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8
她今天也想离婚 作者:王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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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天也想离婚 作者:王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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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那些工人笑口常开,吃着一成不变的盒饭,喝着桶装纯净水……今天喝的是茶。
老宋乐滋滋地倒了一杯茶给她,“我女儿送我的,可好喝了,正宗普洱茶。”
朝乐对茶没了解,给面子喝了口后发现味道怪异,喝着很廉价,像是酒店赠送的茶包。
不过她表面笑笑,“你女儿真孝顺。”
“那当然,她说这是她用奖学金给我买的,被我一骂,我一个糟老头子还浪费钱干嘛。”
嘴上说着气话,仍然难掩心中的喜悦,老宋怕朝乐不够喝,又想给她续上。
“不用不用!”朝乐忙拒绝,“你们喝就行。”
包工头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老宋你别瞎折腾了,人家老板娘什么茶没喝过,稀罕你这玩意?”
“我这是正宗……”
“正宗普洱茶,我知道了。”包工头说着,随手拿起茶罐,左看右看,“要不是老子不懂茶,现在就把你给揭发了。”
包装倒是不错,而且挺熟悉的。
朝乐突然想到,她之前见过这个茶罐,正是送宋佳芝回去的那天。
…
下午,朝乐接到母亲的电话。
难得听一次朝母把朝阳夸赞一遍。
无非是认了亲爹不忘旧恩,给他们买了好些东西,虽然很多补品用不到,但一说价格,足够朝母乐好几天,也有理由在麻将桌吹嘘一番。
“朝阳回家了吗。”朝乐问道。
“回来了。”朝母说,“你们姐弟两年纪差不多,按理说应该常联系……”
“让他不要走,我去找他。”
语速飞快,让朝母措手不及,旁边的朝阳懒洋洋问:“我姐说什么了?”
“她让你不要走,她来找我。”
“她总算有点醒悟了。”
“什么醒悟?”
朝阳没继续说下去,看着手腕上的金项链,陷入沉思。
老实说,他不喜欢任何首饰,更别说金子做的了。
是王富贵非要把金项链挂在儿子脖子上,说是喜气,他这些年发财全靠运气,多亏他及时把名字改成富贵,才发了一波又一波横财。
他还建议朝阳把名字改了,王阳也不行,太俗,不如叫王富财。
朝阳当然不肯,项链也不愿戴,他爹是个狠人,威胁他不戴就别想拿钱,他才勉强收了项链,为了避人眼目,只好戴在手腕上。
而后,他回老家探亲,俗称衣锦还乡。
他到底是个平凡人,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能力,最后还得拼老爹,做了他最讨厌的富二代。
朝阳守在门口,陪他一起守着的是家里养的鹅,村子里鹅是爸爸,看门比狗还管用,看谁不服,揪着谁裤脚死咬不放。
他老远就看见那辆雪白的小宝马。
他想,还是他的超跑拉风,冲哪个小姑娘招手,不都得春心荡漾。
鞋子落在朝阳眼前的时候,他依然在幻想。
鹅先叫起来。
他抬头,看见朝乐冷冰冰的面孔后,唇角扬起的笑也被浸没了,“乐乐。”
叫得十分声音,不如“姐”顺溜。
“不解释下吗。”
朝阳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身子不自觉靠着墙,像是能给些底气似的,目光飘散,嗓音更是懒散,明知故问:“解释什么。”
“他今天给了我离婚协议,字已经签好了。”
朝阳微怔后,不知是惊是喜,“真的?那我们……”一顿,“我现在是王阳了,我不需要再低眉顺眼,如果村子这边议论我们的关系,我们可以移民,我亲爹可以给我们很多,他也很喜欢你……”
我更喜欢你。
啪——
巴掌声在寂静的乡野突兀响起。
朝乐用足力道,不然朝阳的脸不会迅速红肿,少年仍显青涩俊秀的五官在不解和疑惑中过渡,整个面部表情最后停留在愤怒。
朝乐闭了闭眼,“我从来没想过和你在一起,从前,现在,以后。所有的暧昧,都是你自己瞎想出来的。”
她今天的唇是鲜艳的红,乍一眼撇过去,那一抹犹如杜鹃花,再深忆下去,和很久以前,她校裤上的血逐渐重叠。
