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4
邻难启齿 作者:悠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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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假好好休息一下,我到时候……”
“别。”季妈妈打住老刘的话,“你随他自己的意思。他已经是个大人了,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什么。被你护了这么多年,难道还要事事躲你身后不成?往后的路就让他自己走吧。”
老刘笑道:“嫂子,你是没看见那小子在工地有多拼。他爸当年还不如他呢,青出于蓝胜于蓝啊。”
“谁叫他自己硬是不听话,瞒着我们转了专业,既然他这么相信自己有本事,就让他闯去。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我儿子要连这骨气都没有那才是真窝囊。”
“所以我说,孩子不能硬逼着他,逼紧了他跟你急。进设计院也好,当电气工程师也罢,你们为他铺好了路,他不愿意走,你们又能拿他怎么办。孩子大了,现在想管也管不住了。”
“这些年,我一直在反思。当年这么做到底对不对,”季妈妈叹了口气,“我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哪个做母亲的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往歪路上去的。但是……”
季妈妈顿住,偏头看向邺言,掩面道:“但是,你们俩都走了后,我一下子像失去了两个儿子。”
说到这里,季妈妈忍不住摇摇头。她把黑色外套塞到邺言手里,对他说:“小言,你去吧。”
“麻烦你照顾好阿骋。”
没想到十年过去了,当年在乡下的嘱托转了一圈后,又重新托付回邺言手上。
十年之间,除了他们俩外,有什么东西亦在周遭悄然发生改变。
黑色外套交接到邺言手里的一刹,好像把外套主人的余后半生都托付出去了似的,季妈妈深吸了一口气,叹气道:“如果他愿意听你的,阿姨就求你一件事。”
“阿姨,你说。”邺言郑重地收好外套。
“让他回家。”
看着邺言走进输液室的背影,季妈妈苦笑着摇头问:“你说这回我没做错吧。”
“孩子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做主去。”老刘说。
“无论再怎么细想,我也觉得当年我没做错。只是眼睛昏花,看错了两件事:第一,那不一定是条歪路;第二,我确实小看了他们俩。”
“年轻人有自己的幸福,我们要学会目光向前看。”老刘在身后说。
☆、chapter80
“他睡得很熟,一直没醒来过。”守在季泽骋身边的女孩看上去比自己小几岁,她从旁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自我介绍道:“我叫庄洁,老刘的女儿。我跟我妈姓。”
尽管女孩说得无比自然,邺言还是听出了“父母离婚”的端倪。不细问,邺言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是邺言。谢谢你照顾他。”
“这应该是我第二次照顾他了。”庄洁把身边的位置让出来,笑着说:“他刚刚有说梦话,应该是在叫你的名字。”
看着邺言垂眸,庄洁淡笑着说:“你有没有兴趣听听我说的话?”
“请说。”
“我第一次见到季泽骋的时候,还是在五年前,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我父母分居后,我和我妈一直住在这儿,趁着那次暑假我一个人跑去最南边的城市找我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季泽骋,他刚结束后脑勺的缝合手术,躺在医院病床上。我被我爸拜托守在他身边,当时陆陆续续来了好多看望他的人,有他的同学汤一瑞,还有另一个很爱笑的女生,还有季妈妈大老远的跑来,看到他躺病床上急得在门外直哭。后来,阿姨就拜托我爸,我爸就收他为徒,到现在季泽骋都以为自己是运气好才被我爸收做徒弟呢。其实他不知道,我爸是老工程师了,很早以前就不收徒弟了,都是因为和季泽骋爸爸是故交的关系。我觉得季泽骋真是幸福,身边总有人为他着急为他忙碌,他只顾自己睡得这么安然。”
邺言没说话,呆望着季泽骋的睡脸,安静地听着。
缺席的十年,关于季泽骋的点滴,现在都需要由别人来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了。
他曾经离自己这么近,没想到分开后却像是再回不来似的。
庄洁犹记起,五年前,她去那座城市找父亲时,从未想过会遇到过这么一个人——季泽骋。那个时候,是他最脆弱的时候,嘴唇苍白地躺在病床上,父亲忙于工地上的事,便拜托她照看在季泽骋身边。
她一直守着他,一直看着他。直到,汤一瑞带来了另一个女孩。她很爱笑,她甚至比自己更细心,季泽骋稍一抬手,她便知道季泽骋需要的是水还是毛巾。这让庄洁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也说不上来,是出自对季泽骋的爱慕之情,所以对麻笑心生醋意了?还是羡慕季泽骋周围总有人关心,而联想到童年自己生病时却只能强撑过来的那些日子?亦或是不满这么吊儿郎当的对象,竟可以做自己父亲的徒弟?
