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4
焦妻(极品女王受) 作者:禽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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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妻(极品女王受) 作者:禽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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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寻妻”计划进展得并不顺利。
繁重的课业把他累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放假抽出一周时间,立刻动身赶往法国。可惜好巧不巧,在他到达法国的前一天,左宁又飞去了意大利。
牛响愁出一脑瓜子白头发,再向梁楚楠打听左宁行踪,却连梁楚楠也联系不上了。
牛响狠得咬牙切齿,把梁楚楠从头到脚骂上一万遍啊一万遍。
其实这也怪不得梁楚楠,左宁要是想躲牛响,定是有千万个法子。就算两人在一个城市,甚至小到一个区,只要左宁想躲,牛响也是很难找到的。
更何况还有个谭娇从中作梗。
梁楚楠那厮双脚一落浪漫之都,便把谭娇忘到了脚后跟,成天莺莺燕燕左拥右抱东的西的男的女的,一个月床伴都不带重样的。
谭娇大乐,终于得了清闲,趁空把左宁看得死紧死紧的,连个苍蝇都近不了左宁的身。
牛响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来到法国,又怀着无比郁卒的心情回到美国,那句优雅而动人的“je t’aime”全部转化为对梁楚楠的国骂。
好在,还未来得及顾影自怜,学校就给他派了新任务,于是继续没日没夜地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了。
人生苦短,没空伤感。
完春,完夏,完秋,完冬,完蛋。如此循环,循环往复。
风住尘香花已尽,物是人非事事休。
金贵志不由轻叹一声,鸟儿受了惊吓扑棱开翅膀飞远。大黄狗黑子围着他身边“汪汪”的叫唤,蹭他一裤子尘土。
时值正夏,太阳毒辣辣的,金贵志也不嫌烤的慌,像个强迫症病人边晒太阳边拿扇子扇风,热出一身臭汗。
经过两年的时光,金贵志更加黑壮。他在q市城郊的复兴村买下个牧场,这里环境舒适风景宜人,地理条件也很适合养牛。
而且如此一来,往周边的各大城市发货也会更加方便。于是在和负责此项业务的姐姐姐夫商量后,很快着手开办起来。
姐姐姐夫经验丰富,没多久就把牧场办得有声有色,从原有的牧场调来一位负责人,向金贵志交待几句就又回了家。金贵志任务完成,便落了清闲。
他虽然老家在农村,但没怎么在农村生活过,所以觉得乡村生活既新鲜又有趣。况且复兴村并不像普遍的农村那样贫困,反倒农业经济发展得很迅速,好多家庭的光景甚至比市里的人家还要富裕。
金贵志选了处地方落脚,赶潮流来了把“最炫田园风”,生活那就一个惬意,心情也似乎平静不少。
但偶尔还是会掀起一阵阵波澜。如看到春花,夏雨,秋叶,冬雪时,一股名为“思念”的潮水便会从心底汹涌而出,一波又一波的浪潮翻滚着、澎湃着、叫嚣着,冲入身体每一个细胞,最终流出眼眶。
不过,他并不为此感到痛苦,反倒有种苦涩的甘甜。正因为心里有那么一个人,想着那么一个人,生活才如此充实而有滋味,让人感觉到自己是真真正正的活着。
思念着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不要过分憧憬爱情的美,不要过分夸大失恋的悲。让时日慢慢冲洗,让心灵慢慢沉淀,耐心等待,终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闲的蛋疼时,金贵志总要感春怀秋一番,待把自己都酸得够呛才回归“硬汉”形象,踢两脚黑子,在这个村他也就能欺负欺负黑子了。黑子委委屈屈地叫唤两声表达不满,甩尾巴回自个家了。
金贵志扔掉扇子,用凉水冲了把脸,打算回屋吃下午茶。没事干,只能吃完了睡,睡完了吃。不知不觉就学起了香港人,添了吃下午茶和夜宵的习惯。
胖倒没怎么胖,好在他勤于锻炼,爬爬山跑跑步,放放牛溜溜狗,和村里村外的大叔们下下棋,大婶们磕磕牙,姑娘们逗逗乐,一天天的也挺乐呵。
他长得俊,性格好,没来多久就和村子里的人打成一片,连猫猫狗狗鸡鸡鸭鸭也愿意和他亲近。金贵志被张思睿冷落惯了,一下子成了香饽饽还真有些不习惯。
反正也是个贱胚子。
“你可真出息!”
院门口传来一声鄙视,金贵志循声望去,一下子愣住了。
门口的人风尘碌碌,左手拉个拉杆皮箱,右手拎个双肩背书包。背心短裤小平头,脸晒得红彤彤的流着热汗。有些烦躁地道:“愣着干嘛!快点来帮忙啊!累死我了!”
