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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知所起 作者:半阙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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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知所起 作者:桥边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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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和他结婚。”
话毕,一声清脆的声响,陈珊正在喝汤的汤匙,不小心砸在了碗璧,这一刻,她再难淡定了。
程馨却很淡定,她望着陈珊,一字一句的开口:“小后妈,是我结婚,又不是你再婚,你激动啥?”
☆、第四十章
后面半场的晚饭,程馨吃得格外的愉快,甚至程墨给她夹了几样她不怎么喜欢吃的青菜,她也悉数吃了下去。
吃过晚饭,陈珊那一家子七大姑八大姨走了以后,程馨,程墨,陈珊,程功,四个人坐在偌大的客厅里面,看电视。
程功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研究如何赚钱和赚钱上面,在程馨的记忆里,她这位财大气粗又公务繁忙的父亲很少,不,是几乎没有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间,所以今天他居然有闲情逸致坐在客厅里面看电视,很不正常。
正所谓,事出无常必有妖,她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程馨作为他的女儿,多多少少还是能够揣测到了。
也正是因为能够揣测到,她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程功坐不住了,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子,然后扫了一眼陈珊,转身上楼去书房了。
客厅里面便只剩下三个人了,程馨又接着坐了一会儿,随即站起了身。
程馨这边一起身,陈珊也立即起身了,和程馨刚来时候的态度不一样,陈珊的态度好多了,也积极多了。
“这么晚了,要不然就在这边歇下,反正你的房间一直给你留着,这大晚上的……”陈珊说话间已经准备叫司机送程馨离开了,但当她发现,程馨勾着唇,像看笑话一样看她的时候,她才惊觉,这个女人是在戏弄她。
“既然您都这么说了,我和程墨就在这边住下了。”见陈珊反应过来了,程馨眼中的笑都快溢出来了:“这也不早了,我和程墨就先去休息了,电视您慢慢看。”
程馨太了解陈珊了,这个女人出身不高,谈吐学识更是没有,心里想什么,一张脸全部给曝光完了。她以往是不在家里面过夜,也确实看不顺眼她,每次例行公事的吃完饭,她是一分钟都不会在这个地方多待,但是今天和以往能比吗,饭桌上那人吓得都失态了,加上她爸难得在家,她不故意膈应膈应她,那还是她程馨的风格吗?
程馨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间,一间很宽很大的卧室,程墨被程馨拉着进到卧室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那满屋子的玩具和玩偶,以及小公主般的风格,和程馨在a市的房间风格完全不一样。
“看来我的房间,陈叔一直有叫人给我打扫。”进了卧室,程馨看到那些熟悉的物品,以及那原封不动的陈设,她的眼睛一酸,松了程墨的手,扑到床上去打了个滚。
打完滚心里面好受多了,程馨趴在床上看向站在门口有些不知所措的程墨,她笑了笑,开口解释:“这房间是我妈以前给我布置的,我去英国后就一直没住过,已经很多年了。”
程墨以前总觉得自己读不懂别人的心,更不懂那些复杂的情感,但不知道是不是和程馨待太久了,亦或者自己爱着这个人,便可以通过她的一个眼神,看到更深层的东西。
反正这一刻,程墨看到了程馨佯装没事背后的心酸和难过。这个姑娘,家境殷实,从小到大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她想要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得不到的吧,连新年礼物,都是国内只有三俩的限量版跑车,这样的高度,很多人穷其一生都达不到的。
但是,他却知道,她是不快乐的,她如果快乐,就不会单独住在另外一个地方,多年不再住在自己真正的家里面;她如果快乐,就不会远离自己的故乡,去另外一个城市,隐藏身份,过着低调的生活;她如果快乐,就不会明知道脚上有伤,却硬是要穿着高跟鞋,参加明明很简单的一场家宴。
她的不快乐,那么的明显,又那么的不易让人察觉。
轻轻的叹息了一声,程墨走到程馨的身边,伸手将她滚得有些乱的发捋好,然后绕到床的另外一边,将程馨身上的高跟鞋脱掉。
完全没有出乎意外,程馨脚上的伤口再次破裂了,血迹在鞋底留下印记,也在她的脚底留下印记,大概是脚掌一直接触这高跟鞋面,亦或者其他的原因,伤口已经没有再流血了,只有黑红色的血痂包裹着伤口,看起来,触目惊心。
“痛吗?”伸手戳了戳程馨的伤口,见那人本能的蜷起了脚趾,他摇了摇头,起身进了卫生间,再出来时,他手上已经拿着一张湿毛巾。
程馨乖乖的坐在床边,任由程墨用湿毛巾给她擦拭着脚,大概是那人专注的神情触动了程馨,没来由的,她突然想皮一下。
“你知道女人的脚,在古代象征着什么吗?”