在她还没想清楚为什么时,她听到了季泽骋的某个答案。从此之后,她的心里就切断了关于季泽骋的所有念想。
那是个无聊到发疯的暑假,整天无所事事的她,便仰仗着自己被父所托的使命,一直转悠在季泽骋身边。某一次,她问季泽骋:“小哥哥,你的择偶标准是什么?”
大病初愈的季泽骋,虽然脸色尚有些苍白,但是精神状态不错,不由地陪她侃了会话,他说:“哥哥我择偶标准很简单,首先脸蛋要小,其次皮肤要白,但不可以是死白,一定要通透害羞时会红润的那种,最好身高1米75,最好性格闷一点,最好住我隔壁,最好对我有求必应,最好……”
“最好姓邺。”后话被汤一瑞接过去。
后来他们俩嘻嘻哈哈地笑闹成一团,说着庄洁听不懂的话,笑着笑着季泽骋的伤口疼了,然后他闷哼着停止了与汤一瑞的打闹,沉默下来的空气变得异常感伤。
阿言。这个名字并不陌生,照料季泽骋时,庄洁听到过好几次他在睡梦中叫唤过这个名字。
姓邺的提示,让庄洁把姓和名拼凑在一起。
——邺言。那是庄洁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却再没忘记过。
那个无聊的暑假的阴影一直延续至今,直到现在,她当面见到了邺言本人。
他就是季泽骋的心中所念,季泽骋的心魔,季泽骋忽然安静下来后变得感伤的源头?
怎么说呢……
感觉不过如此。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个话不太多、长相白净的男人而已。
“刚刚阿姨来时,他还在做梦,可能是一个不太好的梦吧,他一直在叫你的名字。阿姨说,他真是烧糊涂了。”庄洁请邺言坐到季泽骋身边的座位上,才转述道:“但我听得很清楚。他说,他很想你。”
空气有霎时的安静。一根针掉落下来,掉在心里,刺痛了一下。
“请你在这儿守着他吧,医生说体温降下来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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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季妈妈打住老刘的话,“你随他自己的意思。他已经是个大人了,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什么。被你护了这么多年,难道还要事事躲你身后不成?往后的路就让他自己走吧。”
老刘笑道:“嫂子,你是没看见那小子在工地有多拼。他爸当年还不如他呢,青出于蓝胜于蓝啊。”
“谁叫他自己硬是不听话,瞒着我们转了专业,既然他这么相信自己有本事,就让他闯去。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我儿子要连这骨气都没有那才是真窝囊。”
“所以我说,孩子不能硬逼着他,逼紧了他跟你急。进设计院也好,当电气工程师也罢,你们为他铺好了路,他不愿意走,你们又能拿他怎么办。孩子大了,现在想管也管不住了。”
“这些年,我一直在反思。当年这么做到底对不对,”季妈妈叹了口气,“我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哪个做母亲的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往歪路上去的。但是……”
季妈妈顿住,偏头看向邺言,掩面道:“但是,你们俩都走了后,我一下子像失去了两个儿子。”
说到这里,季妈妈忍不住摇摇头。她把黑色外套塞到邺言手里,对他说:“小言,你去吧。”
“麻烦你照顾好阿骋。”
没想到十年过去了,当年在乡下的嘱托转了一圈后,又重新托付回邺言手上。
十年之间,除了他们俩外,有什么东西亦在周遭悄然发生改变。
黑色外套交接到邺言手里的一刹,好像把外套主人的余后半生都托付出去了似的,季妈妈深吸了一口气,叹气道:“如果他愿意听你的,阿姨就求你一件事。”
“阿姨,你说。”邺言郑重地收好外套。
“让他回家。”
看着邺言走进输液室的背影,季妈妈苦笑着摇头问:“你说这回我没做错吧。”
“孩子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做主去。”老刘说。
“无论再怎么细想,我也觉得当年我没做错。只是眼睛昏花,看错了两件事:第一,那不一定是条歪路;第二,我确实小看了他们俩。”
“年轻人有自己的幸福,我们要学会目光向前看。”老刘在身后说。
☆、chapter80
“他睡得很熟,一直没醒来过。”守在季泽骋身边的女孩看上去比自己小几岁,她从旁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自我介绍道:“我叫庄洁,老刘的女儿。我跟我妈姓。”
尽管女孩说得无比自然,邺言还是听出了“父母离婚”的端倪。不细问,邺言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是邺言。谢谢你照顾他。”
“这应该是我第二次照顾他了。”庄洁把身边的位置让出来,笑着说:“他刚刚有说梦话,应该是在叫你的名字。”
看着邺言垂眸,庄洁淡笑着说:“你有没有兴趣听听我说的话?”
