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3
大笑拂衣归 作者:自带小板凳
分卷阅读253
大笑拂衣归 作者:自带小板凳
分卷阅读253
,也是要结一辈子的情谊!
李彦锦:谢兄弟那里并不用你惦记一辈子,真的。
升和二十一年,九月初,湖白府武阳城外的府兵军营中,又迎来了一支四千人的队伍。
这支军队因加入的时间晚,在训练时,被其他几支队伍几乎是虐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身体底子太差,他们不少人竟是在力量项目上,连女兵队的标准都达不到。
因此,这四千人的新队伍,在接下来的几次大比中,都成了垫底的角色。
军队中,若不搞什么裙带关系的话,一向是以实力论高低。
所以,这四千人羞愧之下,几乎人人都抬不起头来。
好在虽然其他老兵,爱拿他们开玩笑,却也并没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谢沛对此情形,也没插手阻拦。她只是默默地将操场四周的火把燃烧时间延长了一些。
这四千人知耻而后勇,他们自觉地增加了训练时间。因为训练量太大,统一发放的军服就比别的队伍,破得都快些。
再加上这四千人中,不少人还把以前的破旧衣服舍不得丢,被旁人看见后,竟给他们起了个外号——破衫军。
然而,谁都没想到,原本只是嘴贱,戏弄下同袍的称呼,在几年后,竟成了威震南北的强军之名。
无数儿郎都以加入破衫军为荣,且每年比武时,若破衫军的士兵获胜,都会当场撕掉上衣,露出健壮结实的胸膛。
这一习俗导致了后世对破衫军名称由来的误判,都以为是因为军中儿郎胜利后爱撕破衣衫,才赢得了如此美名。实在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就在谢沛麾下新增了“破衫军”的时候,血滴子的首领也有了重大发现。
他之前剿灭了高恒在京城中的势力后,从怂货高登峰嘴中,得知了夜殇和京城之外其余分部的存在。
然而夜殇行事诡秘,血滴子几次险些抓到他,结果都被他溜掉了。更让人心烦的是,在追杀夜殇的过程中,已经先后有四名血滴子丢掉了性命。
血滴子每一个成员都很宝贵,他们几乎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慢慢养起来的。为了弥补人员减少而收养的孤儿,因为信任问题,也无法在第一代学到高深的本事。只有当他的忠心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他的儿孙才能接触到组织的核心,成为真正的血滴子。
这两年,自太上皇去世后,血滴子与富平侯和高恒两方势力交手时,也折损了不少高手,导致现在血滴子的规模几乎只剩下了当初的三分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夜殇一个人就折损了他们四个好手,且还活着逃掉了,这在血滴子首领看来,简直就是无法原谅的事情。
于是,他把天南地北的好手都调了回来。目标就是抓住夜殇,再从他嘴里,把高恒组织的剩余势力全部挖出来,彻底剿灭,一个不留!
皇天不负苦心人,当血滴子所有高手齐齐出动后,他们终于再次找到了夜殇的踪迹。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里提到军队口粮,一人一天为一斤半。可能有人会觉得太多了,谁每顿饭能吃半斤粮啊?
其实这个问题是因为咱们现在的食物充足,有了丰富的蛋白质摄入,对碳水化合物的需求就降低了。换句话说,就是有肉吃,油水多了以后,就不用靠吃那么多米饭来填饱肚子了。
这个事情,咱们的父母辈应该都了解。在他们那时候,食物匮乏,饭菜里也缺少油水。
计划供应时期,城市户口,一个月每人分三十斤粮,可大多数人,是不够吃的。
原因正如上面所述,肚子里没油水呐,身体缺乏蛋白质等能量供应,只能大量摄入碳水化合物来补充。
所以老一辈人中间,很多人的胃部都偏大。而且因为粗粮摄入过多,胃病等消化系统疾病也是他们那一代人最常见的毛病。
第175章 神奇的孟家兄弟
血滴子发现了夜殇的踪迹后,却并未能迅速将其抓住。
大约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生死追逐, 夜殇如今竟变得极为难缠。
血滴子的高手费尽周折也只是做到了不再让其从眼前溜掉。
就在追逃之间, 血滴子首领兴奋地发现, 那夜殇终于向外求救了。
这是血滴子首领最想看到的事情。
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在没有抓到夜殇的情况下,树藤摸瓜地牵出高恒组织的其他分部。
升和二十一年的九月, 血滴子终于追到了黑山。
在失去了八位血滴子之后, 首领怒不可遏地召集了所有人, 决定血洗黑山。
没人知道,那半个月的时间里, 血滴子在黑山中到底遭遇了什么。
只有他们的阴魂, 由于各种离奇的死法, 而愤恨难平, 不愿散去。
这,是被锄头铲断了脖子的。谁能想到,那个专注于刨地的老汉, 竟能面不改色地, 挖人头如挖芋头一般轻松。
这,是被粪瓢拍扁了脑袋的。鬼才知道, 那个清理茅坑的老妇, 一出手,竟带着千钧之力,拍脑瓜如拍黄瓜一般干脆。
这,是被烧火棍敲断了颈骨的……
这, 是被烟杆插穿了喉管的……
这,这,这这……这他玛哪儿是什么山民,根本就是一群最可怕的魔鬼!