程墨的正在给程馨擦拭脚的手一顿,望着那人白净漂亮的脚掌,没来由的,他的耳朵突然一阵发烫。
他是文学系教授,虽然对古代文学研究不深,但关于古代女子脚的含义,却是懂的。
正所谓,三寸金莲,古时候,女子的脚是美丽,漂亮以及神秘的象征,除此之外,脚还带着性的隐喻,这女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三两句就绕不来那些歪思想。
程馨刚看到程墨脸红的时候还没想明白是什么情况,她不过就问了一句,这人的脸怎么红了。知道她看见程墨盯着她的脚发呆,以及想起脚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她才明白过来。
这男人,不会以为她又勾引他吧?程馨觉得自己有点小冤枉。
程墨一声不吭的给程馨擦好了脚,去洗手间里面将毛巾放了,再回来时,程馨已经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一蹦一跳的。
“你干什么?”程墨实在是搞不懂程馨,蹙着眉头将她抱回到床上。
“我去找陈叔要点纱布和药膏,你这伤口必须得包扎一下。”将程馨放在了床上,程墨转身就准备离开。
“不许去!”程馨立即伸手拽住了程墨,阻止了那人离开的步伐:“今天晚上可有的是人盯着我们俩,你这前脚去问陈叔要药膏,后脚陈珊那女人就会知道我脚受伤了。”程馨这个人的个性很倔,所以她决不允许别人知道她的脆弱,尤其那个人,还让她很反感,很反感。
“陪我说说话。”躺在床上,程馨滚到床的另外一边,然后拍了拍自己身旁空着的位置,意思再明确不过了。
程墨只是愣了一秒,随即便躺了上去。
程墨一躺上去,程馨便像一只八爪鱼般缠了上来,她死死的抱着程墨,将头埋在他的胸前,闷闷的开口:“为什么不问我今天是什么情况呢?”
程墨的一只手落在程馨的背后,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你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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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知所起 作者:桥边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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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和他结婚。”
话毕,一声清脆的声响,陈珊正在喝汤的汤匙,不小心砸在了碗璧,这一刻,她再难淡定了。
程馨却很淡定,她望着陈珊,一字一句的开口:“小后妈,是我结婚,又不是你再婚,你激动啥?”
☆、第四十章
后面半场的晚饭,程馨吃得格外的愉快,甚至程墨给她夹了几样她不怎么喜欢吃的青菜,她也悉数吃了下去。
吃过晚饭,陈珊那一家子七大姑八大姨走了以后,程馨,程墨,陈珊,程功,四个人坐在偌大的客厅里面,看电视。
程功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研究如何赚钱和赚钱上面,在程馨的记忆里,她这位财大气粗又公务繁忙的父亲很少,不,是几乎没有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间,所以今天他居然有闲情逸致坐在客厅里面看电视,很不正常。
正所谓,事出无常必有妖,她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程馨作为他的女儿,多多少少还是能够揣测到了。
也正是因为能够揣测到,她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程功坐不住了,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子,然后扫了一眼陈珊,转身上楼去书房了。
客厅里面便只剩下三个人了,程馨又接着坐了一会儿,随即站起了身。
程馨这边一起身,陈珊也立即起身了,和程馨刚来时候的态度不一样,陈珊的态度好多了,也积极多了。
“这么晚了,要不然就在这边歇下,反正你的房间一直给你留着,这大晚上的……”陈珊说话间已经准备叫司机送程馨离开了,但当她发现,程馨勾着唇,像看笑话一样看她的时候,她才惊觉,这个女人是在戏弄她。
“既然您都这么说了,我和程墨就在这边住下了。”见陈珊反应过来了,程馨眼中的笑都快溢出来了:“这也不早了,我和程墨就先去休息了,电视您慢慢看。”
程馨太了解陈珊了,这个女人出身不高,谈吐学识更是没有,心里想什么,一张脸全部给曝光完了。她以往是不在家里面过夜,也确实看不顺眼她,每次例行公事的吃完饭,她是一分钟都不会在这个地方多待,但是今天和以往能比吗,饭桌上那人吓得都失态了,加上她爸难得在家,她不故意膈应膈应她,那还是她程馨的风格吗?
