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5
朝来寒雨晚来风 作者: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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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来寒雨晚来风 作者: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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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样?”
“他好像不大好。”
高锦杰赶紧下了床,慌乱间连鞋都来不及穿,赤着脚跑到隔壁,撞开房门。傅翊君躺在那里,脸色灰青,没有一点生气,薛明骅守在床边,还在给他清洗伤口,脚下那盆水已经变成血红色。高锦杰立刻扑过去,不断叫着他的名字,但他没有一点反应。高锦杰一把拉住薛明骅:“快送医院,这样下去翊君会死的。”
“送医院才是自寻死路。我们的人里有医生,已经去找他了,很快就到。”
高锦杰怔怔地看着傅翊君,捧起他血肉模糊的手,这才发觉,他的手腕已被刑具磨得惨不忍睹,左手还被拔掉了两个指甲。高锦杰的双腿再也支撑不起他的身体,无力地跪了下去,额头抵在床边,眼泪一个劲地往外涌,怎么也止不住。这时,他听到薛明骅的叫声,抬起头,抹了一把眼泪,傅翊君已经勉强睁开了眼睛,看见他后,眼睛亮了亮,想说什么,却没有力气说出来。
医生很快就到了,让他们先出去,高锦杰不愿意离开,被薛明骅强行拉出了屋子。站在门外等待的时候,他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发现这里是一片低矮的棚户区,在上海生活了这么多年,他从没有来过这种地方:“这是哪里?我们怎么会到这里的?”
“就是苏州河边,其实离你们家的工厂不算很远。”薛明骅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皱巴巴的香烟,递给高锦杰一支:“我昨晚回去后,就派人守在保卫局门口,早上看到你们的车出来,幸亏是去火车站,那里有我们一个据点,所以我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安排营救。”
高锦杰低声说了句谢谢,心思又回到里屋傅翊君的伤势上,只觉得心里火急火燎的痛着。好不容易,房门打开,医生走了出来:“情况不容乐观,他身体太差了,而且断了两根肋骨,幸运的是,没有伤到肺叶,否则更麻烦。”
高锦杰立刻冲进屋子,傅翊君已经彻底清醒了,但脸色依然很差,看到高锦杰,他很努力地想笑笑,但没有成功。高锦杰蹲下身:“你感觉怎么样,疼得厉害吗?”
傅翊君还是没有力气说话,只是很轻微地摇了摇头。高锦杰抬起手,想轻轻抚摸他一下,可他浑身都是伤,无从下手,最后只能拨开他额头上的头发。
薛明骅在门口和医生商量了半天,然后进来:“小杰,我们决定今晚把翊君送到南翔,王医生的亲戚在那里有个诊所,治疗条件好许多,离上海也远些,能安全一点。”
“翊君现在的身体能不能禁得起这样的折腾?还有,你能保证翊君去了那里一定能康复?”
薛明骅为难地看看那个医生,那人想了想:“这已经是最好的方案了,这里不安全,再拖下去只怕会更糟。”
高锦杰点了点头。薛明骅进一步说:“你也得赶紧离开上海,跟阿芬去皖南。”
傅翊君已经奄奄一息了,高锦杰真怕现在离开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他不能在这个时候走。看傅翊君的眼神,似乎也舍不得和自己分开,但他清楚,不管是南京方面还是日本人,都不会善罢甘休,两个人在一起目标太大,只能让情况变得更糟。薛明骅看出了他的心思,拍拍他的肩:
“别老往坏处想,翊君从小练功,体质一直不错,不会那么容易死掉的,我也不允许他死掉。等他伤好了,我就送他过去找你。”
吃了王医生带来的药,傅翊君很快就陷入了沉睡。一想到即将面临的分离,高锦杰心里像堵了什么似的难受,一直守在傅翊君床前,一步也不离开。到了中午,阿芬端了一碗阳春面进来,高锦杰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没有任何食欲。
阿芬只好把面放在一旁的矮柜上,从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这是那天,傅少爷离开旅馆前交给我的。他说,让我保管着。”
高锦杰接过那枚他送给傅翊君的戒指,紧紧攥在手心里,自己不但蠢,而且是瞎的,傅翊君这么久手上都没有戴戒指,他一直都没有察觉。大概从那个时候起,翊君就想到了最坏的结局,他不愿意高锦杰送他的最珍贵的礼物失落,才交给阿芬。高锦杰轻轻拉起傅翊君的手,想把戒指再给他戴上,但傅翊君的手指都肿胀变形了,根本套不进去。
