个官做。”赵破奴得意地说,“小高的爹亲是白羊王的侄子,白羊王封小高做了千户长,我也沾光得了个百夫长的位子。”
“你们不是在太原吗,什么时候跑到朔方来的?”我好奇道。
“军臣攻进太原的时候我们正在北边放牧,没来得及逃走,我俩跟着我娘流亡过来的。”高不识摩拳擦掌,“走,这儿人多,咱别在这儿说话,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在朔方的家。”
“现在?”我抬头望了望帐篷外面排队等待面试的那排匈奴青年。
“当然是现在!”
盛情难却,被高不识轻松地一把捞起来,举到赵破奴肩上坐着,我居高临下,朝呆若木鸡的苏武挥了挥手。
“剩下的招兵任务就拜托苏表弟,我先走一步喽!”
夕阳下,眼前成群的一片,灰灰白白挤作一堆,目测估计有上千只,绵延至山头,仿佛与天上的云朵相接。
不远处,高不识正骑在马背上,将羊儿们赶回羊圈中,嘴里呦呵着小曲儿。
“套马的战士你威武雄壮,
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一只灰色的小羊路过我身边停下,略一停顿,忽然叼起我额旁一撮垂下的发丝,吧唧吧唧地开始咀嚼。
“这只最淘气,最不怕生。”赵破奴抱起绵羊,递到我怀里。绵羊幼崽用浅浅的两只小羊角拱我的手心,它身上那层毛不仅厚实,而且质地粗糙,好似一层厚重的棉被,裹住整个圆圆的身体。
“这些羊已经过了该剃毛的时期,”赵破奴一边挥手赶走绵羊尾巴上的虻蝇一边解释,“剃毛师傅听说朔方城薪水高,跑去那边找活计,我俩好奇去凑热闹,看到招兵启示符合我俩的条件,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应征,没想到在那里碰见你。”
“你们来征兵?那你们千户百户的官不做啦?”
“朔方地区的匈奴人如今都是降虏,从前的官爵早就作废了,大家都得另寻出路。”
“说到招兵,我这次帮忙招的是京城期门军本部的新兵,你们愿意和我一起回京吗?”
“跟着你混,有吃有喝,我放心,小高也没问题。”赵破奴笃定地回答。
“吾儿回来啦,”毡房的门帘掀开,粗布裙装的妇人探出头,“晚饭好了,快进来吧。”
高不识拍着我的肩,将我推到他娘亲面前。
“娘,给你介绍我朋友,太原陈太守的儿子,陈去病。”
短暂的怔愣后,我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长这么大,头一回听别人这么介绍我。
“阿媪,我是卫将军的外甥,霍去病。”
“你是卫将军的家人?太好啦,快里面请,一起吃晚饭吧。”妇人热情地把我拉进门帘,“那外面那些羊都是卫将军的属下归还给我们家的牲畜,战乱的时候惊跑了不少,都帮我们寻回来了呢。卫将军人真好,他让我们放心,说归汉以后,以前的日子怎样过,今后只会比以前过得更好。”
“是啊阿媪,我舅父为人谦和,心地仁善,是个大好人。他说的话保证兑现,不信,我这个外甥可以给他做担保。”我爽快地拍了拍胸脯。
恋耽美
[历史]大家都爱霍去病_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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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大家都爱霍去病 作者:陆路
“表哥你看这个不错,个子高,擅使弯刀,既会骑马射箭,又会匈奴文,还会汉话。”
苏武将招兵登记的竹片递到我手里,转身朝帐外喊道:
“下一个,赵破奴!”
幕帘被掀开时,帐外日头正盛,一个高大的身影跨进帐子,午后的阳光在他周围凝聚成一圈光晕。待得近了,方看清其样貌。少年留着匈奴年轻人最常见的发型,满头小辫子束在脑后扎成马尾,鼻梁和下颚骨被草原的风霜雕刻得初现棱角;唇形薄而略有皴裂,一双黑黢黢的眼珠子嵌在浮着红晕的颧骨之上。少年的皮肤被日晒染得黝黑发亮,上身套着件匈奴人常穿的单肩粗布衣,袒露出结实的胸肌,胸前佩一条骨链,串着排像是犬牙一样的小骨,赤着脚,裹一条粗布短裤,暴露出常年骑马形成的粗壮小腿。
“你是——去病?”没等我反应过来,来人欣喜地一把将我抱起来,在原地转了个圈,用带着浓厚朔方口音的汉话道,“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你,太好了!”