朝阳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人在绝望的时候会自动忽略自己不愿意听到的东西,这是大脑天生的本能。
可最后她说的那一句“所有的感动不过是你自以为是的深情”,他听清了。
良久,朝阳才开口,“是我举报的没错,但你……”何必要拿这些话伤人。
所有的矫情转瞬一逝,变成:“但你为什么要保我?我现在没那么容易欺负。”
朝乐嗤笑,“你混了几年的圈子,他们一群人,弄条人命出来也不过是饭后的谈资。”
她了解司从,兴许不会对朝阳怎样动手,但是那帮合作商……
单是许越这个人,她打过一次交道后再也不想见。
如虎如狼,表面像是只会喝酒吃饭泡小姐的没用之才,但她知道,人人在云城混得风起云起,都不是省油的灯。
司从也一样,就像他昨晚所说,桥梁工程他确实有所隐瞒,因为危险指数大,工人死伤不少,他不能报备,不然会被停标,而这里头的利润,人人都想分一杯羹。
朝乐只知道,朝阳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司从事业刚起步的时候,她就见识过他的厉害,能把“忍”字用到极致,也曾因争执给某老板擦过鞋,后来翻身后,那老板没多久就沦为街头的擦鞋匠,而且只能擦鞋。
她知道他狠,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稍微有些善良。
朝阳看着她的眼睛,唇角已经破了皮,所有的底气都在那一巴掌后消失殆尽,他吼又吼不出来,呐喊成了沙哑的低喃,“那你为什么要保我,你还没回答我。”
“因为你是我弟弟。”朝乐一字一顿,“以前,我照顾你,劝你学习,拎你回来上课,仅仅是因为……”
“不要说了!”朝阳拳头握紧,没有留指甲的中指食指因为力道过猛将掌心抠出血来,“不可能!”
“你好自为之!”
朝乐说完这句,转身上了车。
她都不想在这里多逗留。
朝阳一个人,站着,还是站着,车轮卷起泥面上的尘土,模糊他的视线。
朝母朝父仍在屋子里,似乎没察觉到女儿已经来过。
朝阳回屋子里,脸上的狼狈一眼就能看清,朝母急道:“怎么回事,磕着了吗?”
他嗯了声,用纸巾擦了擦。
朝父不说话,单是看着儿子,准确地说,是侄儿。
“你姐不是说来的吗,怎么又不来了,不会路上有什么事吧?”朝母问道。
“你这嘴,别胡说了,兴许是不想来了。”朝父难得和老婆杠上,拍拍朝阳的后背,“你先回屋休息,这里待会来人打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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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天也想离婚 作者:王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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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那些工人笑口常开,吃着一成不变的盒饭,喝着桶装纯净水……今天喝的是茶。
老宋乐滋滋地倒了一杯茶给她,“我女儿送我的,可好喝了,正宗普洱茶。”
朝乐对茶没了解,给面子喝了口后发现味道怪异,喝着很廉价,像是酒店赠送的茶包。
不过她表面笑笑,“你女儿真孝顺。”
“那当然,她说这是她用奖学金给我买的,被我一骂,我一个糟老头子还浪费钱干嘛。”
嘴上说着气话,仍然难掩心中的喜悦,老宋怕朝乐不够喝,又想给她续上。
“不用不用!”朝乐忙拒绝,“你们喝就行。”
包工头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老宋你别瞎折腾了,人家老板娘什么茶没喝过,稀罕你这玩意?”
“我这是正宗……”
“正宗普洱茶,我知道了。”包工头说着,随手拿起茶罐,左看右看,“要不是老子不懂茶,现在就把你给揭发了。”
包装倒是不错,而且挺熟悉的。
朝乐突然想到,她之前见过这个茶罐,正是送宋佳芝回去的那天。
…
下午,朝乐接到母亲的电话。
难得听一次朝母把朝阳夸赞一遍。
无非是认了亲爹不忘旧恩,给他们买了好些东西,虽然很多补品用不到,但一说价格,足够朝母乐好几天,也有理由在麻将桌吹嘘一番。
“朝阳回家了吗。”朝乐问道。
“回来了。”朝母说,“你们姐弟两年纪差不多,按理说应该常联系……”
“让他不要走,我去找他。”
语速飞快,让朝母措手不及,旁边的朝阳懒洋洋问:“我姐说什么了?”
“她让你不要走,她来找我。”
“她总算有点醒悟了。”
“什么醒悟?”
