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0
硝烟未灭 作者:马桶上的小孩
分卷阅读80
!”他剧烈挣扎起来,他和阿历克赛都没有穿衣服,赤-裸的身体在挣扎中蹭在一起,陶季真的极了,他也感觉慌而伤心到眼泪都要掉下来。“你说我不记得了,其实我有印象的,我都感觉得到的,我跟你认识了好多年吧,我们曾经一起在阿富汗呆过吧,我曾经特别爱你吧!我想不起来是我对不起你,但是你可以跟我说,我可以都一点点记住!你又为什么杀我,是我让你伤心了么?!”
陶季猛地抬头,却看着阿历克赛因为这几句话,眼眶都红了起来。他眼泪都要出来了,却看着阿历克赛这个硬汉子已经欲语泪先流。陶季从心里知道,阿历克赛对他的好绝不是有目的的,更不是虚伪的,那就一定有什么原因。
“你告诉我愿意吧!阿力——”陶季说道。
阿历克赛的嘴唇都微微抖起来,但他仍然什么都没说,那绿色的眼睛在深蓝色的夜里深沉的比过祖母绿宝石,饱含了许多他看不懂的无奈。
“……我爱你,陶季。陶季。”他又一遍说道。
“砰。”陶季昏死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阿力不会舍得杀死陶季的。
40、【晋江文学城】
陶季躺在大床上,发了好一会儿的呆。他现在的心情很纠结,纠结到他觉得自己做了个梦,现在只要自己开口喊阿力,那个男人就会从门外走进来,笑着端着一杯水递给他。但他也知道现在不可能。
翻了个身,后脑处被枪柄砸中的地方还生疼,陶季一阵腹诽,明明说着他最重要,却还能下这种狠手。
房间干净而整洁,他身边的床还有一点微凹的痕迹,陶季伸出手摸了摸,可惜连一点温度都感觉不到了。被子还皱皱巴巴的,陶季深色的手指抚平了皱褶,他身边已经一点阿历克赛存在的痕迹都没有了。嵌入墙壁的衣柜里没了阿历克赛的行李,床头搭的外套不见了,以及桌上阿历克赛的钢笔,他的军靴塞在军靴里的灰色袜子,都不在了。
陶季觉得自己一定是做了一个梦,这个梦长达半年,他妄想着一个男人救出了他,而且全心全意的对他好。
一定是妄想,世界上不会有一个无理由对你好的人,世界上也绝不会有一个人那么包容的爱我。不可能有一个人如此了解我的一切喜好,更不可能有一个人抛弃一切只愿陪在我身边。他喃喃道。
这真是一个好梦。
他懒懒不想爬起床,更不想再看这房间一眼。空荡荡的已经要让人受够了,房间里是海浪与阳光的味道,却没有一点阿历克赛身上的味道。那是湖水的味道和旧书墨香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安心又真实的味道。陶季莫名想哭,他似乎曾在一个夜里,趴在阿历克赛的后背上,走在陌生而破旧的街道上,闻着这味道,自己一个人委屈的哭出来。
这不是做梦。
陶季坐起来,他就看到了床脚的桌子上摆着一本黑皮的本子,那正是阿历克赛一直随身带的本子,他猛地从床上跳下来,有点发疯的去夺那本子,仿佛自己再晚一秒,那本子就会随着阿历克赛的其他东西消失。
果然阿力是存在的,果然他是走了。
那他为什么要杀我?他去了哪里?他为什么最后要哭?那修女是谁?他是谁?所有的想法都在陶季碰上黑皮本子的一瞬间喷涌而出,他有些慌乱的拼命翻着本子,白纸上写满了名字,一个个都很陌生,有亚洲名字也有外国人的名字,字迹有新有旧,都是他慢慢一点点记录下来的,阿力为什么要写这些名字?陶季心里乱的如同几十台破旧收音机同时作响。
他反复翻了翻,坚信着一定能找到什么端倪。阿历克赛只留下这本本子,一定里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吧!
他很快就在本子的后几页看见了自己的名字,就是简简单单的陶季两个字,写在莱纳德·马提利亚下面,阿历克赛仿佛用了全身的力量写了这两个字,钢笔刺破了纸张,黑蓝色的钢笔水晕开,让自己的名字写的很丑。
就在“陶季”两个字上,阿历克赛又仿佛用了更大的力气划了两条斜线,划去了这个名字。
陶季感觉自己的心也莫名被钢笔尖狠狠刺中,用力划开,黑蓝色的墨水晕开,染上了自己的心脏。他坐在地上,反复的看着自己被划去的名字,想了半天似乎想明白了什么。什么事情是阿历克赛想做却又反悔的,那一定是杀了自己。这个本子上……记得是他所有杀死的人的名字,正是这样!昨天的那个男人应该就是姓马提利亚!
