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94
半裸江山 作者:小鱼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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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娘是怎么熬过来的,也不知道娘是在怎样的困难下将我征聘。却知道,从我有记忆以来,娘每天做的事就是守望着父皇的宫殿方向,痴痴盼望着那个男人能想起她,来将她接出去……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娘走了,不能再翘首盼望。
而那个男人,却一次也没有出现过,甚至连偶尔的探望也没有。
呵……还真是最是无情帝王家……
山儿,我恨过,非常深刻的恨。
恨父皇的无情,恨母亲的痴傻,恨自己的无能,恨奴才的嘴脸,恨那金碧辉煌的刺眼!
当你满心满眼都是恨的时候,在物极必反中,你就学会了隐藏,无论好的坏的,全部隐藏起来。即使是哭,也不能让人看了笑话。更何况,有时候,泪水所带来的不一定是糖果,更是他人嘲笑的险恶嘴脸。
可当你一直隐藏恨意的时候,却往往模糊混淆了自己的性格,甚至在越来越深刻的隐藏功力中,连自己这样的宿主都会被自己骗得分不清真实与虚假。
所以,很长一段的时间里,我也变得不了解自己,以为自己恨父皇,却也觉得没什么可恨的。这是娘的感情,她的命,她自己选择的路。若非那么爱,又怎么会如此刺痛?终究是无法逃脱的孽障罢了。
哦……算了,不提这个。
对了,你不是好奇过我会自己洗衣物吗?其实,我很早便学会自食其力,做饭、洗衣、缝补、种菜、修盖房子,还真是过日子的当家好手。真是冷宫锻炼人才啊。
那时,我才七岁,娘仙逝了,冷宫里就剩下我一人,便是个太监都能踩我一脚,我又怎么能不学会照顾自己呢?
我记得,有一天,我饿得难受,便又给自己烤起了红薯,却把十一弟引来。
山儿,你应该知道,十一弟的眼睛有多漂亮,纯净得仿佛不似凡尘,没有那些污秽,没有任何歧视。
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人儿,穿着一身嫩绿色的锦衣华服,漂亮得像佛前的童子般清澈,他就那么扁着小嘴儿,咽着口水,眼巴巴地望着我手中的红薯,奶声奶气:要吃。
要吃?他以为要吃就会有吃的吗?
我当时是极其气愤的,却也不忍赶他走,只是自顾自地吃了红薯。
十一弟却也不走,就这么嗅着小鼻子围着我转,眼巴巴地盯着红薯咽口水。
我终是抵不过他的缠闹,分了他一口红薯肉。
呵呵……
从那以后,十一弟便常常偷跑来冷宫,与我混些平时吃不到的粗物。后来,他渐渐长大了,又开始将一些精美的吃食带给我,与我躲在破屋子里,一同分享。
就是这么一个馋嘴的小家伙,在暗无天日的冷宫里陪着我度过,他反美食拿给我吃,也在冬天抱棉被给我,也会在受伤后跑来跟我诉说委屈,让我觉得自己是被人需要的。
十一弟看似孩子心性、娇纵无理,实则却是我们兄弟中最聪慧的一个。当初,若不是小小年纪的他设计将我带出冷宫,又故意去中秋家宴上闹了一阵子,为夫现在可能还窝在冷宫里,种着地瓜,苦盼娘子呢。”
罂粟花低垂的脸庞转向我,眼底沁满毫无掩饰的温情:“十一弟的韧性,山儿见识过的。即使你不理他,或者你不喜他,只要他认准了,便一头扎进去,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轻易放手。那是个……既馋嘴又聪慧的小疯子……”
我也拾起一根木棍,蝍蝍盯着荒地,狠狠勾画着,心绪复杂地胡乱道:“与我说这些做什么?让我放弃白莲?成全你们的爱情?”
罂粟花低低笑着,用手中的小棍敲打着我手中的缩手缩脚,调侃道:“即能治国又是将才,即是神医又能取人头颅,看似分外精明的脑袋,怎么就对情字一知半解?”
我转眼望去,即被罂粟花眼中的深情震撼了灵魂,突然有点手脚不知要入在何处的无措。
罂粟花见我如此,满意的点点头:“这就对了。”
我皱眉:“什么对了?”
罂粟花缓缓贴进,暧昧地笑道:“山儿这样才有点小娘子的害羞味道。”
我一巴掌拍出去,直接袭击了罂粟花的额头,将那张勾引女人的脸推远。
罂粟花竟然不要脸地感慨道:“果然打是亲,骂是爱啊。”
我抬腿想踹过去,却生生忍了下来,抱住腿,用木棍,使劲在地上刻画着:罂粟花,是混蛋!