“赵破奴?”这个名字忒耳熟,我在脑海里几番搜索,终于想起来曾经认识这么个人。可是对方的样貌变化实在太大,我完全无法将眼前这个全身草原行头、丰神俊朗的匈奴少年同从前那个虎头虎脑、有点儿慢半拍的太原小子联系起来。
“哎,小高也来了,你等一下,我去叫他。”没等我吐出半个招呼,眼前的身影已经迅速消失在帐篷外头。
不一会儿,赵破奴领着另一个匈奴少年跨进帐篷。
“去病,真的是你!”来人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抱住我,吧唧一口亲在我脸颊上,“这么多年过去了,去病还和小时候一样可爱呢。”
眼前这个家伙,古铜色皮肤,全身上下最显眼的莫过于笑起来时那满口白牙;高鼻梁大眼睛,顶着满脑袋被草原热风吹乱的棕色头发,穿着与旁边赵破奴差不多的行头,两人身材也旗鼓相当,均是高挑个头,宽肩窄腰。
“好久不见,你俩变化太大,我完全认不出来啦。”我伸手戳戳高不识脑袋上插着的两根翎羽,“怎的,你还当官了?”
“不仅是他,我也捞了个官做。”赵破奴得意地说,“小高的爹亲是白羊王的侄子,白羊王封小高做了千户长,我也沾光得了个百夫长的位子。”
“你们不是在太原吗,什么时候跑到朔方来的?”我好奇道。
“军臣攻进太原的时候我们正在北边放牧,没来得及逃走,我俩跟着我娘流亡过来的。”高不识摩拳擦掌,“走,这儿人多,咱别在这儿说话,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在朔方的家。”
“现在?”我抬头望了望帐篷外面排队等待面试的那排匈奴青年。
“当然是现在!”
盛情难却,被高不识轻松地一把捞起来,举到赵破奴肩上坐着,我居高临下,朝呆若木鸡的苏武挥了挥手。
“剩下的招兵任务就拜托苏表弟,我先走一步喽!”
夕阳下,眼前成群的一片,灰灰白白挤作一堆,目测估计有上千只,绵延至山头,仿佛与天上的云朵相接。
不远处,高不识正骑在马背上,将羊儿们赶回羊圈中,嘴里呦呵着小曲儿。
“套马的战士你威武雄壮,
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一只灰色的小羊路过我身边停下,略一停顿,忽然叼起我额旁一撮垂下的发丝,吧唧吧唧地开始咀嚼。
“这只最淘气,最不怕生。”赵破奴抱起绵羊,递到我怀里。绵羊幼崽用浅浅的两只小羊角拱我的手心,它身上那层毛不仅厚实,而且质地粗糙,好似一层厚重的棉被,裹住整个圆圆的身体。
“这些羊已经过了该剃毛的时期,”赵破奴一边挥手赶走绵羊尾巴上的虻蝇一边解释,“剃毛师傅听说朔方城薪水高,跑去那边找活计,我俩好奇去凑热闹,看到招兵启示符合我俩的条件,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应征,没想到在那里碰见你。”
“你们来征兵?那你们千户百户的官不做啦?”
“朔方地区的匈奴人如今都是降虏,从前的官爵早就作废了,大家都得另寻出路。”
“说到招兵,我这次帮忙招的是京城期门军本部的新兵,你们愿意和我一起回京吗?”
“跟着你混,有吃有喝,我放心,小高也没问题。”赵破奴笃定地回答。
“吾儿回来啦,”毡房的门帘掀开,粗布裙装的妇人探出头,“晚饭好了,快进来吧。”
高不识拍着我的肩,将我推到他娘亲面前。
“娘,给你介绍我朋友,太原陈太守的儿子,陈去病。”
短暂的怔愣后,我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长这么大,头一回听别人这么介绍我。
“阿媪,我是卫将军的外甥,霍去病。”
“你是卫将军的家人?太好啦,快里面请,一起吃晚饭吧。”妇人热情地把我拉进门帘,“那外面那些羊都是卫将军的属下归还给我们家的牲畜,战乱的时候惊跑了不少,都帮我们寻回来了呢。卫将军人真好,他让我们放心,说归汉以后,以前的日子怎样过,今后只会比以前过得更好。”
“是啊阿媪,我舅父为人谦和,心地仁善,是个大好人。他说的话保证兑现,不信,我这个外甥可以给他做担保。”我爽快地拍了拍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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