血滴子中,有位老成员,运气极好地没有当场死去。
他憋着满口的鲜血,用最后一点力气,从大坑中爬了出去……
几年后,某位少年为了寻找经年不曾归家的父亲,终于在黑山旁的一棵老树下,看到了熟悉的符号。
若干年后,某些无法见光的组织中,就流传出一句话来——宁见阎罗王,莫遇黑眼狼。
于是,狼族之中,除了白眼狼这位名人外,又添了一员代表恐怖之神的猛将——黑眼狼。
当然,若是鼬族人知道,中原有人将他们的族神误认为是黑眼狼,一定会非常生气。
简直胡说八道!那分明是黄大仙黄鼠狼!
夜殇在童姥姥的帮助下,不但留住了性命,也将组织的残部保了下来。
此时,他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李彦锦能成为他们组织新的头领。
然而,这个希望在童姥姥无情地嘲笑中,变得异常渺茫。
在黑山亲眼目睹了血滴子的覆灭后,夜殇一个人坐在山崖前,发了整夜的呆。
次日一早,他就辞别了童姥姥,在斑斑的歌声中,下了黑山。
这一年的冬季,一对孪生兄弟来到了武阳城中。他们手持着一封书信,求见李彦锦。那封信的落款,是一个名为“叶尚”的人。
李彦锦看完书信后,顺手将其递给了谢沛。
堂中静候的孟家兄弟,对此视若无睹,仿佛早就知道李彦锦与谢沛的关系。
李彦锦看着两位青年
分卷阅读253
分卷阅读253
-
分卷阅读253
大笑拂衣归 作者:自带小板凳
分卷阅读253
,也是要结一辈子的情谊!
李彦锦:谢兄弟那里并不用你惦记一辈子,真的。
升和二十一年,九月初,湖白府武阳城外的府兵军营中,又迎来了一支四千人的队伍。
这支军队因加入的时间晚,在训练时,被其他几支队伍几乎是虐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身体底子太差,他们不少人竟是在力量项目上,连女兵队的标准都达不到。
因此,这四千人的新队伍,在接下来的几次大比中,都成了垫底的角色。
军队中,若不搞什么裙带关系的话,一向是以实力论高低。
所以,这四千人羞愧之下,几乎人人都抬不起头来。
好在虽然其他老兵,爱拿他们开玩笑,却也并没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谢沛对此情形,也没插手阻拦。她只是默默地将操场四周的火把燃烧时间延长了一些。
这四千人知耻而后勇,他们自觉地增加了训练时间。因为训练量太大,统一发放的军服就比别的队伍,破得都快些。
再加上这四千人中,不少人还把以前的破旧衣服舍不得丢,被旁人看见后,竟给他们起了个外号——破衫军。
然而,谁都没想到,原本只是嘴贱,戏弄下同袍的称呼,在几年后,竟成了威震南北的强军之名。
无数儿郎都以加入破衫军为荣,且每年比武时,若破衫军的士兵获胜,都会当场撕掉上衣,露出健壮结实的胸膛。
这一习俗导致了后世对破衫军名称由来的误判,都以为是因为军中儿郎胜利后爱撕破衣衫,才赢得了如此美名。实在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就在谢沛麾下新增了“破衫军”的时候,血滴子的首领也有了重大发现。
他之前剿灭了高恒在京城中的势力后,从怂货高登峰嘴中,得知了夜殇和京城之外其余分部的存在。
然而夜殇行事诡秘,血滴子几次险些抓到他,结果都被他溜掉了。更让人心烦的是,在追杀夜殇的过程中,已经先后有四名血滴子丢掉了性命。
血滴子每一个成员都很宝贵,他们几乎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慢慢养起来的。为了弥补人员减少而收养的孤儿,因为信任问题,也无法在第一代学到高深的本事。只有当他的忠心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他的儿孙才能接触到组织的核心,成为真正的血滴子。
这两年,自太上皇去世后,血滴子与富平侯和高恒两方势力交手时,也折损了不少高手,导致现在血滴子的规模几乎只剩下了当初的三分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夜殇一个人就折损了他们四个好手,且还活着逃掉了,这在血滴子首领看来,简直就是无法原谅的事情。
于是,他把天南地北的好手都调了回来。目标就是抓住夜殇,再从他嘴里,把高恒组织的剩余势力全部挖出来,彻底剿灭,一个不留!