“请说。”
“我第一次见到季泽骋的时候,还是在五年前,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我父母分居后,我和我妈一直住在这儿,趁着那次暑假我一个人跑去最南边的城市找我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季泽骋,他刚结束后脑勺的缝合手术,躺在医院病床上。我被我爸拜托守在他身边,当时陆陆续续来了好多看望他的人,有他的同学汤一瑞,还有另一个很爱笑的女生,还有季妈妈大老远的跑来,看到他躺病床上急得在门外直哭。后来,阿姨就拜托我爸,我爸就收他为徒,到现在季泽骋都以为自己是运气好才被我爸收做徒弟呢。其实他不知道,我爸是老工程师了,很早以前就不收徒弟了,都是因为和季泽骋爸爸是故交的关系。我觉得季泽骋真是幸福,身边总有人为他着急为他忙碌,他只顾自己睡得这么安然。”
邺言没说话,呆望着季泽骋的睡脸,安静地听着。
缺席的十年,关于季泽骋的点滴,现在都需要由别人来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了。
他曾经离自己这么近,没想到分开后却像是再回不来似的。
庄洁犹记起,五年前,她去那座城市找父亲时,从未想过会遇到过这么一个人——季泽骋。那个时候,是他最脆弱的时候,嘴唇苍白地躺在病床上,父亲忙于工地上的事,便拜托她照看在季泽骋身边。
她一直守着他,一直看着他。直到,汤一瑞带来了另一个女孩。她很爱笑,她甚至比自己更细心,季泽骋稍一抬手,她便知道季泽骋需要的是水还是毛巾。这让庄洁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也说不上来,是出自对季泽骋的爱慕之情,所以对麻笑心生醋意了?还是羡慕季泽骋周围总有人关心,而联想到童年自己生病时却只能强撑过来的那些日子?亦或是不满这么吊儿郎当的对象,竟可以做自己父亲的徒弟?
在她还没想清楚为什么时,她听到了季泽骋的某个答案。从此之后,她的心里就切断了关于季泽骋的所有念想。
那是个无聊到发疯的暑假,整天无所事事的她,便仰仗着自己被父所托的使命,一直转悠在季泽骋身边。某一次,她问季泽骋:“小哥哥,你的择偶标准是什么?”
大病初愈的季泽骋,虽然脸色尚有些苍白,但是精神状态不错,不由地陪她侃了会话,他说:“哥哥我择偶标准很简单,首先脸蛋要小,其次皮肤要白,但不可以是死白,一定要通透害羞时会红润的那种,最好身高1米75,最好性格闷一点,最好住我隔壁,最好对我有求必应,最好……”
“最好姓邺。”后话被汤一瑞接过去。
后来他们俩嘻嘻哈哈地笑闹成一团,说着庄洁听不懂的话,笑着笑着季泽骋的伤口疼了,然后他闷哼着停止了与汤一瑞的打闹,沉默下来的空气变得异常感伤。
阿言。这个名字并不陌生,照料季泽骋时,庄洁听到过好几次他在睡梦中叫唤过这个名字。
姓邺的提示,让庄洁把姓和名拼凑在一起。
——邺言。那是庄洁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却再没忘记过。
那个无聊的暑假的阴影一直延续至今,直到现在,她当面见到了邺言本人。
他就是季泽骋的心中所念,季泽骋的心魔,季泽骋忽然安静下来后变得感伤的源头?
怎么说呢……
感觉不过如此。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个话不太多、长相白净的男人而已。
“刚刚阿姨来时,他还在做梦,可能是一个不太好的梦吧,他一直在叫你的名字。阿姨说,他真是烧糊涂了。”庄洁请邺言坐到季泽骋身边的座位上,才转述道:“但我听得很清楚。他说,他很想你。”
空气有霎时的安静。一根针掉落下来,掉在心里,刺痛了一下。
“请你在这儿守着他吧,医生说体温降下来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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