他有些明白那个修女的意思了,阿历克赛一定是个什么身份,他不能杀人,却为了自己而入世并且杀了人,所以要接受惩罚,或者不得不回去?那为什么他也想杀了自己呢?
陶季翻到第一页,去数这些名字,他总是数错,翻来覆去数了好几遍,才确认,自己的名字就是第100个。
……怪不得阿历克赛表现出愿意因为他的安危而杀人,却并不嗜杀,更不主动攻击别人。他一直以为只是因为阿历克赛是个军人罢了。
阿历克赛背后到底藏着什么,他随手翻着本子,垂眼想着。陶季觉得自己应该不去找阿力,或许说过去的自己是绝对不会找阿力的。反正现在也有钱,足够自己花一段时间,可是考虑到他大手大脚又痴迷毒品,这笔钱估计花不了多久,自己又要去赚钱了。他大概会再找一份做杀手或者给哪家军火商做保镖之类的工作吧。
那么顺着想,他下面的人生也就是继续拿枪,继续花钱,继续吸毒……直到有一天他死在子弹下,或者死于吸毒过量。
这才是属于他的人生。但是陶季自从遇见过阿历克赛,就不觉得自己的人生会这么过了。虽然是未知的,但总是光明的温暖的,有人作伴可以依靠的。陶季犹豫了半天,他有点气恼的踹了一脚凳子嘟囔道:“才不想去找他!妈的,他昨天还想杀了我呢!就算说了什么……啊,就算说了那种情话我也不会去找他的!他前脚刚走我就屁颠屁颠去找,这算什么啊!”
虽然这么说着,但等陶季随手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还是愣住了。那张纸上仿佛要写一封信,却只在左上角写了陶季的名字,然后点了个冒号。后面一片空白,只有几滴墨水滴下来凝固的痕迹。
就这样一片空白,几乎要灼烧了陶季的视线,这犹犹豫豫最后却一字未着的信,最终在最后写了一个名字“阿力”就结束了。
陶季有些恍惚,他仿佛感觉自己正站在一张草席上,有些懒散的把碗递给阿历克赛,笑着说道:“就叫你阿力好了。”他曾经这么说过吧。
陶季合上了本子,光着脚从地上站起来。看来不去找他不行啊,如果找不到,那就再另作打算吧。
*
分卷阅读80
-
分卷阅读80
!”他剧烈挣扎起来,他和阿历克赛都没有穿衣服,赤-裸的身体在挣扎中蹭在一起,陶季真的极了,他也感觉慌而伤心到眼泪都要掉下来。“你说我不记得了,其实我有印象的,我都感觉得到的,我跟你认识了好多年吧,我们曾经一起在阿富汗呆过吧,我曾经特别爱你吧!我想不起来是我对不起你,但是你可以跟我说,我可以都一点点记住!你又为什么杀我,是我让你伤心了么?!”
陶季猛地抬头,却看着阿历克赛因为这几句话,眼眶都红了起来。他眼泪都要出来了,却看着阿历克赛这个硬汉子已经欲语泪先流。陶季从心里知道,阿历克赛对他的好绝不是有目的的,更不是虚伪的,那就一定有什么原因。
“你告诉我愿意吧!阿力——”陶季说道。
阿历克赛的嘴唇都微微抖起来,但他仍然什么都没说,那绿色的眼睛在深蓝色的夜里深沉的比过祖母绿宝石,饱含了许多他看不懂的无奈。
“……我爱你,陶季。陶季。”他又一遍说道。
“砰。”陶季昏死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阿力不会舍得杀死陶季的。
40、【晋江文学城】
陶季躺在大床上,发了好一会儿的呆。他现在的心情很纠结,纠结到他觉得自己做了个梦,现在只要自己开口喊阿力,那个男人就会从门外走进来,笑着端着一杯水递给他。但他也知道现在不可能。
翻了个身,后脑处被枪柄砸中的地方还生疼,陶季一阵腹诽,明明说着他最重要,却还能下这种狠手。
房间干净而整洁,他身边的床还有一点微凹的痕迹,陶季伸出手摸了摸,可惜连一点温度都感觉不到了。被子还皱皱巴巴的,陶季深色的手指抚平了皱褶,他身边已经一点阿历克赛存在的痕迹都没有了。嵌入墙壁的衣柜里没了阿历克赛的行李,床头搭的外套不见了,以及桌上阿历克赛的钢笔,他的军靴塞在军靴里的灰色袜子,都不在了。
陶季觉得自己一定是做了一个梦,这个梦长达半年,他妄想着一个男人救出了他,而且全心全意的对他好。
一定是妄想,世界上不会有一个无理由对你好的人,世界上也绝不会有一个人那么包容的爱我。不可能有一个人如此了解我的一切喜好,更不可能有一个人抛弃一切只愿陪在我身边。他喃喃道。
这真是一个好梦。