程馨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间,一间很宽很大的卧室,程墨被程馨拉着进到卧室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那满屋子的玩具和玩偶,以及小公主般的风格,和程馨在a市的房间风格完全不一样。
“看来我的房间,陈叔一直有叫人给我打扫。”进了卧室,程馨看到那些熟悉的物品,以及那原封不动的陈设,她的眼睛一酸,松了程墨的手,扑到床上去打了个滚。
打完滚心里面好受多了,程馨趴在床上看向站在门口有些不知所措的程墨,她笑了笑,开口解释:“这房间是我妈以前给我布置的,我去英国后就一直没住过,已经很多年了。”
程墨以前总觉得自己读不懂别人的心,更不懂那些复杂的情感,但不知道是不是和程馨待太久了,亦或者自己爱着这个人,便可以通过她的一个眼神,看到更深层的东西。
反正这一刻,程墨看到了程馨佯装没事背后的心酸和难过。这个姑娘,家境殷实,从小到大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她想要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得不到的吧,连新年礼物,都是国内只有三俩的限量版跑车,这样的高度,很多人穷其一生都达不到的。
但是,他却知道,她是不快乐的,她如果快乐,就不会单独住在另外一个地方,多年不再住在自己真正的家里面;她如果快乐,就不会远离自己的故乡,去另外一个城市,隐藏身份,过着低调的生活;她如果快乐,就不会明知道脚上有伤,却硬是要穿着高跟鞋,参加明明很简单的一场家宴。
她的不快乐,那么的明显,又那么的不易让人察觉。
轻轻的叹息了一声,程墨走到程馨的身边,伸手将她滚得有些乱的发捋好,然后绕到床的另外一边,将程馨身上的高跟鞋脱掉。
完全没有出乎意外,程馨脚上的伤口再次破裂了,血迹在鞋底留下印记,也在她的脚底留下印记,大概是脚掌一直接触这高跟鞋面,亦或者其他的原因,伤口已经没有再流血了,只有黑红色的血痂包裹着伤口,看起来,触目惊心。
“痛吗?”伸手戳了戳程馨的伤口,见那人本能的蜷起了脚趾,他摇了摇头,起身进了卫生间,再出来时,他手上已经拿着一张湿毛巾。
程馨乖乖的坐在床边,任由程墨用湿毛巾给她擦拭着脚,大概是那人专注的神情触动了程馨,没来由的,她突然想皮一下。
“你知道女人的脚,在古代象征着什么吗?”
程墨的正在给程馨擦拭脚的手一顿,望着那人白净漂亮的脚掌,没来由的,他的耳朵突然一阵发烫。
他是文学系教授,虽然对古代文学研究不深,但关于古代女子脚的含义,却是懂的。
正所谓,三寸金莲,古时候,女子的脚是美丽,漂亮以及神秘的象征,除此之外,脚还带着性的隐喻,这女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三两句就绕不来那些歪思想。
程馨刚看到程墨脸红的时候还没想明白是什么情况,她不过就问了一句,这人的脸怎么红了。知道她看见程墨盯着她的脚发呆,以及想起脚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她才明白过来。
这男人,不会以为她又勾引他吧?程馨觉得自己有点小冤枉。
程墨一声不吭的给程馨擦好了脚,去洗手间里面将毛巾放了,再回来时,程馨已经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一蹦一跳的。
“你干什么?”程墨实在是搞不懂程馨,蹙着眉头将她抱回到床上。
“我去找陈叔要点纱布和药膏,你这伤口必须得包扎一下。”将程馨放在了床上,程墨转身就准备离开。
“不许去!”程馨立即伸手拽住了程墨,阻止了那人离开的步伐:“今天晚上可有的是人盯着我们俩,你这前脚去问陈叔要药膏,后脚陈珊那女人就会知道我脚受伤了。”程馨这个人的个性很倔,所以她决不允许别人知道她的脆弱,尤其那个人,还让她很反感,很反感。
“陪我说说话。”躺在床上,程馨滚到床的另外一边,然后拍了拍自己身旁空着的位置,意思再明确不过了。
程墨只是愣了一秒,随即便躺了上去。
程墨一躺上去,程馨便像一只八爪鱼般缠了上来,她死死的抱着程墨,将头埋在他的胸前,闷闷的开口:“为什么不问我今天是什么情况呢?”
程墨的一只手落在程馨的背后,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你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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