罂粟花轻溢出愉悦的笑声,道:“就剩这一个混蛋山儿没有入画了。”
我转眼望去,但见罂粟花褐色的眼底深深映满了我的铜色的面具,以及面具下那淡粉色的柔软唇畔。
我以为他会说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因为,我好像明白他说得是什么意思。
但罂粟花却豁然站起,飞身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责令士兵整装待发。
我胸口气结,身子噌地弹起,咬牙切齿张口大骂道:“罂粟花,你个混蛋!”飞身上了战马,打算呼啸而去。
罂粟花却突然长臂一伸,大手压住我的颈项,侧过殷红的唇畔,载着别离的味道,迅猛地落吻在我的唇畔上!
在所有人的倒吸气声里,他直直窜入我的唇舌中,炽热而浓烈地纠缠着……
我,傻,了……
这个吻不知道有多长了,也不知道是否永恒了刹那,直到罂粟花放开我,我也没能回过神儿。
他伸手控了控我辰上的口水,眯眼仰望一下太阳,在唇边勾起一抹极其动人的浅笑,幽幽道:“若我死了,就忘了我这个混蛋;若我没死,就给你个地老天荒。”
高喝一声驾,那铜红色的盔甲便消失在茫茫荒原上。
在他转身消失的刹那,我亦掉转马头,往与那个男人背道而驰的方向进发。
铜色面具是我在男儿世界里最坚强的表情,不会有所谓的眼泪纷飞,只是……嘴,有点咸。
妈地!这个祸害!
一百三十五。联想的呜
成功地挑起了‘猛嗜部落’部分人马与‘烙国’燕王的战争,自己则带领着兄弟们火速赶往真正的兵家战场!
一路上,我都在想与那两皇三王的纠缠,仿佛都是冥冥中注定的情债,理不清,扯不断,闹不明,讲还乱。
倒是谁辜负了谁?倒是谁背弃了谁?到底是谁爱上了谁?我怀疑了白莲,眼镜蛇怀疑了我;白莲简单地原谅了我,而我……似乎经过了解那条蛇的故事也原谅了他。那么,接下来,又该何去何从?
人的心思太复杂,说不定在哪个拐弯处遇见谁,然后经历了怎样的瓜葛,以为在下一个路中就可以放手,却不想,手上的余温定然是要回忆一生的眷恋。
原来,全心全意去相信一个人,是这么难。
记得江米说,人生就像乘车,风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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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娘走了,不能再翘首盼望。
而那个男人,却一次也没有出现过,甚至连偶尔的探望也没有。
呵……还真是最是无情帝王家……
山儿,我恨过,非常深刻的恨。
恨父皇的无情,恨母亲的痴傻,恨自己的无能,恨奴才的嘴脸,恨那金碧辉煌的刺眼!
当你满心满眼都是恨的时候,在物极必反中,你就学会了隐藏,无论好的坏的,全部隐藏起来。即使是哭,也不能让人看了笑话。更何况,有时候,泪水所带来的不一定是糖果,更是他人嘲笑的险恶嘴脸。
可当你一直隐藏恨意的时候,却往往模糊混淆了自己的性格,甚至在越来越深刻的隐藏功力中,连自己这样的宿主都会被自己骗得分不清真实与虚假。
所以,很长一段的时间里,我也变得不了解自己,以为自己恨父皇,却也觉得没什么可恨的。这是娘的感情,她的命,她自己选择的路。若非那么爱,又怎么会如此刺痛?终究是无法逃脱的孽障罢了。
哦……算了,不提这个。
对了,你不是好奇过我会自己洗衣物吗?其实,我很早便学会自食其力,做饭、洗衣、缝补、种菜、修盖房子,还真是过日子的当家好手。真是冷宫锻炼人才啊。
那时,我才七岁,娘仙逝了,冷宫里就剩下我一人,便是个太监都能踩我一脚,我又怎么能不学会照顾自己呢?
我记得,有一天,我饿得难受,便又给自己烤起了红薯,却把十一弟引来。
山儿,你应该知道,十一弟的眼睛有多漂亮,纯净得仿佛不似凡尘,没有那些污秽,没有任何歧视。
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人儿,穿着一身嫩绿色的锦衣华服,漂亮得像佛前的童子般清澈,他就那么扁着小嘴儿,咽着口水,眼巴巴地望着我手中的红薯,奶声奶气:要吃。
要吃?他以为要吃就会有吃的吗?