朝阳没继续说下去,看着手腕上的金项链,陷入沉思。
老实说,他不喜欢任何首饰,更别说金子做的了。
是王富贵非要把金项链挂在儿子脖子上,说是喜气,他这些年发财全靠运气,多亏他及时把名字改成富贵,才发了一波又一波横财。
他还建议朝阳把名字改了,王阳也不行,太俗,不如叫王富财。
朝阳当然不肯,项链也不愿戴,他爹是个狠人,威胁他不戴就别想拿钱,他才勉强收了项链,为了避人眼目,只好戴在手腕上。
而后,他回老家探亲,俗称衣锦还乡。
他到底是个平凡人,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能力,最后还得拼老爹,做了他最讨厌的富二代。
朝阳守在门口,陪他一起守着的是家里养的鹅,村子里鹅是爸爸,看门比狗还管用,看谁不服,揪着谁裤脚死咬不放。
他老远就看见那辆雪白的小宝马。
他想,还是他的超跑拉风,冲哪个小姑娘招手,不都得春心荡漾。
鞋子落在朝阳眼前的时候,他依然在幻想。
鹅先叫起来。
他抬头,看见朝乐冷冰冰的面孔后,唇角扬起的笑也被浸没了,“乐乐。”
叫得十分声音,不如“姐”顺溜。
“不解释下吗。”
朝阳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身子不自觉靠着墙,像是能给些底气似的,目光飘散,嗓音更是懒散,明知故问:“解释什么。”
“他今天给了我离婚协议,字已经签好了。”
朝阳微怔后,不知是惊是喜,“真的?那我们……”一顿,“我现在是王阳了,我不需要再低眉顺眼,如果村子这边议论我们的关系,我们可以移民,我亲爹可以给我们很多,他也很喜欢你……”
我更喜欢你。
啪——
巴掌声在寂静的乡野突兀响起。
朝乐用足力道,不然朝阳的脸不会迅速红肿,少年仍显青涩俊秀的五官在不解和疑惑中过渡,整个面部表情最后停留在愤怒。
朝乐闭了闭眼,“我从来没想过和你在一起,从前,现在,以后。所有的暧昧,都是你自己瞎想出来的。”
她今天的唇是鲜艳的红,乍一眼撇过去,那一抹犹如杜鹃花,再深忆下去,和很久以前,她校裤上的血逐渐重叠。
朝阳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人在绝望的时候会自动忽略自己不愿意听到的东西,这是大脑天生的本能。
可最后她说的那一句“所有的感动不过是你自以为是的深情”,他听清了。
良久,朝阳才开口,“是我举报的没错,但你……”何必要拿这些话伤人。
所有的矫情转瞬一逝,变成:“但你为什么要保我?我现在没那么容易欺负。”
朝乐嗤笑,“你混了几年的圈子,他们一群人,弄条人命出来也不过是饭后的谈资。”
她了解司从,兴许不会对朝阳怎样动手,但是那帮合作商……
单是许越这个人,她打过一次交道后再也不想见。
如虎如狼,表面像是只会喝酒吃饭泡小姐的没用之才,但她知道,人人在云城混得风起云起,都不是省油的灯。
司从也一样,就像他昨晚所说,桥梁工程他确实有所隐瞒,因为危险指数大,工人死伤不少,他不能报备,不然会被停标,而这里头的利润,人人都想分一杯羹。
朝乐只知道,朝阳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司从事业刚起步的时候,她就见识过他的厉害,能把“忍”字用到极致,也曾因争执给某老板擦过鞋,后来翻身后,那老板没多久就沦为街头的擦鞋匠,而且只能擦鞋。
她知道他狠,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稍微有些善良。
朝阳看着她的眼睛,唇角已经破了皮,所有的底气都在那一巴掌后消失殆尽,他吼又吼不出来,呐喊成了沙哑的低喃,“那你为什么要保我,你还没回答我。”
“因为你是我弟弟。”朝乐一字一顿,“以前,我照顾你,劝你学习,拎你回来上课,仅仅是因为……”
“不要说了!”朝阳拳头握紧,没有留指甲的中指食指因为力道过猛将掌心抠出血来,“不可能!”
“你好自为之!”
朝乐说完这句,转身上了车。
她都不想在这里多逗留。
朝阳一个人,站着,还是站着,车轮卷起泥面上的尘土,模糊他的视线。
朝母朝父仍在屋子里,似乎没察觉到女儿已经来过。
朝阳回屋子里,脸上的狼狈一眼就能看清,朝母急道:“怎么回事,磕着了吗?”
他嗯了声,用纸巾擦了擦。
朝父不说话,单是看着儿子,准确地说,是侄儿。
“你姐不是说来的吗,怎么又不来了,不会路上有什么事吧?”朝母问道。
“你这嘴,别胡说了,兴许是不想来了。”朝父难得和老婆杠上,拍拍朝阳的后背,“你先回屋休息,这里待会来人打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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