金贵志指着那人直哆嗦,“你,你,你,你,你……”你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来。
那人干脆丢掉手中的东西,自顾自走进屋里,“我去冲个澡,热死了!”没一会又补充句,“给我弄个西瓜!”
金贵志仍是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追着跑进去,直跟人到了浴室。那人正在脱衣服,见状问他,“想一块洗?”
金贵志咽两口吐沫,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我去法国转了两圈,回来顺道看看你!”那人脱了精光,看看晒红的胳膊抱怨道:“早知道这么远就让你去接我了!”拧开莲蓬头,凉水“哗”的倾泻下来,把金贵志也浇个透心凉。
金贵志还张着嘴,傻逼兮兮地站着看人家。那人也不介意,边冲身子边发出舒服的叹息。
金贵志颤巍巍地伸出手去碰他,先是小心翼翼地戳了一下,然后壮着胆子捏捏,又用力掐掐,最后干脆捧住头连摸带拧。
“我地妈呀!”突然见鬼似的大叫一声,跑了出去。
沙发上,两人面对面坐着。一个吃着,一个看着。
张思睿津津有味地吃着冰镇西瓜,一脸满足,刚到时的阴郁一扫而光。
金贵志有些局促地坐着,被张思睿打个措手不及乱了手脚,想说些什么,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便点上根烟没滋没味地抽着。
张思睿打个饱嗝,笑看了他一眼,“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哪,哪样啊?”
“农村汉子!”
金贵志低头瞅瞅自己,老头背心大裤衩,皮肤黑黑的,肌肉壮壮的,一身的乡土气息。尴尬地挠挠额头道:“入乡随俗嘛!”
张思睿随口道:“挺好的!帅了!”
金贵志一窘,忙转话题,“你去找左宁了?他怎么样?还好吗?”
张思睿挑理,“你怎么不先问我呢?”
“你,你好吗?”
“嗯!还那样!你呢?”
“挺好!”
“看出来了!”
“……”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张思睿作势起身,“要不我走?”
金贵志赶紧拉住他,“没有,没有!你坐!你还想吃点什么,我给你弄去!饿没?”
“不饿!在飞机上吃过了!”
“那,那……”金贵志搔搔后脑勺,“找,找,找住处了吗?我,我帮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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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重的课业把他累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放假抽出一周时间,立刻动身赶往法国。可惜好巧不巧,在他到达法国的前一天,左宁又飞去了意大利。
牛响愁出一脑瓜子白头发,再向梁楚楠打听左宁行踪,却连梁楚楠也联系不上了。
牛响狠得咬牙切齿,把梁楚楠从头到脚骂上一万遍啊一万遍。
其实这也怪不得梁楚楠,左宁要是想躲牛响,定是有千万个法子。就算两人在一个城市,甚至小到一个区,只要左宁想躲,牛响也是很难找到的。
更何况还有个谭娇从中作梗。
梁楚楠那厮双脚一落浪漫之都,便把谭娇忘到了脚后跟,成天莺莺燕燕左拥右抱东的西的男的女的,一个月床伴都不带重样的。
谭娇大乐,终于得了清闲,趁空把左宁看得死紧死紧的,连个苍蝇都近不了左宁的身。
牛响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来到法国,又怀着无比郁卒的心情回到美国,那句优雅而动人的“je t’aime”全部转化为对梁楚楠的国骂。
好在,还未来得及顾影自怜,学校就给他派了新任务,于是继续没日没夜地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了。
人生苦短,没空伤感。
完春,完夏,完秋,完冬,完蛋。如此循环,循环往复。
风住尘香花已尽,物是人非事事休。
金贵志不由轻叹一声,鸟儿受了惊吓扑棱开翅膀飞远。大黄狗黑子围着他身边“汪汪”的叫唤,蹭他一裤子尘土。
时值正夏,太阳毒辣辣的,金贵志也不嫌烤的慌,像个强迫症病人边晒太阳边拿扇子扇风,热出一身臭汗。
经过两年的时光,金贵志更加黑壮。他在q市城郊的复兴村买下个牧场,这里环境舒适风景宜人,地理条件也很适合养牛。
而且如此一来,往周边的各大城市发货也会更加方便。于是在和负责此项业务的姐姐姐夫商量后,很快着手开办起来。