我当时是极其气愤的,却也不忍赶他走,只是自顾自地吃了红薯。
十一弟却也不走,就这么嗅着小鼻子围着我转,眼巴巴地盯着红薯咽口水。
我终是抵不过他的缠闹,分了他一口红薯肉。
呵呵……
从那以后,十一弟便常常偷跑来冷宫,与我混些平时吃不到的粗物。后来,他渐渐长大了,又开始将一些精美的吃食带给我,与我躲在破屋子里,一同分享。
就是这么一个馋嘴的小家伙,在暗无天日的冷宫里陪着我度过,他反美食拿给我吃,也在冬天抱棉被给我,也会在受伤后跑来跟我诉说委屈,让我觉得自己是被人需要的。
十一弟看似孩子心性、娇纵无理,实则却是我们兄弟中最聪慧的一个。当初,若不是小小年纪的他设计将我带出冷宫,又故意去中秋家宴上闹了一阵子,为夫现在可能还窝在冷宫里,种着地瓜,苦盼娘子呢。”
罂粟花低垂的脸庞转向我,眼底沁满毫无掩饰的温情:“十一弟的韧性,山儿见识过的。即使你不理他,或者你不喜他,只要他认准了,便一头扎进去,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轻易放手。那是个……既馋嘴又聪慧的小疯子……”
我也拾起一根木棍,蝍蝍盯着荒地,狠狠勾画着,心绪复杂地胡乱道:“与我说这些做什么?让我放弃白莲?成全你们的爱情?”
罂粟花低低笑着,用手中的小棍敲打着我手中的缩手缩脚,调侃道:“即能治国又是将才,即是神医又能取人头颅,看似分外精明的脑袋,怎么就对情字一知半解?”
我转眼望去,即被罂粟花眼中的深情震撼了灵魂,突然有点手脚不知要入在何处的无措。
罂粟花见我如此,满意的点点头:“这就对了。”
我皱眉:“什么对了?”
罂粟花缓缓贴进,暧昧地笑道:“山儿这样才有点小娘子的害羞味道。”
我一巴掌拍出去,直接袭击了罂粟花的额头,将那张勾引女人的脸推远。
罂粟花竟然不要脸地感慨道:“果然打是亲,骂是爱啊。”
我抬腿想踹过去,却生生忍了下来,抱住腿,用木棍,使劲在地上刻画着:罂粟花,是混蛋!
罂粟花轻溢出愉悦的笑声,道:“就剩这一个混蛋山儿没有入画了。”
我转眼望去,但见罂粟花褐色的眼底深深映满了我的铜色的面具,以及面具下那淡粉色的柔软唇畔。
我以为他会说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因为,我好像明白他说得是什么意思。
但罂粟花却豁然站起,飞身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责令士兵整装待发。
我胸口气结,身子噌地弹起,咬牙切齿张口大骂道:“罂粟花,你个混蛋!”飞身上了战马,打算呼啸而去。
罂粟花却突然长臂一伸,大手压住我的颈项,侧过殷红的唇畔,载着别离的味道,迅猛地落吻在我的唇畔上!
在所有人的倒吸气声里,他直直窜入我的唇舌中,炽热而浓烈地纠缠着……
我,傻,了……
这个吻不知道有多长了,也不知道是否永恒了刹那,直到罂粟花放开我,我也没能回过神儿。
他伸手控了控我辰上的口水,眯眼仰望一下太阳,在唇边勾起一抹极其动人的浅笑,幽幽道:“若我死了,就忘了我这个混蛋;若我没死,就给你个地老天荒。”
高喝一声驾,那铜红色的盔甲便消失在茫茫荒原上。
在他转身消失的刹那,我亦掉转马头,往与那个男人背道而驰的方向进发。
铜色面具是我在男儿世界里最坚强的表情,不会有所谓的眼泪纷飞,只是……嘴,有点咸。
妈地!这个祸害!
一百三十五。联想的呜
成功地挑起了‘猛嗜部落’部分人马与‘烙国’燕王的战争,自己则带领着兄弟们火速赶往真正的兵家战场!
一路上,我都在想与那两皇三王的纠缠,仿佛都是冥冥中注定的情债,理不清,扯不断,闹不明,讲还乱。
倒是谁辜负了谁?倒是谁背弃了谁?到底是谁爱上了谁?我怀疑了白莲,眼镜蛇怀疑了我;白莲简单地原谅了我,而我……似乎经过了解那条蛇的故事也原谅了他。那么,接下来,又该何去何从?
人的心思太复杂,说不定在哪个拐弯处遇见谁,然后经历了怎样的瓜葛,以为在下一个路中就可以放手,却不想,手上的余温定然是要回忆一生的眷恋。
原来,全心全意去相信一个人,是这么难。
记得江米说,人生就像乘车,风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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