他懒懒不想爬起床,更不想再看这房间一眼。空荡荡的已经要让人受够了,房间里是海浪与阳光的味道,却没有一点阿历克赛身上的味道。那是湖水的味道和旧书墨香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安心又真实的味道。陶季莫名想哭,他似乎曾在一个夜里,趴在阿历克赛的后背上,走在陌生而破旧的街道上,闻着这味道,自己一个人委屈的哭出来。
这不是做梦。
陶季坐起来,他就看到了床脚的桌子上摆着一本黑皮的本子,那正是阿历克赛一直随身带的本子,他猛地从床上跳下来,有点发疯的去夺那本子,仿佛自己再晚一秒,那本子就会随着阿历克赛的其他东西消失。
果然阿力是存在的,果然他是走了。
那他为什么要杀我?他去了哪里?他为什么最后要哭?那修女是谁?他是谁?所有的想法都在陶季碰上黑皮本子的一瞬间喷涌而出,他有些慌乱的拼命翻着本子,白纸上写满了名字,一个个都很陌生,有亚洲名字也有外国人的名字,字迹有新有旧,都是他慢慢一点点记录下来的,阿力为什么要写这些名字?陶季心里乱的如同几十台破旧收音机同时作响。
他反复翻了翻,坚信着一定能找到什么端倪。阿历克赛只留下这本本子,一定里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吧!
他很快就在本子的后几页看见了自己的名字,就是简简单单的陶季两个字,写在莱纳德·马提利亚下面,阿历克赛仿佛用了全身的力量写了这两个字,钢笔刺破了纸张,黑蓝色的钢笔水晕开,让自己的名字写的很丑。
就在“陶季”两个字上,阿历克赛又仿佛用了更大的力气划了两条斜线,划去了这个名字。
陶季感觉自己的心也莫名被钢笔尖狠狠刺中,用力划开,黑蓝色的墨水晕开,染上了自己的心脏。他坐在地上,反复的看着自己被划去的名字,想了半天似乎想明白了什么。什么事情是阿历克赛想做却又反悔的,那一定是杀了自己。这个本子上……记得是他所有杀死的人的名字,正是这样!昨天的那个男人应该就是姓马提利亚!
他有些明白那个修女的意思了,阿历克赛一定是个什么身份,他不能杀人,却为了自己而入世并且杀了人,所以要接受惩罚,或者不得不回去?那为什么他也想杀了自己呢?
陶季翻到第一页,去数这些名字,他总是数错,翻来覆去数了好几遍,才确认,自己的名字就是第100个。
……怪不得阿历克赛表现出愿意因为他的安危而杀人,却并不嗜杀,更不主动攻击别人。他一直以为只是因为阿历克赛是个军人罢了。
阿历克赛背后到底藏着什么,他随手翻着本子,垂眼想着。陶季觉得自己应该不去找阿力,或许说过去的自己是绝对不会找阿力的。反正现在也有钱,足够自己花一段时间,可是考虑到他大手大脚又痴迷毒品,这笔钱估计花不了多久,自己又要去赚钱了。他大概会再找一份做杀手或者给哪家军火商做保镖之类的工作吧。
那么顺着想,他下面的人生也就是继续拿枪,继续花钱,继续吸毒……直到有一天他死在子弹下,或者死于吸毒过量。
这才是属于他的人生。但是陶季自从遇见过阿历克赛,就不觉得自己的人生会这么过了。虽然是未知的,但总是光明的温暖的,有人作伴可以依靠的。陶季犹豫了半天,他有点气恼的踹了一脚凳子嘟囔道:“才不想去找他!妈的,他昨天还想杀了我呢!就算说了什么……啊,就算说了那种情话我也不会去找他的!他前脚刚走我就屁颠屁颠去找,这算什么啊!”
虽然这么说着,但等陶季随手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还是愣住了。那张纸上仿佛要写一封信,却只在左上角写了陶季的名字,然后点了个冒号。后面一片空白,只有几滴墨水滴下来凝固的痕迹。
就这样一片空白,几乎要灼烧了陶季的视线,这犹犹豫豫最后却一字未着的信,最终在最后写了一个名字“阿力”就结束了。
陶季有些恍惚,他仿佛感觉自己正站在一张草席上,有些懒散的把碗递给阿历克赛,笑着说道:“就叫你阿力好了。”他曾经这么说过吧。
陶季合上了本子,光着脚从地上站起来。看来不去找他不行啊,如果找不到,那就再另作打算吧。
*
分卷阅读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