高锦杰再也控制不住,眼泪一滴一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四十九、入夜后,傅翊君又醒了过来,高锦杰端来一碗米粥,一点点给他喂下去,他从来不曾做过这样的事情,笨拙得不行,几次都不小心把粥洒了出来。好不容易,一碗粥才喝完,高锦杰用毛巾轻轻给傅翊君擦了擦嘴角,他似有太多的话要交代,一时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两人就这样沉默地相互注视着对方,直到薛明骅推门进来。
不顾有旁人在场,高锦杰俯下身吻吻傅翊君的嘴唇:“你必须快点好起来,我在皖南等着,如果你来晚了,我就去找别的糖麻花,你就等着后悔吧。”
傅翊君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点了点头,视线一直落在高锦杰身上,直至被人抬出房间。高锦杰跟出去,又不敢走太远,只能目送着载着傅翊君的卡车,消失在茫茫黑夜里。
阿芬的家靠近大别山,挨着他们这个村子不远有一个小镇,算是这儿方圆十几里最繁华之地了。虽是战时,处处一片萧条,但基本生活用品在这里还都能买到,邮局里还有隔一天上海来的报纸,所以消息尚不算闭塞,起码比高锦杰想象中的穷乡僻壤要强出许多。
因为阿芬逃婚的事情,她母亲曾经去过一次高锦杰的家,对他的阔绰和大方记忆犹新,如今看到这样一位贵客来了,哪有不热情招待之理,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如此过去了两个星期,看人家大少爷一点表示都没有,问阿芬这位少爷前来的目的也没有结果,态度就逐渐怠慢下来,再后来,冷言冷语就出来了。
每次听到院子里母亲的指桑骂槐,阿芬都难受得要死,可高锦杰却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依然坐在窗前看报纸,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傅翊君的身体复原情况,以及他能不能平安来到这里。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已经寄人篱下了,就要有那个心理准备。
山区的夏天比上海凉爽多了,坐在窗前,看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脉,不由让人联想起苏东坡的名句:远山长云山乱晓山青。这里风景是不错,但像高锦杰这样习惯了大上海繁华的人,难免感觉枯燥乏味。
这天吃过午饭,高锦杰在窗前呆坐了一会,又百无聊赖地上了床,打算睡会午觉。刚躺下,就听到院门外阿芬惊喜的声音,他一下从床上跳起来,穿上鞋子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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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样?”
“他好像不大好。”
高锦杰赶紧下了床,慌乱间连鞋都来不及穿,赤着脚跑到隔壁,撞开房门。傅翊君躺在那里,脸色灰青,没有一点生气,薛明骅守在床边,还在给他清洗伤口,脚下那盆水已经变成血红色。高锦杰立刻扑过去,不断叫着他的名字,但他没有一点反应。高锦杰一把拉住薛明骅:“快送医院,这样下去翊君会死的。”
“送医院才是自寻死路。我们的人里有医生,已经去找他了,很快就到。”
高锦杰怔怔地看着傅翊君,捧起他血肉模糊的手,这才发觉,他的手腕已被刑具磨得惨不忍睹,左手还被拔掉了两个指甲。高锦杰的双腿再也支撑不起他的身体,无力地跪了下去,额头抵在床边,眼泪一个劲地往外涌,怎么也止不住。这时,他听到薛明骅的叫声,抬起头,抹了一把眼泪,傅翊君已经勉强睁开了眼睛,看见他后,眼睛亮了亮,想说什么,却没有力气说出来。
医生很快就到了,让他们先出去,高锦杰不愿意离开,被薛明骅强行拉出了屋子。站在门外等待的时候,他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发现这里是一片低矮的棚户区,在上海生活了这么多年,他从没有来过这种地方:“这是哪里?我们怎么会到这里的?”
“就是苏州河边,其实离你们家的工厂不算很远。”薛明骅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皱巴巴的香烟,递给高锦杰一支:“我昨晚回去后,就派人守在保卫局门口,早上看到你们的车出来,幸亏是去火车站,那里有我们一个据点,所以我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安排营救。”
高锦杰低声说了句谢谢,心思又回到里屋傅翊君的伤势上,只觉得心里火急火燎的痛着。好不容易,房门打开,医生走了出来:“情况不容乐观,他身体太差了,而且断了两根肋骨,幸运的是,没有伤到肺叶,否则更麻烦。”
高锦杰立刻冲进屋子,傅翊君已经彻底清醒了,但脸色依然很差,看到高锦杰,他很努力地想笑笑,但没有成功。高锦杰蹲下身:“你感觉怎么样,疼得厉害吗?”