皇天不负苦心人,当血滴子所有高手齐齐出动后,他们终于再次找到了夜殇的踪迹。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里提到军队口粮,一人一天为一斤半。可能有人会觉得太多了,谁每顿饭能吃半斤粮啊?
其实这个问题是因为咱们现在的食物充足,有了丰富的蛋白质摄入,对碳水化合物的需求就降低了。换句话说,就是有肉吃,油水多了以后,就不用靠吃那么多米饭来填饱肚子了。
这个事情,咱们的父母辈应该都了解。在他们那时候,食物匮乏,饭菜里也缺少油水。
计划供应时期,城市户口,一个月每人分三十斤粮,可大多数人,是不够吃的。
原因正如上面所述,肚子里没油水呐,身体缺乏蛋白质等能量供应,只能大量摄入碳水化合物来补充。
所以老一辈人中间,很多人的胃部都偏大。而且因为粗粮摄入过多,胃病等消化系统疾病也是他们那一代人最常见的毛病。
第175章 神奇的孟家兄弟
血滴子发现了夜殇的踪迹后,却并未能迅速将其抓住。
大约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生死追逐, 夜殇如今竟变得极为难缠。
血滴子的高手费尽周折也只是做到了不再让其从眼前溜掉。
就在追逃之间, 血滴子首领兴奋地发现, 那夜殇终于向外求救了。
这是血滴子首领最想看到的事情。
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在没有抓到夜殇的情况下,树藤摸瓜地牵出高恒组织的其他分部。
升和二十一年的九月, 血滴子终于追到了黑山。
在失去了八位血滴子之后, 首领怒不可遏地召集了所有人, 决定血洗黑山。
没人知道,那半个月的时间里, 血滴子在黑山中到底遭遇了什么。
只有他们的阴魂, 由于各种离奇的死法, 而愤恨难平, 不愿散去。
这,是被锄头铲断了脖子的。谁能想到,那个专注于刨地的老汉, 竟能面不改色地, 挖人头如挖芋头一般轻松。
这,是被粪瓢拍扁了脑袋的。鬼才知道, 那个清理茅坑的老妇, 一出手,竟带着千钧之力,拍脑瓜如拍黄瓜一般干脆。
这,是被烧火棍敲断了颈骨的……
这, 是被烟杆插穿了喉管的……
这,这,这这……这他玛哪儿是什么山民,根本就是一群最可怕的魔鬼!
血滴子中,有位老成员,运气极好地没有当场死去。
他憋着满口的鲜血,用最后一点力气,从大坑中爬了出去……
几年后,某位少年为了寻找经年不曾归家的父亲,终于在黑山旁的一棵老树下,看到了熟悉的符号。
若干年后,某些无法见光的组织中,就流传出一句话来——宁见阎罗王,莫遇黑眼狼。
于是,狼族之中,除了白眼狼这位名人外,又添了一员代表恐怖之神的猛将——黑眼狼。
当然,若是鼬族人知道,中原有人将他们的族神误认为是黑眼狼,一定会非常生气。
简直胡说八道!那分明是黄大仙黄鼠狼!
夜殇在童姥姥的帮助下,不但留住了性命,也将组织的残部保了下来。
此时,他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李彦锦能成为他们组织新的头领。
然而,这个希望在童姥姥无情地嘲笑中,变得异常渺茫。
在黑山亲眼目睹了血滴子的覆灭后,夜殇一个人坐在山崖前,发了整夜的呆。
次日一早,他就辞别了童姥姥,在斑斑的歌声中,下了黑山。
这一年的冬季,一对孪生兄弟来到了武阳城中。他们手持着一封书信,求见李彦锦。那封信的落款,是一个名为“叶尚”的人。
李彦锦看完书信后,顺手将其递给了谢沛。
堂中静候的孟家兄弟,对此视若无睹,仿佛早就知道李彦锦与谢沛的关系。
李彦锦看着两位青年
分卷阅读253
分卷阅读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