姐姐姐夫经验丰富,没多久就把牧场办得有声有色,从原有的牧场调来一位负责人,向金贵志交待几句就又回了家。金贵志任务完成,便落了清闲。
他虽然老家在农村,但没怎么在农村生活过,所以觉得乡村生活既新鲜又有趣。况且复兴村并不像普遍的农村那样贫困,反倒农业经济发展得很迅速,好多家庭的光景甚至比市里的人家还要富裕。
金贵志选了处地方落脚,赶潮流来了把“最炫田园风”,生活那就一个惬意,心情也似乎平静不少。
但偶尔还是会掀起一阵阵波澜。如看到春花,夏雨,秋叶,冬雪时,一股名为“思念”的潮水便会从心底汹涌而出,一波又一波的浪潮翻滚着、澎湃着、叫嚣着,冲入身体每一个细胞,最终流出眼眶。
不过,他并不为此感到痛苦,反倒有种苦涩的甘甜。正因为心里有那么一个人,想着那么一个人,生活才如此充实而有滋味,让人感觉到自己是真真正正的活着。
思念着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不要过分憧憬爱情的美,不要过分夸大失恋的悲。让时日慢慢冲洗,让心灵慢慢沉淀,耐心等待,终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闲的蛋疼时,金贵志总要感春怀秋一番,待把自己都酸得够呛才回归“硬汉”形象,踢两脚黑子,在这个村他也就能欺负欺负黑子了。黑子委委屈屈地叫唤两声表达不满,甩尾巴回自个家了。
金贵志扔掉扇子,用凉水冲了把脸,打算回屋吃下午茶。没事干,只能吃完了睡,睡完了吃。不知不觉就学起了香港人,添了吃下午茶和夜宵的习惯。
胖倒没怎么胖,好在他勤于锻炼,爬爬山跑跑步,放放牛溜溜狗,和村里村外的大叔们下下棋,大婶们磕磕牙,姑娘们逗逗乐,一天天的也挺乐呵。
他长得俊,性格好,没来多久就和村子里的人打成一片,连猫猫狗狗鸡鸡鸭鸭也愿意和他亲近。金贵志被张思睿冷落惯了,一下子成了香饽饽还真有些不习惯。
反正也是个贱胚子。
“你可真出息!”
院门口传来一声鄙视,金贵志循声望去,一下子愣住了。
门口的人风尘碌碌,左手拉个拉杆皮箱,右手拎个双肩背书包。背心短裤小平头,脸晒得红彤彤的流着热汗。有些烦躁地道:“愣着干嘛!快点来帮忙啊!累死我了!”
金贵志指着那人直哆嗦,“你,你,你,你,你……”你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来。
那人干脆丢掉手中的东西,自顾自走进屋里,“我去冲个澡,热死了!”没一会又补充句,“给我弄个西瓜!”
金贵志仍是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追着跑进去,直跟人到了浴室。那人正在脱衣服,见状问他,“想一块洗?”
金贵志咽两口吐沫,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我去法国转了两圈,回来顺道看看你!”那人脱了精光,看看晒红的胳膊抱怨道:“早知道这么远就让你去接我了!”拧开莲蓬头,凉水“哗”的倾泻下来,把金贵志也浇个透心凉。
金贵志还张着嘴,傻逼兮兮地站着看人家。那人也不介意,边冲身子边发出舒服的叹息。
金贵志颤巍巍地伸出手去碰他,先是小心翼翼地戳了一下,然后壮着胆子捏捏,又用力掐掐,最后干脆捧住头连摸带拧。
“我地妈呀!”突然见鬼似的大叫一声,跑了出去。
沙发上,两人面对面坐着。一个吃着,一个看着。
张思睿津津有味地吃着冰镇西瓜,一脸满足,刚到时的阴郁一扫而光。
金贵志有些局促地坐着,被张思睿打个措手不及乱了手脚,想说些什么,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便点上根烟没滋没味地抽着。
张思睿打个饱嗝,笑看了他一眼,“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哪,哪样啊?”
“农村汉子!”
金贵志低头瞅瞅自己,老头背心大裤衩,皮肤黑黑的,肌肉壮壮的,一身的乡土气息。尴尬地挠挠额头道:“入乡随俗嘛!”
张思睿随口道:“挺好的!帅了!”
金贵志一窘,忙转话题,“你去找左宁了?他怎么样?还好吗?”
张思睿挑理,“你怎么不先问我呢?”
“你,你好吗?”
“嗯!还那样!你呢?”
“挺好!”
“看出来了!”
“……”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张思睿作势起身,“要不我走?”
金贵志赶紧拉住他,“没有,没有!你坐!你还想吃点什么,我给你弄去!饿没?”
“不饿!在飞机上吃过了!”
“那,那……”金贵志搔搔后脑勺,“找,找,找住处了吗?我,我帮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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