傅翊君还是没有力气说话,只是很轻微地摇了摇头。高锦杰抬起手,想轻轻抚摸他一下,可他浑身都是伤,无从下手,最后只能拨开他额头上的头发。
薛明骅在门口和医生商量了半天,然后进来:“小杰,我们决定今晚把翊君送到南翔,王医生的亲戚在那里有个诊所,治疗条件好许多,离上海也远些,能安全一点。”
“翊君现在的身体能不能禁得起这样的折腾?还有,你能保证翊君去了那里一定能康复?”
薛明骅为难地看看那个医生,那人想了想:“这已经是最好的方案了,这里不安全,再拖下去只怕会更糟。”
高锦杰点了点头。薛明骅进一步说:“你也得赶紧离开上海,跟阿芬去皖南。”
傅翊君已经奄奄一息了,高锦杰真怕现在离开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他不能在这个时候走。看傅翊君的眼神,似乎也舍不得和自己分开,但他清楚,不管是南京方面还是日本人,都不会善罢甘休,两个人在一起目标太大,只能让情况变得更糟。薛明骅看出了他的心思,拍拍他的肩:
“别老往坏处想,翊君从小练功,体质一直不错,不会那么容易死掉的,我也不允许他死掉。等他伤好了,我就送他过去找你。”
吃了王医生带来的药,傅翊君很快就陷入了沉睡。一想到即将面临的分离,高锦杰心里像堵了什么似的难受,一直守在傅翊君床前,一步也不离开。到了中午,阿芬端了一碗阳春面进来,高锦杰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没有任何食欲。
阿芬只好把面放在一旁的矮柜上,从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这是那天,傅少爷离开旅馆前交给我的。他说,让我保管着。”
高锦杰接过那枚他送给傅翊君的戒指,紧紧攥在手心里,自己不但蠢,而且是瞎的,傅翊君这么久手上都没有戴戒指,他一直都没有察觉。大概从那个时候起,翊君就想到了最坏的结局,他不愿意高锦杰送他的最珍贵的礼物失落,才交给阿芬。高锦杰轻轻拉起傅翊君的手,想把戒指再给他戴上,但傅翊君的手指都肿胀变形了,根本套不进去。
高锦杰再也控制不住,眼泪一滴一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四十九、入夜后,傅翊君又醒了过来,高锦杰端来一碗米粥,一点点给他喂下去,他从来不曾做过这样的事情,笨拙得不行,几次都不小心把粥洒了出来。好不容易,一碗粥才喝完,高锦杰用毛巾轻轻给傅翊君擦了擦嘴角,他似有太多的话要交代,一时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两人就这样沉默地相互注视着对方,直到薛明骅推门进来。
不顾有旁人在场,高锦杰俯下身吻吻傅翊君的嘴唇:“你必须快点好起来,我在皖南等着,如果你来晚了,我就去找别的糖麻花,你就等着后悔吧。”
傅翊君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点了点头,视线一直落在高锦杰身上,直至被人抬出房间。高锦杰跟出去,又不敢走太远,只能目送着载着傅翊君的卡车,消失在茫茫黑夜里。
阿芬的家靠近大别山,挨着他们这个村子不远有一个小镇,算是这儿方圆十几里最繁华之地了。虽是战时,处处一片萧条,但基本生活用品在这里还都能买到,邮局里还有隔一天上海来的报纸,所以消息尚不算闭塞,起码比高锦杰想象中的穷乡僻壤要强出许多。
因为阿芬逃婚的事情,她母亲曾经去过一次高锦杰的家,对他的阔绰和大方记忆犹新,如今看到这样一位贵客来了,哪有不热情招待之理,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如此过去了两个星期,看人家大少爷一点表示都没有,问阿芬这位少爷前来的目的也没有结果,态度就逐渐怠慢下来,再后来,冷言冷语就出来了。
每次听到院子里母亲的指桑骂槐,阿芬都难受得要死,可高锦杰却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依然坐在窗前看报纸,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傅翊君的身体复原情况,以及他能不能平安来到这里。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已经寄人篱下了,就要有那个心理准备。
山区的夏天比上海凉爽多了,坐在窗前,看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脉,不由让人联想起苏东坡的名句:远山长云山乱晓山青。这里风景是不错,但像高锦杰这样习惯了大上海繁华的人,难免感觉枯燥乏味。
这天吃过午饭,高锦杰在窗前呆坐了一会,又百无聊赖地上了床,打算睡会午觉。刚躺下,就听到院门外阿芬惊喜的声音,他一下从床上跳起来,穿上鞋子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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